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情的终结

出版时间:2000-7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英国] 格雷厄姆·格林  译者:柯平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二战期间的英国伦敦,作家莫进而斯和公务员的妻子萨拉,一对婚外恋人,被飞来的炮弹中断的了恋情,它击昏了莫里斯,也激活了萨拉心中潜在的天主教信仰。萨拉向天主祷告:要以远离情人的方式来远离罪愆,以此保全莫里斯的性命。萨拉不辞而别,莫里斯不知就里,妒恨交加地度过了两年。因怀疑她另有新欢,莫里斯请私人侦探调查,结果从萨拉的日记中得知她一直爱他,只是出于对天主的许诺和敬畏才离开他。追悔之余,他提出要和萨拉私奔,开始新生活。此时萨拉已最终皈依天主教,没有答应他,并在不久后患病去世。天主从莫里斯身边夺走了萨拉,莫里斯怀复杂而抗拒的心情面对萨拉死后她的祷告一一应验的事实。

作者简介

格林1904年出生于英国中部赫特福德郡。曾在牛津大学贝利奥学学院攻读历史。当过记者,信奉天主教,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作为军情六处的官员被派往非洲。战后他创作了大量的间谍小说。被指控的间谍作家。最著名的作品《第三个人》《一支出卖的枪》《密使》《我们的人在哈瓦那》《人性的因素》《荣誉与权力》。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恋情的终结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81条)

 
 

  •      严格来说,不应该说读过,而是听过。
      
       除了那套被我弃听三次才最终听完的TTC课程The Tools of Thinking外,这本是我迄今听过最难的了。生词、复杂句式、不断虚拟、正常语速,还有Colin Firth精彩的模仿、有意的含混、句尾的轻音还有英式那极常见但被他发挥得淋漓尽致的拐三拐,都加大了本书的难度。跑步时常常一次次的慢下来,低着头,右手放在左手臂上调节回放,听不懂,再回放......
      
       同时,这也是我迄今听过文笔最好的一本。那点烂俗的外遇情节,竟被他写得如此沉重和纠结。后半部分听Sarah的日记,把我压抑的喘不上气。Colin Firth的声音真的太、太、太好听了,太好听了!!!爱死这声音了!
  •      感觉非常一般的书。
      
       萨拉是“我”的情人。她的丈夫是亨利。亨利是个温和的人,一直纵容着妻子的婚外情。“我”和萨拉曾深深地相爱,但现在分开已经两年了。而后我找私家侦探跟踪萨拉才知道,她之所以离开我,是因为二战空袭时,我被砸在门下,她向天主祈祷,只要我生还她便离开我。而我生还了,她信守承诺离开了我。
      
       但她心里依然深爱着我。对天主的承诺使她痛苦万分。她想和“我”在一起,可是却不敢违背诺言。终于她死于感冒引起的肺部感染。而我和亨利一直保持着朋友的关系,她死后我住到了亨利家陪伴他。
      
       故事简介大致如上。感觉没有什么意思的一本书。唯一可取之处就是作者描写情人的不安感这点,非常到位。当萨拉在的时候,我有了安全感,当萨拉离开我时,我便总是怀疑她的爱的真诚。另外这故事是一部半自传小说,也就是萨拉是作者生活中真正的情人,不过后来分开了,当然,并没有像书中那样死于肺炎。这本书是作者献给萨拉的原型——也就是作者的情人凯瑟琳的。出版后引起凯瑟琳的家人带来许多不满,这是后话。
      
       不过这书让我觉得,后半部分很郁闷很郁闷。不停地围绕着天主、天主的存在与否进行探讨。在中国人读来可能觉得非常没有意思。我也真正感觉到了,对上帝的信仰在西方人的世界中真是根源于民族文化的大事,而我们东方人之所以无法融入西方人的生活,对于他们的宗教信仰的难以理解,这点就是相当大的原因。东方人英语说得再流利,恐怕信仰西方的基督上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基督是一副雅利安人的面孔,既白人的面孔。
      
       至少我自幼是接触到佛教的信仰要多得多,潜移默化,让我该信基督,很难。我相信世界有神灵,但那不会是基督。所以遇到类似的宗教探讨问题,看了实在是头疼。
      
       萨拉到底信不信天主,就那么重要吗。土葬还是火葬,就值得用那么多的篇幅去探讨么。终于读完了。就到此吧。
      
       不过这书对我也有启发。誓言是否一定要遵循,我现在的理解是,要看实际吧。就比如萨拉和“我”是相爱的,如果硬要遵循誓言而分开,那反而是三个人的痛苦。这样真的就好吗。
      
       哦,对了,记得看过一本书上写,美国人都是信教的。唯一的几个不信教的还是因为某些事情而脱离了宗教,比如家里有病人去世,虽然祈求上帝但是感觉并没有受到庇护,所以不再信教的这种的。虽然对教徒的比重有些半信半疑,但最近看书实在是觉得,只要是关于北美洲、欧洲的书,便永远离不开宗教,宗教,宗教。
      
      
      
      补:睡了一觉。好像有些想明白了。也是看了一些介绍吧。这本书其实后半部分是在写萨拉其实是天主教徒。萨拉的母亲指出了萨拉2岁时曾经受过洗礼,而萨拉死后居然发生了许多被印证了的奇迹。譬如萨拉的朋友的脸上的黑斑奇迹般地消失了。萨拉的儿童时代的图画书写着,可以把书借给生病的孩子,等等。这些都似乎印证了天主的存在。反过来也就是说,萨拉应该被实行土葬,是这样吗?哦,但其实根本重要的不是土葬或火葬,重要的是,似乎作者还是想强调天主存在着,而当时空袭中“我”其实是原本是死亡了的,是萨拉的祷告,说愿意离开“我”来换回我的生命,是这个祷告起了作用,才把我换回。写到这里我自己不禁都打了一个冷战。这小说的结构是如此设计的吗,挺恐怖的。我感觉到,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心存敬畏吧。
      
       包括我自己,既然曾许诺过,也获得过神的恩赐,有些诺言就当认真的履行才行。其实,我虽然不信上帝,但是我却相信神灵的存在。所以看了这书,只觉得更加沉重了。有些恨这书了,爱难道不是也是无比美好与重要的吗,就因为一个誓言就要放弃爱,那真的是明智的吗。NO,若是我,真要是有那一天,真有人值得我付出我的爱,而要我违背诺言,那么就请将我毁灭吧。我视死如归。
      
      
  •     是看了蒋方舟的文章才知道有这本书的。很吸引,转贴一下:
      
      蒋方舟:矫情不是文艺青年的病 绵延漫长人类史
      2013年05月04日00:34腾讯大家蒋方舟
      
      最近读了格雷厄姆•格林的《恋情的终结》。
      
      故事以格林生命中一段真实的经历为原型。作者用了“the end of affair”做标题,而不是“the end of love”,因为他知道,爱是绵绵无绝期的,而一段感情,看得到开端,也清楚地说得出结束的时刻。
      
      格林在42岁那年和30岁的凯瑟琳相恋,凯瑟琳是六个孩子的母亲,她的丈夫亨利是一个百万富翁、一个有前途的政治家。
      
      凯瑟琳和格林一见钟情。两人第一次一起吃饭时,点了盘“牛排洋葱”。洋葱是爱情的暗号,有丈夫的女人不愿意吃洋葱,担心回去吻丈夫的时候被厌嫌。凯瑟琳则大大方方点了洋葱,格林被她的坦率所打动,在那一刻爱上了她。
      
      凯瑟琳和格林相恋,她的丈夫从一开始就知道,格林常常来夫妇家做客,而夫妇也并未分房而居。
      
      凯瑟琳还常常陪格林旅行,她会写信给丈夫报告自己的行程,分享旅途中的快乐。而丈夫的回信则会说:“你肯定很高兴,意大利也肯定很有意思,希望你能好好休息。能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太好了,希望格林也一切都好……”
      
      凯瑟琳说:“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谁比亨利更宽容,他那种宽博的胸怀,他与格林一样理解人性中的欲望和感情,但是他在生活中可以不要性爱……”
      
      格林则是依赖于性爱的。性爱让相爱的人找到爱的证明,为不再相爱的人制造爱的假象,它拟合裂痕,也制造间隙。格林和凯瑟琳无休止的疯狂性爱中,绝望相爱,并知道这爱持续不了多久。
      
      格林发狂地嫉妒着凯瑟琳的家庭,而凯瑟琳却丝毫不嫉妒同样有家庭的格林,不肯嫉妒他的过去,或者他会有的将来。这让格林更加愤怒,“我用自己嫉妒的程度来测算爱情的深浅。根据这个标准,当然她就根本不可能爱我了。”
      
      在格林和凯瑟琳的关系中,爱、恨、妒忌、绝望、占有、厌恶、迷恋、猜忌,一刻不停地交互出现,甚至同时存在着。或许亨利看似软弱的包容才是正确的,凯瑟琳从未真正想过离开亨利,他才是真正的胜利者。爱是暂时的,温情与安全感最终会代替它。
      
      凯瑟琳最后生病住院,直到死去,格林都没有去看过他,只有丈夫亨利一直陪在她床边。
      
      凯瑟琳死后,丈夫亨利给格林写信,信中说:“你不应该自责,当然,你给我带来痛苦,但是谁能保证自己一生从未给别人带来过痛苦呢?你也带来过快乐,人生是很难简单地做一个加减法的。但是你给了凯瑟琳别人无法给东西(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能说这东西改变了她的生活,但是却可以说让她变成了一个情感更为深刻的人……”
      
      亨利感谢格林,甚至感谢格林以令人难以接受的坦诚写下了他们三人的故事(在小说《恋情的终结》里,格林甚至没有给丈夫亨利取个化名),因为格林完善了妻子的生命。
      
      凯瑟琳像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把生活中偶尔出现的激情与纯粹的瞬间当成救命稻草,其他人都向生活妥协了,而她不能,并且为这“不能”感到深深的愧疚和痛苦。
      
      无法因为生活的富足、安稳与温暖而满足,这不是文艺青年病,是绵延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的漫长矫情。人们往往把这种情况称为“矫情”。对于“矫情”,毛姆在《面纱》中是这样解释的:
      
      “从来无法都无法得知,人们是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呼呼往灵魂里灌着寒风,我们急切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来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你填不了。”
      
      格林冷漠、暴躁、残忍,可对于凯瑟琳却正好填补了灵魂漏风的缺口。
      
      同样的丈夫、妻子、情人的三人行故事,还发生在日本作家冈本加乃子身上。冈本加乃子出生在明治年间,是大户人家的富家女,嫁给了漫画家冈本一平。婚后,冈本加乃子连续遭到丧兄、丧女的打击,在痛苦之中,与年轻的大学生相恋。丈夫不仅一直守护着她,还同意她年轻的情人也在家中一起同居,直到大学生移情加乃子的妹妹。
      
