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恐怖小说

出版时间:2000  出版社:珠海出版社  作者:[美] 斯蒂芬·金  页数:377  字数:250000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克利德一家搬到缅因州乡村一所古老而漂亮的庭院里,他们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这是真的……然而随后的真实却比死亡更令人恐怖,更使人感到无助。它让人觉得血淋淋,毛骨悚然……

作者简介

斯蒂花·金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誉最高、名气最大的美国小说家,在美国及欧洲,他的名字几乎妇孺皆如。斯蒂芬·金的每部小说发行量都在100万册以上,自80年代至90年代,在历年和美国畅销书排行榜小说类上,其小说均名列榜首,并久居不下。他的小说都被拍成影视作品,是好莱坞的抢手货。
1997年,斯蒂芬·金的小说进入中国图书市场,立即产生了同样的轰动效应,有报刊惊呼:京城出现斯蒂芬·金热!
在千禧之年到来之际,我们再次将斯蒂芬·金的最新代表作推荐给广大读者。对于求新、求奇、求愉悦的读者来说,斯蒂芬·金魔鬼般的手指轻轻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便随之颤栗,使你喘不过气来……

书籍目录

第一部 宠物公墓
第二部 米克迈克坟场
第三部 渥兹恐怖大帝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第一部 宠物公墓 耶稣对他的门徒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门徒互相看看,有些人不知道耶稣的话是带有比喻含义的,他们笑着说:“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耶稣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说:“拉撒路死了……如今我们去他那儿吧。” ——摘自《约翰福音> 路易斯•克利德3岁就失去了父亲,也从不知道祖父是谁,他从没料想到在自己步入中年时,却遇到了一个像父亲一样的人。事实如此,作为成人,又是年近中年时才遇到这样一位年纪上本可以做他的父亲的人,克利德只好称这位老人为朋友。他是在与妻子和两个孩子,以及女儿艾丽的宠物——小猫温斯顿•丘吉尔,简称丘吉——一起搬进路德楼镇的这所大白房子的那个傍晚见到这个老人的。起初路易斯开车带着一家人在他将任职的大学附近找他们将搬入的房子,但进展缓慢,就像大海捞针。在他们即将找到那所房子时,所有的界标都对,恰如恺撤大帝被刺身亡的那个夜晚的占星图般清晰。路易斯厌倦地想,大家都已疲惫不堪,紧张烦躁极了。小儿子盖基正在长牙,几乎一刻不停地在胡闹,不管妻子瑞琪儿给他唱了多少支催眠曲,他就是不睡。甚至已经不该给他吃奶了,瑞琪儿还是给他喂奶,可盖基却用他那刚长出的新牙咬了妈妈一口。瑞琪儿心里不快,因为她还不清楚从自己熟悉的生在那儿长在那儿的芝加哥搬到缅因州是否正确,又被儿子咬了一口,就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女儿艾丽也立刻跟着哭起来。在旅行轿车的后座上,小猫丘吉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从他们开车离开芝加哥已有三天了,它一直这样。原先丘吉被关在笼子里,可它不停地哀嚎,他们只好把它放了出来,它那烦躁不安的走动真让人心烦意乱。 路易斯觉得自己也要哭了。一个疯狂却很有吸引力的想法突然闯入他的脑海:他准备建议大家回到班格去吃点东西,等等拉行李的货车;当他的三个家人下了车后,他就一踩油门,头也不回地开跑,管它那四缸汽化器会耗掉他多少昂贵的汽油呢。他将开车向南,一路开到佛罗里达州的奥兰多,在那儿他将改名换姓,到迪斯尼世界找份工作,做个医生。不过在他开上南部州界95号收费高速公路前,他会在路边停下来,把那只该死的猫扔掉。 这么想着,车子又拐了最后一道弯,直到那时,他才见到了那所房子。在他确定得到缅因大学的职位后,他曾乘飞机来看过这所他们从七所房子的照片中选中的房子。

