出版时间:2006-1 出版社:鹭江出版社 作者:希拉瑞·勃洛克 页数:289 译者:王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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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写在前面的话 可能购买、租阅,或者认可这本书的每一位诚实的读者,还有评论家们(可由该书获得三重的好处),这厢有礼了——不花钱的东西,这里什么都有: 你要问这本书是怎么写出来的,且听我道出其中的原委。我漫游天下时,某日无意中到了我出生的山谷,便在那里勾留了些时日,与那里所有的人闲谈——我与杂货铺老板争论国是,与文书玩大老爷游戏,还几乎只凭着口舌之功说服那里的木匠皈依了基督——而我(多年后)应该提及的,不过是那满眼断井颓垣的老旧教堂,我敬爱它甚于大教堂,它已经被彻底清理,涂上白色,修葺一新,雍容华贵,似乎昨天方才完工。我很清楚,这般变化并非悭吝的居民促成的,而是几名正直艺术家的心血,他们懂得何等华丽的装饰才配得上这个圣祠(它在我们的人猛攻耶路撒冷之前就在那里建成了);我走进去,看见里面所有的什物都是新的,规模精确,制作精巧,与外面一般地好。这让我很高兴,似乎福祉已经降临我等众生;因为一个人的生地是他灵魂的壳,他的教堂则是他灵魂的核。 再说说我在那儿的祷告。我发现高高的祭坛后面有一尊圣母玛丽亚的塑像,极其特别,与我以前所见迥然不同,我的山谷如此富于意义,这些都让我不能自已,便在那里起誓,要去罗马朝圣,看看已被基督教信仰拯救了的整个欧洲。我说:“我要从我自小便侍奉神灵以赎我罪愆的这个地方出发;我要全程徒步,不假车辆;我要少睡眠,每天赶三十里的路,每天早晨听弥撒曲;我要赶在圣彼得和圣保罗节那天参加圣彼得大教堂举行的大弥撒。” 然后我就走出了这间教堂,那尊圣母的塑像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我又走了很远,离开我出生的山谷,重新回到滚滚红尘,几个月后在一个地方停驻下来,开始履践我的誓言;诸位要听的故事便开场了。其他所有的誓言,一个一个我都没有做到。每根柴单独折断,一捆柴也就都断了;但不折不扣的誓言,我做到了。我在那年按时徒步走进了罗马,并在使徒节那天我听见了大弥撒曲,有很多人作证——即:某某老爷,某某大人,还有某某异教城邦的主教;当时我们都在一起。 为什么(你会问)要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称为开场白、绅士们称为序文的这类文字里说这些呢?为什么?因为我发现,没有这般的文字附在前头,书便不成个样子;再说,对这种时兴的玩意儿置若罔闻是很愚蠢的,因此我实实在在地读了八九千篇这样的文字,以勘明它们是怎样写成的,求个妥全,避免空谈无稽。 在读过这些文字后,我发现,首先,在这类礼节性的序中,自我吹嘘是时人的惯用伎俩(有的三言两语,声称提供人之所需;有的则洋洋百言,吹嘘自己何等尊贵,不屑为此,但其中大多口口声声地道歉,千方百计地辩解,以至让人觉得他们的尊严已荡然无存)——既然我觉得褒扬一个人的书似乎是不可或缺的,我便在我日记的开始处简单地写了些对本书的赞语,这事儿也就算是不费吹灰之力地了结了;但以后的人是褒是贬,我就真的说不准了,我在驾驭我的笔时有所节制,而笔也长了副铁嘴钢牙。 写书的人在他们的序文里还会做一件事情,这便是介绍一大帮闻所未闻的颟顸之辈,说道“我感谢某某某”,然后一串人名,好像世人都有点在意这些鼠辈似的!