      之后,冈本加乃子又先后恋上了作家芥川龙之介、外科医生新田一。她甚至和情人、丈夫、儿子一起游历欧洲各国,写下大量游记。
      
      冈本加乃子死时,丈夫和情人一直在病床前悉心照料。
      
      平心而论,冈本加乃子的小说我并不非常喜欢,只觉得清新独特,但远远不如另一位早逝的女作家樋口一叶。但是川端康成对加乃子评价却非常高,说她“丰富而深奥”。
      
      我一直以为,把生活变得跌宕起伏、富有戏剧性,以此作为写作的材料,是二流作家的伎俩。现如今,我却不得不承认,生活与作品,很难分清楚谁为因谁为果。有才的人总是很多情,他们写下奇情曲折、不可思议的故事,而如同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报应一般,奇情曲折、不可思议的人生也会随之而来。
      (摘自腾讯大家平台,原标题:三人)
      
      
  •     发表一些偏颇之见,以抒心中不满。
      
      这本书有在我看来写得极好的部分,比如不正常的三角关系中情人过山车般的情绪,毁灭一切的嫉妒心,以及如鲠在喉的不安全感。这些是作者的真实经历,估计若不是真实经历也写不到这样的精确。作家就是为经验寻找语言的人。但小说的一开始我就有点不耐烦,就是职业作家的那种絮叨劲儿,俏皮话,对写作本身的自觉流露于字里行间——如果是写硬汉侦探小说,我觉得会好得多,就像是喝多了波本酒分不清真真假假的摇晃感。
      
      据说这本书是作者本人在热恋中写的,但是标题叫做“The End Of The Affair”。我善意的希望是作者当时的处境太痛苦太纠结了,于是通过虚构让自己的情人死掉,就像人有时做了噩梦之后醒来时会对生活产生一点微妙的勇气似的:毕竟我已经尝试失去过一次了。
      
      一个作家能像正常男人/女人那样恋爱吗?这是一个疑问。写作最原始的起点是用语言去挣脱现实之围困,打开一个呼吸的口子。那么当写作成为一种职业,这个过程是否倒转了过来,写作的远古和现在是否如同原始艺术跟当代艺术那样天渊有别?
      
      读到书的中部,我的期待是作者真的去写“恋情的终结”,哪怕写得伤筋动骨,写得现实跟虚构分崩离析、人仰马翻。艺术家为赢得不死声名总要付出一点代价嘛。然而无奈,作者宕开一笔去写天主,匆匆安排女主人公得重感冒死掉。“恋情的终结”绝不比宗教问题格局小,难度低。想到男女主人公在书房的地板上云雨,原来天主一直坐在沙发上观望,真是叫人倒胃口啊!
      
      当然喜欢此书的读者可以指责我不关心信仰问题,或者说我扭曲了作者的原意。也对。但哪里写得好,写得真实,哪里作家在写的时候只是一个有点儿病态的情人,我想这是敞亮的。如果你们给它打五星,那么给D·H·劳伦斯,给福楼拜又打几星呢?
      
      
  •     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的这部小说在其作品中有很特殊的位置,也许因为其抒情性和大段繁复不嫌累赘的描写,也许,更多是因为格林在书中不厌其烦地细致叙述了自己作为主人公本体的灰暗人性。可以说这是一处庸俗的三角恋,莫里斯和萨拉,就是格林和凯瑟琳,而三角恋另一个稳定的一角,则是现实与小说中拥有同一个名字的男人,凯瑟琳的丈夫——亨利。
      
      从一开始格林就表示了其对叙述这个故事的无措,任何故事都没有开端,也没有结束,除非作者用其回顾及前瞻时任意地裁剪和选择,否则一个故事永远不知从哪里截取。但书名——恋情的终结,仿佛一开始就袒露了格林的深深的用意,不仅因为直接宣告了莫里斯和萨拉这段婚姻之外的偷情的结局,同样也着力地反驳了一般爱情故事的结论。
      
      正如这场爱情是突如其来的。格林特意保留了现实中和凯瑟琳一见钟情的餐馆,甚至保留了那盘牛排洋葱。“有没有可能因为一碟洋葱而产生爱情,但是确实,我就是在那时爱上了萨拉。”
      
      洋葱的爱情,是一瓣又一瓣地掰开来,才发现洋葱根本没有心。小说中的莫里斯也正是一次次地质疑、嫉妒、占有和折磨萨拉,因为他们俩的关系再充满激情,也始终绕不开另一个名字,亨利。亨利是他们交欢时楼梯上嘎吱嘎吱的脚步声,是挥之不去的梦魇,是嫉恨深渊的最终归宿。
      
      所以当萨拉最终不告而别的时候,莫里斯才会放任地恨,哪怕曾经萨拉带给他永远消灭了单纯的肉欲的热恋感,“从今以后,我再也不可能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享受一个女人了。”其实相比亨利来说,格林特意把以自己为原型的主人公写得卑劣而不受欢迎是很令人诧异的,因而也当再塑造萨拉这个角色时,甚至过分地美化萨拉对莫里斯的爱,也可能是弥补现实中无法实现的缺憾。
      
      全书最感人的莫过于萨拉日记中大段大段的独白,就如莫里斯遭受的雷击一般,当一个人妒恨交加地过了许多年,才发现当年的情人一直未曾忘怀的那种悸动和懊悔。爱恨与否早已不再重要,这时能做的,仿佛就是抓住时间的尾巴,在最后唇齿相交的瞬间深深地拥吻。
      
      然而恋情,只有在萨拉骤然病逝的那一刻终止,一秒不多,一分不少。对比莫里斯的狭隘胸襟,萨拉体现了作为女人毫不例外的牺牲性,她和天主之间的斗争比同爱情斗争的时间还长,然最初的原点,她自己都可能忘记了,就是对失去莫里斯的无尽恐惧,也正是因为害怕失去,她临死都拒绝离开亨利而离家出走。
      
      “本来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来爱,一次只花掉一点。但是甚至在帕丁顿车站附近那家旅馆里头一次幽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花完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你在那儿,教导我们大肆挥霍,就像你教导富人们所做的那样,以便有朝一日,我们会除了对你的这份爱之外别无所有。但是你对我太好了。我向你要求痛苦时,你却给了我安宁。也给他这个吧,把我的安宁给他——他更需要。”
      
      这是爱吗。毋宁说爱最动人之处是片刻的激情,不如说其最令人难忘之处就是失去后的感怀,或是再次回首时的心动。萨拉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宁可把自己献给天主,宁可与孤独与死亡相伴。书中最好的比喻莫过于将失去爱的痛苦比作沙漠,不论何时,痛苦总比快乐好描述许多,也铭刻许多。所以当我读到这段话时,骤然的痛楚袭击了我,就如永远无法回到过去的无望,就如只能生生等待沙子淹没了我的头顶直到无法呼吸:
      
      “我们失去了联系。我们在同一片沙漠里,在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却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之所这么说,是因为要是我们在一起的话,沙漠就不再会是沙漠了。”
      
      “有一种爱让你激动,但也让你心痛;有一种爱给你和平,给你安宁。”如果亨利给萨拉的后一种爱,那么让她无法忘却的必然是前一种。人人都有选择哪一种爱的权利,甚至对一生爱着凯瑟琳和萨拉的亨利来说,他未必就不是最幸福的一个。所以我才会为现实中亨利真实而绅士的话语所深深感动:
      
      “你不应自责,当然,你给我带来痛苦,但是谁能保证自己的一生从未给别人带来过痛苦呢?你给了凯瑟琳别人无法给的东西,不能说这改变了她的生活,但是却可以说让她变成了一个情感更为深刻的人。”这是何等的胸襟,而我不免又联想到格林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否也被亨利的品质所折服,才在对比之时毫无遮掩地袒露了自己内心的阴暗一面。
      
      没有爱情是完美的。恋情告终之时,并非是这个故事的结束。只可惜凯瑟琳和格林之间,到最后都没有找到那片绿洲。
      
      爱是一种堕落,有一种堕落饮鸩止渴。借书中萨拉的声音,我们似乎可以想见格林这本最平易近人又最不屑修饰的作品,只为了在怀念过往时轻轻地叹一句——“我要他。我要平常人的堕落的爱。”
  •     只要能自欺欺人地相信爱情会维持下去,我就感到很快乐( —— 我甚至认为我这个人很好相处,所以爱情才得以维系下来。)不过如果爱情注定要毁灭的话,我倒很想让它快快地毁灭,就好像我们的爱情是一只落进了陷阱、流着血快要死去的小动物一样:我得闭上眼睛,扭断它的脖子才行。
      
      恋はいつまでも続くと
      信じていられるうちは幸せだった
      でも恋が死な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とすれば
      いっそそれが早く死ぬ方を私は望んだ
      
      私たちの恋は
      わなに捕らえられて
      血を流しながら死にかけている
      動物に似ていた
      私は目をつぶり
      その首を絞めなければならなかった
  •      昨日,见速食年代的感情心灵鸡汤语录,“四大经典分手告白 : 1. I'm not attracted to you.我对你没感觉了。 2. Maybe I don't deserve you.也许我真的配不上你。 3. We don't match each other. 我们两个不合适。 4. You are not my type.你不是我的菜。”
       转而又见书里的这句,“你对我的好,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非常残忍的东西。我们失去了联系。我们在同一片沙漠里,在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却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之所这么说,是因为要是我们在一起的话,沙漠就不再会是沙漠了。”
       哪是什么都可称之为恋情。生活亦如此。豁然。
  •     当谜底揭晓,莫里斯终于知道萨拉对他的爱从未熄灭,于是不顾一切要见她的时候,我的心底升起不祥的阴云。
      果然只见了一面,萨拉就死了。
      不然又要怎么收尾。喜极而泣,欣喜若狂,破镜重圆,相拥而归?只能羡慕你,好天真呢。
      “深情即是一场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
      可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萨拉向上帝祷告:让我的痛苦一直不断地继续下去,但是让他们的痛苦停止吧。亲爱的主啊,要是你能从自己的十字架上下来一会儿,让我爬到上面去就好了。如果我能像你一样地受难,那么我也就能像你一样地痊愈了。
      可怜的萨拉,宁愿自己受难,也不愿所爱的人受苦。
      所以别说死。你一定长命百岁,妻贤子孝,儿孙满堂。
      就像萨拉对莫里斯说的那样:
      我想要你快乐。只要你能让自己快乐,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介意。
      
