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琼斯(上下册)

出版时间:2004-1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英国]亨利·菲尔丁  页数:515  字数:766000  译者:黄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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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汤姆·琼斯》是英国作家亨利·菲尔丁的代表作,也是英国文学史上的名篇。作品讲述了私生子汤姆·琼斯寻求真爱的故事。沃尔华绥是一个善良大度而且富有的乡绅,收养了弃婴汤姆·琼斯,他妹妹的儿子卡利非也生活在家中,是沃氏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卜利非和汤姆一起长大,两人性格截然相反。汤姆性格活泼开朗,为人坦诚,孝顺养父,并且风流潇洒,仪表堂堂。卜利非则奸诈阴险,将汤姆视为争夺舅舅遗产的眼中钉,千方百计诋毁汤姆的荣誉。终于,汤姆被不明真相的沃尔华绥赶出了家门,开始了一连串悲喜交加的奇遇。

作者简介

菲尔丁(1707~1754)
Fielding,Henry
英国作家。1707年4月22日生于英格兰萨默塞特郡,1754年10月8日卒于葡萄牙里斯本。少年时代在英国伊顿公学接受教育,后去荷兰莱登大学修法律,课余自修古典文学及哲学。因经济问题辍学后,在伦敦以写剧本为生。共撰写了20余部喜剧或笑剧,主要讥讽时风朝政,并因此而闻名。后因所经营的剧院遭政府查禁而倒闭,遂放弃戏剧事业,再习法律,随后以律师为业,曾任威斯敏斯特区治安法官。同时又兼营报刊,撰写文学批评、杂文、小说。1753年去葡萄牙休养。身后发表一部《里斯本之行》,以他由英赴葡海路航行日志形式,记录了他对人生、政治和文学的见解。

书籍目录

第一卷 在这部历史的开头,先把读者所必须知道的或者宜于知道的、有关弃婴出生的种种情况,尽可能多地介绍一下  第一章 本书的开场白,或者说,为一桌洒席开的菜单  第二章 简单介绍一下乡绅沃尔华绥,较为详细地介绍他的妹妹白丽洁·沃尔华绥小姐  第三章 沃尔华绥一到家就碰上一桩怪事;德波拉·威尔金斯太太合乎体统的举止及她对私生子的正当的谴责  第四章 这一章的描写有使读者跌断脖子的危险;读者如何脱离危险,以及白丽洁·沃尔华绥小姐如何屈尊迁就  第五章 包括几件寻常的事,以及对这些事的极不寻常的看法  第六章 用一个明喻将德波拉太太到教区去的情况描述一下;关于詹妮·琼斯的一段简短叙述,顺便谈谈年轻女子钻研学问时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第七章 本章所写的事如此严肃,以至读者自始至终一次也笑不出来,除非可能会笑作者本人  ……第二卷 包括人生不同阶段夫妻生活的幸福场景,以及卜利非上尉和白丽洁小姐婚后头两年的其他种种事件第三卷 包括汤姆·琼斯十四岁至十九岁之间沃尔华绥先生家中发生的最值得纪念的事件;读者从中可以得到一些有关儿童教育的启发第四卷 历时一年第五卷 比半年略长的时间内发生的事第六卷 包括大约三个星期里的事第七卷 包括三天里的事第八卷 包括两天左右的事第九卷 包括十二个小时里的事

