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公墓

出版时间:2000-1-1  出版社:珠海出版社  作者:[美] 斯蒂芬·金  译者:韩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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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9条)

 
 

  •      在页面上就有这么一句话:死亡是一种神秘,而埋葬是一种秘密.....
      埋葬为什么会是秘密?你或许会怀疑,当你看到后面你就会明白了。
       一切事情的发生都是有预兆的。刚开始路易斯搬家到缅因州,见到乍得老人,老人就告诉他,看好你的小猫和孩子。这已经是一种提示了,似乎老人知道孩子和猫会出事一样。去医院的第一天,路易斯就遇到一件恐怖的事,帕斯科发生了车祸,他的头有一半被压碎,脖子已经折断,一根肋骨从肿大的扭曲的右肩膀中戳出来,,,,一连串的细节描写,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特别是最后只剩下路易斯和帕斯科的时候,在他临死前,说到了宠物公墓。很奇妙是不是,一切都有预兆。之后他梦到了帕斯科,到了宠物公墓,应该说是梦游到了那里。
       圣诞节小猫丘吉死了,乍得那天晚上就带路易斯去了宠物公墓,埋了它,第二天丘吉就回来了,但是它身上带着恶臭,动作愚蠢,让人反感,就连艾琳都有点讨厌了。小猫的改变,时而带着凶恶的眼神,还躲在盖奇房间里,用他那双眼盯着他,似乎要带走他一样,是啊,后来盖奇就死了,被大卡车撞死。之前文章好几次提到着大卡车,一切都有预兆。
       儿子的去世i,给路易斯沉重的打击,他心里不止一次想着要把盖奇埋到宠物公墓,让他复活。多么恐怖的想法,从艾琳,瑞琪儿,乍得的表现可以看出他们是多么反对这种事,虽然路易斯是悄悄地进行,但他们可以感觉到,艾琳竟然梦到帕斯科,梦到这一切。各种环境描写,人物状态,甚至是很小很小的一个细节都是一种预示。
  •     没有人喜欢黑夜,就好比没有人喜欢死亡。不管死神是如期而至,还是突然造访,每个人的第一反应都是闭紧双眼,双手推开,好像行走在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一个莽撞的黑衣男子不小心撞上来,我们双手把他推开。
      
      
      
      没有人喜欢死亡,于是当黑夜降临时,我们如果能改变死亡本身,不管代价多大,肯定会去做。尤其当黑夜降临在我们的亲人身上。
      
      
      
      能改变死亡本身,是多么诱人的想象和题材。
      
      
      
      (一)
      
      《宠物公墓》里路易斯失去了女儿最爱的小猫,为了挽回这一切,他把小猫埋进了一个神秘墓地,天亮之后,小猫带着一身尸臭走回来了。
      
      
      
      看似死亡可以改变。只不过,小猫变得神秘,嗜血。经常捕食小动物,甚至撕下乌鸦的翅膀,吃得有津有味。
      
      
      
      很快,路易斯遭遇了一次更为重大的不幸,他最爱的儿子盖基,撞上一辆8轮大卡车,登时毙命。为了挽回这一切,他把儿子埋进神秘墓地。天亮之后,儿子盖基带着一身尸臭走回来了。
      
      
      
      看似死亡可以改变。只不过,盖基变得比小猫更加邪恶。他拿走了路易斯的手术刀,在妈妈瑞琪儿展开双臂准备拥抱他时,边喊“亲爱的妈妈”,边把手术刀扎进了妈妈的身体。
      
      
      
      (二)
      
      《蝴蝶效应》里伊万拥有回到过去的能力,只需要阅读自己的日记本,他可以马上穿越,改写历史。
      
      
      
      既然能改写历史,看似死亡也可以改变。只不过,伊万每次穿越,每次试图改写历史,却发现历史越是改动,越是血腥。
      
      
      
      伙伴死了,女友沦为妓女,女友死了,自己的双臂被炸飞了。每种结局都不完美,伊万继续穿越,继续改变。
      
      
      
      最后,他把自己扼杀在胎盘里。是的,没有他的存在,天下太平。
      
      
      
      (三)
      
      《爱德华大夫》里,假爱德华在他很小的时候玩滑梯,一脚把弟弟从高处踹下去,碰巧下面是一扇大门,门上竖立着装饰性的尖锐的鉄刺。弟弟被刺穿。
      
      
      
