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12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页数:共四册 字数:1430000 译者:俞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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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自从阿瑟·柯南道尔把无以伦比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介绍给世界以来,一百多年过去了,福尔摩斯声望不减,以跨越时空的魅力吸引着一代代读者。 柯南道尔借福尔摩斯的缜密推理演绎故事,其作品界定并改变了犯罪小说作家处理侦探小说的方式。 英国小说家毛姆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1928至1929年,英国出版了福尔摩斯短篇故事和长篇故事,所有的故事都以福尔摩斯为中心人物,汇集起来称为《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1928年至1929年,英国出版了福尔摩斯的短篇故事和长篇故事全集,因为所有的故事都以福尔摩斯为中心人物,统称为《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阿瑟·柯南·道匀一生共创作过60多篇以私人侦探福尔摩斯为主人公中的短篇小说,福尔摩斯的形象已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人物。自从阿瑟·柯南·道尔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之后,这个角色诞生至今已有110多年,对于全世界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来说,他们从来不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连福尔摩斯的办公地点也成为了旅游景点。
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生于英国苏和兰爱丁堡皮卡地普拉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英国侦探涉说之父”,有名的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阿瑟·柯南·道尔青少年时代在教会学校上学,后来在爱丁堡大学学医学,获得爱丁堡医学博士学位。1902年,阿瑟·柯南·道尔参与英国在南非战争的政策辩护而被封爵。阿瑟·柯南·道尔行医10余年,后专写侦探小说。他从1886年开始写作《血字的追踪》,但几次投稿都被退稿。1890年《四签名大揭密》出版,这篇小说对印度的殖民地掠夺进行了客观的揭露和反映,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从此闻名于世。
书籍目录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一卷 译序 血字的研究 第一部 前陆军军医署医生约翰·华生回忆录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第二章 演绎法 第三章 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 第四章 兰斯警察的陈述 第五章 启事引来访客 第六章 托比亚斯·格雷格森一试身手 第七章 黑暗中的亮光 第二部 圣徒之国 第一章 大荒漠的旅行人 第二章 犹他一枝花 第三章 约翰·费里厄同先知的谈话 第四章 逃亡 第五章 复仇天使 第六章 约翰·华生医生的回忆补记 第七章 尾声 四签名 第一章 演绎法 第二章 案情陈述 第三章 寻求解答 第四章 秃头人的故事 第五章 樱池别墅的惨剧 第六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作出论证 第七章 木桶的插曲 第八章 贝克街的非正规军 第九章 线索中断 第十章 一生漂泊到终点 第十一章 阿格拉巨宝 第十二章 乔纳森·斯莫尔的奇异故事 歇洛克·福尔摩斯探案辑 波希米亚丑闻 红发会 身份案 波斯康谷奇案 五颗桔核 丑面行乞人 蓝宝石案 花彩绷带案 工程师拇指案 单身贵族案 翠玉王冠案 紫叶山毛榉案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二卷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三卷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四卷
章节摘录
第一部 前陆军军医署医生约翰·华生回忆录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接着按规定又去奈特利专修军医课程。在那里完成学业以后,我被派往诺森伯兰郡第五火枪军团任助理军医。该军团那时正驻扎在印度,我还没有前往报到,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等我到了孟买一上岸,就听说队伍已经开拔,越过边关深入到了敌国境内。不过还有好些军官,他们的情况同我一样,也都来不及赶上部队,我就跟随着他们平安地赶到坎大哈,找到了我所属的军团,立刻报到上任。 战端一起,对许多人来说是获得荣誉和升迁的好机会,然而在我却只是不幸和灾难,除此之外一无所得。我被调出原来的部队。派往伯克郡旅,参加了迈旺德决战。这一仗,我的肩部中了一枪。滑膛枪子弹打碎了肩胛骨,擦着锁骨下动脉穿过。我真差一点要落入敌手,做了伊斯兰刀下的异教徒鬼,全亏得我那个忠勇的勤务兵默里救了我,把我撂上一匹驭马,驮回英军防地,才算捡了这一条命。 我被撤了下来,和一大批伤员送到了白沙瓦后方医院。我身负伤痛,又经长途辗转,人消磨得虚弱不堪。住进了医院以后,身体才渐渐好转。可是刚刚恢复到可以在病房里走动,甚至还可以到阳台上去晒晒太阳,我又倒霉染上了印度地方的伤寒症。一连几个月,觉得生命无望了,谁知还是活了过来,居然大有好转,只是身体依然十分消瘦,极其虚弱。最后经院方决定,必须将我送回国内,一天也不能耽搁。于是,送我上了“奥伦梯兹”号运兵船回国,一个月以后在朴茨茅斯港上岸。这时我的健康状况已到濒临崩溃的地步。还好承蒙政府垂顾,允准给我九个月的假期将养身体。 我是孤身一人,无亲无眷,回到国内因此也就可以如空气一般自由自在——一个人,靠着一天十一先令六便士的收入,随我能怎么过就怎么过。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免不了要为伦敦所吸引。伦敦,这个大污水坑,帝国所有的懒汉游民都要向这里麇集。到了伦敦,我在河滨道找个内部旅馆落脚,住上一个时期。日子过得既不舒适,又很无聊。钱发下就花掉,手很松,不想想该量人为出。这样下来,经济就吃紧了。我这才意识到,要么离开这座大城市,到乡下去找个栖身地,要么,得彻底改变目前的生活方式。我选择那最后的办法,决定离开旅馆,去租一间屋来住,这样不必有无谓开销,费用可以省好多。 我就此打定主意,正巧也在这一天,我站在克赖蒂里恩标准酒吧门前,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认得的,原来是小斯坦福,他以前在圣·巴多罗马医院当过我的助手。在这茫茫人海的伦敦,我孤零零举目无亲,能忽然见到一张熟人的脸,真是幸事。斯坦福和我以前谈不上是亲密的朋友,可眼下我喜出望外,忙不迭和他打招呼,而他呢,见到我显然也是十分高兴。欣喜之下,我邀请他到霍尔本区共进午餐,说着就乘上双座马车一起前往。 “你这一阵都干什么去了,华生?”马车在熙熙攘攘的伦敦街道上辚辚穿行,斯坦福神色惊疑地问道。“搞得面黄肌瘦、骨瘦如柴,怎么回事?” 我给他大致讲了一下自己的危险经历。没等我的话讲完,车已到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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