章节摘录

  这种内心的矛盾冲突,不久就在汤姆身上产生了强烈而明显的影响,他没有了平时的轻松活泼,不但一个人呆着的时候闷闷不乐,就是有旁人在场的时候也情绪低落,心不在焉;对于魏斯顿先生说的一些玩笑话,他只是强装笑颜,聊以应付,神情间显示分明是出于勉强,结果,他本来竭力要隐藏的情绪,反而更加明白地表露出来了。  他的心事外露,究竟是因为他在隐瞒内心感情方面使用技巧不够熟练呢,还是诚实的本性不容他隐藏呢?这倒是一个难以解答的问题。这种技巧要求他对索菲娅的态度比以前更加拘谨,不再用言词向她表示什么,甚至要竭力避开她的视线;但是他的本性又急急忙忙、想尽办法来破坏他这意图。所以每当索菲娅走近他时,他的脸色就变得惨白;如果她是冷不防走近的,他就会吓一大跳。如果汤姆的视线偶然碰到索菲娅的视线,汤姆的血液就会立刻涌上他的双颊,使他满脸通红。碰到出于礼貌不得不开口对她说话时,例如席间敬酒,汤姆总会张口结舌,嗑嗑巴巴。如果他碰了索菲娅一下,那他的手,不,不但他的手,他的全身都会颤抖起来。如果谈话哪怕有一点点涉及爱情,他就会不由自主地从内心深处发出一声叹息。造物主真是出乎寻常地殷勤,每天都会让他碰上几件这类事。  这些征兆,尽管乡绅毫无觉察,却都逃不过索菲娅的眼睛。她很快就看出琼斯心烦意乱,而且也很容易就发现了个中原因,因为她在自己内心就能辨认出同样的感情。我认为,这种现象正是我们在相爱的人之间常常看到的那种共鸣,这同样也可以说明为什么索菲娅在这件事上感觉要比她父亲敏锐得多。  这一章的描写有使读者跌断脖子的危险;读者如何脱离危险,以及白丽洁·  沃尔华绥小姐如何屈尊迁就  在哥特式建筑中,再没有比沃尔华绥先生的府第更加壮丽的了。它有一种宏伟庄严的气派,让人一见肃然起敬,可以与最完美的希腊建筑媲美。它的内部宽敞舒适,一如外表富丽堂皇。  这所住宅坐落在一座小山的东南坡靠近山脚的地方,它的东北面是一片几乎绵延半英里的老橡树林,沿着住宅向上伸展,刚好形成住宅的屏障,房子的位置也可以称得上是居高临下,能俯瞰山谷里一片迷人的风景。  在橡树林的环抱中,有一片美丽的草地,倾斜而下,一直铺到住宅跟前。草地的高处一端,一股清泉,从杉树遮掩的岩石里喷涌而出,形成一道瀑布,长约三十英尺,常年流泻。这瀑布并非顺畅地流下来,而是从高低不平、苔痕斑驳的乱石中滚落。它冲到岩石脚下,变成卵石磊磊的涧中溪流,一路曲折跌宕,最后流入山下一个小湖中。小湖在住宅南面下方约四分之一英里处一片美丽平原的中央,从住宅向阳的每一个房间都可以看得到。平原上点缀着一簇簇的榆树和榉树,有青草可以放牧羊群。从湖里流出一道小河,穿过令人惊奇的多种丛林和草地,蜿蜒曲折地流了好几英里,直到泻入海中。这海的一个大港湾和港湾外的一个岛屿,组成了这面景色的屏障。  山谷右边也是一片平原,面积比较小,其中坐落着几个小村庄。平原的尽头,在古老教堂的废墟上,可以看到一座钟楼,上面爬满了常春藤,教堂前门的部分门墙还完好地保存着。  左手,是一座非常美丽诱人的花园,依山势的起伏建成,其中许多小山、草地、树林、溪流,错综变幻,美不胜收。但这一切都出于大自然的匠心,而非人力所能为。在花园之外,这片平原渐渐隆起,形成几座荒山野岭,峰巅直入云霄。  此时正值五月中旬,早晨的天气异常晴朗。沃尔华绥先生信步来到平台之上。只见晨曦把我们前面描写过的可爱景物,一分钟接一分钟地陆续在他眼前展开。太阳射出万道霞光,布满各处,并且升到蔚蓝的天空,作为它耀彩扬辉的先锋,随后带着遍体金光,辉煌灿烂地冉冉升起。它的辉煌荣耀,在人间,只有沃尔华绥先生这样充满了仁爱之心的人才能和它相比。而这个人,此时正在默默思考着怎样上体天意,对自己的同类广行善事。  读者诸君,请您脚下务必小心留意。我一时疏忽大意,竟贸然将您带到像沃尔华绥先生这样一座高峰上来了,至于怎样把各位再引下去而不至于跌断脖颈,我就不得而知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壮了胆子往下出溜吧,因为白丽洁小姐此时正打铃招呼沃尔华绥先生去吃早饭。我必须在场,如果各位高兴陪我一起去的话,欢迎之至。  兄妹二人,像往常一样互致问候;仆人把茶也斟上了。沃尔华绥先生吩咐把威尔金斯太太叫来,同时告诉妹妹说,他有一件礼物要送给她。白丽洁小姐对哥哥的盛意表示感谢,我想她必定以为是一件长袍,再不就是装饰品一类的东西。沃尔华绥先生的确经常送给她这类东西,而她呢,为了让哥哥高兴,在打扮自己方面也花了很多时间。我所以说“让哥哥高兴”,是因为白丽洁小姐对于穿着打扮,以及那些讲究打扮的女人,一向是极为鄙视的。  如果她原本指望得到那样的东西,那么当威尔金斯太太按照主人的吩咐把那个婴儿抱来时,她该有多么失望啊!我们知道,一个人在极度吃惊时,往往会哑口无言,如今白丽洁小姐的情形就是这样。后来还是她哥哥打破沉寂,把这件事从头到尾讲给她听了。这段经过既然读者早已知晓,我们就不再重述了。  