      假爱德华选择遗忘这次悲剧。
      
      
      
      看似死亡可以改变,只不过他太努力了,不仅成功忘掉了弟弟的惨死,连他自己是谁也彻底忘记了。很不幸,当他谁也不是的时候,他便可以成为任何人,可以成为精神病专家,也可以成为杀人犯。
      
      
      
      (四)
      
      《火影》里,二代火影扉间发明了一个近乎无解的忍术——秽土转生术。该术的发动关键是八个字:尸体在手,天下我有。发动后,死人被唤醒,拥有生前的所有能力,而且听凭发术者的操控。
      
      
      
      看似死亡可以改变,看似强大到无解的忍术,只不过,当施术者组织了一支无坚不摧的僵尸军团时,施术者本人却成了最大的弱点。只要催眠施术者,僵尸军团就土崩瓦解。
      
      
      
      我想,当黑夜降临时,还是让我们静静地拥抱它,等待黎明的到来。看似死亡可以改变,但改变之后的结果,永远比死亡更难以接受。
  •      一晚上看完的,确实像其他人说的惊悚有余,恐怖不足。
       男主路易斯太傻X了,为了儿子忽略了女儿,导致了妻子死亡,估计艾丽最后也是孤儿吧~ 死亡后的复活,为了满足自己“全家团圆”的欲望,可是有没有想过复活的“人”有没有痛苦?想不想回来?爱不是理由。难道为了儿子,让全家人都避世?路易斯没躲过自己的心魔,反而让它恣意生长,直到侵占了所有的理智,毁灭了所有人。他在内心指责岳父一家人在妻子姐姐生病和死亡期间对妻子忽视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在儿子死亡以后,自己和妻子是怎么对待女儿的?岳父至少还想补偿女儿,而路易斯只在乎儿子,甚至想让他“复活”,号称男人有硬心肠的他,还不如妻子恢复的快,至少面对死亡,妻子虽然悲痛但是接受了。有些事情,执念不该有。
      
       古人说,让死者为安。埃及人说,“尘归尘,土归土,该走的,不该留。”
      Ps,男主真的不是重男轻女么?真的不是么?!!
  •      在我看来全文最为讽刺的对比莫过于曾对死亡从一无所知到尖锐反抗再到有所感悟尊重的艾莉,与曾理智谨慎却在诱惑下放弃坚守生之准则沦为疯狂赌徒的路易斯。
      
       人类的确有趣,他们可以面对别人摆出理智或是睿智的架子来谆谆劝诱,但面对来自自己内心的恶魔的召唤时却往往一夕溃败。所以斯蒂芬金之笔的残忍之处就在于,最后步步沦亡的,不是对生命还懵懂畏惧的艾莉,不是从未跨越对死亡的恐惧而显得有些病态的瑞琪儿,而是那个冷静理智博学坚强的路易斯。
       大概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情况下更能暴露出人性的脆弱。
      
       恶魔住在每个人的心里。依附于人类的贪婪而活。而它本身什么也无须去做,只需要赋予“力量”而已。人类痛恨恶魔,却不知诱惑从来都只来源于自身。一开始的诱饵是一只小小宠物的性命,最后掠夺的却是至亲骨血乃至自己。
      
       从路易斯复活丘吉开始,他就已经跨越了生命的禁忌。生命变成可以轻易获得的东西。然而,一切终究需要付出代价。
      
       《猴爪》也好,《宠物公墓》也好,主旨无非就是:贪婪会付出代价。
      
       让我可笑的是,人们往往为贪婪找出借口,比如说爱。
      
       乍得爱着诺尔玛,但他不会去复活她,也许他曾经那样想过,但他一定是想让她得以真正安息。
       瑞琪儿同样爱着盖基,但我想她也不会想去复活她。因为她尚对生命保持着真正的敬畏。或者说是恐惧?
      
