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12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安德鲁·瑞格比 编 译者: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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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饱受暴力冲突伤害的社会,如何让其成员对过去的历史采取和解态度的?如何为一个和平而稳定的未来奠定根基?如何应对复仇的冲动?对前政府时期国家暴力行为的责任者应如何处置?个人和社区如何尽最大努力去妥善处理民族创伤的后遗症?本书中探讨了这些令人痛苦与困惑的难题,具体分析了不同社会在处理过去创伤问题上所采取的不同方式的优点和缺陷,明确指出了接受过去与展望现在和将来的和平文化之间的联系。
作者简介
安德鲁·瑞格比是英国考文垂大学宽恕与和解研究中心主任,成果颇丰,包括《过去的遗产:通敌问题和巴勒斯坦个案》等。
书籍目录
中文版序序言第一章 和解与宽恕过去第二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欧洲清洗第三章 西班牙:大赦与失忆第四章 远逝的真相与正义:拉丁美洲的经历第五章 1989年后的欧洲“清洗”过程第六章 南非:以大赦换真相第七章 巴勒斯坦:通敌及其后果——一个最糟糕的个案?第八章 第三方调停第九章 趋向一种和解文化参考文献索引《暴力之后的正义与和解》读后(陈仲丹)
章节摘录
书摘 总之,清洗或审查行动不是在权力真空状态下进行的。当某个政治运动关注这个问题,并与自己的特殊利益联系起来,当人口中重要的一部分群体出于自己的原因(羞辱、罪责、怨恨),比较容易接受这样的行动和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出现这样类似的情况:开始的行动是在控制中进行的,但后来就不断升温,超出了界限,而自由民主国家的多数人却认为是可以接受的。这样的情况正好发生在捷克斯洛伐克,因此,虽然审查对象只限定于那些高级官员,到1992年冬大选处于高潮的时候,据报道说,小学的主厨和其他公共部门的工人也被勒令辞职,理由是案卷中发现了他们的名字:与此同时,右翼报纸公布了几千人的所谓情报员名单,这些姓名来源于被认定为牢靠可信的卷宗。就是通过这种不严谨的方式,15万多人的姓名被公布出来,并失去了工作,没有任何的补偿和上诉的权利——一切都是出于道德清洗上的“公共压力”。 现在,我们回到那些基本的难题上来,在集体性试图保证肆意违反同胞人权的罪人不应该分享未来赦免的果实的前提下,如何才能保持对清洗过程的控制?如何才能避免它成为促进特殊利益和野心的载体?如何才能追求正义又不加深社会的分裂?对此,并没有简单的答案。在下一节里,我们将考察德国处理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专制遗产的时候,是如何利用其相当可观的财政和经济资源的。 众所周知,真相委员会并不是解决南非问题的灵丹妙药与此同时,它也是至今仍然有效的一种重要方式。几年后回过头来看,也许我们会发现真相委员会已成为精英们达成政治和解的关键性基石,旧制度下的受益者和受害者之间的社会和解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此,重要的是决策者们要认识到,揭示过去和承认真相是社会和解进程中的重要方面。与此同时,和解需要的不仅仅是真相,它呼唤着少量的正义——不是必定对作恶者的处罚,而是社会经济不平等的建设性观念下的行动。没有底层大众的压力不可能实现这个目标,同样,真相委员会和社会团体的维护人权的所有教育性工作也很重要。当人们确实为创建—个新南非而动员起来时,他们将采取民主和非暴力的手段,将南非遭受暴力冲突的威胁降到最低程度,防止南非的所有和解希望化为泡影。 我们要在前敌对方之间撒下和解的种子,和平和个人总体上(不同程度上的)安全感是必要条件,但决不是充分条件。根据约翰·保罗·莱德里奇提出的理论结构,我们可以发现,和解作为一个触及结果的过程和状态,它还需要满足其他的价值利益:真相、正义和仁慈/宽恕。但是,这些价值呈现出来的总是一种相互紧张的关系。 和平与正义的价值冲突也许是最为显著的。有人坚决主张,在匡扶正义之前必须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些被制裁的前政府时期的作恶者将采取暴力行动,寻求正义却让新政府承担着风险。因此,在像阿根廷和智利这样从军人政府转变过来的国家里,那些前政府的作恶者受到免于处罚的待遇,人们对此可能虽有微词,但必须承认在这样的和谈进程的初始阶段,最重要的是建立一种广泛而深远的和平。这种没有过度的国家暴力和专制恐怖的生活,人们也会渐渐地再一次习惯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在同一时期里,将寻求和平(结束谋杀和独断暴戾)和正义同等对待。 第一阶段:保证和平 和平是追求其他价值的必要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能使人们体验到一定程度的安全感。