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

出版时间:2005-6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美)斯托夫人(Stowe,H.B.)  页数:523  字数:398000  译者:林玉鹏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庄园主谢尔比为了还债,决定把奴隶汤姆和女奴伊莱扎的儿子卖掉。伊莱扎听说后,连夜带着儿子逃往加拿大。汤姆被卖往新奥尔良,在途中,汤姆救了一个小女孩的命,孩子的父亲将汤姆买过来当家仆。小女孩病死后,其父根据女儿生前的愿望,决定解放黑奴,可还没来得及办法律手续,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奴隶主的手中,最终汤姆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小说以黑奴汤姆为中心,描写了一些奴隶的命运。肯塔基州庄园主谢尔比先生由于债台高筑,迫不得已把自己最喜爱的两个奴隶——汤姆和小哈利——卖掉还债。哈利是谢尔比太太贴身女仆伊莱扎的儿子。伊莱扎偷听到了谢尔比夫妇关于卖奴隶还债的谈话,便连夜带着小哈利逃离谢尔比庄园,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不顾一切地踏着浮冰过了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后来意外地遇见也从奴隶主那儿逃出来的丈夫乔治,全家人一起前往加拿大。汤姆是在谢尔比的庄园上出生长大的,童年时就侍候过当时年幼的主人,后来成了主人的奴隶总管。他做事干练,忠心耿耿,深得主人的信任。当汤姆从伊莱扎那儿得到主人要卖掉自己的消息后,却不愿逃走,认为那样做是背信弃义,辜负了主人对自己的信任;认为自己应为主人分忧,让主人卖掉自己偿还债务,于是汤姆忧伤地告别家人,跟着奴隶贩子黑利上了驶往密西西比河下游的轮船。在船上,汤姆救起了不慎落水的小女孩伊娃,出于感谢,伊娃的父亲圣克莱尔买下了汤姆,于是,汤姆来到圣克莱尔的庄园,为主人赶马车,同时陪伴小女孩伊娃。后来伊娃病死了,不久之后,圣克莱尔在还没来得及实现自己解放汤姆的诺言之前也在一次意外的事故中死去了。圣克莱尔冷酷无情的太太玛丽卖掉了汤姆,汤姆落到凶残的种植园主雷格里手中。后来,汤姆因为拒绝鞭打别的奴隶,拒绝说出两个逃跑的女奴的下落,被雷格里毒打致死。    小说震撼人心之处在于它揭露了奴隶制的罪恶。在基督教国家中被认为神圣的婚姻家庭关系在奴隶中变得毫无价值,所有的奴隶都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他们的家庭可以任意被拆散,夫妻分手、母子别离是司空见惯的事。汤姆被谢尔比卖掉后,只得抛妻别子,离乡背井。此外,小说还描写了其他被拆散的家庭的悲惨故事。如在汤姆第一次被卖、乘船去密西西比河下游的途中,同船上一个被骗卖的女奴剩下的惟一一个孩子又被偷偷卖掉,这个女奴痛不欲生,半夜投河自杀。汤姆在新奥尔良遇见的老蒲露就是因为一次次被夺去孩子而伤心地借酒浇愁,最后悲惨地死去。在雷格里庄园里的凯茜曾受过良好的教育,在优裕的环境中长大,有着白皙的皮肤、美丽的外貌和高雅的举止,可就是因为有一点黑人血统,结果也被多次转卖,连子女也被一个个卖掉,最后沦为品格低劣而凶残的雷格里的性奴隶,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书中还有许多在拍卖场被拆散的母女、母子,如苏姗和爱默琳等等。这些妻离子散、骨肉分离的场面的描写具有撕心裂肺、催人泪下的效果和震撼人心的力量。作者就是要用道德激情打动读者,唤醒美国人民的良知,使之看到奴隶制践踏人性的罪恶。在作者看来,奴隶制的根源是人心中的邪恶,要消灭奴隶制就要依靠基督教的感化力量净化人心。

编辑推荐

  《汤姆叔叔的小屋》曾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历史,许多人认为,它是导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的因素之一。所以当作者斯托夫人1863年访问白宫,试图劝说林肯总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数以千计逃到首都的奴隶时,林肯总统称她是“写了一本引起一场伟大战争的书的小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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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5条)

 
 