  •     小说是自传性质的,根据作者本人的经历所写。序里讲述了他真实的爱情,小说的内容却讲述了另外一个,很一般,不如前者。建议看看序言就不要再向下看了。
  •     据说“爱”和“信仰”是《恋情的终结》的两大主题
      相关的还有“恨”、“嫉妒”、“欲望”
      但我却只觉得
      这更多是个极致到顶点的爱情故事
      除去“爱情也是一种信仰”这样的调子
      跟信仰并没有太大关系
      
      危难时莎拉祈祷天主保佑莫里斯
      并发誓若真能渡过难关
      她甚至愿意和他分开
      因为情人的劫难
      莎拉从一个怀疑论者变成一个天主徒
      这是以爱情为前提的信仰
      
      后来莎拉的母亲透露
      事实上莎拉两岁就举行过仪式了
      所以她从来就是个天主徒
      但与其说她是潜在的天主徒
      不如说她是潜在的宿命论者
      
      “当莎拉看见我躺在门下面的躯体时,
      她曾经真的相信结局已经开始。
      她绝不会承认其实在那以前很久结局便已经开始了。”
      莎拉其实早就明白这段婚外爱情注定的结局
      让莫里斯受伤的炸弹只是一个征兆
      即使没有这颗炸弹,他们的爱情也难逃劫数
      
      于是慢慢的她不再抗争了
      “我同信仰斗争的时间比同爱情作斗争的时间更长,
      但是我身上再没有什么斗志了”
      一直说自己什么都不相信的人也许是最惧怕宿命的
      所以需要不断的自我暗示跟自己说那不是真的
      否认宿命的存在,就能否认自己受宿命左右
      但爱情注定的残破结局
      终于让她失去了否认宿命的力量和勇气
      
      “我老希望这事情会‘发起来’,
      就像种牛痘一样”
      莎拉的母亲想着女儿总有一天会因为某种契机
      成为真正的天主徒,而不是风俗意义上的
      后来这事总算“发起来”了,
      爱情像种牛痘一样,让它“发起来”了
      
      所以,这哪里是信仰
      她只是----
      迷失于爱情,迷信了宿命,然后最终死于爱情
      所以,莫里斯你多么残忍
      竟相信她选择了天主
      她没有选择,从她爱上你的那一刻起
      除了选择相信宿命,她就再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     人的心里有着尚不存在的地方,痛苦会进入这些地方,以使它们能够存在。
      
       --莱昂·布洛依
      
      [1]
      格林的长篇《The End of the Affair》,译林的翻译版本是《恋情的终结》;拍成电影,又叫做《爱到尽头》。我却总觉得表达不尽意。Affair更多指的是风流韵事,一段艳遇一段邂逅,万花丛中过,总归不
      会太久不必太认真,正像有夫之妇的萨拉和作家莫里斯那段两年的恋情。
      那段恋情在伦敦那个空袭的夜晚就结束了,飞来的炮弹中断了恋情。萨拉说,你不用这么害怕。爱不会终结,不会只是因为我们彼此不见面……那时萨拉已经决定离去。尔后是莫里斯疯狂的愤怒,疯狂的怨恨,疯狂的猜疑和疯狂的妒忌。但正如萨拉所说的,爱不会终结,终结的只是恋情。
      我想,格林在题目里蕴藏的另一个意思是:the beginning of love。莫里斯的那些疯狂和对疯狂的疯狂压抑,正是证明了爱的存在。难以捉摸的爱情有时候喜欢用残忍的反证法,用失去爱的悲伤沉痛来反证爱情的存在。
      若是我,倒是更愿意把书名叫做《情事了》。情事可了,情难断绝。
      
      [2]
      萨拉在日记中呼喊着:我要平平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
      想起周哥给我们讲最高层次的诗歌。他的观点是诗歌分两种,一种是人世的,或人间的诗歌。这类诗歌的特点就是有比较强的细节性,人在细节中得到愉悦的享受,它是具体的,充满人的意味的。另一种诗可以称之为非人间的,它不以细节取胜,读完后也许你不记得任何细节,但是会有一种阔大的,神圣的感觉和体验,达到一种澄澈的境界。
      对萨拉来说,那段恋情才是细节的具体的,而对天主的爱,那是一种神圣的感觉。
      我们在现世中堆砌着细节,堆砌成一道墙,直到我们把通往那另一个境界的路也封死了。
      现世有现世的美好,只是选择罢了。
      而萨拉却一面渴望着具体的恋情,一面又宥于誓言,向往着信仰那个澄澈的世界。
      她说,亲爱的主,你知道我想要你的痛苦,可是我不想现在就要,把它拿开一会,下次再给我吧。
      你本来可以用快乐杀死我们,但你却让我们在痛苦中与你同在。
      
      
      [3]
      莫里斯说,我想要爱情源源不断地持续下去,而绝不会变淡。
      对莫里斯来说,永远不是时间的延续,而是根本就没有时间。
      在萨拉离开他后他过了两年妒恨交加的日子。刚开始他还抱着希望,等着萨拉的信。“拿到信以后,我也不先看每封信的信封——失望必须推迟,希望则必须尽可能保留得久一点。”
      他雇用私家侦探跟踪萨拉,偷到了萨拉的日记。真相大白,没有新的恋情没有新的艳遇。无神论者的萨拉在那个空袭的夜晚慌乱而绝望地向天主祈祷并许诺:若能让莫里斯活过来,她将永远放弃他。
      为了一个愚蠢的誓言,萨拉困住了自己。而莫里斯在得知真相后一副志在必得的神情,准备与萨拉私奔。
      萨拉却始终在信仰与情人之间挣扎,不久便因病去世。
      孤独的莫里斯忿忿不平,认为是天主夺走了他的情人。在他的幸福近在眼前唾手可得的时候,他失去了它。他依然无法安宁。他用忿恨的眼光看周围的世界,他无力地看着萨拉的祷告一一应验。
      所有的事物都在诱惑他去相信天主。他说我恨你,但是如果我能恨你,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了你真的存在。我们不可能去恨那些不存在的东西。
      他委协了,他对天主说,我太疲倦,也太衰老了,已经学不会爱了。永远地饶了我吧。
  •      格林和亨利为什么都不信“你”呢?
       其实不管格林信与否,他都在回避一个事实:萨拉相信,萨拉把所有的爱都挥霍给了格林,所剩下的就是爱“他”和无能力再爱“人”。另外就是不管格林如何地不相信“他”,“他”在他心里已经存在了,即不是爱也是恨:就像萨拉说的,我们没有办法去爱一团雾,更没有办法去恨那团雾,所以“他”一直都存在,至于存在于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那是后话。
      
       史上最令人倒胃口的男主!
       格林,我不愿意叫他小说里的名字,真名更好些,这总能让我刻意加深“这个故事是事实”的印象。第一眼我就确定格林不是我喜欢的人,太滥情了,而对萨拉又显得太无情了。当然他的无情可能是爱得太深又或是爱得有点变态:作为情人去替情敌跟踪他的妻子,不变态吗?情人死后与情敌住在一起互相安慰,越看越像渡边淳一的《异恋》,总之格林的爱是让我唯恐避之不及的那种。
      
       亨利,用格林的话说他是拉皮条的,而且是唯一替自己所爱得妻子拉皮条的。不可否认亨利的爱真的是太过于懦弱,他自己把这归咎于其无能力。他对萨拉完全可以超过格林的强势,因为他是她的丈夫,是这世上唯一有权利独享她的人(而不是她的情人,尤其是格林),然而他却放弃了这个权利。事实上他渴望拥有,可又自动放弃,或许这是他爱的方式,我虽然不喜欢但还没有到讨厌的地步,也许是太可怜这个得不到爱的男人了吧,虽然萨拉承认曾经爱过他,但那应该是在一个叫格林的男人出现之前吧,所以谁都看得出来格林是亨利的克星。顺便说一句,真的很讨厌格林对亨利的态度,每次说他可怜,说如何恨他的时候,我就多讨厌格林一分,即使他最后对亨利无恨无喜欢。
      
       萨拉,一个让我不知道怎么张嘴的女人。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的评价无非是三种:敬佩,鄙视,同病相怜,还会有其他的吗?我不知道。
       萨拉是一个怎么样都不会让我感到同病相怜的人,有时候会敬佩她爱得那么深刻那么绝对(先不说爱上的对象是格林的问题),但更多的是鄙视她,爱得太过于低贱,什么人格、自尊都可以为之抛弃。萨拉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天主教徒吗?谁知道。当萨拉从废墟中拉出了还活着的格林时,她皈依了,为了爱格林而皈依,然而她却恨她的“他”,她不承认“他”的存在,却对这个不存在恨地入骨。最后呢?萨拉还是爱他,但都不及爱“他”了。这是多么地讽刺啊,仿佛在告诉我们:爱“他”才是绝对,世间所有的爱都不及给“他”的那份和“他”赐予我们的,只有“他”才是永恒。
      
       愈看这本书愈像教条,愈像圣经的广告。
      
  •     爱情是多么美好的情感啊..当爱与被爱时,所有平凡的人都被罩在一个圣洁的光环里...那些痛苦啊..那些伤害啊..那些痛彻心扉的日日夜夜啊..都是为了让相爱的时刻更加刻骨铭心......爱之深恨之切...前言里说这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我相信,只有爱过的人才能写出那么那么爱的字句...就像重新谈了一次恋爱,感受那死去活来的爱...庆幸现在的幸福...
  •     
      恋情为什么会这样终结?
      