如果我省却这一番罗列,相信我,这只是因为参与本书写作的人不胜枚举,而且都声名显赫。因为本书中的故事都是径直从文艺复兴时期的文章圣手那里抄来的,音乐是18世纪大师的作品,拉丁文则是伊拉斯谟的手笔;确实,里面几乎没有一字一句是我自己的。我还必须提及九位缪斯女神、三位美惠女神;酒神巴克斯、他的女祭司米娜德、豹神、农牧之神;我也非常衷心地感谢阿波罗。 另外,我也发现作家总是汲汲于文字的精雕细镂,总是在心里嘀咕(而不是说出来): “真是的,我在文中用了‘and which’,文体家玛莎。布朗却给我删掉了”;抑或: “即便我在句子结尾用了一个介词,又咋样呢?我一直遵从崔斯德先生在他的'Tis Thus Twas Spoke,Odd’s Body ail’I do not’中体现的规则!” 他们(写书的人)对一字之得失如此沉迷,却在序文中从来是鲜有提及,到底算是一种怯懦。那我就提一提……你们都在哪儿呢?让我把你们都连属起来,我丰富多彩的文字。 拉伯雷!所有快乐人士的先师!你被强行征到那被亵渎的土地时,正在圣保罗街小客栈的陋铺上睡觉吗?更确切地说,你不该在欢乐的芝浓喝冰凉的酒,而应在一旁看着维埃纳,那里的酒就长在伊甸园里,是不是?你睡觉并喝酒,就是为了不借给我们约翰修士的拐杖,他用这拐杖毙杀了闯入道场的人,而这些人不过是些假装斯文的冬烘先生、冷酷残忍脸颊瘦削的泼皮,是不是? 运笔如风,言辞挥洒,有如指挥千军万马!看看他们列队站立,准备进攻,这些兴高采烈、意气扬扬的家伙! 冲在最前面的是“杜撰的新词”,无所畏惧;他们精神十足,年轻诚挚,大多四肢颀长,少数则矮而精壮。又有“排版错误”发起冲锋迷惑敌人。还有一队精选的“语言模糊”现身侧翼,掩护年老的“年代错置”亲自率领一个“年代错误”中队发动佯攻;这老伙计是个可怕的家伙,喜欢吹毛求疵,也是个了不起的杀手,经常做蠢事。 还有万名“自我中心”汇集在一起,盔甲耀日,大吼着迎战?他们无所顾忌,昨天猛烈攻击“习俗”,并洗劫了“高雅风范’’的地窖,“高雅风范”并未受伤,却惊吓而死;这些“自我中心’’狂饮他的藏酒,今天都气雄如狮,举止散漫随便(除了他们的“指挥官”下巴突出的“独白”以外)。 有“顿绝”作为后援,在野外搏斗中,“激情颂扬”杀死了“标点”;“括号”是东道国的巨人和勇士,“错格”从未学会读写,但擅长使剑;“换位”和“重言法”,则是两个希腊人。最后是高贵的“法国词语”,一律轻骑,策马而进,这些骑兵来去如风,敌人一见之下便瘫痪在地,败如山倒,根本不堪一击。我的伙伴们、我的小子们、我的那些不屈不挠的战士们重复出场了,他们用挎在身边的小号,吹响命令,支配你们;我们要将这些文字全部驱在我们的前面,一往无前,齐声大吼,向大海开进。 哦!前面说的都是插曲?呕哑啁哳的,就算了吧。 但是还有一件事儿,在其他序文里都没有写过:于本书则是特有的:没有韵辙,没有推演,这本叙事小书的页面上却有些种类不确定的图画:为什么? 因为在锌板上制图已经变得非常便宜。 古时候,画得一塌糊涂的人是根本不画画的。即便他画得好,他的书里也没有图;即便有,也是别人画的,而这画画的人,爱这写书的人可不是只有一分,也不会步行半里路去看他被绞死。但是现在,人们很容易就能把所见勾勒下来,并放在自己的书里,村夫愚妇都能做,而且做得不坏——其他许多人也一定会效仿。 你们且慢着横加责斥,先想想其他的选择。难道人能用绳子牵着艺术家穿过欧洲吗?这是上帝禁止的! 艺术家应该写书吗?为什么不呢,找人补救比本身缺失还要糟糕。 这样,我们就会顺理成章地认为,只要愿意,任何朝圣的人将来都可以画(如果他喜欢)最难画的景物,即树林外的雪山;可以画他偶然遇见的任何事物,以此让他的心灵充满活力(因为,不是他看见,又是谁看见了?