编辑推荐

《斯蒂芬•金恐怖小说续集:宠物公墓》经台湾大萍果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授予珠海出版社独家中文简体出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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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1条)

 
 

  •   大多数洋人(不包括东亚人)写的恐怖小说都是铺垫十足的,一切都进行的流畅自然而又出人意料,斯蒂芬金便是洋人中的佼佼者。
  •     史蒂芬.金真的很恐怖,从上大学时开始看,很害怕,但越怕越上瘾。写的很普通的场景,但就是那么吓人。经常看完好几天还做噩梦,一个人呆着时还会浮想联翩。真的很不错。
  •     里面关于人物心理和景物的描写真的很不错 我读着他们所看到的所嬉闹的 我闭上眼 我似乎就在他们其中 内心有着很亲切的感动
      我很佩服金大师能这样真实的描写出来 我希望我也能写出出这样身临其境的好故事.......
  •     那天在网上找到了1990年拍摄的电影“小丑回魂”,看了30分钟就看不下去了,把电子版的书翻出来重新看了一遍,不得不说,斯蒂芬金小说改编的电影只有两类,要么最好,如肖申克的救赎、闪灵、绿里,要么如这部这样,太烂。
      《死光》(it)应该是斯蒂芬金最恐怖的恐怖小说之一,记得第一次看这本书的电子版的时候,是某个夏天中午,我坐在快餐厅窗边等午餐,顺便用手机看这本书,背上冒出阵阵寒意,连正午的阳光也无法驱散。
      它(it)是小说中的恶魔,从远古时代就一直盘踞在缅因州德里镇的地下,每沉睡几十年就出来一次,带来恐怖和灾难。它以多种不同的形象出现在不同的孩子面前,而这种形象正是这个孩子最害怕的东西,小丑、弗兰肯斯坦、史前怪鸟、麻风病人、巨型蜘蛛。它代表恐惧。而比尔为首的七个孩子,则代表战胜恐惧的力量。恶魔的力量看似非常强大,而孩子们只有些很幼稚的武器,比尔的咒语、艾迪的哮喘喷剂、贝弗莉的银弹。但海龟告诉他们,Chud和你的朋友,能战胜它,孩子们最终也依靠chud——坚韧、勇敢、忠诚,击败了恶魔,战胜了恐惧。
      小说在结构、细节描述、人物刻画等各个方面都相当精彩,比尔和他的伙伴在童年时代第一次战胜恶魔和成年后再次回到德里杀死恶魔,两条线穿插进行,七个孩子各自的性格鲜明,你很容易记住和分辨比尔、班恩、理奇、艾迪、斯坦利、麦克和贝弗莉,知道他们擅长什么,害怕什么。
      而海龟和蜘蛛,在斯蒂芬金的小说《黑暗塔》中也作为同样的角色出现过,海龟创造出了银河系,古老温顺善良,但无法拯救人类,蜘蛛则总被用来代表最大的邪恶。。。这些大概都是美国孩子的童年世界吧,斯蒂芬金小说在国内并不畅销,这种文化差别也是主要的因素。
      除了惊秫,小说有很多地方让人感动,比尔对弟弟的爱,比尔的伙伴之间的忠诚,这种感情超越了文化隔阂。也许我们不了解他们怕什么,但会知道他们爱什么。小说的最后场景,是比尔骑着童年的自行车银箭,带着因惊吓暂时失意的妻子奥黛拉,在德里大街上飞驰,带着微笑,像孩提时代那样忘记恐惧勇往直前。一直被小说的黑暗恐怖纠缠的读者,至此也最终走出德里的下水道,重新走回阳光中。
      令人期待的是,这部电影已经筹备重拍,据说明年能上映,希望这次改编和重拍能让这部电影成为斯蒂芬金小说电影的另一类。
      