      关于格雷厄姆-格林的《恋情的终结》
      
      
      
      赵松
      
      
      
      
      最初知道格雷厄姆-格林这个人,倒并不是因为他的令人瞠目的小说数量与质量,而是他的一段私生活传闻。忘了是在哪本书里看到的了,好像也是位颇有些名气的作家讲述的。说的是格林正当盛年、并且开始小有名气之时,通过书信往来,认识了一位英国贵族女子,她是他的非常忠实的读者,读过他已经出版的每一本书,并且有着相当独到的见解,令他颇有些得遇知音的感觉。当时他经常游历世界各地,居无定所,因而两人只能书信往复,不断加深着彼此的了解,并使感情慢慢越过了作者与读者的层面。终于有一天,她从英国赶到了德国,与正在那里的格林相会了。她气度高雅,见识不凡,当然还很漂亮,是位稳重的外表下内心激情似火的有夫之妇。她的丈夫也是位世袭贵族。她的爱与激情令格林震惊。从那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会悄悄从家里跑出来,以各种名义跑到外面,来到格林的身旁,在短暂的幽会之后,再黯然地回到死气沉沉的家里。后来,当然她的丈夫知道了这件事。但他拒绝离婚,不再约束她去跟格林相会,只是要求她不要毁掉他作为一个贵族的尊严。他的隐忍,使她跟格林的关系保持了很多年。再后来,她因病死了。临终前,她想见再格林一面。她的丈夫怀着巨大的悲痛,通知了格林。把她送走之后,两个悲痛的从未谋面的男人,不得不在这个特殊时刻里尴尬地面对一下彼此的存在了。据说,作为一个男人,在面对这个无助的丈夫的时候,格林还是有些歉疚感的,但又实在无法表达什么。尽量平静地说话的,还是那个丈夫,他告诉格林,我恨你,忌妒你,同时又得感激你,因为你和你的书让我的妻子渡过了很多幸福的时光,我知道她是幸福的,当她从你那里回来的时候,是那么的美丽,而在看到我的时候,又是转眼就那么的黯然无光。
      
      这个故事显然非常像似格林后来写的《恋情终结》(The End of the Affair)的素材来源。但也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是说这个小说的素材来自格林与一位富有的美国农场主妻子――凯瑟琳.沃尔斯顿的恋情,这本小说也是献给她的。格林的传记作家诺曼.谢里将他们的这段恋情称为“本世纪最伟大的文学恋情。”不管是哪个说法的版本更接近本来面目吧,这本小说已经独立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它无需任何浪漫传奇的背景为其作什么修饰,就其本身来说,已经足够震撼人心了。不然的话,福克纳也不会称赞它为“我这个时代里最真实也最感人的长篇小说之一――在任何人的语言里都是如此。”这是部关于爱与失去之痛的悲剧,当然一旦读到这种故事,你可能会不由自主地寻找着曾经有过的故事模式与它对应一下,然而你会发现一无所获,它是没有先例的事实,尽管你知道它是小说,很大程度上都是虚构的故事,然而当它的悲痛感向最深处抵进的时候,你就会觉得:这种表面上看是一种三角恋情的结构本身已经无足轻重了,它与任何感情模式都没有关系,它在那里,如此的沉重,时间的流逝也只能加重它的分量,而无法有任何意义上的减轻与模糊,它只能越来越清晰地存在于仍旧活着的经历着它的延续的人心里。相对于死亡来说,在人的生命历程里,恋情的终结无疑总是要来得更早一些。这也就是人的痛苦之所在,爱的人不在了,而需要这个爱人的人仍旧不得不活下去,只能在记忆里去搜寻与这最为刻骨铭心的恋情有关的已然破碎的细节与幻影。恋情也并不是因为它现实地伴随了人的一生或者半生才显其价值与力量的,而是由于它某个瞬间里将经历者的生命本身击穿,留下一个在此后的时间里再也不可能弥补的黑洞。
      
      通常的情况下,我们习惯于知道人们总是因为相爱而在一起的,然后又因为不再爱了而离开。但是这个故事却不是这样的,他们因为爱而在一起,又因为爱而分离。她懂,可是他没能懂。对于他来说,这是个悖论,无法在他的头脑与心灵里符合任何道理。他的内心因此而失衡,他因此而愤怒、狂躁,莫名地猜疑与无谓地忌妒,他无法理解,一个女人怎么可能因为爱而离开自己呢?他无法接受她临别前的深情道白:“你不用这么害怕,爱不会终结。不会只是因为我们彼此不见面……”那么之前的一切激情与幸福又意味着什么呢?他,小说家莫里斯因为创作需要而结识了政府公务员亨利-迈尔斯的妻子萨拉,两人在二战时的伦敦开始了这段恋情。他们在灯火管制的伦敦小公寓里终日缠绵,偶尔闹闹恋人式的小情绪,而且他们胆子越来越大,最放肆的时候两人竟然在亨利生病休息在家的时候就在亨利的卧室楼下房间里幽会。他们用火热的无法遏制的恋情面对着战争造就的死亡阴影,“那时候,在我们的前面有整整一个人生可以企盼。”他在一次空袭中险些丧命,在躲过死亡的新生般的狂喜中,他得到的却是她的分手告别。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他陷入了混乱状态,他的猜疑与忌妒达到了顶点。他甚至怀疑她另有新欢了。他心头充斥着怨恨。为此他雇用了一个私家侦探,试图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而那位有些潦倒的侦探带着自己的儿子,不引人注意地接近了她,进入了她的生活,终于找到了重要的证据,她的日记。
      
      “……只要我不停地写,昨天就是今天,我们就会依然还在一起。”她在日记里如是写道。她从不缺少最本质的激情,可是她无法找到一个让自己内心平衡的支撑点。因为在她的身旁不只有这个她深爱着的恋人,还有她的那位软弱而又善良的丈夫,还有一个“仁慈的天主”。尤其是后者,那位本来并不让她相信的天主,改变了她的选择。在那次灾难般的空袭中,她以为他死了,并为此而近乎疯狂,她开始了那段令人心痛不已的祷告:“亲爱的主,我说――为什么是亲爱的,为什么是亲爱的呢?――让我信你吧。我无法信你,让我信你吧。我说:我是个婊子、骗子,我恨自己。我什么也无法自己做到。让我信你吧。我双目紧闭,两手的指甲用力地掐自己的手心,一直掐到自己除了疼再也没有别的感觉为止。我说:我会信你,让他活着吧,我会信你。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有自己的快乐吧。你这样做我就信你。但是这样祷告是不够的,这样信主也太轻松了。于是我说:我爱他,如果你能让他活过来,我什么都愿意做。我非常缓慢地说:我会永远放弃他,只要能让他侥幸活下来就行。我的指甲掐了又掐,已经能够感觉到手心的皮肤给掐破了。我说:‘人们可以彼此不相见的情况下去爱,不是吗?他们看不到你,但是一辈子都爱你。’这时候,他从门口进来了,他活着。当时我想,没有他的痛苦开始了,我希望他还是再回到门下面安安稳稳地死了才好。”但是他当时并不知道还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他不知道他的对手他的情敌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而是伟大的天主。他不知道她许了愿,为了他的生还,而他确实奇迹般地生还了,所以她要还愿,不能背叛仁慈的给予她奇迹的天主。
      
      在猜疑、忌妒与怨恨中,他显得是那么样的自私而狭隘,也有些可怜。当然这并不是他的错,几乎大多数的男人在面对这样的局面的时候,可能都会很自然地有这样的反应吧。他这一切皆因爱而起,越是表现得强烈,就越是说明他的爱仍在深入,而不是淡化变浅。他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答案说服自己接受命运的安排。他觉得自己就是被她无端地抛弃了的。然而事实上,爱得更深更痛苦的,是她,而不是他。她的祷告意外地灵验之后,她觉得应该履行诺言,去皈依天主,不再与他相见,但是事实上的情况恰恰与她预想的相反,天主不能安慰她的心灵,不能满足她爱的渴望,不能让她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内心的安宁,仅仅是一个怀念往日的梦,就足以把她重新抛回到痛苦里:“我再也不觉得安宁,我真想像以往那样地要他。我想同他一块儿吃三明治。我想同他一块儿在酒吧里喝酒。我很累,我不想再要任何痛苦了。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常人的、堕落的爱。亲爱的主,你知道我想要你的痛苦,可是我不想现在就要。把它拿开一会儿,下次再给我吧。”除了爱,其实她无法产生真正意义上的信仰。她知道他怕什么。知道他为什么像个出庭律师那样抓住她的话不放,并且加以曲解,“我知道他害怕一旦我们的爱情终结就会将他包围起来的那片沙漠,但他却无法意识到我的感受也完全一样。”他是如此地缺乏安全感,在她眼中,“他嫉妒我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他的爱情就像中世纪的贞操带:只有同我在一起,在我里面的时候,他才会感到安全。只要我能让他感到安全,我们就能平静、快乐,而不是粗野、无节制地去爱,沙漠就会退隐到看不见的地方,或许一辈子都会如此。”但他不知道她同样也缺乏安全感,“我一直想被人喜欢或爱慕。如果一个男人突然对我发火,如果我失去一个朋友,我就会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我甚至不想失去丈夫。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我什么都想要。我害怕沙漠。在教堂里,他们说:主爱你,主就是一切。相信这种说法的人不需要被人爱慕,她们不需要同男人睡觉,她们感到安全。可是我无法凭空虚构一种信仰。”
      
      找到答案,对于他来说,既是一个痛苦的求证的过程,也是一个要摆脱的过程。实际上他已经预设了答案,那就是对她的不信任,怀疑她已别有所恋了。男人似乎对于有过移情别恋的女人总会容易产生这样的疑虑,一旦他不能从她那里持续地得到可以信任的信息与气息,他就会转眼间失去内心的均衡,失去爱的判断力,陷入自己想像虚构出的困境。在狂热地爱着的人,无论男女,没有哪个是不贪婪的,都想要得很多很多,为了这个多,可以什么都不顾。这样一种内心欲望的过度膨胀的过程,实际上从始至终都蕴含着危机,有着气球一样脆弱的经不得一碰的一刺的本质。对于他来说,他可以容忍她跟丈夫在一起,但绝对无法容忍再有其他的男人出现在她的身旁。相反,对于她来说,爱的包容性却更强,她觉得既然自己如此爱他,那么即使还有其他人出现在他的身边她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爱他。也正是为了这种爱,独一无二的爱,她才可以离开他。但她没有想到的是,这对于他来说,恰恰是个不能承受的沉重的谜。即便是后来他知道她离开他的原因之后,也把责任归于天主那里,认为是对天主的信仰夺去了她对他的爱。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失去爱的男人,似乎总是需要找到一个内心的情敌,可以让他忌恨,才能或多或少平衡一下他的焦灼失重的心,反之,如果这个对象是不存在的,那对于他来说,才是最深重的打击,直接将他丢进虚无中了。面对天主这样的一个对手,他知道自己是无能为力的,你可以不信仰天主,但无法改变天主造就的一切事实。
      
      “我们失去了联系。我们在同一片沙漠里,在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却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之所这么说,是因为要是我们在一起的话,沙漠就不再会是沙漠了。”但是他还是回来了。这一次,他完全明白了她的爱是什么样的一种爱。他确信不可能还会有别样的爱了,哪怕他们已经挥霍了很多,可是剩下来的也还是足以供他们两个人生活之用。他一下子从自己设置的陷阱里跳脱出来,什么都不在意了,除了她的爱。可是,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病了。病得很深,不只是身体的,也不只是心理的,还有看不到的,她的能量快要耗尽了。可是很不幸的是,他的冲动来了,他像个不谙世事的小伙子那样不顾她的阻止去见她,在那个雨雪交加的晚上,为了躲避他,她逃到了冰冷的街上。爱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最后他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筋疲力尽了。“对不起,”她说,“走吧。求求你了,莫里斯。行行好。”他也知道自己这回是机关用尽、把她折磨到头了。他没有恨了。但在他心里,“尽管她有错,尽管她不可靠,但还是要比大部分的人都好。我们当中不妨有谁能够信信他:要知道,她从来就没有信过自己。”直到此时,他对她的判断仍旧是充满了矛盾。
      