但它只是第一阶段。在我着手研究和写作本书的过程中,有一点给我的印象很深刻,那就是不管犯罪人和其他人如何试图掩盖过去的真相,揭露肮脏历史的斗争总是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只要和平局面已经得到足够的保证,并经受得起揭露过去伤痛引起的波动,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这种追求真相的行动。 只要人们认为严重侵犯人权的威胁仍然存在,作恶者感到依然能够为所欲为,和解进程就不可能向前有任何移动。让谋杀、任意逮捕、失踪、虐待监禁者、非法迫害个人和团体成为历史,人们永远不再受到威吓的侵扰,这是优先考虑和压倒一切的必要条件。 第二阶段:揭露真相 和解的核心是敌对各方准备建构一个分享或合作的未来。它要求各方面对面的商谈,重新认真界定各方个人和群体的身份,从“我们”与“他们”、“受害者”与“作恶者”相互对立中摆脱出来,趋向一种新的涵义和关系,它建立在大家都是幸存者和人类大家庭一员的认识基础上,并承认彼此的分歧。但为了这种情况能够出现,让人们感到不再被束缚在过去之中,他们需要知道他们亲人的真相。有些人遭受了委屈、创伤和失去亲人的痛苦,需要感觉到他们的痛苦和损失得到了适当的承认——他们的真相需要得到聆听和确认。 在第一个案例中,真相被揭露出来的性质和程度,主要由当时各方力量的对比决定的。但这种揭露行动最后获得的成果,将改变社会内部力量的平衡。在这种变化中,最重要的是增加和平的恢复力。而且应该在深度和广度上加大揭露真相的力度,使真相大白天下,让受害者和幸存者不要放弃寻求真相的斗争。 第三阶段:伸张正义 人们不知道自己的亲人遭遇了什么,当然,他们亲人的历史也就没有得到承认,这是一种根本的非正义。正义是需要纳入和解进程的另一种价值,在对痛苦过去的赤裸外表进行消解的探索中,证明作恶者有罪并确定他们承担的责任,应该是一种接近的正义。点名说出这些人的羞愧之处,这是一种正义的形式,它挑战了赦免的文化,使那些作恶者为他们过去的行动付出某些代价。 在转变的早期阶段,当真相的揭露所引发出来的恐惧,将严重威胁和平和新民主结构的稳定时,上述做法也许是不可行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民主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人们对回到过去的担心已经减弱,并在恢复人权方面有了自信,那么,曝光和羞辱作恶者的行动可以继续,他们应该为他们的罪孽做出某种方式的赔偿。该行动在时间上从这一代持续到下一代,比如我们上文中提到的阿根廷案例——在虐待者和行刑队成员没有勇敢地承认他们的滔天罪行之前,失踪者的儿女及其支持者们不允许他们享受生活。 为了确保正义斗争能够持续下去,第三方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对此应该有所认识;因为对外国人的失踪和死亡负有责任,阿根廷虐待者和刽子手们面临着国际逮捕令。皮诺切特案件也反映了这个问题。他被西班牙法院通缉,在英国被监视居住,回到智利后,这位虚弱的男人面临着法律的挑战,但他自己却认为享有司法豁免权。与此同时,成立常设国际犯罪法庭的运动不断增长。也许有一天,那些战争罪犯和反人类罪犯将无处藏身,难逃法律的制裁,这也许并不是一种过分勉强的信念。 但除了采取以牙还牙的报复形式来追求某种正义外,如果人们真正要摆脱过去和关注未来,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有关正义的必要工作——持续努力的拨乱反正。如果人们热切期望未来,那么,不断唤起痛苦往事的制度和环境就应该得以改变。只有当满载痛苦和罪孽的过去成为记忆,人们才会消除他们的怨恨和悲伤。如果你愿意的话,放弃复仇的冲动,忘记过去并着手建构一个分享的未来。 第四阶段:妥善处置过去 有一种古老的说法——“时间是绝妙的调解人”。当然,时间的长河允许过去被重新解释,并被灌注新的意义。当过去的罪人年老后并认识到世界发生了变化,他们可能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感到懊悔,并向遭受苦难和悲伤的受害者致歉。因此,2000年8月,危地马拉总统阿方索,波蒂略公开承认,政府对内战期间上万件谋杀和绑架事件负有责任,他说:“我们承认国家曾经侵犯了人权,我们今天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让那种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戏剧性历史不再重演。” 在乎息过去的进程中,这种正式的公开承认和道歉可以作为一种强有力的手段。迈克尔·伊格纳季耶夫指出:“领袖们允许他们的社会说出不能说的话,想不能想的事,并做出人民和个人不能设想的和解姿态。”通过道歉的形式,领袖们打开了象征性的空间。在那里,受害者和幸存者采用一种新的观念去审视过去,停止搜寻陈年伤痕,而是关注未来。当痛苦往事在采取了这种方式后不再经常浮现,那么人们就会产生这样的信念:他们应该为亲人争光而不是复仇,对亲人的怀念也应该本着开创新未来的愿望,而不是造成报复和暴力的循环。 