  •     不知道是我看的版本的问题,还是大家都没注意到?他们7个人第一次去巢穴打怪出来后~他们7个不到12岁的孩子竟然那样了。。。6个男孩和1个女孩,就为了获得大家一起的力量。。。OMG,反正我是震惊到爆。。觉得金大人太牛了。。。。相当诡异的创意。。。。
  •     曾经读过太多他的书
      发现回忆起来都错乱了。。。
      那本描写一个女人被绑在乡间别墅的床上
      丈夫猝死在身边的书
      叫什么来着~
      
      当然,死光我还记得~
  •     我想我确实是很偏门,譬如我看了一部在网上都很难找到评论介绍的书。
      这本书他叫死光。
      买下他到看他到看完他花了大概有两年,很久。
      我的确是很喜欢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只是我一直没时间去看他。
      我的那本《死光》,看上去很正版很正版,譬如“上海译文出版社”还有ISBN。
      716页。其中错别字超过716个,重页三次。
      可是我喜欢他。
      
      德里那儿,多美丽。古老而漂亮,小姐们翩翩而行,先生们都彬彬有礼。
      可是28年前,也就是1957年,他们口中所嘲笑的结巴比尔的弟弟乔治,死在那个下水道里,和几只小纸船漂浮在肮脏的水里。
      原本美好的一天从母亲的“致爱丽丝”开场,游戏下雨微笑,乔治他叠了只小纸船,他说他要让它出航,他临行前亲了感冒的哥哥一口,却没有再回来。
      那只橙色的自称潘尼瓦艾的小丑,画着浓密的妆,他冲孩子们微笑,他手上系着能飘起来的气球。
      下着雨的德里,下水道里都很安详。
      结局一直都没有来到,许多人重复着这一切,重复着永无休止的死亡。
      
      噩梦结束前,有七个孩子,他们是圣经里最美好祝愿的数字。
      他们相信一切传说,他们信任一切神话,他们肯定他们看到的东西,他们发誓要打败曾让他们生活的小镇陷入恐慌的恶魔。
      这七个孩子在分别前用碎玻璃片在手掌中划下重重一道,他们要让血凝固住他们的回忆,他们要以血作为代价拯救他们需要拯救的德里。
      威廉·邓邦(结巴比尔)、斯坦利·尤利斯、理奇·多杰、班恩·汉斯科、艾迪·卡斯布拉克、贝弗莉·马什、麦克·汉伦。
      七个孩子,他们手拉手站在水中,发誓说如果这一切再次开始他们一定回来。
      一个仪式,隆重的以血为誓言流淌的力量。
      
      他们各奔东西。
      比尔当上了著名作家,斯坦利是个会计。
      理奇在当电台主持人,班恩瘦了又当了建筑师。
      艾迪即使有了一家豪华汽车出租公司却还是一样的哮喘药罐子,贝弗莉嫁了个好丈夫使得她成为时装设计师。
      而只有麦克一人留在德里等待一切再次发生,他作为守望者,他当作海龟传声筒,他却不希望海龟的声音再次来到。
      然而他们七个陷入同一个圆,注定要再次进入黑暗,却没有魔法施展亮光。
      
      他们接到麦克的电话,除了斯坦利,全部回到德里。
      他们站起来,“为1958失败者俱乐部干杯”。
      他们必须要解决每二十五年就要发生一次的骇人听闻的灾难。
      除了斯坦利死在自己家的浴缸。
      
      剩下的人们,为了二十五年的魔力,同潘尼瓦艾战斗。
      偕同死光。
      
      它,“潘尼瓦艾”,他的眼睛,叫做死亡之光。
      它把德里当作屠宰场,它把德里的人民当作羔羊。
      却被孩子们打乱。
      宇宙还未形成之前,太虚里只有两样生物,一样是它,一样是海龟。
      海龟永远缩在壳里,它无法伤害,也不屑伤害。
      它是这个,然而这些孩子,是另一个的使者。
      孩子们长大,再回到过去结束这一切,结束它。
      
