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0-1 出版社:凤凰出版社(原江苏古籍出版社) 作者: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编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本分册为第五辑第三编的教育分册,选辑档案资料共265题,计490件。全书内容共分为五大部分:[一]教育行政,包括教育法规、组织等;[二]教育复员,包括教育机关回迁和收复区教育机关接收与整理等;[三]教育设施,包括教育计划、实施报告和各类学校概况等;[四]失学失业青年之辅导救济与破坏青年奔赴解放区,包括青辅会组织活动和各地辅导情形等;[五]教育学术机构与教育社团。
书籍目录
上册 [一]教育行政 (一)教育法规 1.教育部公布推行家庭教育办法 (1945年8月) 2.教育部公布教育播音办法 (1945年8月) 3.教育部公布电化教育工作队组织规程 (1945年8月) 4.教育部内政部公布中华教育电影制片厂组织规程令 (1945年8月) 5.教育部公布边疆初等教育设施办法令 (1945年9月23日) 6.教育部公布设置边疆教育督导员办法令 (1945年11月13日) 7.教育部公布电化教育巡回工作队组织通则 (1945年11月25日) 8.行政院核定国民学校教职员任用待遇保障进修办法指令 (1945年12月1日) 9.教育部颁发收复区各县市国民学校教员登记甄审训练办法 (1945年12月1日) 10.教育部颁发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甄审办法代电 ……[二]教育复员[三]教育设施下册:
章节摘录
插图:4.中等学校之英文一科可划分新旧两阶段处理之;凡原有学生或另定标准,或予以补习办法;今后所招新生,即一律遵照学制办理。(六)教育法令及规章如何搜集案决议:指定一人搜集携往东北印发单行本。三、部长训词略谓:东北沦陷十四年,今日得庆收复,实为可喜之事。唯其沦陷既久,则教育之复员问题与其他地区颇有差别。虽东北青年不忘祖国,与地下工作者取得联系,相继内来,而因十数年未受本国教育之薰陶,其思想亦堪注意。关于文化汉奸固当严惩,但沦陷既久,其迫于生活情事可原者,似可从宽。至教职员之甄审、训练及学生程度之甄别办法,亦当悉心研讨。热河省在行政区划不隶属东北区,中央自有深意,则教育之复员事项是否应归东北区办理,亦须检讨。专科以上学校,据中央规定由教育部直属,但东北区是否可由地方办理值得讨论。东北之建设,若工矿、交通为全国之冠,则教育之设施似不能受全国大学分区设立之限制,而必须与建设之发展相配合。又如南满医科大学在日本手中,经费特别充裕,其成绩亦可与协和医大相比拟,则接收后究应并入东北大学,抑或改为独立学院,其经费是否能维持原来状况,亦当注意,但不当使之退步。吉林大学应恢复自不待言(日人改为师道大学),是否可与附近之其他独立学院合并成立之。哈尔滨工业大学原属中东路,接收后之隶属问题亦当研究。他若中等教育之改制及小学教育问题、教科书问题、英文、公民、历史、地理、国文等课程问题,亦将在全国教育复员会议提出讨论。此不过仅就本人偶然想到之数点,提请注意。其他须要讨论之问题尚多,请诸先生悉心研究之。
编辑推荐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3编·教育)(套装共2册)》是由凤凰出版社出版的。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