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0-3-1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杰克·伦敦 页数:376 译者:孙法理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小说男主角水手马丁·伊甸偶然来到阔人小姐露丝家,见到了从没有见到过的富丽和温馨,便爱上了露丝和她所生活的社会,决心向上攀登。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成功,却发现那个社会原业庸俗、浅薄而且虚伪;那位小姐也并不那么冰清玉洁。尽管后来他的作品突然风靡一时,给他带来了大量金钱和极高的荣誉,他却已经厌倦,终于自杀演出了一场耐人寻味的悲剧。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他一生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荒野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杰克·伦敦是一个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半工半读才取得成就的作家。他那带有传奇浪漫色彩的短篇小说,往往描写太平洋岛屿和阿拉斯加冰于雪地的土著人和白人生活,大部分都可说是他短暂一生的历险记。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格化的题材,以及强烈显示出来的作家的独特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
章节摘录
她眼里闪着光芒,站在他面前。 “我在等着你呢,马丁,”她低声说道,“等着你接受我的爱,你看看我。” 他望着她想道,真是精彩。她就这样弥补了她所缺少的一切了,终于站了起来,真诚的女人,超越了资产阶级的传统。了不起,精彩,铤而走险。但是,他是怎么了?他并不曾因为她的行为而狂欢,而激动。那了不起的感觉,那精彩的感觉只是理智上的。在他应当燃烧时他却冷冷地估量着她。他的心没有被打动,他意识不到任何对她的欲望。他又想起了丽齐那句话。 “我病了,病得很厉害,”他做了一个失望的手势,说道,“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我病得这么厉害。我身上少了点东西,我从来没有害怕过生活,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叫生活填得太饱。我被填得太多,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如果肚子还有缝隙,我现在是会需要你的。你看我病得多厉害。” 一种可怕的烦躁折磨着马丁·伊甸,近似于饥渴。他渴望见到那位用她那柔嫩的手以巨人的握力攫住了他全部生命的姑娘,却总鼓不起勇气去看她。他怕去得太快,违背了那可怕的叫做社交礼仪的庞然大物。他在奥克兰和伯克利图书馆花了许多时间为自己填了几张借书申请表。他自己的,姐姐格特露的和妹妹茉莉安的,还有吉姆的。为取得吉姆的同意他还付出了几杯啤酒。有了这四张借书证,他便在仆人屋里熬起夜来,希金波坦因此每周多收了他五角钱煤气费。 他读了许多书,可那只使他更加烦躁不安。每本书的每一页都是一个窥视孔,让他窥见于知识天地。他读到的东西只培养了他的食欲,使他更饥饿了。他不知道从何学起,只不断因为基础太差而烦恼。他缺乏许多最平常的背景知识,而他清楚知道那是每个读者都早该明白的。读诗时也一样,尽管诗歌叫他如醉如痴。除了露丝借给他的那一本之外他还读了一些史文朋的作品。《多洛丽丝》他完全能理解,他的结论是露丝肯定没读懂。她过着那样优裕的生活怎么能读得懂呢?然后他又碰上了吉卜林的诗,他为它们的韵律、节奏和他赋予日常事物的魅力所倾倒。吉卜林对生命的感受和深刻的心理描写也使他吃惊。在马丁的词汇里“心理”是个新词。他买了一本词典,这压缩了他的存款,提前了他出海挣钱的日子,同时也惹恼了希金波坦先生。他是恨不得把那钱当作膳宿费收了去的。 白天他不敢走近露丝的家,可到晚上他却像个小偷一样在莫尔斯家住宅附近遛来遛去,偷偷地瞧着窗户,爱恋着那荫蔽她的墙壁。有几次他几乎被她的弟弟撞见。有一回他还跟着莫尔斯先生走到繁华区,在街边的灯光下研究着他的面孔,恨不得出现突然的危险威胁他的生命,好让他扑过去救他。有一天晚上他的守夜活动得到了报偿。他在二楼的窗户里看到了露丝的身影——只见到头和肩,她在镜前梳妆,举起了一条胳膊。虽只一瞬,对他却很长,他的血液化作了酒浆,在血管里歌唱起来。然后她便拉下了窗帘。可是他已发现了她的房间,从此便常溜到那儿去躲到街对面一棵黑魃魃的树下,抽上不知多少支香烟。有天下午他看见她的母亲从一家银行出来,那又给了他一个他跟她有遥远距离的证明。她属于进出于银行之门的阶级,而他却一辈子也没进过银行,一向认为那是只有最有钱最有势的人才光顾的机构。 就某种意义而言,他也经历了一次道德上的革命。她的纯洁无瑕影响了他,他从内心感到一种对清洁的迫切要求.o既然他希望有跟她同呼吸共命运的资格,他便必须爱干净。