      “银箭”永远都在那儿,死光却不会永存。
      艾迪死去,斯坦利死去。
      在最后的日子,贝弗莉看到玻璃后的影子,不是四个,而是所有。
      他们七个人,都在这里,他们相信。
      手上的伤疤已经痊愈,他们发誓,他们拉着手,亲密无间的站在一起。
      27年。
      28年。
      
  •     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一向都是以细致的刻画,和多线叙述以及独特的心理描写见长。这部《死光》讲述的是一个关于一些人在童年和长大后的重新面对责任和困难的故事。斯蒂芬•金永远都不缺少想象力,他笔下的世界多半都是神奇的。这部作品里,友情和责任让人感动。小说据说有同名电影,不过似乎质量并不如小说原著精致。《死光》的后半部分关于几个主人公的友情描绘十分的感人,让人不禁感叹斯蒂芬的善良。斯蒂芬•金即便不是通俗文学界的一个伟大的传奇,也将是恐怖小说界不灭的明灯。
       end
  •      这本书只能说是节译,删节版,原书将近1100页,而且是非常小的字体。
        
        这本书的同名改编电影非常糟糕,也许和拍摄年代有关系(实际上金的大部分电影改编作品都很糟糕),建议不要看了,会对阅读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就像看完射雕的电视剧再去看小说,恶心啊!
        
        这本书是真正伟大的经典!
      