白丽洁小姐对于高贵妇女称做贞操的那种美德,一向非常重视,她本人平时操守也十分严谨。所以,大家都会认为,特别是威尔金斯太太认为,她对这件事一定会表示深恶痛绝,并且会把这个孩子视为可怕的怪物,主张立刻丢到门外。但出人意料的是,恰恰相反,她对这件事采取了较为宽厚的态度,对这个无助的婴儿表示了怜悯,并且还满口称赞她哥哥做了件善事。  现在我们要告诉读者,沃尔华绥先生讲完了这件事的经过后,当即表示一定要把孩子收留下来,当做自己的孩子看护抚养。那么,读者也许会把白丽洁小姐刚才的态度理解为她对哥哥的意见的屈从。老实说,她平时对哥哥总是百依百顺,很少违反他的心意。当然,她偶尔也表示过不满,例如说男人是任性、脾气倔强的,非得按他们的意思办事不可;她恨不得自己有一份产业,等等。但是,她说这类话的时候,声音总是很低,顶多也只达到嘟嘟囔囔的程度。  然而,白丽洁小姐在婴儿身上克制住的愤怒,却大大发泄在孩子那可怜的、不知姓名的妈妈身上了。她骂那个女人是个不要脸的浪货、胆大包天的女流氓、不知羞耻的臭婊子、坏透了的荡妇、下三烂……等等,总之,凡是正派女人咒骂那些给女性出丑的同性时所必用的语言,她都用上了。  于是,她们开始商量怎样追查出这个孩子的母亲。她们先把本宅里的女仆的品行一一过了筛子。威尔金斯太太认为她们都没有嫌疑,这一点是很明显的,因为她们全是威尔金斯太太一手物色来的,而且要再去找到这样一群丑八怪也实在很不容易。  接着就该审查在这个教区的居民了。这件事交给威尔金斯太太去办理,她要用一切办法查访,下午回来汇报结果。  事情就这样安排妥当后,沃尔华绥先生像平时一样,回到自已的书房里去,把孩子交给妹妹照顾。白丽洁小姐也就照她哥哥所希望的那样,把这项任务承担下来。    哲学家斯块尔先生和神学家斯威康先生的性格;以及他们之间的一场关于……的争论  这位先生已经在沃尔华绥先生家住了些日子了,他名唤斯块尔。他的天资算不上是第一流的,不过因为致力于钻研学问,受过高深的教育,也大大弥补了他天分的不足。他博览群书,自称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篇篇精通。他正是拿这两位大师为榜样来立身处世和研究学问的,他有时遵循前者的意见,有时又奉后者的主张为圭臬。在道德方面,他自称是柏拉图的忠实信徒,但在宗教方面他又倾向于信奉亚里士多德的学说。  但是,虽然我刚才说他在道德方面是以柏拉图为楷模的,他却完全同意亚里士多德在这方面的意见,认为那位堪称大师的人是哲学家和思想家,而不是立法者。他不但笃信和身体力行,而且把这种意见推广到极其广泛的范围,把一切德行都只看做理论问题。当然,我本人从来没有听见他对任何人这么说过,但只要稍稍留意一下他的行为举止,就不能不认为,这正是他的真实想法。因为只有这样看,才能把他性格中的一些矛盾调和起来,否则,矛盾是必然要出现的。  这位先生,只要和斯威康先生一见面,几乎没有不吵起来的时候,因为两个人的观点势如冰炭,绝不相容。斯块尔认为,人类天生就具备一切崇高的品德,犯罪则是违背了天性,正如人的身体的扭曲和变形不是人的本来面目一样。斯威康的看法与他正相反,认为自从亚当堕落以后,人的心灵就成了一个罪恶的污池,必须仰赖神的恩宠才能获得净化和拯救。只在一点上,他们的见解是一致的,那就是,在他们有关道德的长篇大论中,从来都绝口不提那个“善”字。斯块尔口口声声是“与生俱来的德行之美”,斯威康则三句话不离“上帝恩典的神圣威力”。前者用一成不变的是非法则和事物的永久长存的适当性来衡量所有的行为,后者则以神的权威来评判一切事物,他这样做的时候,总是引用《圣经》以及各家的注释,就像法学界引用库克注释的李特尔顿的著作一样,注释与正文有同样的权威性。  我做了这样简短的介绍以后,读者一定会记得刚才牧师结束那篇演讲时得意洋洋地提出的那个他认为无人能回答的问题:信义能离开宗教单独存在吗?  对此,斯块尔回答道:如果要从哲学上讨论问题,不先把所使用词语的意义确定下来,那是无法进行的,而且再也没有比斯威康所提出的这两个名词意义更模糊不清的了。因为对“信义”一词,就像对“宗教”一词一样,人们的理解存在种种分歧。“不过,”他对斯威康先生说,“如果你所说的‘信义’是指与生俱来的德行之美,那么我认为它可以离开一切宗教而单独存在。”随后他又补充道,“不但如此,甚至你自己就得承认,除了你所信奉的那种宗教之外,信义可以离开任何其他宗教而单独存在;伊斯兰教徒也好,犹太教徒也好,世界上信奉其他一切宗教的人,也都会有这种看法的。”  斯威康反驳道,正统教会的敌人向来都是怀着这样一种恶意和仇视来发议论的,斯块尔的论调也是如此。他毫不怀疑,世界上所有不信上帝的人和异教徒,如果他们有能力的话,一定很愿意把“信义”的含义限制在他们自己那种荒谬绝伦的错误和该诅咒的骗局之中。他说:“可是,我们不能因为人们对信义有许多荒谬的见解,就得出结论说信义有各种各样的形态。也不能因为世界上有各种不同的教派和异端邪说,就得出结论说有各种各样的宗教。