又难道不是他的孤独使得他看见了?);也可以画他从未见过的事物,自由自在的,像你们读者频频见到你们从未画过的东西一样。事隔六个月后,当他已经忘记真实的景象时,他可以画下格里姆山隘清晨的薄雾;他可以把它作为一幅经典作品的轮廓图,让那些好的绘图员愤愤不平。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世上又成长起了一群人,他们正在建造客店(我听说),正位于一个谷地发现青春之泉的地方。 让我们彼此敬爱,开怀大笑吧。时间流逝,我们很快就再也不能笑了——同时,平凡的生活是一种负担,诚挚的人都环绕在我们的周围。让我们承受荒谬,因为这只是要彼此容忍。 有个正直而热切的人,本本分分地坐下来,在一面扇子上描下了瑞士的精髓,我们不要对他过于苛刻。 当那第一个发明此谚语的家伙,把他的顺口溜和半吊子真理强塞给无知大众的时候,群氓们竞为他的经验主义和戏谑诙谐所吸引。我是说,当这个家伙(我想当然认为他是个男的,并且是个机灵鬼儿)在穿越法兰西的时候,在法国人民当中广泛传播了他的名句之一,Ce nest que le premier:pas qui coute (万事开头难)。这句夹缠不清大舌头的名言自他老人家撒手人寰后至少被人重复过一千七百三十六万二千五百零四次之多,教堂领座、爹爹妈妈、公司长官、老大哥们、教区牧师、德育教授都是热衷于引用这句谚语的热门人选,或许是出于不得已的职责,或许是出于诲人不倦的乐趣,他们最希望用振聋发聩的语言唤醒、搅动我们那天生麻痹怠惰的心灵,这是培育启示录的真正温床。 当男孩、兵士、诗人这些大自然中风华正茂、欣欣向荣的灵魂,尚在湮没的尘土中默默萌芽,听任心灵与其不灭的伴侣窃窃私语时,权威者到来了,全副武装地、急切地、当作一种责任似的,敦促这个被称为心灵的东西在这个转瞬即逝的物质世界——心灵暂时的栖居地上耕耘、流汗。 “起来,”权威者说道,“让我看到你用心灵做些实际的事情,让我看到他痛苦地混迹于尘世之中,东修西补那些不完美的地方,或者那些至少应当成为一种实在,而非一味愚蠢的白日幻梦。” 于是,这可怜的心灵重新回到它的牢笼,男孩捡起了可怕的《荷马》(不是教堂用的书,遗憾哪!),真正希腊文写的;诗人摊开皱巴巴的纸,拾起他的头痛和磨秃的笔;兵士放弃想像身着时髦便服神气活现的幻影,重新望着尘土飞扬的道路,踏着硬邦邦的硌脚的军靴,抖擞精神试图减轻背包的重量。于是,权威者满意了,因为他知道男孩会给他一鳞半爪的知识;诗人会给他三行两行的打油诗;兵士会给他一个饥渴漫长的行军。而权威者,多半都会使用下面这些套活,开始他的工作。比如,英格兰特伦特河以北的俗话是,“万事开了头,结尾不用愁”,听听,多么大言不惭,明显暴误人子弟嘛。河南岸的人则这么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在法兰西流行的则是我前面感谢过的家伙发明的大白话:万事开头难。 听了这句话,你大概会姒为这个发明谚语的人,跟其他煽情的政客,魔鬼附身的狂热分子,寻衅滋事的捣蛋大王一样,无非都是些玩弄修辞的家伙——这一点我需要特别坚持,从他那一大堆出版、未出版的作品中,有充分的证据显示,他颇以自己能够不断地滥用修辞而沾沾自喜。我读书的学校曾有过一个倔头倔脑的家伙,教师刚刚谨慎地向我们解释完修辞的实质,他老兄便开言说迄今为止他所看到的所谓修辞不过是一个长长的讲述谎言的希腊单词。当然,那些认识到纯粹的真理必然是枯燥无味且倒人胃口的有识之士,多半都会凭借修辞的帮助增加自己的文采;冒牌的家伙们想对狐朋狗友施加微妙而不正当的影响,自然也会如法炮制,而这其中最善利用此招的,当属发明顺口溜俏皮话的家伙。这样一来,即使他曾经显赫一时的大名最终湮没在茫茫时空深处,从他留下的许多残章断简中,我们仍可十分清晰地推断出他的处世为人?