       那么路易斯呢。从他第一次换回丘吉的生命时,他就获得了某种“力量”,但凡力量,一旦人拥有它,就构成让人使用它的诱惑,更何况,这力量使用起来看起来那么的简单(恶魔和人签下协议时才不会让人提前知道即将付出的代价会是多么惨烈)。
      
       失去了盖基的路易斯,就像是一个孤注一掷的赌徒,即使明明知道那个可能注定悲剧的下场,却也抵挡不了那么一丝侥幸。他想让一切回到从前,想亲眼看着盖基长大。也许他的确很爱盖基,然而他的所有美好想象无不和“他自己”相关,让自己不再愧疚,让自己不再遗憾,让“自己”的家庭重拾欢乐。
      
       但盖基并不是一枚握在赌徒手中冰冷冷的牌。
       我们冷静理智充满伟大的爱的节操的父亲,在行动之前为了鼓起勇气,一定刻意让自己淡忘了他亲爱的孩子即使被他从地狱里掘出来,也可能行动迟缓,满身可怕伤疤,满身异味,被人厌恶恐惧反感,正如之前他们对那只叫做丘吉的猫所做的一样。或者更贴切一点,像是他的妻子一家对死去的姐姐曾经做过的那样。一定更遗忘了艾莉可能面临瑞琪儿所曾经面对的一切,受到伤害。
      
      
       失去儿子的时候他忘记还有担心着自己的妻子,失去妻子之后他又忘记了自己远在他乡的女儿,像个输红眼的赌徒,永远盯着失去的筹码,坚信自己能赢回来,押注,输掉,再押注,然后一无所有。
      
      
       路易斯复活盖基之前的内心彷徨,足以让我们找到了因为贪心而举棋不定的自己现实里的影子。大概这也是我对其产生愤怒情绪的理由吧。
      
       书的结尾处已经暗示了,一切并未结束,悲剧还将重演。
       只要人有欲望,恶魔一直都在。
  •     的确很恐怖。很令人深思。
      
      我想,其中提到的魔力,更像是内心的脆弱。。。
      失去自己爱的宠物,人们会悲痛万分,以至失去理智。无论你受过多么高的教育。
      
      失去自己爱的人,更会完全...
  •     在盖基下葬后的那个夜晚,则得来到路易斯家中和他交谈的时候说了这样的一段话,“现在他们又走了,有一天我们也会这么走的。虽然我们留下的标记将更深,不管以后会更好活着更糟。但不管谁在那里,那个地方总是存在的。路易斯,那地方不是说谁拥有它谁就可能了解它的秘密的。那是个邪恶的坏地方,我不是有意带你去那儿埋葬小猫的。现在我知道了,那儿有一种魔力,要是你知道这对你有哪些好处,对你的家人有什么好处,你就能意思到它。我意志薄弱,没能战胜它,你救了诺尔玛,我想报答你,结果那地方把我的好心变成了它的恶意,它有这种魔力……我担心现在这种魔力会像是月亮一样有阴晴圆缺等各种阶段。以前那里充满了魔力,我担心这种魔力现在又到了全盛时期。我担心它会通过我找上你,又找上你的儿子,在你的儿子身上显现出来。”
      他无疑是一个受害者,却有种自找的感觉在里面。掌握了一个自己都不清楚的秘密,然后想要通过某个特殊的理由说服自己来将秘密传递给他人,即使知道是邪恶的,却也无法忍住,于是在小猫丘吉死后,命运便像是车轮一样,一旦开始滚动,再无法停止。
      
      就是那个引子,出了车祸的男孩,灵魂出来告诉路易斯不要越过枯木堆,并表明身份自己是作为朋友而来的。
      却无法,甚至让读者相信他。
      然后是小猫丘吉的死,为了不让女儿受到刺激,路易斯跟着则得第一次来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宠物公墓,并埋下了所有诅咒的种子。
      然后是诺尔玛,其实在这里我以为则得会将妻子埋在那块墓地,因为他的镇定实在太不同寻常了。但是他没有。
      然后是盖基,故事的高潮出现了。
      盖基的死几乎击垮了路易斯,以至于他没有办法使自己镇静下来来安慰受伤的妻女,而也正是他只看见了盖基,使得他将失去更多。
      
      有句诗说,当上帝决定惩罚我们的时候,他就满足我们的愿望。
      
      路易斯决定让盖基复活。
      艾丽梦到了不好的预感,瑞琪儿在到达洛杉矶的当天就决定回去,则得在窗前坐了一宿想要阻止路易斯。
      但是墓地的魔力使得一切都,为时已晚。
      路易斯像是着魔了一样,最终唤醒了一个怪物。
      