趋向一种和解文化 当然,上面提到的四个阶段是一种完全的假定。在逃避过去的暴政方面,不可能有普世的方法。另外,这种对分裂和冲突社会的分析,是建立在宏观层面上的。但社会和社区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存在于基本组织和社会系统之中。在那些也许被描绘成某种形式的集体运动中,应该包括所有的关系。人们不仅要设法与过去打交道,也要与他们的邻国和前敌保持联系。 在建立新关系的过程中,分裂的社区和社会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我们也没有理由对此奢望。但是,我们都有自己的处理过去苦难和伤痛的方式。一些开明人士能够宽恕作恶者,即使他们的身体和权利受到了侵犯。与此同时,我们多数人仍然理智受制于怒气,渴望报复。但是,时间是一种和解的手段,对于我们这些上了岁数的人来说,憎恨的情绪、复仇和惩罚的劲头,都会随着时间而消退。甚至到最后,从那些被我们憎恨和蔑视的人身上,我们还可能发现人性的存在,并以此来判定罪孽和罪责的程度。在这种方式下,过去的桎梏可能被解开,那些曾经把自己看成是受害者的人,开始将注意力放在未来。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序 言实际上在我还没有着手拟订本书计划之前,本书的主题思想就已经形成了.当我开始注意被现在一些人称之为金箴“全球伦理标准”——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的时候,我被如何遵照这种强制性伦理规定的困境难住了。那些“伦理脱俗之人”,他们具有坚定不移的勇气,决不会因为物质上的舒适和暂时的好处而在他们的伦理标准上做出妥协。与他们相比,我在这方面深感不女口。我读过描写乌托邦式生活经历历史的书籍,在公社制下,所有个人和集体活动都在为改变世界而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个人和集体示范行动的力量令我惊叹不已,它成为促进非暴力社会变革的一种手段。 后来,我看了马克斯·韦伯的文章《作为一种职业的政治》。在这篇文章中,他明确区分了政治领域内所追求的两种伦理体制的理想类型:一是终极目标或信念型伦理,其特征是毫不动摇地遵循一套价值和理想;二是责任型伦理,它认为在现有条件下,某种已知的具有实践可能性的政治行动需要有人引导。韦伯得出了悲观的结论:两种模式都不能绝对正确地指导人们的行动。信念型伦理致使人们相信,只要目的是好的,就不必在意手段是否符合伦理标准,这就会导致古拉格(苏联劳改营)和集中营的出现;或者导致人们轻视一切,只相信最完美的一种手段,放弃了反抗现时罪恶所能采取的任何有效办法。责任型伦理同样存在着巨大的陷阱。你可以充分展示出你的想像力,一旦妥协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你将会在这些相关的罪恶之间艰难地做出选择。 这里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忍受非理想世界的无奈,学会在现实世界中生活,而不向分离主义和宗派主义妥协?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早期,我一直被这种两难困境尖锐地击打着。当时我正在研究巴勒斯坦运动或大起义(Intifada)。我开始看到许多人正受到勾结以色列占领军的指控,这些人曾处于困境之中,并根据他们的伦理标准和利益做出了抉择。我开始设想这样的问题:如果面对同样的遭遇,我在什么情况下也会做出同样的行动——我女儿患了一种必须到国外治疗的疾病,只要我同意与占领军每月交谈一次,他们就同意我带她出国治疗? 我开始被这种通敌现象吸引住了,感受到了人们生活在占领区下的尴尬和无奈。这导致我研究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通敌现象。我过去认为,抵抗者和通敌者、受害者和作恶者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界限,现在看来是完全幼稚的。扬·布鲁马有过在荷兰被占领期间的生活经历,我很赞赏他在感想录中所表达出来的思想: 被占领总是一件羞辱人的事情,这不仅意味着主权和政治权利的丧失,而且它使人性的弱点也戏剧性地表现出来。那是缺乏英雄的时代,只有愚蠢的人才将自己放置于英雄的幻影之中。下列情况很容易理解:人们为了保全自身安全去做那些有失尊严的事情;在占领军主人家偷偷摸摸地做勤务工;听到盖世太保脚踢邻居家门声就跑开。等到我长大的时候,所有丢脸和与英雄不相称的事情都做过了。 当进一步研究那些被占领地区看到的现象后,我发现在那些所谓的开放社会,多数人受到体系和制度的损害,这些又是由他们自己维护和复制的。跟他们一样,我们是压制下的牺牲品,也是压制的支柱。为了与现实生活协调一致,我们所有的人都进行着自我调节。但是,在被占领或独裁政体下,每日的妥协产生于强烈的宽慰之中。只要人们继续生活在谎言中,就会按照日常生活的习惯再造这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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