我们发现他有一种优柔寡断、举止粗鲁的高利贷者的性格,目光短浅,缺乏强烈的进取精神和骑士的侠骨义肠——在信仰上不是顽固派就是怀疑论;不敢冒险不敢尝试的胆小鬼,科学方面是个鹦鹉学舌的蠢物,文学方面是蹩脚的张打油,只能押出顺口溜的韵诗。成心骗人的谎话大王(比如什么“欲速则不达”),葛朗台,吝啬鬼(“省一文等于赚一分”),不懂慷慨和施舍的笨伯(像什么“勤俭节约,吃喝不缺”)以及粗糙鲁莽的村汉(什么“粗话无害,甘言无益”“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之类——我看他是只懂得用大棒子乱挥的五号笨笨)。 但他却有一种农民式的滑溜溜的幽默,在他所说的俏皮话里,有一种我们无以名状的激怒人的特质,显然是不准确的,完全站在判断力反面的,却仍能够如钩住我们衣物的刺藤一样抓住我们的思想,让我们不断地驻足,发誓。这是因为他将那些无法回答的东西与虚假的结论混在一处,始终有意无意地泄露秘密,揭穿我们的小把戏,给我们的行为涂上色彩,用我们的回忆搅扰沉睡的心灵,毫不客气地掀开灵魂尘封的小角落。他就像一个粗鲁地讲朋友坏话的人,事后却一再分辩说他所讲述的每一句话都真实无欺,以此来为自己不忠的失当的行为开脱。也许我因为他这些下作的逻辑和恶意的狡诈而憎恨他,既然他自己显然也憎恨人类,得到他人针锋相对以牙还牙的憎恶作回报,他完全不可以抱怨,他拿什么抱怨? 姑且先拿这句谚语作为例子,我写作本书的动机实归功于它,“万事开头难”,显然是不对的嘛。开头以后还有许多困难等在后边,做过航海旅行的人都深有体会,不记得自己做事怎样开头的人也不难理解?如果说有什么困难,它应该指的是某件事情的整个开端,某本书的最初几页,听布道会的前半个小时,出门散步的第一个英里:你所迈出的第一步都是轻松的、愉快的,心儿在云霄,浮想联翩;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但话又说回来,你我心里都明白,他也明白,自己杜撰那句话其实意在描述一种棘手而又引人共鸣的现象,是有目的地关注一个方面:好比你内心有个声音在不停地发问: “我还不了解你吗?你什么也不会开始做:看看那些你早应该做完的事情吧=你呀,已经二十一岁,还没开始动手编字典。你拿什么来扬名立万呢?呃!什么都没有!你真是懒到了不耐烦——更糟糕的是,这就是你的命运:动手做事咋就那么难?过不去的火焰山?国债的那篇文章怎么样了?写温彻尔西的那首小抒情诗呢?六年前你就开始琢磨了!为什么脑子里老是一行一行的,纸上却一个逗点都没有?因为你不开始去做呀!不过,唉,算了吧,说什么都没有用,这是你的大缺点,真是要命:看看人家强斯,比你还小半岁呢,都已经开始在《扬基佬晚报》收取报社销售商的进贡了!你又在哪儿浪掷时光呢?”诸如此类,云云,云云?唉! 结果,对于开始从事某一艰巨任务的畏惧,引发了种种气急败坏的情绪,沮丧、愤怒、郁闷、烦躁、没风度、虚夸浮饰,从舵到鞍的不定式分裂,混杂如同卡乐登一般的隐喻。但是思维敏捷如同被一根手指拨弄,这倒也是真实不过的。因为无论何事(你会注意到)追根溯源都是相当困难的,至于为什么,没谁能够参透。万变不离其宗,万事万物在成熟期的震惊状态和行将收尾的弥留之际,也不是那么容易。好比芸芸众生,其生也难矣,其死也难矣,重大的临界点同样也是难而又难。 读经人:什么是重大的临界点? 查经人:我这会儿没工夫告诉你,这可能会把我们拉到占星术的话题上,没准儿还会引出对物理学的追问。搞不好你还会觉“得我不是个正统派,甚至会向掌权者告发我也未可知。 