我说的宗教,是指基督教而言的;不仅是基督教,而且专指新教;不仅是新教,而且专指英国的国教。我说的信义,是指神圣恩典的一种形式,它不但与这种宗教一致,并以它为归宿,而且绝不和其他任何宗教一致,或以之为归宿。假如有人认为我在这里所说的信义(我想这就是我对信义的全部看法)会赞成,甚至会唆使一个人去撒谎欺骗,那简直是荒谬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了。”  斯块尔说:“其实,从我说的话里,已经能明白我的结论是什么了,所以我有意避免下结论。如果你已经明白了我的结论,那我肯定你就不会费力做出回答了。不过,咱们还是先把宗教撇开不谈,很明显,我从你的话里听出来,我们两个对‘信义’各有各的看法。要不然的话,同一个词,怎么能出现不同的解释呢?我曾经说过,真正的信义和真正的德行之美几乎是同义词,它们都建立在永久不变的正义法则和事物永恒的适当性上,而撒谎欺骗与这二者是绝对敌对、互不相容的。因此毫无疑问,真正的信义断然不能支持撒谎欺骗。在这一点上,我们的看法是一致的。如果说宗教是指成文法而言,那么信义既可以说是先于宗教的,又可以说是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  “难道我的意见会跟认为信义先于宗教的人一致吗?”斯威康怒气冲冲地说,“沃尔华绥先生,您说我同意过吗?——”  他正要往下说,沃尔华绥先生把他拦住,很冷静地对他们两位说,他们两个把他的意思误会了,因为他一直没有提过真正的信义。如果不是发生了另外一件事,结束了当前的谈话,也许沃尔华绥先生还不大容易把两位都已十分激动的辩论家劝住呢。  一个秘方,服后保证能招来厌恶和仇恨小姐刚躺到床上,她的侍女就跑回厨房来,饱餐了小姐所谢绝的美味。  她走进时,大家又都站了起来,像先前对小姐表示敬意那样对待她,可是这位侍女忘记像她的女主人那样招呼大家赶紧坐下。其实,即便她这么说了,他们也不可能再坐下来,因为她把自己的椅子搬过来,差不多把整个火炉全占住了。她吩咐立刻给她烤一只鸡。并且说,一刻钟之内要是烤不好,她就不等了。尽管她要吃的那只鸡此刻还睡在窝里,而放到烤叉上之前还得经过捉、宰、去毛种种手续,老板娘也还是会答应及时做好送来的。不过不幸的是,客人现在已进入后台,她能亲眼看见这场fourberie的扮演,于是,可怜的老板娘也就只好承认店里没有鸡。“不过,太太,”她说,“我可以马上到肉铺里替您买点羊肉,什么样的都有呢。”  “你以为我的胃口像马的胃口一样吗?”这位女仆太太说,“深更半夜还吃得下羊肉!你们这些开店的,总以为有身份的人跟你们全一样。说真的,我早就猜着了,在你们这个破地方,什么可口的也别想吃到。我家小姐怎么单找这么个店住下!我看到你们这儿来住的净是些生意人和赶牲口的吧。”老板娘听到别人说她的客店的坏话,真是怒从心头起。可是她仍然按捺住性子,只说了句:“谢天谢地,来住的总是上等人。”“别对我说什么上等人,”女仆大声说,“我总比你这种人懂得什么叫上等人吧。别再跟我说废话啦,告诉我晚饭可以给我点什么吃。虽然马肉我不能吃,可是我真饿啦。”“唉,真的,太太,真是不巧,”老板娘说,“您正赶上我什么都缺的时候。老实说吧,店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块冷牛肉,而且已经给一位绅士的跟班和驿夫吃得光剩骨头啦。”“婆娘,”亚比该女士(为简便起见,就这么称呼她吧)说,“你别叫我恶心啦。我就是饿上一个月,也不会去吃那种人的指头碰过的东西。在这个讨厌的地方,难道什么干净的、像样的东西也没有了吗?""太太,来点儿鸡蛋火腿怎么样?”老板娘问。“有新下的蛋吗?你肯定准是今天下的吗?火腿可得切得细溜溜的,又大又粗的东西我可咽不下去。你想办法做得像点样子,别以为是给个什么乡下婆娘或是诸如此类的人做的。”于是,老板娘就抄起刀来,但女仆又拦住她,说:“好婆娘,你必须先洗洗手。我吃东西讲究,从摇篮里就习惯什么东西都要高级和整洁。”  老板娘竭力克制住自己的性子,开始忙活起来,至于苏珊,那女仆早就不许她插手了,而且拒绝的时候满脸还带着那么藐视的神色。那个可怜人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的拳头,就像老板娘控制住舌头一样。但实际上,苏珊并没完全控制住她的舌头,尽管只是在牙缝里嘟囔,她还是说了些浑蛋,咱的血肉一点儿也不比你的低贱之类的气话。  正准备着晚饭,亚比该女士又后悔没有吩咐店里把客厅的火升好。但是,她说现在也来不及了。她说:“不过我不妨试试厨房的风味,我一辈子还没有在厨房吃过饭哩。”她掉转过身来问两个驿夫,为什么不留在马厩里陪着他们的马。然后朝老板娘嚷道:“婆娘,本来饭就这么难吃,起码也得把厨房弄干净些。别这样围满了下等人呀。至于您,”她对帕特里奇说,“看来倒有些像上等人,高兴的话就不必走开了。