      那个 类似盖基的东西 醒过来了。它对着则得说,“她是个多么下贱的荡妇啊。则得,她和你的每个朋友都上过床。她就喜欢喝他们干那种事。她和她的关节炎以及所有的一切都在地狱里被火焚烧着呢。”
      突然有种很无力很空虚的感觉,看见过年老的他们相互扶持,仿佛一生相依是一件温馨而没有疑虑的事情,秘密存在着,却从来不会和背叛沾边。却在那类似于丧尸的东西口中,被血淋淋的剥开来,露出几乎还是新鲜的,永远不会愈合的伤疤。
      则得和诺尔玛,则得和诺尔玛,墓地的存在就是为了毁灭人性中最后的一点温暖和信任。那东西一眼看破的,使我们竭尽全力想要掩盖的或者不想知道的实情。
      
      然后是 瑞琪儿对他伸开了双臂,想要拥抱自己失而复得的孩子。
      
      于是留给路易斯的,便是朋友和妻子的尸体,以及被自己创造出来的,那个布满苔藓鲜血和泥土的怪物。
      
      他以为复活了丘吉,便可以给心爱的女儿最大的安慰。
      他以为自己,可以包容死而复生的盖基所有的缺点。
      却用那些爱换来了一场幻灭。附带着是他又一次的懊悔。
      早就可以止步的悲剧,却被一步步引向结局。
      
      当故事的结尾,发了疯一样的路易斯将瑞琪儿的尸体又一次埋在土地里的时候,所有人都明白他即将逝去艾丽了,他所剩的,唯一的女儿。
      路易斯只是想让逝去的人重新活过来。
      然而每一次事故中离开的他们早就消失了,他想要的灵魂已经走远,而他固执着要唤醒的躯体中装着的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公墓是一个被诅咒的愿望,即使知道重新开始的可能性就是零,却仍然愿意相信自己是应该被祝福的那一个。只是,谁都不例外,我们从来没有魔力,而时间从来得失公平,那些微小到让人心碎的愿望从一开始便从未被允许,却因为爱着,所以愿意冒险,又因为冒险,所以再次失去。
      我们从来都应该在枯木堆的外面,因为禁忌知道应该在什么地方止步。
  •     斯蒂芬·金喜欢把琐碎的生活场景用细腻的笔法描绘出来,芝麻绿豆的小事也绝不放过,同时又不忘将需要重视的细节在适当的时机用恰当好处的力度强调出来,给快要睡着的读者一个警示。心理描写是亮点,还有各种断句方式都是我所喜欢的。
      
      
      至于斯蒂芬·金的作品,其实我看得不多,最喜欢的还是《撒冷镇》,后来看的《闪灵》和《厄兆》都没那种惊悚效果,而《宠物公墓》是第四本,故事前半段非常平淡,甚至有点沉闷,中段转折后迅速进入高潮——盗墓!没想到盗墓之后还有更紧张刺激的情节,结局虽在意料之中却令人无限唏嘘——上天已经给了他们足够的暗示,从梦境到直觉都指向同一个发展趋势,那么多人竭力去挽救整件事情,从不同方向千方百计奔向同一个目的地,但结局终竟是逃不过,躲不了,没有最坏只有更坏,宿命论无处不在,而作者想要提醒读者的似乎是,人一旦执着于已经失去的东西,就会连自己目前拥有的东西也一同失去。生死在天,逆天而行必遭惩罚。
      