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临界点指的是某个时刻(不是一年,一个月,你听好了,甚至也不是一个小时,就是那一眨眼的瞬间),一个人突然成熟,当他看到事物的本来面目(就是说,回顾以往),突然牢牢地感觉到了自我。我有讲清楚自己吗?没关系,这就是成熟的震惊,你知道这个就足够了。 大概你一直在看那些棕色的进化论小书,压根就不相信什么大洪水、巅峰或定义什么的,对不?说说看,你信不信马特洪峰T,你怀疑过针鼻吗?我们能不能说太阳会真的升起落下?这个短语“恰到火候”用来形容煎蛋有没有什么确切的含义?你知道有的。因此,你也必得相信类别,承认种类、程度的差别,你还必须接受准确的界定,相信所有父辈们做过的,相信他们比你聪明得多,要证明这一点很容易,你只需闭上眼,想像自己站在列祖列宗的面前,一会儿工夫就够了,问问自己谁看起来更像傻瓜。你尤其得相信瞬间,相信瞬间的重要性,小心翼翼避开比较方法论和厚积薄发的论点。我听说有些科学家已经开始承认生与死的现实——让那几个无畏的头脑去崇拜伟大的临界点吧,其他一切都各就各位。 好了,正如我上文所说,这个艰难的开始只是三种困难之一,它不可理喻,无法解释,蕴藏在事物的本质之中。这一点,在文学艺术方面表现尤其明显。任何一本小书,都会有个艰难的开端,艰难的临界点(所谓的书中的转折)—— 读经人:书中的转折点是什么样的? 查经人:呃,指的就是读者突然被情节吸引,开始沉浸在书的世界,渴望接着读下去的那些地方。 读经人:有些书很快就能抓住人,有些书则要迟一点。 查经人:说得不错……嗯,现在呢,该轮到一个困难的收尾了。 读经人:我怎么没看出来给书安排结尾是件不容易的事呢。 查经人:话说起来轻巧,你从来不曾写书,自然不晓得其中甘苦——在写作的过程中,没有什么比结尾更困难的了——即使作出奉献神的选择也比不过它。基于上述理由,只有一些伟大的诗人,超越凡俗,手指飞舞有如神助,洋洋洒洒下笔成章,他们才丝毫不为煞费苦心设计结局而伤神费力。荷马的史诗戛然而止,似乎仍然跋涉在途中;赫西俄德,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结束;贝利先生的《欧亚大陆新音》根本就没有结尾,只是一路向前地挥洒,挥洒。 巴汝奇曾告诉我说他的贝壳学杰作本来永远不会收尾,可恨的是拗不过以律法相要挟的书商们。实际上,他书中最后一句话根本就没有动词,感觉总是有很多话要说,不着痕迹不动声色地由叙述转向收尾总是那么困难。人们根据这个发明了一些八股套路,来结束一本书、一篇文章和一首诗,你岂不知文章开头也同样有套路吗?但从我个人角度看,我认为一本书最好的结局,是在你的手稿中寻寻觅觅,找到一片两片的美文(主题如何姑且不论),然后采用一切激烈的手法,迂回曲折地领着最后几段绕到文章要表现的主题上,插入一行星号,然后将你找到的美文粘贴在稿纸上的星号下面。 我认识的一个老兄,总是趁着头脑非常清醒的时候先把全书的大结局写下来,然后再回过头填充前面的内容,(他说)把摘要逐步扩充成章节:若非对自己要写的主题特别明晰的人,很难处理、把握行文到恰当火候。他认为这是著作史学的最佳方法。而在我看来这实在是种纯粹的铺张,因为它可能会导致作者至少在全书的最后一页开始写作,如同希伯来语的圣经,并且(假如能够全部实行的话)倒着书写句子,直到他获得一种类似伦敦派诗人的风格:令人恐怖的结论,可怕呀。 不过,我在这里要关心的并不是文章的结尾,而是它的开头。我说过,任何文学作品的开头都不容易,并且这种艰难很难解释。要我说还不止这些——我的意思是无止无休地谈论文章的开头如何如何之难,本身就是一个糟糕的使其后的文章难以为继的征兆,同时还是一个最好的百无一用的遁词。以所有正派、体面、普通的物质的名义,为什么不拿起笔来,并一径地盲写下去呢?