  •   呜呜~里面的人好好,汤姆、伊娃,可是他们都早早的去见上帝了
  •   儿子只说了两个字"好书"
  •   经典,意林的书没的说
  •   女儿从小不喜欢看书,自从从同学这里看过书后,便喜欢上了看书,不错
  •   买给妹妹看的,自己没看
  •   书的封面挺不错的
  •   书的内容正如我想象的一样好,但是就这本书本身而言,它不是我订购的那本。我很奇怪,但是书还是看了,很好我很感动。
  •   文笔很好,故事也很好,很值
  •   这本书是很早以前购买的,不好意思评论晚了
  •   感人,包装精美
  •   厉害!
  •   不错,很感人又温馨,以致于后来读到汤姆叔叔去世后竟然不觉得伤心,而是认为他去了天堂去过更好的生活,跟伊娃在一起。。。
  •   本来是买给女儿看的,可估计是太过于经典了,她却有些看不下去!对于一个小孩来说,已经不错了!
  •   名著就是那种人人都不愿意读,但是都希望自己读过的书!
  •   书的封面跟网页上显示的不一样且不说,给我发了一本破书啊!而且是又脏又破。退换,又嫌麻烦。希望以后不发生这样的事。
  •   怎么我拿到的书,和这上面的书的封面不一样啊?有点郁闷的!!!!!!!
  •      汤姆是这本书的主角,一开始看序便知道他的结局是悲剧的,以至于看到他在伊娃家的生活,我就开始在想为什么后面他会是悲剧?随着伊娃的离开,故事情节发展得很快,汤姆凄惨无比的生活开始。对于汤姆,我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角度去诠释他,他的善良、他的仁厚、他的信仰、他的忠诚是各种美德,但是貌似又觉得有那么一点太善良、太仁厚。他对上帝的信仰,有时候觉得有点可悲,他如此信任的上帝却没有给他哪怕多几天的时间,第1次在伊娃家即将获得自由时,男主人突然死了,第2次,乔治去赎他,他却在几天前被打得快死去。看到他的离去,心里没有以往看小说主角死去的那种失落、心疼。也许一早便知,他是这个时代的牺牲者,如果他还活着,很好的活着,这本书是不是就称不上名著,是不是就没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不过最后看到描述他妻子得知他死时的情节,虽然描述简单,但还是让人感到很深很深的忧伤。。。。。
  •      我一直很装逼的喜欢着雨果。
       当我不懂雨果是什么的时候,我看完了他的笑面人,九三年,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和雨果散文集。
       书里那些繁琐的背景也被我啃了个一干二净。
       然后我开始自豪的写作文,写我是多么多么的佩服他,喜欢他,甚至不知羞耻的说懂他。
       记得老师要求写“XX是一面镜子”的半命题作文的时候,我满怀热情的把雨果的名字写在横线上。
       那充满讽刺的句子烙在心上,那渐进式的剧情打动了我。
       但是,并不能和我的泪腺联系在一起感动我。
       现在,我遇见了很多可以感动的故事,但是第一次最朴实的感动还是来自于这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
       从前,我不会懂什么叫种族歧视,什么是低劣和高等,我也不会想象出爱与恨之外还有如此坚强如此博大如此朴实又纯洁的东西。
       虽然最精彩的总是悲剧,但是我也是第一次为这个精彩感到了一丝惋惜和心痛。每一次在即将得到幸福的时候被活生生剥离,在别人无法得到幸福和自由的时候主动做出牺牲。
       我不知道一刻脆弱的心是不是会在生下来决定等级的那一刻便开始放弃,我不知道如果遇上的不是一个孩子会不会还有那么多的天真和爱意。
       汤姆的伟大,抱歉我只能用这个词,一个母亲在冰上飞奔的坚强,一个父亲的溺爱和纵容,一个孩子的纯和善,都停留在了那一刻,那是悲剧所代表的永恒。
  •     小学时候的我就已经听说过这本书了,几乎是书店必备书籍。但是每次我都是拿起来翻几页,就没兴趣看下去了。因为小时候的我正为白雪公主、仙德瑞拉、哆啦A梦之类的废寝忘食呢,像汤姆叔叔之类的名著之流完全不上心滴!觉得满纸都是我看不懂的枯燥乏味的废话。直到现在,已经大学毕业工作四年后的我,重新捧起这些流传世界的经典,这个时候的我才真正领悟了“名著”这两个字。我感慨人类为何永远是这样后知后觉。学生时代的我拥有大把的时间和机会,却从不愿意抽出一分钟来接受这些智慧和先知的洗礼。如果那个时候的我就领悟这些,就看懂了这些来自遥远时代的智慧的忠告。或许现在的我会成功得多。至少会为自己做出更多正确的选择。可是,人类啊,总是走在时间的后面。永远都晚了那么几步。
       只能告诫现在的人类啊,在闲暇时候不要沉迷在无意义的肥皂剧或者之类的种种浪费生命的事物中,多阅读一些名人名家的作品或者看一部经典的奥斯卡电影好评的电视剧是绝对有益身心促进进化的。因为它能够在这么广泛的时空中流芳百世是绝对有它的道理滴!它能够拥有如此坚定的口碑就已经说明这不是空穴来风。就像我开头说的,名著从来不浪得虚名,名著之所以为名著是因为它能给你的人生更多的启迪,让你在迷茫的时候不再徘徊!
  •     
      