      
      书中有一句话重复多次:“男人的心比较硬。”不知道是不是翻译有问题,看完这个故事,我只感到所有男性角色都比较懦弱,而女性角色令人敬佩,尤其是在危急关头的当机立断,那种只凭直觉不顾一切扑向目标的果敢。
  •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史蒂芬金的小说,是在手机上读的,用了近一个下午。不知道为什么,手机上读书会比拿着纸质书读快很多,或许是因为手机的小巧不受空间的限制,又或许是因为捧着纸质书思绪容易游离于文字之外,这是题外话。因为是在不断地“下一页”的点击中匆匆读完全书的,所以我无法在某个细节上多作停留,也无法拈来个把语句独作玩味,但这种“匆忙”却恰恰体现出这本小说的魅力。
      这是一本恐怖元素十足的小说,诡异的宠物公,阴森的松林,空荡荡的大房子,房中的猫以及拖着泥水的行尸,都渲染了一种悬疑和惊悚的气氛。可以想象小说拍成电影后将会获得怎样的视听效果。但此处我想谈的却是小说中的恰恰是电影无法表现的内容,人物的心理和意识的刻画。
      史蒂芬金这本小说中的人物让人感觉很真实,特别是对路易斯的意识描写。意识的跳跃,脑海中某个画面的突然显现,以及人是如何通过改变观念来指导行为的,在这本书中都有充分地体现。因为我们去做一件事,总是先会让自己觉得这件事是好的,尽管这种判断带有明显的偏见和个人的邪恶欲念,但是我们总能找到理由并感到心安理得。很少有人可以站在上帝的位置毫无偏见地去看待每一件事,所以人会犯错。而在恐怖小说中,邪恶就会赢得胜利。
      或许和个人的偏好有关,对于文学作品我会特别留意对人的精神状态的描写以及对意识的刻画,至少在这一方面,我想《宠物公墓》是一部不错的作品。
  •     好長。這是貪念嗎?儘管他知道會帶來可怕的後果,心裡還是盼望著結果會有所不同,以此來安慰自己繼續 那裡的吸引或者是源於愛,否則1.切安排都顯得無用,但是愛卻不能改變1.切,愛也不是犯錯的藉口,乍得和瑞琪兒的死是最讓我歎息的,最後的懸念實在恐怖,但我還是不願意相信詛咒。爲什麽帕斯科會提示路易斯?帕斯科起了什麽作用?眞的是隔開了神秘力量和普通人的聯繫?爲什麽艾琳會有夢境預知能力?爲什麽乍得有把寵物狗葬到過密克馬克墳場,但是爲什麽祇有路易斯家破人亡了呢?
  •     听说斯蒂芬金的小说很好看是很久的事了,一直没有开始去读。这几天找到一本《宠物公墓》,真的很好看。不仅仅是惊悚或者恐怖,而是感觉写出人的内心世界的恐惧深处。
      每个心中其实都有一个魔鬼(也许也有个上帝)。人性中需要承认是有恶的一面的,只是在成长过程中,我们是要尽量从善的。
      不承认人性,其实也是否定人类自己。
  •     书的封底上写这本书一度被认为是斯蒂芬金最恐怖的作品。好吧,我承认我是冲着这句话读的这本书。现在,好不容易的我读完了,说说感想。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读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当然不是第一部小说,之前还看过绿里奇迹和肖申克的救赎,不过我相信这是最后一部了。原因很简单,尽管这本书有畅销书该具备的所有要素,但它还是显得太程式化了,无论是烘托恐怖气氛的方式,还是其中穿插的说教的语气,似乎都已经被作者应用的非常得心应手且不想改变。这就使得这本书看起来一没悬念二没惊喜,实在是乏味了点,就像好莱坞流水线产出的枪战电影,没什么新意却总能一部一部的拍下去找到市场。找这么一本书看完全是因为前两本书给我留下的良好印象,但目前看来我应该是找了两本非主流的斯蒂芬金作品,很遗憾,只好跟你拜拜了,金先生。
      