  •     翻译成IT(它)可能更好一些。。
      
      翻译的水平值得商榷,可能因为赶时间没有去仔细查字典。
      
      金的小说文字非常电影化,情节具有视觉冲击力,IT尤其如此。难怪拍成电影会那么热闹。
  •   还有哪几部没看呢
  •   希望重拍能拍出精髓……
  •   完全没有人气啊。。。。。
  •   人家早熟嘛
  •   震惊脸。。不是拥抱了一下吗
  •   LZ说的是杰罗德游戏……
  •   恩~谢谢,嘿嘿
  •   嗯,而且是比较糟糕一本
  •   这本书我连续看了两遍~
  •   这书我初中时候是俩月看一次,直接导致好些段落我能背。。
  •   这中文译名太恼火了 It 多棒的名儿
  •   可惜封面丑了些~
  •   这本书是我看的第一本金的书。从此爱上金的小说。
  •   楼主买的是盗版,正版是 珠海出版社 出的,而且是唯一中文正版授权
  •   我也买了 全新的不过回来一看是高仿 但是质量还不错
    没找到一个错别字 印刷质量也还可以 稍微能接受
  •   靠靠靠 ~ 为什么要是节译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可能是原作太长了吧,中译本的上下两册大约是7,8百页。
  •   我对照了中英文,大的章节没删掉,都有,就是一些长段落里少译了几句。不受大影想的。
  •   整体上不会觉得有缺失,没有读不懂的地方。
  •   原作从哪找
  •   看到说节译一身冷汗。。。这本书的确经典!
  •   原作从哪儿找+1
  •   卓越亚马逊
  •   这本书只能说是节译,删节版,原书将近1100页,而且是非常小的字体。
    这本书的同名改编电影非常糟糕,也许和拍摄年代有关系(实际上金的大部分电影改编作品都很糟糕),建议不要看了,会对阅读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就像看完射雕的电视剧再去看小说,恶心啊!
    这本书是真正伟大的经典!
  •   是不是节译本,无从证明。
    但是不是一部经典名作,还是值得商榷的。
    书的内容对于人物的刻画总体来说可以肯定,但作者不熟悉的犹太人(斯坦利),因此描写偏少,还用了很讨巧的方法让他尽早死去。这个应该属于一个败笔。
    另外,关于关键情节的设置,IT是个外星生物,与此同时,还有一只海龟创造了银河系……这个比较好玩,但怎么说也不能称未经典,因为实在太荒诞了。就象我从来不认为金庸的书可以称得上经典一样。太荒诞不经的情节超出了读者的忍耐力。
    再说这部小说的成书时间是1985年,当时比较经典的科幻小说已经差不多没落了,所以金的恐怖小说才会异军突起。
  •   说这本书有删节是从原文和译文的比较来说的,再怎么说一本1100页的英文书翻译成中文也不应该只有700多页,也许可以对比一下也可.
    SK对于人物的刻画和多线平行的叙事方式一直是他最大的特点,这样一部小说用如此复杂的叙事技巧至少在技术上就是经典,这里不是和纯文学或者科幻小说的思想性去比较,仅仅是从通俗小说的角度来说.Stan的死确实有商榷地方,但对于Stan的描写并不少,但毕竟他在loserclub里不是主要人物.
    荒诞就不能成为经典吗?这本书不是科幻小说,而IT的出身更可能是SK在dark tower里的设定,从平行世界里冒出的怪物(猜测),而海龟也许是作者从碟形世界里的借鉴.金庸在武侠小说领域里就是经典,SK在恐怖小说的领域同样是经典,代表主流的“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National Book Foundation)最终授予他杰出贡献奖也算是一种肯定吧,至上我觉得在小说方面没有什么形式上的分别,只有好和坏,SK的是好小说,这就够了.狄更斯的作品在当年也是畅销小说,现在谁敢说那不是经典?
    SK的小说不是从1985年异军突起的,从第一部小说就享受了成功,而他的第一个高峰是1978年的the stand,已经被选入了现代经典,至少算是和飘齐名的作品吧.IT写了4年,怎么说也是心血之作,我读的时候乐趣十足,感受到了希望,友谊,现在正在读第n遍,感觉还是如昔,退一万步来说IT至少是SK书迷的经典,对于一本小说我们还能要求什么?
  •   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究竟是出于他给图书业的贡献还是出于褒奖其文学成就,这是值得打个问号的。
    就我个人而言,经典一定是要对人有所启迪的,无论从技巧上还是从文学的类型上,技巧上,King的写作有其特色这个无庸质疑,但独创性还是有问题,我觉得他更多是吸纳了电影手法。文学类型上,King的恐怖幻想小说也可以算是一个成功范例,但总不能脱出其先行者的莫大影响,当然,作为一个成功地惊吓了上亿群众的意义上来说,他的功劳是很大的。但不能够就肯定他的作品将成为经典。
    我想,要想成为经典是和将来的读者的阅读趣味有关系的。举个可能不太恰当的例子,《堂吉诃德》以前的骑士小说在当时也是很热闹的吧,但现在哪里去了呢……
    我同样也怀疑,金庸的那些武侠小说,过了100年是不是还能够畅销。毕竟他以前以及同时代的那些作家们的作品已经很少人见过了。
    ……但愿我的看法是错误的。
  •   我不明白“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究竟是出于他给图书业的贡献还是出于褒奖其文学成就”这个问号是怎么打上的,难道纯文学还要巴结一个畅销小说作家吗?纯文学一向是鄙视这种大众艺术的,即使这样的得奖还招惹了一些文学评论家的冷嘲热讽。
    小说写了1000多年,还有什么独创性?不过是固定的故事的不同写法而已,一万只猴子在一万台打字机上瞎敲一万年,莎士比亚就可以歇菜了,把那些老技巧玩儿的得心应手就应该算是个中高手了吧?
    另外文学的启迪性应该是有的,至少我在bag of bones里面体会到了刻骨铭心的爱情,在IT,body里看到了童年的友谊,在肖申克里面看到了希望,看完dark tower最后的终结几乎对我的世界观产生了疑问,当然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了。
    金庸和SK是否会成为100年后的经典,我们这些同时代的人无法妄加评论,但至少我希望在100年后还有人读,还有人能够从中找到阅读的乐趣——和书里的人物交个朋友。
  •   骤眼看过去德里的小丑还可以和卫斯理套上关系,是个邪恶的外星人……
  •   邪恶的外星人多了去了,干嘛扯上卫斯理
  •   IT名字的直译对大部分国人来讲太没吸引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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