      如果说生命的是一种能量的话,那么显然爱也是,它是能量中的能量。它甚至可能就是能量的核心。当一个人不能再爱的时候,他的生命也就进入了垃圾时间,可能会比之前的所有已知的时间还要漫长,永无终点,就像一颗报废的卫星,继续漂游于空寂浩渺的宇宙浮尘里,再也不能发出什么有意思的信息了,再也不会发现什么了。莫里斯最后鼓起的爱情之火随着萨拉的死而破散了。他只能恨天主了。因为也只能这样的恨,才能与他对萨拉的爱相伴下去,直到自己生命的尽头。他已是个只有回忆而没有未来的空空之躯了。所以他才能那样安静地与萨拉的丈夫亨利呆在一起,像恋人们那样经常在晚上一起散步。死去的萨拉成了他们之间的纽带。他不知道什么能治疗自己的心病。他只是找到了一句跟冬天的情绪很相称的祷告词:“噢,天主啊,你做的已经够了,你从我这里抢走的东西已经够多的了。我太累了,也太老了,已经学不会爱了。永远地饶了我吧。”恐怕没有比这更感伤的告白了。萨拉临死前向他求饶。而他则向天主求饶。
      
      这部写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并不厚的小说,现在看来至少从手法上看仍旧很当代。格林的叙述与结构能力只能用炉火纯青来形容了。尽管它在最后的那十几页表面上看似乎有一些拖沓,但我仍旧认为它写得非常好,能把那种最难表达的情感状态呈现得让人心惊不已心痛不已感叹不已,尤其是后面他在他们家里住下,在她的遗物里寻找她的过去生活的影子与痕迹的场景,也使得整体上更为饱满均衡。他立足于回忆的视角,打破了线性的叙述过程,使用了散点交织的结构方式,正像他自己借用莫里斯的口吻所表达的那样:“如果我的这本书没有平铺直叙地来写,那是因为我在一个奇怪的区域里迷失了方向:我没有地图。”这种迷失当然与人物的心理状态是十分相符的,同时也与萨拉日记里的那些纯净而火热的文字构成了不同的空间对应,那情形就仿佛一条浑浊的河流里涌现出一股清冽激越的泉水,产生了回荡不已的效果。恋爱中的男女的错位感,尤其是男人对女人的不懂,是整篇的主调,无论是所谓爱情的,还是亲情的,那两个因她而痛苦的男人其实始终都没有真正懂得这个女人。带着无望的爱,她在孤单中死去了。恋情的终结,与其说是个完成了的过程,不如说是个始终都不懂的过程。因为不懂,所以终结了,也因为不懂,永远都无法完成了。
      
      在格林的克制而温和的笔下,精彩的句子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比如说,“对于我来说,安逸就像是在不对头的地方、不对头的时间里勾起的不对头的回忆:人在孤独的时候宁愿不要安逸。”“有些人身上有着你没有的美德,这样的人总让你忍不住要去逗弄逗弄。”“我们人类是多么的乖戾无常啊,然而他们却说我们是天主创造的。在我看来,一位不像全等式那样简单朴素、不像空气那样澄澈透明的天主是难以想像的。”“人们会在喝醉了酒的人身上,在孩子们身上发现快乐,但很少会再在别的什么地方看到它。”“我们大家到底有些什么好期待的,竟然能够听凭自己的心里塞满了失望?”但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句子,却是格林引用在衬页上的莱昂.布洛依的一句话:“人的心里有着尚不存在的地方,痛苦会进入这些地方,以使它们能够存在。”我认为这句话非常适合这本书。
      
       2007年12月20日星期四
      
      
      
      (刊于2009年《文景》杂志1-2月合刊)
      
  •     尽管《恋情的终结》是以“小说”(通常意义上的虚构叙事文体)体裁写就的,但作者Graham Greene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将主人公作单身作家莫里斯和有夫之妇萨拉的婚外情娓娓道来。这个文艺男小三无意假艺术之名为自己不道德的恋情寻找其伟大之处,反而力图洗褪附着在这虚构文体之上矫饰的墨彩,显露出作者本人内心晦暗暧昧的真实底色。
      
      事实的真相几乎和小说情节贴合得并无二致,甚至连在这桩婚外恋中无辜的受害者“亨利”的名字都如实保留了。离经叛道的作家Graham Greene为了洞悉公务员的生活细节以资创作,接近英国议员亨利一家,在从他妻子凯瑟琳(小说中名为萨拉)那儿旁敲侧击亨利的生活习惯的过程中,凯瑟琳为其才华和激情所吸引,两人便滚到了一块儿,一段不忠的恋情就此而起……
      
      作者以毫不遮掩的自白口吻坦陈伴随这段恋情的阴暗情绪——嫉妒,甚至由嫉妒而生的痛恨。他想知道亨利的一切,但又嫉恨这一切从萨拉口中说出,他嫉恨“亨利”,嫉恨他和萨拉的关系中,自始至终都回想着这个名字。
      
      嫉恨的情绪无从发泄,转而变相折磨可怜的萨拉,一会儿激情似火地要求即刻见她,哪怕她那与世无争的丈夫亨利正在病榻之上也要耐不住寂寞登门求欢。他们在楼下忘情地做爱,他们在门口失魂地吻别,他们交缠到连亨利下楼时楼梯的咯吱声都听不见;一会儿又冷漠如冰地拒绝和萨拉见面,或是在两人打得火热时故意提起亨利的名字。在爱情与道德的角力中煎熬的萨拉最终决定要从这段恋情中抽离出来时,他又陡然燃起对萨拉的全蚀狂爱……
      
      诚如作者所言,这是一本关于爱的书,这更是一本关于恨的书(This is a record of hate far more than of love)。似乎这样的情感与爱无关,只是他变相的占有欲在作祟。但谁又能说占有欲不是爱情的一部分呢?“恨似乎与爱一样,都作用于我们体内同样的腺体;就连它们产生的行动都是一样的”在书中作者借私家侦探之口说出他对爱的真实理解:
       “对于一些人来说,它像贪婪一样,是一种占有欲;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它则是一种想要丢掉责任感的投降欲,一种想受到别人欣赏的愿望。有时候,它只是那种想说说话,想把自己的包袱卸给一个不会嫌烦的人的愿望,想再找到一个父亲或者母亲的欲望。当然在所有这些之下,还有生物学上的动因。”
      
      尽管作为离间夫妻关系的第三者,他并没有嫉妒的权利,但暴露在书中的被嫉恨折磨得变形的内心世界,使这部自传体小说有种汗水湿透衬衫的真实感。
      
  •     在图书馆偶遇《The End of The Affair》之前,我已经于半年前看过1999年版本的影片,当时,对影片中的几句关于爱、嫉妒的对白印象极其深刻。以此故事的讲述手法而言(Maurice记忆的闪回和Sarah被窃日记的展读双线交叉并进),我相信,文字要比影像更易于叩击人的内心幽微曲折之弦,呈现人的情感复杂纠结之处,所以,我是毫不犹豫得从书架上抽取出来并抱回家一气呵成得读完。
      
      诚如作者所言,这是一本关于爱的书,这更是一本关于恨的书(This is a record of hate far more than of love);此外,与其说这是一本关于嫉妒的书,不如说这还是一本关于宗教信仰的书。
      
      故事并非空穴来风,相反,自传性很强。Graham Greene在二战后初遇Catherine Walston时,一个已是功成名就的作家,一个则是魅力四射的社交明星。激情和美貌,才气与风情,碰撞的结果,就是不可避免的坠入情网。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一婚外情从一开始就得到Catherine的丈夫Henry的默许,三个人,居然联手弹奏了一曲和谐的情爱三重奏,让你不得不感慨人性中的欲望和贪婪,情感里的矛盾和荒谬。此书,正是以这一令人匪夷所思的三角关系为范本,写在Greene和Catherine的热恋时节,既做为爱的礼物献给C以表其心,又预示了Greene的猜疑、嫉妒本性导致他们恋情不可避免的终结;同时,做为热衷于写天主教题材的作家,Greene还不忘在书中加入神迹的显现,探讨了信仰在凡俗世界中的存在与影响、人的原罪和救赎,使得此书超越婚外恋情的陈腔滥调和狭隘范围,继他的《Brighton Rock》, 《The Power and the Glory》和《The Heart of the Matter》之后,成为其天主教题材四部曲中的最后一部,并受到评论家和读者的广泛好评。
      
      Greene在书中毫不留情得展示自己人性中的阴暗面和人类本能中所有赤裸强烈的情感:爱、恨、破坏、占有、嫉妒、忧郁、愤怒,他的文字,简洁有力,象面镜子,照出我们自己的错谬伤痛。
      
      ~~~~~~~~~~~~~~~
      
      恨似乎与爱一样,都作用于我们体内同样的腺体;就连它们产生的行动都是一样的。
      
      嫉妒,只和欲望一起存在。
      
      我有那种正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才拥有的安全感。
      
      不快乐的感觉要比快乐的感觉容易表达得多。在痛苦之中,我们似乎会觉察到自己的存在,虽然这种存在的表现形式是一种畸形的自我中心主义。但是快乐却会将我们消灭,令我们丧失自己。
      
      伤害我们的并不仅仅是悲剧:荒唐事也是有着伤人之利器的。
      
      “弃绝”这个字眼以许多具体的形象呈现出来,我躺在那里无法再入眠,一则又一则的记忆用嫉恨和欲望刺痛着我。为什么嫉恨消灭不了欲望呢?
      
      不安全感是情人们会有的最糟糕的感觉。不安全感会歪曲事物的意义,毒害彼此间的信任。
      
      人们可以在彼此不相见的情况下去爱,不是吗?
      