  •     气氛营造的挺好,一点一点娓娓道来,读起来不禁恐怖,而且有些伤心,看着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一步一走走向支离破碎,特别是最后结尾,当妻子的手打在男主角肩上的时候,那句“亲爱的……”然后戛然而止的结局,令人无限遐想啊
  •     作为恐怖小说,显然情节上设置得已然可以满足恐怖小说的要求,曲折、离奇,而反应的主题也很不错,但是,写法太飘忽,感觉有点云里雾里的,逻辑上也不甚鲜明,但是很有一种寒冷感。可能多少反应出作者的内心,比较混乱,甚至有一点漠然,有种超脱的冷漠又有些歇斯底里,很难描述这样的感觉,以前接触的作品也鲜少有此类,不晓得其他作品是否如此。
  •     力荐,力荐,再力荐。很遗憾我是在手机上看完这本书的下载版本,更遗憾的是,这本书是我看完下载版本觉得很好但是却唯一没有买来收藏的书。任何的剧透、转述,相信我,都无法言说这本书实感化的描写。好吧,关于这本《宠物公墓》为什么我没有收一本的原因就是,哪怕我只是知道这本书摆在我的书柜里,哪怕我只是去翻书的时候扫到一眼它的封面,那种由脚底一直凉到发尖的,后背冷汗如瀑布般倾泻的恐惧,就会透过电脑屏幕,静静的爬到你的背面。
  •     印象中是自己读的第一本斯蒂芬的小说,从此以后就爱上了他~  当初是被名字所吸引,很好奇宠物公墓会是什么。记得看的时候是在课堂上……周围明明有很多人的情况下竟然让我有种教室很冷的错觉~
  •     
       乘兴读完《宠物公墓》之后双手一直莫名颤抖,斯蒂芬•金式的恐怖并非看完咒怨夜里三点还不敢闭眼,生怕头顶上悬着搞不清楚名字的女鬼,或者是床边站着哪个脸色惨白的小男孩,也并非是一口气看电锯惊魂系列酣畅淋漓的恶心感。斯蒂芬•金近乎戏虐般的享用着读者对其文字的崇敬,潺潺流水描摹着环境中的风吹草动,以及头脑中邪恶与理智的搏斗。这位高产作家很多作品都被搬上了银幕,但我却经常觉得除了得利之外实在没有必要,那些书页已然自悬白布,黑字成线演绎画面挑战着神经。合上书页,你发现该小心的也许不是长着青色獠牙的大脚怪兽,也不是长发披肩爬出电视的末日女鬼,而是自己把持着罪恶之门的大锁是否还足够牢靠,是否已经铜锈斑驳,还是被谁斜眼奸笑着撬开,虚虚掩掩着等待猩红色的波涛汹涌而出。
      
      
       《宠物公墓》的尾声也实在精彩,路易斯喝着啤酒等待着妻子复活归来,一句亲爱的戛然而止,未完无续请自行想象。如果说第一次埋葬小猫丘吉是因着乍得对那股魔力必然的屈从,第二次埋葬儿子是魔咒借不接受悲剧的理由把路易斯推向边缘,那么最后娴熟流畅不假思索地注射放火埋葬妻子时的路易斯已然跳下了炼狱火海,理智被烧焦不复存在。被附着了魔鬼的盖奇咬噬去母亲的脸孔,路易斯回身亲吻无脸妻子时想必也再不会惊诧恐惧,反而是尘埃落定万劫不复的温馨甜美。故事说生老病死乃自然之子,我们不该挑战命数的轮回,否则付出的代价比至魔至幻的罂粟凄美妍丽。最可怕的不是恶灵诅咒,而是未知。未知的事物是好是坏,是大是小,是有是无,猜测揣摩能将人折磨至疯却不得解脱。然而那未知似乎对自缚成茧的人类有着致命的吸引,宁愿身首异地不得好死,也要赤手挖开无字之墓,一探那欲拒还迎的幕布后藏着的可怖,以求坦然。好奇心杀死猫,一个美丽的不断上演的噩梦。
      