      从家中的角落中翻出了这本书,心想趁着最无聊的时候可以读一读。记得不知道谁曾经告诉我,美国的南北战争就是因为这本书引起的。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疑惑,只能说这本书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背景,而如果说一场内战因为一本书而打就有些让人笑话了。言归正传,这是一本还算经典的小说。
      
      故事的情节并不是很复杂,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黑人被当成货物卖来卖去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是汤姆叔叔,他在一次主人还债时被卖给了奴隶贩子,然后被转手卖给了第二个比较好的老爷,在第二个老爷去世后又被转手卖给第三个残暴的老爷,正是在这第三个老爷手里,汤姆受到毒打后奄奄一息,结束了他作为奴隶的一生。当然,作者其实并没有花大笔墨在汤姆身上,在我看来,作者反而更侧重介绍汤姆的第二个老爷一家,而在那里奴隶是能感受到幸福的,尤其是可爱的伊娃,小小年纪就像天使一样,在病重中还不忘关心他人,她的精神是如此伟大,实在让人折服。
      
      正如作者所说,故事中的很多事情是有根据的,她做的工作就是如何设计一个连贯的情节把各种小故事穿插起来,例如乔治夫妇的逃亡,例如农场主雷格里的残暴。我猜作者在上面花了很多心思,否则一眼就会看出故事的东拼西凑。对于汤姆这个形象,作者没有具体给出参考人,但汤姆的命运确实司空见惯,尽管他那么忠心,诚实稳重极富同情心,依然逃脱不了被贩卖的命运,最后也难免在痛苦的折磨中死去。确实,能遇到像克莱亚这样好的老爷的黑奴太少,大多数黑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由于他们没有受过教育,不知不觉也会变得麻木,甚至以残酷对待同伴来获取主人的关照。试问黑奴会不会集体反抗,我看根本就不可能,就算面临再多的生死别离,经历再多的严刑拷打,他们顶多自杀,而不会想到反抗,推翻这个邪恶的奴隶制度。
      
      真正的受害者在谁?仅仅是黑人么?作者在书中给出了答案。其实白人也是受害者,表面上看来他们显得很耀武扬威,但是内心中他们还是感到劳累和自责的。他们知道让别人骨肉分离,妻离子散是最不道德的行为,如果懂点宗教的话他们肯定会受到诅咒。世上并没有完全没有人性的人,我想只是白人们不明显表现出来罢了。正如作者在结尾所说,难道这吃人的制度会有什么好处?这样下去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难道谁还能猜想不到?一个国家假如不能把自身存在的严重不平现象消灭掉,就有最终爆发动乱的潜在危险。一旦动乱,白人黑人都得遭殃,整个国家的人民都得遭殃。
      
      显然,尽管号称人权至上的美国也有这么一段很不光彩的历史,奴隶制度是一个永远的伤疤,好在经历过南北战争,黑人获得了自由,美利坚人民也从中吸取了教训,这是美国的进步,也是世界的进步。
  •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小学,然后初中时重新读过,深深感动。
      那些悲剧的情节不必多说吧,当时的我一直在想的是,我们有没有同情心。
      这本书的下一本是余华的活着,好歹算是回答了我的这个问题。但是又似乎把问题推到了更严重的地步。
      起初想的是为什么中国很少有这样直面苦难、严肃的不行但又十分温情的作品,后来却意识到人类也许真的是残忍的物种。
      自诩甚高,贬低异类并加以剥削,温情无法打动,命运永远残酷。这个学期学了一点希腊悲剧,想起了悲剧的命运。但是那些人是神或英雄,他们就算没有恢弘有力的语言作证,也许依旧被铭记。而汤姆叔叔是个平凡人,通俗的说,永远被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我们的爱显得微不足道,人们不愿跳出自己的成见,博爱的不断扩展似乎建立在生产力的不断发达上。当有一天,灾难让人类进入需要重新开动双脚双手的境地,是不是所有的悲剧与残酷都将重演。
      我们的博爱是建立在吃饱了没事干的境地,我自己也是。今天想在一个活动中捐衣物,踌躇了很久还是把自己去年刚买的一件手感良好又暖和的白毛衣留在了箱子里,春天到了它陪着一条裙子穿会很好看的呀。
  •   哈哈,说的很对。今年奥斯卡有一部讲述南北战争前黑奴的故事的电影获得了年度最佳电影,叫做被解放的姜戈,非常非常不错,有时间可以去看一下~
  •   其实并不是说因为这本书才打的南北战争 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导火索
    在那样的矛盾下这仗是非打不可的。
    它只是作为了一个催化剂
  •   恩 确实
  •   人类的本性。。看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对人这个物种多了一层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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