我只惊动那些下流货。”  “不错的,不错的,太太,”帕特里奇大声说,“我是上等人。并且请您相信,我也不是那么容易惊动的。Non semper vox casualisest verbo nominativus.”她以为这句拉丁文是对她的冒犯,就回击道:“您也许是个上等人,可是从您对女人讲拉丁文这件事看来,您可不大像。”帕特里奇说了几句和气话,最后又说了一些拉丁文。这回,女仆只翕了翕鼻孔,挖苦他是个大学者。  晚饭摆到桌上了。对于这样高雅的人来说,亚比该女士的吃相可以称得上是狼吞虎咽了。她一边吩咐照样再替她做一份,一边说:“你们这家客栈确实常有上流人来住吗?”  老板娘作了肯定的回答,说:“店里眼下就住着不少有身份的上等人,比如说沃尔华绥少爷,那位先生是知道的。”  “请问,这位年轻的上流绅士,这位沃尔华绥少爷是谁呀?”亚比该说。  “当然是萨默塞特郡的大乡绅沃尔华绥的儿子和继承人喽!”帕特里奇回答说。  “哦,这可是怪事!”女仆说,“萨默塞特郡的那位沃尔华绥先生我很熟悉,就我所知,他没有儿子呀!”  听到这话,老板娘竖起了耳朵,帕特里奇却有些不知所措。不过,沉吟了一下,他还是回答说:“对呀,太太,一般人都不知道他是沃尔华绥先生的儿子,因为那位乡绅并没跟孩子的母亲结过婚,但是他的确是沃尔华绥先生的儿子,将来也就是他的继承人,这件事就像他名叫琼斯一样千真万确。”听到这儿,亚比该失手掉下那块正往嘴里送的火腿,大声嚷道:“先生,可真没料到!难道琼斯先生此刻也在这店里吗?”“Quare non?”帕特里奇说,“这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千真万确的。”  亚比该急忙把饭吃完,就赶到她小姐身边。她们主仆之间的谈话,我们在下一章里可以读到。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一、菲尔丁生平  菲尔丁的长篇小说《汤姆·琼斯》自发表两个多世纪以来,一直为人们所关注,特别是近几十年来,更成为学术界研究探讨的热点,对小说理论的丰富做出了贡献,作者在这部作品上花的功夫之大是惊人的,也有人说,小说写的就是作者自己的生活体验,小说中就有菲尔丁的影子。诚然,一切伟大的作品,从根本上说都是作者的自叙传。而想更好地认识一部作品,读者有必要认识作者的生平。古人云“知人论世”,因此我们有必要介绍一下菲尔丁的生平。  菲尔丁出生在英国西南部萨默塞特郡的古老家族,祖先曾当过军政显要,但到他父亲这一代,家道衰落。虽然如此,仍有没落贵族的架势,有相当一份财产,生活并不清苦。 因此,作为退职上校的父亲,还能把菲尔丁送进贵族学校受教育。这种教育对菲尔丁—以后的成长无疑是大有帮助的,使他对上层社会的教育和生活有了亲历。  不过,他的父亲是一个不务正业的赌徒,浪荡子,有一次在赌场上一口气输掉将近八十英镑,可以想见,家里有多少财产也不够他这般挥霍。菲尔丁兄弟姐妹共六个,他排行老大,十一岁那年,母亲不幸去世。父亲续娶了一位信仰天主教的意大利女人,所有的孩子都讨厌这个继母,经常反抗她的命令,同她发生争吵,为此菲尔丁没少挨打。幸亏有外祖母保护和关心,他才得以顺利成长。在外祖母坚持下,他父亲把他送进伊顿中学。  菲尔丁从少年时代起就对法律事务耳濡目染。原来,他的外祖母为了母亲留下来的财产的继承权和子女的监护权同他父亲打了好多年的官司,法院、律师成了他们生活中常常出现的词汇、人物和场所。这些人物和场景日后在他的著作中都有出色的表现。  从教育方面讲,菲尔丁在伊顿中学所受的古典文学教育为他后来的写作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特别喜爱古希腊喜剧作家阿里斯托芬、讽刺作家卢齐安和罗马诗人贺拉斯的作品。在他的作品中就常常见到这些作家的名言警句,如本书中就有大量的拉丁文引文——多见于理发师和其他人的对谈中——现在颇费译者和读者思量功夫,但在当时可是社会上的风尚,有学问的一大标志就是熟悉古希腊和罗马文学。  菲尔丁离开伊顿中学后,因为家境贫困,无力上大学深造,先在外祖母家自学了一段时间。他的外祖父是一位法官,菲尔丁因为在他书房里读了许多法律方面的书籍,因而开始对法律感兴趣,为他日后从事法律工作和写作打下了理论上的基础。此外,他还读了不少国内外的近代作品,例如塞万提斯的小说和斯威夫特的散文,前者的杰作《唐吉诃德》中主仆二人冒险游历的情节与本书中男主人公与理发师从家乡赶往伦敦的情节有相似之处,而菲尔丁本人并不讳言他受塞万提斯小说的影响,如本书中就把自己笔下的理发师同那本名著中的理发师加以比较。  一七二八年,菲尔丁到荷兰雷顿大学学习,但只读了一年多就因为家中经济拮据而中辍。在雷顿,进步思潮正方兴未艾,欧洲一些启蒙主义者到那里讲学,而且那里还是欧洲漫画家的一个聚集地。这些对菲尔丁形成自己的思想和艺术风格都是有益处的。  ……