  •     我对格林全部的印象都来自初中时读的那本《人性的因素》。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到今天我依然认为那是我读过的最好的小说之一。
      我一直错误的以为这本《恋情的终结》是一个关于间谍的爱情故事,因为有一个名叫萨拉的女主人公,甚至怀疑它讲的是卡瑟尔和萨拉在非洲发生的故事(读完《人性的因素》之后,我一直对格林没有仔细讲非洲这一段耿耿于怀)。
      当然,这是个误会,一个对剧情简介和前言怀有深度恐惧的人常常会犯的错误。当我发现这里的萨拉是个白人的时候,一切都清楚了。
      和所有最好的小说一样,这本书的第一段非常迷人:
      “事实上是我自己选择了一九四六年一月那个漆黑的雨夜里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亨利迈尔斯顶着一片滂沱大雨打斜刺里走过呢,还是这些景色选择了我?”
      这难道不像一个间谍小说的开头吗?
      当然,我现在知道这是一本关于爱的信仰的书,包含了许多人的因素:嫉妒、性欲、痛苦、固执、宽宏、灵魂和宗教问题。
      当莫里斯去见私家侦探的时候,我就猜到萨拉的那一位八成是上帝吧?而宗教题材是我最不感兴趣的主题,当然,格林是主攻这一领域的大师,但我除了半本关于那个麻风病医生的书以外,根本没有读过格林的这些严肃读物。
      于是我带着一丝好奇和隐隐的沮丧读完了这本书。意外的是,莫里斯最后对神父说的话竟然让我感动。
      这本书的后半段,尤其是萨拉死后的部分,让我想起麦克尤恩的《阿姆斯特丹》。可以说,这种内心描写大于行为描写的风格是英国文学的传统,(相比我读过的美国文学而言)。因此,这些小说里也很难带给读者汗水湿透衬衣般的现实感,这种细致、冷静、客观的风格让人总是产生自己在读一个精心编制的故事的感觉,而不像是亲眼目睹了一件事的发生。麦克尤恩也许是最有可能也最有资格接过格林的接力棒的人。因此,我也暂时打消了阅读格林和麦克尤恩其他小说的打算,当然《哈瓦那特派员》除外,而《人性的因素》,对我来说是可以随时随地打开任何一页往下读的小说。
      
  •     我第一次接触妒忌这种情绪,是从大量阅读古希腊神话开始。后来阅读《旧约》的时候,一个忿怒的神,不仁慈的神,或者说“仁慈得有些古怪”的神,似乎更符合人对于一个不属于人的世界的想象。而希腊神话中,赫拉就是这样一位善妒的神。人是否可以依感情在内心向神做一个论断?抑或像《圣经》一样,无论神是怎样,都要毫无保留地全盘接纳?人是否可以依自己的喜好排除掉一个神,比如,在阅读的时候,我多么希望将欧罗巴变成金牛的赫拉不存在。她使神的世界,原本该远离世俗,却这样真实地与现实混杂在一起。我可以接受雅典娜高超的智慧,波塞冬高超的强力,阿佛洛狄忒高超的美,但实在不理解为何有这样一种不高超的妒忌。妒忌就是这样不可抑制的一种拙劣么?这样一种,对于别人稳稳当当拥有,而自己却被剥夺的安宁与平静的搅乱?无谓的搅乱?
      
      
      这都不是针对这样一部小说而言的。应该说,在这里,全书集中描写的妒忌与恨,都是有具体原因和具体对象的。应该说,纠缠其中的,在完美冷酷之命运,与残缺软弱之人群中进行的摇摆和焦虑,是这样坦率和不留情面。如果此书真的成书于热恋之时,那么这种置对方于死地,而置自己于更糟糕的半死不活的自我批判,真是有够决绝。
      
      爱情本身已经足够残忍,就本书的恋情结构更是如此。莫里斯怎么想得到,那位只是随意勾搭的公务员太太,竟然是位美丽、独立、敏感,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尤物。对于萨拉来说,爱每一个男人,是她一次次调试与世界、与上帝关系的几乎独一和最佳的方式。她用具体地爱上每一个男人表达自己对人性的同情、理解以及怜悯,她不断称呼自己为“冒牌货和骗子”,而她在日记中展现的撕裂却是那么真诚。总是有这样的一类女孩,你可以去爱她,伤害她,征服她,占有她,但无论从哪个方向都无法真正确信地拥有她。贯穿全书的,正是作为她的情人,由这种爱恨交织所带来的极度不安全感。
      
      
      任何一个被卷入恋情的人都非无辜,都要为欢欣付出明朗或隐秘的代价。人并非时常会被甜蜜收买,并非永远会因忙碌麻木,人总是不免要因痛苦——即使短暂——稍微清醒那么一个瞬间。即使理性再过强大,人仍然难以避免作为一个情绪体存在的悲哀。坦率的小说也许可以作为参考和警醒,而有关爱情以及在爱中的煎熬与痛苦的小说,总要面临如下的悖论:即,无论它已经揭示得多么清晰,当不加择选的爱粗暴地降临于世时,你依然无法自拔地深陷其中。
      
      这就是魔法,就是巫术,就是迷醉。作为人,总是要与妒忌、恨、虚妄、自私、猜忌捆绑在一起,背离又共存。幸福的接近,无非意味着长久痛苦的起始。而当痛苦也开始逃逸,我们又要如何抓捕或是遗忘呢?在与神父的对抗中,易朽与永恒的存在主义命题再次凸显:“你们说:我们身上长多少根毛发都是有数的,不过我可以用手背感觉到她的头发;我能记得她脸朝下趴在我床上时,她脊椎骨底下那团纤细的毛发。我们也会记住我们的亡人的,我们会以自己的方式记住他们。”而本书更具现代性的表述出现在一个一闪而过的,名叫西尔维娅的姑娘身上:“在书本、音乐、穿着和谈吐方面,她有许多东西要学,但她绝对不需要学习什么是人道。”
      
      这本身就是新式的人道主义呢。
      
      
      话说此本名叫《The End of The Affair》的书真不该被翻译成“恋情的终结”,恋情”这个端端庄庄的词给故事的基调抹了一层浓重的悲剧洋葱汁。也就是说,如果你把它当成一种躲避不开的爱恋来看待,那么就是阅读命运令人窒息的沉重;但你若从一开始就铭记,故事的起点不过是Affair这样自我招致的一个火苗(尽管它最终烧毁了整个生命),则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里的嘲讽之意。而后者,无疑比前者更为复杂和丰满。
      
      “你从我这里抢走的东西已经够多的了。我太疲倦,也太衰老,已经学不会爱了。永远地饶了我吧。”劫掠一样的爱,人对人的爱,人对神的爱。人可以处理的爱,人无法把握的爱。
      在终结之前,充满怜悯的残忍,一无是处的胜利。
      
      ---------------------------------------------------------
      
      你对我的好,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非常残忍的东西。“我到底惹你什么了,让你非要判我活着不可?”
      
      我从来不是活下来的那一拨人。我无法知道活下来的人们会怎么想。充满生气地恨、嫉妒、懊悔、计算输赢。我是个从一开始就输个干净的人。现在只是越输越少而已。只有萨拉让我觉得我赢了。我活着。而这又如何呢?我会很快忘记自己赢过这一回。我会重新以输者的方式回到人群,所有赢者的人群。
      
  •     来到新城市的第一天就趁着去买热水器的当口钻进了一家书店,本来是想找勒克莱齐奥的书,却没有找到,在角落里发现了这本书,于是就把它买了回去.
      只读了一行字,就知道今晚要彻夜攻读了.
      
      关于格林,第一次知道他是在几年前看了一本英伦游记,谈到这个著名的通奸分子,知道了那个叫凯瑟林的女人.前不久又看了老版的改编电影,很是着迷那种阴郁的风格.在通宵看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情欲是逃避死亡的一种方式,一种追求极致和绝对的自由,一种最为放纵的也是最为痛苦的方式.
      在这个自私而又敏锐的男人的笔下,情欲是热烈而令人迷醉的,也是接近于生命终端的体验,我就在想,从前自己那么纳闷的为什么人要通奸,搞婚外情,是不是因为对于人生的厌倦,因为厌倦了平淡,感到生的无奈和惧怕死亡,所以才在性欲的放纵间,在那短暂的快感寻求人生的幸福.书中总是写到不停的做爱,这倒让我想起感官世界里的两个日本人,对于性欲的痴迷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我真是不相信什么精神出轨和感情贫乏的,通奸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对原有伴侣的厌倦甚至厌恶,想要寻找新的,更加强烈的肉体刺激.中年人的危机来得由为强烈,因为压抑的太久,因为生活的无望,因为在镜中看到日益衰老的面孔,看到了死亡,所以想要逃避,想再活一次.格林和他生活中的情人凯瑟林都是中年人,不同于年轻人纯洁的情欲,中年人的情欲是深沉而震撼的,是因为在知晓了生命的短促易逝之后,在绝望中的跳的一曲危险的探戈.
      格林一定是个有魅力又危险的男人,就象他的书阴郁而热烈,充满刺激,但凡这种艺术家式的情人都是自私男人的完美范本,他带女人追求生命的极限,然后冷漠的把她吸干,转身离去,留下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
      永远的爱,占有,这是不可能的.也是很可怕的,虽然是所有人的理想.
      所有的情感,都会消逝,终结,因为生命就是一个走向死亡的过程.
      
      其实,世上的人无非两种,活着的和生活的,前者居多,大部分人一生都没有体验到生命的舒展和怒放,在算计和金钱上浪费了大部分的时间,只有少数人看到了生命和世界的本质,体验到了真实的人生.当然凡事都有代价,看透了,就绝望了,不相信什么人性的完美,看不透的,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自己那点吃食,希望明天是另外的一天了.
      
      独自坐在陌生的城市的陌生的屋子里,读着这样一本令人绝望的书无异于在北国的冬日里又添加了些许的愁绪.
      要是情欲的尽头还是失望,那要它作甚,让我独自呆着吧.
      格林真是个自私的人,自己尝够了通奸的滋味,放纵过了,却告戒别人不要这样做,会早报应的,恩,很不地道.
  •     
       读格林《恋情的终结》,就好像读自己,每每如鲠在喉的话,都被他毫不留情地写在纸上。
       在这部自传色彩浓重的小说里,格林将自己在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中所有的嫉妒与欲望,乃至人性中最不可告人的阴暗面袒露无疑。这就是那些卡在喉咙里的鱼骨头吧,吐出来未必舒服,也并不意味着廉价的救赎。
       我喜欢恺蒂对这本书的评论,那篇文章关于格林的一节被拿来作了这本书的序,其实完整版还更好看。
       很多人不喜欢最新一集零零七(我以为还是译成《余温之恋》更为美妙),我却非常感动,詹史·邦做了他在永失我爱之后能所的一切,他变得更冷酷,貌似冰块一样无情。但他在飞机上夜不能寐,连喝五杯烈酒的冷淡表情,却在不经意间,写尽了我们这般失败男人的内心苦楚。
       永失我爱,你可当真晓得其中滋味?
       你不会懂得,最好此生也不必懂。
      
      
      