内容概要
《通向罗马之路》初版于1902年,是作者希拉瑞·勃洛克根据自己前一年夏季从图尔出发,徒步前往罗马朝圣的经历而记录的心路历程。当作者结束他在美国的游历,回到法国探望他小时生活的城镇和当地修葺一新的教堂时,宗教热忱受到触动,遂发誓要徒步前往罗马朝拜:“我要从自己服兵役的地方出发,一路行走,不乘任何带轮子的车;我要在露天野外过夜,每日行三十英里;我要每日清晨望弥撒,我要在圣彼得和圣保罗的宴席上享受大教堂的崇高弥撒。” 大多数评论家一致认为这是勃洛克最出色的作品,希拉瑞·勃洛克的传记作者罗伯特·斯别尔特声称:“这本书给勃洛克带来了声誉,这本书比他其他的书更让人爱不释手,引人深思……这本书是经典之作,远远不是一本单纯的游记。”G·K·切斯特顿认为:“通向罗马之路是真实而淳朴的灵魂的喜悦;是一个知识分子丰富多彩的内心思考,”“这条路是寻找之路,带读者一路走进自己内心,再走出内心的小我;这条路又是发现之路,甜蜜的家与苦涩的流放之所交缠扭结,在神秘的冥想中盘旋起舞。”
作者简介
希拉瑞·勃洛克(1870-1953),英国记者、政论家、作家,出生在巴黎近郊一个高级律师家庭。两岁时举家迁往英格兰,中学毕业后在法国军队服役。1892年返回英格兰,进入牛津大学巴里奥尔学院学习。毕业后到美国游历,出版韵文集《坏孩子的野兽之书》、《十四行诗集》。1902年回到英国后与萧伯纳、赫伯特·乔治·威尔斯交好,开始进入报界和政界,曾被选为英国国会下院议员。出版《通向罗马之路》、小说《克拉特巴克先生的选举》、《柜中之变》、《人猿与公牛》、历史学著作《法国大革命》、《英格兰史》等。一战爆发后竭力鼓动英国参战,作为战地记者往来于西线与后方,发表了大量战况报道。战后陆续出版了《罗马天主教》、《欧洲与信仰》及一系列历史人物传记《奥里佛·克伦威尔》、《詹姆士二世》、《拿破仑》、《查理二世》。1942年中风,1953年去世。
书籍目录
写在前面的话正文
章节摘录
书摘那是六月初的一个黄昏,夕阳尚未落山,我穿过南希城门从图尔出发,没有径直穿过阅兵场,而是沿着护城河和防御墙即刻右转,顺军事堡垒一直走到摩泽尔河畔上山的公路。因为我正是打算沿着这条河谷开始我的朝圣之旅,令人愉快的巧合是,上摩泽尔河笔直地朝着罗马的方向流淌,虽然这只是朝圣旅途的一段路,已经很幸运了:不绕弯子笔直奔向目标的朝圣,这是多么理想的一个开端,从下面这张小图,读者能够清楚地看到,连接几个点的虚线正是指往罗马方向的:其中有两道弯儿,会暂时使人离开正道,但我计划避开它,总体说来,从图尔到源头绵延近一百英里的河谷,在任何一位从洛林的这个地区步行前往意大利的人眼中,都是再明显不过的门户:这张小图用处颇多,能够显示我经过埃皮勒纳、通向河源的瑞买尔忙特和阿尔萨斯山群大山这头三天的路径:图中的沟渠表示河谷,阴影部分表示小山丘,上部的孚日山脉以黑色呈现。我刻意选择在日落时分动身,以避开正午前后的炎热:记住,我打算只在晚间、清晨和黄昏行路,无奈计划赶不上变化,至于结果如何,不久即有分晓: 我在通向城外的道路上没走多远,不到四分之一英里吧,感觉应该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弄清楚自己的开端是否顺利,有没有真的走在去往罗马的路上。