编辑推荐

 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Tom Jones  菲尔丁出生在英国西南部萨默塞特郡的古老家族,祖先曾当过军政显要,但到他父亲这一代,家道衰落。虽然如此,仍有没落贵族的架势,有相当一份财产,生活并不清苦。因此,作为退职上校的父亲,还能把菲尔丁送进贵族学校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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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8条)

 
 

  •   这书只有文学史意义。
  •   书的质量很好,书的内容冗长,情节拖沓,议论过多,不很喜欢.
  •   没收到货
  •     从句太多了,有点没必要。作者太爱自夸了,好像他的人生关是毫无瑕疵的。汤姆太花心了,在不知道莫莉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的情况下(你看我已经被这本书搞得说话很拗口了)立刻爱上了索菲亚,并且想用金钱断绝情人关系。作者实在太爱他了,马上给莫莉安排了两个情人,这下好了,琼斯不用负责了,男主多么的清白正直啊!就从这一点就不明白索菲亚为什么会爱上他。
  •      琼斯的一生真可谓是永远在沸腾着的开水,冒着泡,散发着热气,把对此感到好奇的人也通常熏得满头蒸汽。其中的起承转合既连贯又毫不冲突,让人感觉是那么的连贯。除了结构和构思极巧以外,人物形象也塑造的极为成功;而每卷伊始都会有一个评论来发表作者的观点的。
      
      结构
       这本书在每一卷的开头都会写一篇评论,或长或短。它有对情节的描述的,有对人物行为评价的,有关于对此书不满的人的理解和鄙夷的,也有对写作方面的看法和心得。一开始,我很喜欢这种评论,觉得这样做无疑给作品增加了更多魅力,使得它跟其他的小说完全不同。然而,等我读到末尾部分,当我急于想知道后面的内容的时候,卷前评论就显出了它的劣势了。
      
      
      未完==
      
  •     有人评价汤姆琼斯说,他是一个最真实的男人。他的风流成性,是因为他能直面自己的感情,顺着自己的天性,他的内心仍然将自己爱的女人作为最后的心理归宿。
      如此而言,是不是也可以说,潘金莲,爱玛是最真实的女人呢?
      好像在爱情世界里,有两种评判标准,对男人和对女人是两种极端。男人花心,那是多情;男人艳遇,那是风流,男人收心,那是浪子回头,金都不换!他们可以随便欠下一堆风流情债,然后一句“我曾今爱过”就将前情往事一笔勾销。而女人却容不得有半点瑕疵。
      汤姆琼斯最后娶到了索菲亚,仅仅凭一句:我至始至终爱的都是你。很为索菲亚的后半生担忧。我认为此时的汤姆琼斯对索菲亚的感情,不过只是一段难以忘怀的初恋情怀罢了。这么多年,兜兜转转,被搁置一旁,早已绕在心底生了绿苔,又照不见阳光,所以阴暗潮湿,成了一段过期的爱,之所以未能舍下,只不过年岁太长,已成习惯了。可以想见,汤姆琼斯婚后仍会在花草丛中流连。
      