      
  •     奋发一周看完了宠物公墓,惊魂未定!但却淋漓尽致。对于最近劳累过度的我真是很好的一种放松方式。慕名已久却是第一次看斯蒂芬金的作品,果然名不虚传。在需要晚上和周末独自照顾孩子,频繁出差,睡眠不足的情况下,我仍然坚持一口气读完了宠物公墓。其他所有在读的书都暂且放下了,宠物公墓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们PK了下去。紧张刺激,扣人心弦,有的地方真是让人毛骨悚然,刚才屋子里一点点儿动静就把我吓得心惊肉跳的,不知道会不会突然在衣柜缝里发现一双黄色的邪恶的眼睛。或者一个没见过的怪物悄悄站在我身后。妈呀!不敢自己上厕所了。再就是看着我儿子的时候更加小心了,有关联想不赘述。斯蒂芬金真是够变态的,拿所有人心爱的东西来开刀,亲情、爱情、友情,紧紧地抓住你们的心跳和思绪,像被催眠一样沉浸在他的幻想国里,感受着路易斯的疯狂与极度的悲伤。 不管怎样,我仍旧很爱他的作品。
  •     发现到处都是广告啊 路易斯开的车,盖奇的衣服,艾琳的衣服,航空公司,吃的食物。不知道是不是有意嵌进去的。不愧是商业发达的米国啊!1979年的作品哦!我们还刚开放呢!差别大了去了!现在也没赶上吧!谁要是在作品中嵌入太多广告不得给骂死啊!掉钱眼里啦! 不过也快了吧!
  •     看的电子书,一口气读完。前面冗长的描写实际上是很好的铺陈,整体比较紧凑。喜欢盗尸一段的描写,非常精彩,身临其境。不过结尾或许可以写得更好。如果把死去的生物埋于地下并能复活……不敢想像。斯蒂芬*金的构思委实精妙,下一本想看看《恶月之子》。
  •     手头有珠海出版社的宠物公墓,查了一下译者,都是韩满铃。市面上应当已经没有珠海版的了,喜欢的朋友可以收藏这个上海译文的版本。我猜测是不是版权的问题导致一个译本出版后几乎不可能出现第二个译本,除非是非常老的书了。
  •     与《猴抓》剧情相类似,但与之相比较,《宠物公墓》剧情推进过于拖沓缓慢,虽说有大量心理描写,但是明显太过于罗嗦,日常生活的描写过于繁琐,悬疑气氛没有像前面评论所说的那么浓烈,全书大概可以去掉三分之二的文字,该书明显被人捧高了。
  •     整个故事都弥漫着一种阴郁的气氛,最后的惨烈结果,却也是出于人之常情,所以才让人更加感到无奈与悲伤。从孩童成长为大人,虽然从理性上理解了死亡的涵义,却往往依旧无法接受亲人的离去,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想让所爱的人永远留在身边,也因而让宠物公墓的土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生生不息,永远无法在人类这个标榜理性的群体中彻底地湮灭。这本书给人留下的,是有关死亡、成长的思考。
  •      埋葬难以割舍的爱却换回噩梦一场。
      
       断断续续看了3周,终于看到了最后一页。“终于”是因为这个阴森中略带悬疑色彩的故事在主线明了,结局完全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显得有点儿过长了。当然主要是他的故事同多数美剧一样,在复杂的现实中总是掺杂着割舍不断的回忆。看书的好处是如果你愿意,你完全可以了解这样一个“人”,而不单单通过他的所作所为,而是通过他的所思所想,通过他对于属于自己的那些历史的保留——现实中不做不到,你甚至不了解自己。
      
       这部作品主题切入的快、直接,对于一本厚书和一个心急的人来讲,很好。一个属于孩子们的哀悼场,有故事的墓地,一个现实的掺杂诡异的“梦”,一切随着女孩宠物的意外身亡而走进这个普通的家庭,亦或者这是一个一早就被魔鬼挑选的家庭。如果路易斯没遇见咋得会怎样?咋得在这个故事中始终是一个极其矛盾复杂的人物,宠物公墓的信息都托他的口道出,恶灵诅咒的入侵受他的指引,在他半推半就、欲盖弥彰下路易斯一步步陷入这场噩梦,带着复杂的心情越走越深,咋得真实的一面读了一遍没有了解清楚,难道只是一个不甘心也无力隐瞒秘密的普通人吗?目前偶不得而知。
      
       结尾略显得有点儿大爆炸,突如其来一切。就像你花整天时间准备迎接暴风雨,忽然乌云来了,你眯上眼睛一阵狂风呼的吹过去,你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被溅了一身泥点,木什么,只是有点儿堵心。
      
       据说是斯蒂芬 金最经典、最恐怖的作品?其实这个故事的确可以拍的相当恐怖。只有一九八几年的……囧……
      
       逝去是另一种永恒,是美好的。
      
  •   撒冷镇最让我害怕的一节。就是司机忘了拿钥匙,又回到地窖去拿,虽然什么也没发生但是,吓死我了。。。
  •   以前断断续续地看了几本,昨天看故事贩卖机时也受不了了,婆婆妈妈的描述,各种不知所云,决定再也不买他的书了。
  •   有英文功底的人去看下英文原著就知道为什么斯蒂芬金在美国那么火,在中国却知者寥寥了。
  •   看了原版的闪灵,顿时觉得电影弱爆了。一定要看英文版!!
  •   这本书确实不应该说是他最怎样的作品,不过金并不是写悬疑的,他的书也不是要达到看了开头猜不出结尾的效果,就像凡尔纳的书一样,很多都是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的,但是他出色的地方都在阅读的过程中。再多看几本试试嘛~
  •   那还给4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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