因此我暂时立在一堵墙边,回头望着城市和堡垒,把我看到的画在本子上:这幅图景自我孩提时代起即牢牢刻在我的脑海,只要我的大脑还能够从过往的岁月中勾勒图画,眼前的景象就会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我理所当然地认为刚入伍的新兵对于他的部队也会产生同样的印象,二十一岁年轻人的头脑如此单纯,生活如此新鲜,没有书本的侵蚀,没有世俗生活的忧虑,周围的环境映入他的眼帘,在心里扎下根,犹如我们入学的第一天或搬到第一个新家一样。我非常幸运的是曾和士兵们(他们是最棒的男人)一起生活在一个不大的小镇上,这个小镇古老而静谧,周围地区驻扎的士兵比生活在废弃城堡里的黎民百姓还要多。这个小城以景色秀丽闻名,虽然我没听人说过它的好名声,但当我在十一月里的一个拂晓,第一次行军到炮兵兵营所在的高地,立刻亲眼目睹了它的壮丽。犹记那时我东张西望,看四面环绕小城的连绵山峰,隐藏起威严的面孑L,护卫着山腹深处的军营,山的南面、东面,是高耸的密林覆盖的摩泽尔河喑哑的河谷;公路下面的小镇坐落在小岛或大树的环抱之中。所有的这一切,都已永远刻在我的记忆中。我曾暗暗下定决心,有朝一日开始我的罗马朝圣之旅时,定会选择这个地方作为我的出发点,此刻当我驻立此处,回望城门外幽冥来路,我又一次饱览小城的景色。就是这景色,曾唤起人们多少欢乐、多少劳作、多少劳役,以及多少军人的自豪之情。 我直直地望着圣麦克的军事大要塞,这座要塞是边境最结实的建筑,也是通向周边组成这个固若金汤大营地的各个小要塞的门户。除了葡萄园上方几百英尺高的峭壁上的灌木丛和峰顶特意种植的矮树林,人们几乎看不到要塞里的炮台。要塞的左边,同等高度的地方,是隐藏了一队炮兵团的巴林地区的鬃丘。在巴林地区我伫立的道路和墙壁之间,我看到了耸起的地面和熟悉的营房,这些被称为(我不知道为什么)正义之营的兵营,应该改名叫微型纪律之营与亲密战友之营似乎更恰当些,如此方能向哲学家显示军队生活的这两大特征。在我这个古老的尽义务的大家庭里,士兵们所有被训练的美德当中,纪律与战友永远占据第一,正义只能排在第二甚至第三位。对这一点我考虑得愈多便愈发地相信,每一个在兵营这个大熔炉里备受历练最后被退火、煅造成军人的青年们,谁都经受不住律师那类职业的煎熬。……P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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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罗马之路是真实而淳朴的灵魂的喜悦;是一个知识分子丰富多彩的内心思考。这条路是寻找之路,带读者一路走进自己内心,再走出内心的小我;这条路又是发现之路,甜蜜的家园与苦涩的流放之所交缠扭结,在神秘的冥想中盘旋起舞。 ——G.K.切斯特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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