  •     请政府花十万元登报道歉
      
      □/徐强
      
      在《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一书的开场白中,亨利•菲尔丁谈到了作家和读者的关系。他说:“一个作家不应以宴会的东道主或舍饭的慈善家自居,他毋宁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饭铺的老板,只要出钱来吃,一律欢迎。”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作家是“东道主”或者“慈善家”,作家就成了“上帝”,他请读者吃什么,读者就得吃什么,即使饭菜的味道连猪闻了都会晕倒,读者出于礼貌,也不得不连声说好。但如果作家是开店的老板,情形就恰好相反了,这时,作为顾客的读者才是“上帝”,读者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要是饭菜不合胃口,还可以挑肥拣瘦,提点意见,发点牢骚,甚至拒绝付账。
      
      菲尔丁所说的,实际上是角色定位的问题,也就是“谁是主人”、“谁说了算”的问题。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同样如此。如果政府把它的一切举措均视为“做东”或者“施舍”,那么,政府就是公民的“恩人”、“救世主”,既然是政府养活了公民,使公民有饭吃、有衣穿,公民就应当感恩戴德,知足常乐。由于吃饭的人太多,而“东家”的财力又有限,所以,饭菜有时候不太好吃,衣服有时候不够暖和,脸色有时候也不那么和蔼,那就只好多多包涵,多多体谅了,人家“做东”嘛,你除了感谢,除了歌功颂德,不应再说三道四,叽叽歪歪。但如果每个公民都意识到自己是纳税人,是纳税人养活了政府,政府只是受纳税人的委托处理国家事务,那么,公民就成了“主人”,政府则是为公民服务的“仆人”,政府的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优,效率不高,公民完全有权利质疑、批评,要求政府给予合理的解释,作出令人满意的改进。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据这一规定,上至中央,下至地方,我国各级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无疑是“仆人”、“服务员”,而不是“恩人”、“救世主”。
      
      基于上述这么一点浅显的认识,当我读到重庆市民花10万元刊登广告感谢政府打黑这条新闻的时候,心里真的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据媒体报道,重庆市长寿区市民易大德受“黑社会”迫害,无法谋生,在一次斗殴事件中,还被“黑社会”打死了一个儿子,家人5人受伤。由于重庆开展“打黑除恶”行动,为他讨回了公道,所以他就和家人凑了10万元,在《重庆商报》刊登整版彩色广告,“向奋战在打黑除恶一线的人们致敬”,“感谢政府打黑除恶的精神”。即使这样,他还是“觉得无法表达对政府的感谢”。
      
      中国的公民,实在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公民,政府为公民所做的任何一件实事,都会获得公民加倍的感谢与回报。对于像易大德这样,曾经饱受沧桑,时刻盼望着“清官”来为他伸张正义的朴素的公民,我不忍心责备什么,但如果我是政府的公务员,我一定会为这一整版广告而羞愧汗颜,寝食不安,乃至于无脸见人,无地自容。重庆“黑社会”势力之大,罪恶之深,“涉黑”政府官员人数之多,职位之高,实属罕见,足以令人瞠目结舌,痛心疾首。对此,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政府拿了纳税人的钱,却没有为纳税人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服务,闹得民心惶惶,人人自危,所以,政府应该花10万元刊登整版广告,向全市公民道歉,检讨过去的失责之处,表明今后“打黑除恶”的决心,切实履行公民委托给政府的责任,而不是相反,要由“黑社会”的受害者来为政府的过失买单。
      
      政府和公民的角色定位,关系到政府的存亡,关系到公民的祸福,切记儿戏不得,疏忽不得,懈怠不得!
  •      近来读张谷若先生译的《弃儿汤姆·琼斯史》,其中的译注经常占一页的大部分篇幅。这个译本比萧乾,李丛弼译本多了三十万字,多出来的,译注就占了很大的比重。张先生的译作不多,但以文字古奥见长,所以有些人会抱怨。记得当年我读哈代的《苔丝》(或是《裘德》)读了几十页就放下了,倒不是因为张先生的译文,可能是原著使我提不起兴趣来。不过,日后总会重读的。一本张先生译的《大卫·考坡菲》已在邮路上了。这些译注或者解释当时的英国风情,或者阐明历史背景,而有时又发明文意,在文意之外旁征博引,然张先生仍自谦“什不及一”,读之令人心旷神远,这在下面援引的一段对蒲伯两句诗的注释就可见一斑:
      