      
  •     用一个晚上看完这本书,胃部感到阵阵痉挛,像被拳头打了。
      阅读一本书的过程中,不断地被唤起痛苦,但又隐隐地夹着欣悦。可以用书中这样一段来回答:“在痛苦之中,我们似乎会觉察到自己的存在,虽然这种存在的表现形式是一种畸形的自我中心主义……但是快乐却会将我们消灭,令我们丧失自己 。”
      主耶稣受苦受难的形象,永远悬挂在十字架上,那些画家笔下逼真的血污,象征着圣体圣血的面包与葡萄酒。藉借痛苦,也似乎只有痛苦,他才能深入地来到信仰者的中间。苦修者曾在荒野中用荆棘抽打自己,圣徒如不经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就不会获得令名。
      总是这样,在有信仰普遍存在的时代里,这些都不成为问题。答案总会有的。可是有一天,人们宣布,上帝死了。没有信仰,拒绝信仰的人,和有信仰的甚至迷信的人到底有什么不同?前一种人义无反顾,勇气惊人,乐于制定新的秩序,或者做永久的怀疑论者。据我的经验,怀疑论,总有一天变成最悲伤的某种论调。
      没有经历过内心深刻痛苦的,不会去寻找信仰。这是莎拉的路程,痛苦来源于她的爱情,准确地说,是她以为的,在终结中的爱情。
      爱情本身是一种信仰,是一种痛苦,我甚至可以这样认为,没有痛苦,就不是爱情。就如书中之“我”:如果不存在嫉妒,就不存在爱情。爱情如同热病,在高烧的谵妄中,是消灭病菌,还是被病菌消灭?不,这不是一道选择题。答案只有一种,不管爱情是否会消失,你都不在了。被耗尽了。
      你没有耗尽,你还生龙活虎,意气风发,是因为真正的爱情从来没有降临过。你收获膺品。如同坐在祷告室里一身轻松的信徒。你是幸福的,光没有降临,阴影也就不会笼罩。
      在书中,“我”说:“爱情耗尽自己用不了那么长时间。”相类似的话,在东方,有个叫赵令峙的人说过:“断送一生憔悴,只销几个黄昏。”这是两个曾有过很多女人的男人。
      除了跟她在一起,你再也不会调动起性欲。你无法再爱上别的任何人,连本能都不再有。这种话,一辈子忠于一个肉体的人没资格说,而“我”是,曾经乱爱乱交过的男人,这就像,不在污泥里呆过的,没有资格谈论清洁。“那些德行从无亏损的人,她们的美毫无生气。”
      所以,作为读者的我,相信“我”所有关于爱情的话语与结论,我理解“我”狂热的嫉妒,那无法忍受的分离后的猜疑,空虚,痛苦。在那之后,在一切结束之后的平静——比死亡更深沉的平静。
      
      
      补:何谓人性的
      在冬天黯淡的维多利亚公园里,丈夫和情人进行着艰难的对话。尽量彬彬有礼,把恶毒和嫉妒藏起来,痛苦似乎不存在。“我”,情人说:“我想要爱情源源不断地持续下去,而绝不会变淡……”
      “这不符合人性,人得知足……”丈夫回答。
      白昼慢慢消逝了,他们还坐在那里。这是充满预言性的时刻,在将来,这两个男人,还有要互相憎恨互相依靠的时候。
      人在世界上走,不能承担太激烈太深重的感情,那会神智混乱,会毁了他的生活。爱情是命运一时兴起的恩赐,就像孩子在节日里获得美味的糕点,过了,就不应再贪恋,要懂得回味的好。人必须要告诉自己这个。多么惊心动魄的爱情,都将转化为亲情,为友谊,为习惯。或者为一种遥远的追思,在月下,酒后,于无人处,偶然忆起,平淡生活中一抹胭脂红。是的,人得知足,否则,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
      丈夫早早做好了屈从的准备,他知道,萨拉,他的妻,他们俩早已经不再相爱。他也知道,她对他依然有感情,那不是爱,爱怎么可能永远存在呢?他平心静气,无欲无求,呼唤她的时候,声音甜腻,态度温存,近于虚伪。
      这一切,是从“我”嫉妒的眼里展示出来的。阅读这个故事,不如说,在听取一位情人滔滔不绝的偏见。又或者,在听一个怀疑论者,对永恒之爱的狐疑与肆意攻击。真相不在叙述中,真相在叙述者百般掩饰,无路可逃的情感里。
      阅读者将被这如大火熊熊又如大雪之夜的情感抓住。水深火热,总与人性的正常趋向相违背。
      有一首诗说:“生命中总有些来势不可挡。比如要亮起来的黎明;比如要暗下去的黄昏;比如宿命的邂逅;比如预知的离别;比如摧枯拉朽的爱情;比如生;比如死。”
      在这一切势不可挡之中,樽俎折冲,趋利避害的,就是人性的。
  •      “我想要爱情源源不断地持续下去,而绝不会变淡……”除了萨拉以外,我从来没对谁这样说过话,不过亨利的回答同萨拉的回答可不一样。他说:“这不符合人性。人得知足……” 但萨拉却不是这样说的。在维多利亚公园里,坐在亨利的身边,望着白昼慢慢地消逝,我记起了整个“事情”结束的经过。
       这本书,《恋情的终结》里,格林写了一个小说家。他这次没办法再掩藏自己了,从他喜欢撰写的南美的炎热、尘土飞扬的国度里走出来,这次的故事就发生在伦敦,第一人称,我我我我我。里面每一段话都像被大力刻到骨头上去一样。
       狂热的爱,狂热的嫉妒,狂热的恨,狂热的信仰。
       我不知道严肃小说家里谁像格林一样,这么俗叨叨的,敢于用这么热烈这么极端的情感,这么多希奇古怪的巧合的情节集于一书,怪不得他终身都拿不了诺贝尔——一个人胆敢用如此炽烈的语言写一部书,是注定要遭受报应的。
       《恋情的终结》小说家莫里斯和高级公务员亨利的老婆萨拉偷情。在1944年的6月,他在空袭中受伤,萨拉绝望之中祷告天主,祷告得到了回应,小说家只是受伤,而萨拉从此离开他。两年后死去。
       我是个拙劣的书评者,我直通通写出了作家隐瞒到快100页(全书206页,译林2000年版),才交代出的一个转折:原来爱情不是消失了。是出于绝望,绝望中的祷告,和被誓言所困。
      可是我知道这个坦白不会影响你读下去。整本书并不建立在情节之上,而是大段大段的描写,嫉妒、忿恨、欣喜若狂、悲痛欲绝,所有在爱情里都已经显得陈腐的词语,在他笔下却仍像它们第一次问世之时。
      
       摘录一段:
       她对我说——“你不用这么害怕。爱不会终结。不会因为只是因为我们彼此不见面……”。说这句话时她早已经做好了决定,只是我到第二天才知道。她说:“亲爱的,亲爱的,人们看不见天主,但不是一辈子都很爱他吗?”
       “那不是我们这种爱。”
       “有时候,我不相信还有别的样子的爱。”当我小心地打亮电筒,替她照着路,走过被炸毁的门厅时,她再一次说道:“一切都会好的,如果我们的爱够分量的话。”
       “我是再也开心不起来了,”我说。“你反正是什么都有了。”
       “你不知道,”她说。“你不知道”。
      ——这是关于爱。
      
      
      
       “你是不是能把爱情也解释得不存在?”我问。
       “噢,是的。”他说。“对于一些人来说,它像贪婪一样,是一种占有欲;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它则是一种想要丢掉责任感的投降欲,一种想受到别人欣赏的愿望。有时候,它只是那种想说说话,想把自己的包袱卸给一个不会嫌烦的人的愿望,想再找到一个父亲或者母亲的欲望。当然在所有这些之下,还有生物学上的动因。”
       ——这是一个强烈在恨的人对爱情的解构。我或许可以说,这一段是关于不爱。
      
      
      
       “醒后不到三分钟,她打来了电话,我的悲哀便给她的声音赶走了。无论是在那以前,还是以后,我都不知道哪个女人有这种本事:她只要在电话上讲讲话,就能改变我的整个心绪;而当她走近屋子,把手放在我的腰上时,就能马上创造出每次分离使我失去的对她的绝对信任。”
       ……“可是夜里醒来时,我还是能在脑海里把整个事件给自己重演一遍。‘弃绝’这个字眼以许多具体的形象呈现出来,我躺在那里无法再入眠,一则又一则的记忆用嫉恨和欲望刺痛着我……”
       ——这是关于嫉妒。愤恨。欲望。
      
       “你(指天主)想要我们分开,但他也想要这样。他用自己的怒火和嫉妒促成了这种结果,他也用自己的爱促成了这种结果,因为他给了我那么多的爱,而我也给了他那么多的爱,以至于我们在了结了之后,除了你以外很快就没有再剩下什么。我们两人都是这样。本来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来爱,一次只花掉一点,在此处和彼处,在这个男人或者那个男人身上省着用。但是甚至在帕丁顿车站附近那家旅馆里头一次幽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花完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你在那儿,教导我们大肆挥霍,就像你教导富人们所做的那样,以便有朝一日,我们会除了对你的这份爱之外别无所有。”
       ——萨拉的日记。爱.信仰。但归结到底还是爱。不留余地的爱,熔岩一样的爱,疯子一样的爱。因为太欢乐而注定不会有好结果的爱。
      
       格林说,我们的思想,是多么容易在一个极端与另一个极端之间摆动不定。我看到他拄一根登山杖,“笃、笃”地敲打着大脑的外皮层、敲打着幽深的心脏,熟练地剥拣着、试探地照一照,看看造物者还可以给人类怎样的重量。痛苦。焦虑。灼热。
      还有幸福。欢乐。欣喜。爱。
       最好的总是和最坏的情绪并行,像铁路两侧闪亮翻飞的轨道。 通常,没有办法只选一样(也就是幸福)时,人类选择两样都放弃。放弃巨大的喜悦,也意味着不会有巨大的悲痛。
       当天气总是晴朗干净时,走在路上的人会觉得非常舒适。然而他们忘记了,在暴风雨呼啸肆虐的荒野中,看到暴怒的乌云堆积与闪电震动,看到大雨仿佛要冲断世上一切桥梁一切麻木地倾倒下来时的的心灵,也会有另一种颤栗的美感。在那个时候,人类会想要投降,希望下跪,向一种未可知的大力量——就像看到一本绝美的书,或者,爱情。
       看到这样的书,或者说遇到这样天神震怒般的大雨大雪时,我都会相信奇迹,并且想为此下跪。
      
      绿妖,06/01/21
      
  •     终于看完Graham Greene的End of the Affair。如果不知道他本人也是天主教徒,会以为这部小说是对信仰的“谴责”;知道他本人的信仰,可能就会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他的作品。
      
      所谓宗教信仰,就是让自己形成一种特殊的frame of mind,而一旦让心智进入这种框架,就很难再挣脱出来,因为信仰会在两个层面对人加以束缚:道德和未来世界。信仰上帝即是与上帝“立约”,立约而不守约,这是不道德的,也必将遭到下地狱的惩罚。这样一想,谁不害怕?
      