       真正的语警识敏,只是自然装点得入化出神,
       此亦即心所常忖,而善于表达者永无其人。
      
       注释:引自蒲伯的《论批评》第297-298行。“识敏语警”译wit,实未能尽其全部所涵。盖wit为多意字,且随时不同,因人而异。苟无注释,即难明其究竟。兹仅就英国17世纪后期及18世纪此字最常用而与此处有关之意以阐明之。艾狄孙在《旁观者》第58期(1711)开端说,“无物如‘识敏语警’(wit)之受敬慕,亦无物如之少了解。我所知之作家中,无人曾公言不讳,论述此事者。”在同刊第62期开端说,“洛克先生对于‘识敏语警’与‘判断是非’之不同,作过令人敬慕之思考,他以这种思考所得,解释此二事为何不能为一人所兼有。他是这样说的:‘既然如此,则或可对通常所说,识敏语警及博闻强识的人,并非永有最深入之理解及最明辨之判断,作一合理之解释。盖识敏语警有赖于能在集于一处之诸概念中,运敏捷之识,析繁复之异,发现其任何类似、任何协同,使之联结缀合,以此使意念中出现快意画面、怡性景象。判是断非却与此相反,恰成对垒之势,有赖于在差别最小之诸概念中,剖析豪芒,以分别彼此,这样以免因相近似而误解,为协同而混淆。这是走向取譬引喻、使事用典的相反之路;而识敏语警之受人嘉赏、令人愉悦,则绝大部分正赖于譬喻征引。’”(见洛克《人类悟性论》第2卷第11章第2段。)艾狄孙引了这一段话,除加以赞同外,且增以解释说,类似、协同如太相近,则识敏语警即不成立。譬如说,“意中人之胸如雪之白”这样的比喻并不能算识敏语警,但在此以外,更叹息着加上一句说,“而且如雪之冷,”则既成为识敏语警矣。艾狄孙又在《旁观者》其他好几期里,详论真伪之识敏语警。在艾狄孙前,得莱顿在《英雄式诗及诗之出规越范》里说,识敏语警之定义可以说只是“思想与字句恰当确切;或者换一种说法儿,思想与字句秀雅洁爽地与其论题恰恰切合”。蒲伯除了这儿所引,还在1704年致维切利的信里说,“真正的识敏语警,我相信,可以给它一个定义,说它是思想之恰如其分,加之以表达之看似容易。”约翰孙在《诗人传:考利》里先提到约在考利时,“识敏语警”才有了它现在[18世纪]所涵的意义。他给这个词所下的定义是:“那种自然而同时新颖的事物,那种虽然本不明显而在其初次表达出来的时候却被认为是恰当不移的事物,那种一个人从未发现,不明白自己为何对它失之交臂的事物。”《牛津字典》总括各家,给以定义说:“识敏语警为语言或写作中之一种性质,其组成要素为思想与表达之恰当联系、巧妙结合,以其为人始料所不及,故因而使人生惊奇之感、愉快之情。”以上所引,只限一种意义,且什不及一,然已异彩纷呈,聊以示文学名词之不易迻译,甚或不易透彻了解而已。至英国文人对此字(或词)这种解释,受法国批评家布洼娄影响,他在他的诗文集《总序》里说,“妙语警句(原文bon mot)之所以为妙语警句,不在乎其人所言无人想到,而是因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用的是生动、美妙、新颖的方式。”
      
      
  •   作者太爱自夸+10086
  •   真正的孩子,是不会一味的纠缠于爱情
    或者不相信爱情的。
    真正看透爱情和人的人,反而不会说出这些话。
    如果有个人,真的对不住你,不妨,就放了他走 原谅他吧。
    世界上,永远都是 :防火 放到 防怨妇
    如果真的想做个孩子
    那么心思意念上 就不要再毒害自己了。
    祝福你~!!!
    阿门
  •   我也一直想不通,为什么男人花心,容易让人原谅(甚至有时还会替自己抬高身价),女人水性杨花,就会被人唾弃。
  •   在这本书里,好像水性杨花的女人也没怎么遭鄙视,遭鄙视的是水性杨花同时还虚伪的女人吧;而且琼斯,他和旁的女人乱搞之后,心里不也非常后悔和自责吗。
  •   跟书评一点关系没有 能不能发到讨论区?
  •   注释语言都如此地靠近文言文,
  •   ,“妙语警句(原文bon mot)之所以为妙语警句,不在乎其人所言无人想到,而是因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用的是生动、美妙、新颖的方式。”
    这句说得好.
  •   读了十几章 换了萧乾 的人文版看
    感觉 如果是放在第二次读会好些吧,不然会把故事读的比较破碎不连贯
  •   张译,我喜欢!
  •   请教,bon gout如何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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