      在女主角Sarah的情形中,事情就更复杂了:信仰已经进入了她的情感层面,上帝已经在她的心中逐渐替代了恋人。表面看来,她的信仰始于一次实际的需要:为了在一次空袭事件中让恋人Maurice活下去,她向上帝提出交换条件,即放弃与他的婚外恋。交换的结果是恋人活了下来,而上帝却从此进入了她的心中,以至于她的心中不再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恋人,也就是说,上帝本人夺去了恋人在她心中的位置。但是,如果按照Maurice的分析,她的信仰早在空袭发生前就已经萌芽,她对Maurice的爱情本来就已经快要走到尽头,与上帝的协议不过是一个借口。以Sarah这样的性格,不爱自己的丈夫,必然会爱别的男人,不再爱Maurice,也必然会爱别的男人,只不过她最后一次移情别恋的对象是上帝而已。事实上,除去物理因素,爱情只是一种假设对象的心理活动,Sarah不幸爱上了深不可测的上帝,别人自然都不再有希望。
      
      在一些信仰天主教的作家笔下,女主角的天主教信仰表面看来都带有功利性。例如Evelyn Waugh的Brideshead Revisited中的Julia,她最后也拿恋人与上帝做了交换,换的是自己在未来世界的位置。Julia说:“我一向很坏。很可能我以后还会很坏,还会受到惩罚。不过我越坏,我就越需要上帝。也许这是我和上帝之间的一桩个人交易,即如果我放弃了这件唯一的、我日夜想念的事情的话,那么不管我有多么坏,上帝到头来是不会对我完全绝望的。”也就是说,上帝对她不会完全绝望,最后就不会送她进地狱。事实上,与Graham Green的女主角一样,我们读者同样很难了解Julia究竟是对恋人厌倦在先,还是与上帝协议在先。
      
      其实这些女人遵守的仅仅是某种特定的“仪式”而已。以我们这些局外人的理解,与上帝立约,就应该是处处守约,尤其是遵守十戒,不贪不淫。而在Julia这样的女人(或许还有作者本人)看来,贪淫(还有疯狂酗酒等)都无所谓(“我一向很坏,很可能我以后还会很坏”),而解除在上帝的教会面前立下的婚约却是不赦之罪。经过询问教会,Sarah也得出同样的结论。难道所谓信仰,只是一种需要教会在人与上帝之间作中介的立约仪式吗?难道在上帝眼里,只有婚礼(或许还有洗礼和临终礼)最重要,其他都无所谓?难道人与上帝立约,也同人们在俗世签协议一样,没有书面形式和中人担保,就可以不算数?
      
      对我们没有宗教信仰的读者来说,这些女人的选择实在只是愚蠢狂热迷信的结果。当然,仔细阅读小说,又难免share the author’s idea.
  •   是小说里的文字?
  •   哪首歌?
  •   《私たちの恋》
  •   “我同信仰斗争的时间比同爱情作斗争的时间更长,
      但是我身上再没有什么斗志了”
    为了这句话,想要看看这本书
  •     “她只是----
      迷失于爱情,迷信了宿命,然后最终死于爱情
      所以,莫里斯你多么残忍
      竟相信她选择了天主
      她没有选择,从她爱上你的那一刻起
      除了选择相信宿命,她就再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十分精准的总结
  •   :“人的心里有着尚不存在的地方,痛苦会进入这些地方,以使它们能够存在。”这一句确实很好。某种意义上,痛苦深化和清晰化了存在,意味着存在的深度。
    这本书在描述爱情的复杂性,描述人在面临深刻情感时的动荡、倾情投入、抗拒、纠结、挣扎等方面,具有极为丰富的层次性,可以说好得让人惊奇。
    我有疑义的地方在于,格林在这里,把萨拉对莫里斯的爱刻画到了纯粹奉献和无私的地步,有点神性化了。而萨拉又不是有纯正宗教信仰的人,也就是说萨拉情爱的神性超过了她宗教信仰里的神性。
    不知道格林这么写是否有更深刻的意义?
  •   如果说生命的是一种能量的话,那么显然爱也是,它是能量中的能量。它甚至可能就是能量的核心。当一个人不能再爱的时候,他的生命也就进入了垃圾时间,可能会比之前的所有已知的时间还要漫长,永无终点,就像一颗报废的卫星
  •   书评好长啊
  •   我一分钟前看完。在江西,发现你写了这个。。马克好回家看。
  •   就像保罗在去往大马士革的路上被闪电击中得到神启,萨拉在一个伦敦被轰炸的夜晚感觉到了上帝对自己命运的直接干预。萨拉认识到她没有自我满足的资本,她需要上帝。闪电般的恩典将萨拉肉体的激情转化成为宗教激情,萨拉决定以爱天主的方式爱莫里斯。既然人们可以爱看不见的天主,她也可以爱看不见的莫里斯。萨拉将爱情宗教化,而莫里斯需要的只是世俗的爱。“我对心灵已经厌倦透顶了。我一直是为了她的肉体而活着,我想要她的肉体……”人和神都在争夺萨拉的爱,神一言不发却绝对主宰,莫里斯愤怒的哀歌越发反衬出神的力量和主宰:“你夺走了她,但你还没有得到我。我知道你的狡猾。是你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很高的地方,说是要把整个宇宙都给我们。天主啊,你是一个魔鬼,在引诱着我们往下跳。可是我并不想要你的爱。我想要的只是一种十分简单、十分容易的东
    西:我想要同萨拉终生相守,但你却把她带走了。你用你那宏伟的计划毁掉了我们的幸福,就像一个收割者毁掉一个鼠穴一样:我恨你,天主,我恨你,就好像你真的存在一样。”莫里斯虽然愤怒,却又不得不面对自己令人绝望的无力,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天主是收割者,而他自己则是鼠穴,他无法决定自己的毁灭,也无法决定自己不被毁灭。
  •   你对我的好,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非常残忍的东西。
    喜欢这句
  •   “在书本、音乐、穿着和谈吐方面,她有许多东西要学,但她绝对不需要学习什么是人道。”
    这句话搞得我很想看这本书~
  •   将欧罗巴变成金牛的赫拉不存在
    ——那金牛座的位子,该由谁来填呢……
    星盘和无数人的命运和历史都要重写了
    啧啧,真是伤脑筋啊
  •   我有时会嫉妒
    但嫉妒心一起,就会努力克制自己
    强迫自己笑看风云。
  •   怎么我都看不懂?可我觉得写得很好呢
  •   lz评论写的很带劲啊
  •   再活一次
    其实
    也没什么区别
  •   能看到你的评论真好。
  •   哎哟吓死我,以为你再也不来写了呐
  •   山的那一边还是一座山
    天天翻山。。。
  •   好阴暗的书 好阴沉的的文,看了久久才缓不过神,
  •   谢谢,我可以不读这书了
  •   难道欲望的发泄就是生活的本质么,书可以写的很忧郁但是前提条件要好看~
  •   要是情欲的尽头还是失望,那要它作甚,让我独自呆着吧.————子非鱼 啊
  •   是小說還是什麽?
  •   但凡这种艺术家式的情人都是自私男人的完美范本,他带女人追求生命的极限,然后冷漠的把她吸干,转身离去,留下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
    --------------------
    久久无语。
  •   书是好书 但看的人不多
  •   写得很好,想把你推荐给我男朋友了,你们应该聊得来吧。
  •   了解了作家本人真实的通奸故事
    这本书读来虚伪美化的很.....
  •   我终于看完了。
    叙述方式很有技巧~
  •   很颠簸的一本书。。。看得我手抖、抓狂。。。
  •   这个有电影吗?哦
  •   他玷污了对爱的意义
  •   从情节上分析,他在这场纠结的拉锯关系中疲劳了,给自己解脱来找个借口罢了
  •   “永失我爱,你永远不懂”
  •   就好像读自己,每每如鲠在喉的话,都被他毫不留情地写在纸上。
  •   真的麽 我都不想看关于感情的了
    值得一看?
  •   失败男人的内心苦楚,唉,失败的男人是可耻的
  •   恺蒂对这本书的评论??发在哪里的,想读。
  •   想看.......
  •   “写尽了我们这般失败男人的内心苦楚”
    你不是蛮成功吗?
  •   写的真好啊,看的好几遍。
  •   大汗....
  •   “那些德行从无亏损的人,她们的美毫无生气。”
    --呵,还有这种理论!
  •   “生命中总有些来势不可挡。比如要亮起来的黎明;比如要暗下去的黄昏;比如宿命的邂逅;比如预知的离别;比如摧枯拉朽的爱情;比如生;比如死。” 在这里又看到这段话。这段话真好。
    爱得摧枯拉朽而狂烈的萨拉不过是在抵挡恋情势不可挡的终结。
  •   所有好到东西都要在痛苦的炼狱里推向极致。包括爱情,包括信仰。或者如你所说,爱情本身是一种信仰。
    写的真好。
  •   好文章,不过觉得论调显得过于极端,世俗的可以等同于这种理论的吗?
  •   回“班比”的话 如果这是极端,那么,不极端就是平庸。
  •   回“沉默”的话 无损,如同终生不破处子身……
  •   《萌萌文集》里面说,人生总有退路的,即冷漠。
    看了很多言情小说,相信爱情,但不相信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正在经历的,也许只是迷恋,不知为何的迷恋——就那样天天惦记一个人,吃不香,睡不甜,做事没劲,看不见世界的繁华。觉得是自己太有空了。也知道,原来那么多的事情,不认真做也是可以过去的。
    为了不让自己溺死在自己的想象里,为了让这段回忆更美好,为了明哲保身,决定,戒。没有什么戒不掉的,何况是一见钟情二见倾心后再也不想见。
    所以我这个不叫爱情。
    真正的爱情该是怎样的啊——怕是无法承受。一辈子总会过去的。
  •   “爱得摧枯拉朽而狂烈的萨拉不过是在抵挡恋情势不可挡的终结。”所以作者在热恋中写了《恋情的终结》。还有“真相不在叙述中,真相在叙述者百般掩饰,无路可逃的情感里。”
  •   我真喜欢这篇文~
  •   “生命中总有些来势不可挡。比如要亮起来的黎明;比如要暗下去的黄昏;比如宿命的邂逅;比如预知的离别;比如摧枯拉朽的爱情;比如生;比如死。”
  •   我不吃洋葱炒蛋,我很难过
  •   大汗...
  •   自从看了这本书,已经七年没吃过吃洋葱炒蛋,我很难过
  •   我马上就去看;不过读完《大师与玛格丽特》,想请教你--撒旦懂中文吗?
  •   估计不会,咱中国人“语不言鬼神”,人家当然也就不speak Chinese!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