他开始刷牙,并用刷子刷手。后来他在一家药店的橱窗里看到了指甲刷,猜到了它的用处。他买指甲刷的时候店员看了一眼他的手便向他推荐一种指甲锉,于是他又多了一份梳妆用品。他在图书馆见到一本讲生理卫生的书,立即养成了每天清晨冷水冲淋的爱好。这叫吉姆吃惊,也叫希金波坦先生纳闷。他对他这样故作高雅不以为然,而且进行了一番严重的思想斗争:是否要叫他额外交点水费。马丁的另一个大进步表现在裤子的褶痕上。既然这类事已引起注意,他很快便发现工人阶级膝盖松弛的裤子跟地位较高的人从膝盖到脚背有一条笔直的褶痕的裤子之间的差异,而且找出了原因。于是便闯进姐姐的厨房去找熨斗和熨衣板。开头他闯了祸,把一条裤子烫得一塌糊涂,只好另买一条,这样又更提前了他出海的日期。 但是他的改革并不光停留在外表上。他仍然抽烟,却不喝酒了。那以前他认为喝酒似乎是男子汉的本分,并以自己的酒量能把大部分男子汉喝到桌子底下而骄傲。遇到了海上老朋友(在旧金山这类老朋友很多)他也跟过去一样请客和作客,但只给自己叫草根啤和姜汁麦酒,别人嘲笑他,他也只乖乖听着。别人喝醉酒哭哭啼啼他就冷眼旁观,眼看他们兽性发作不能自拔,便感谢上帝自己跟他们再也不同了。他们有许多烦恼需要忘掉,喝醉了酒,每个人浑沌蠢笨的灵魂便俨如神仙,在欲望的酩酊的天堂里称王称霸。马丁对烈性饮料的需要虽已消失,却以一种新的更为深沉的方式沉醉了——为露丝而沉醉了。露丝燃起了他的爱火,让他瞥见了更为高尚的永恒的生命;她用书本唤起的无数欲望的蠕虫咬啮着他的头脑;她让他感到干净纯洁,而干净纯洁又使他享受到大大超过从前的健康,感到通体舒畅,痛快淋漓。 站在此时的高度回顾他所熟知的往日世界,那陆地、海洋、船只、水手、母夜叉似的女人都似乎渺小了起来;但也跟眼前的新天地交汇渗透。他的心一向追求统一。刚开始看到两个世界的交汇时他感到惊讶。他在书中发现的美与崇高的思想使他心胸高洁,更加坚信在社会上层,即在露丝和她一家所处的社会里,所有的人,无论男女,思想和生活都纯净无瑕。而在下面,在他自己的生活圈子里,人们却卑贱脏污。他要洗净那污染了他一辈子的秽物,跻身于上层阶级所生活的高贵世界里。他的整个青少年时期都为一种朦胧的不安所困扰,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老在追求着某种追求不到的东西,直到现在他遇见了露丝,他心中的不安更加强烈了,化作了痛苦。他终于清楚明确地知道了:他所追求的是美、智慧和爱情。 那段时间他曾好几次跟露丝见面,每次见面对他都是一次鼓舞。她帮助他学英语,纠正他的发音,给他上数学启蒙课。但他俩的交往并不仅限于上课。他见过太多的生活,心灵太成熟,无法满足于分数、立方根、语句分析和解释,有时便转向了别的话题——他最近读过的诗,她最近研究着的诗人。她向他朗读她所喜爱的诗章时他便优游于欢乐的九天之上。他听过许多妇女说话,却从没听见过像她那么美妙的声音。她最轻微的声音都使他爱恋。他为她说出的每一个字感到欢乐和悸动。他爱恋她声音的悦耳、平和与它那动人的起伏——那是文化教养与高雅的灵魂的流露,柔和丰富得难以描述。听她说话时,他记忆的耳朵里也响起了凶悍的妇女刺耳的聒噪和劳动妇女和他本阶级的姑娘们虽不刺耳却也不中听的声音。这时幻觉开始施展了它的化合力,那些女人一个个在他心里复现,跟露丝形成对照,更增加了露丝的光彩。当他发现露丝的心为理解着她所朗诵的诗篇、体验着它的情思而战栗时自己不禁心花怒放。露丝为他朗诵了《公主》中不少段落。他见她眼里常噙着泪珠,便懂得了那诗篇是如何美妙地拨动了她天 性中的审美琴弦。在这样的时刻她的脉脉情怀总使他胸襟高贵,化作了神明。在他凝望着她的面庞细听着她朗诵时,便仿佛在凝望着生命的面庞,体味着生命最深沉的奥秘。这时他意识到了自己精微的感受力所到达的高度,便认定这就是爱情,而爱情是世间最美妙的东西。于是他往日经历过的欢乐和狂热便在回忆的长廊里一一走过——酒后的昏沉、女人的爱抚、粗野的竞技比赛的胜负,——这一切跟他此刻的崇高的激情一比都显得微不足道,卑下无聊了。 这情况露丝无法觉察。她从没有过心灵方面的体验。在这类问题上她仅有的体验都来自书本,而在书本里,日常琐事一经过幻想加工都能成为若真若幻的神仙境界。她并不知道这个大老粗水手正在往她心里钻,并在那儿积蓄着力量,某一天将爆发为熊熊的烈焰,燃遍她的全身。她并不懂得真正的爱情之火。她对爱情的知识纯粹是理论性的。只把它想像作幽微的火苗,轻柔如露珠坠落、涟漪乍起,清凉如天鹅绒般幽暗的夏夜。她对爱情的想法更像是一种心平气和的柔情,在花香氤氲半明半暗的轻松气氛里为心爱的人做这做那。她从未梦想过火山爆发大地抽搐式的爱情,从未想到过它的熊熊烈焰,它的破坏作用,它能烧成一片片焦土。她不知道自己的力量,也不知道世界的力量;生命的深处于她不过是幻想的海洋。她父母的婚姻之爱是她理想的爱情境界。她希望有一天会跟一个如意郎君过同样甜蜜的日子,用不着经历震荡或磨擦。 他就像这样忍受着肉体和灵魂的痛苦,挣扎着去到《探询者》胡同,去学忍受,去面对他那永恒的敌人干酪脸。那孩子也跟他一样痛苦,若不是有那群报童看热闹非得保全那痛苦的面子不可,他也有点不想打了。有一天下午在两人按照规矩(不许踢,不许打皮带以下部位,倒地之后不许再打)作了一场你死我活的苦斗之后,干酪脸被打得气喘吁吁,站立不稳,提出算个子局不再打了。这时脑袋伏在胳膊上的马丁看到了多年前那天下午自己的样子,禁不住满心欢喜。那时他已站立不稳,喘着气,打破的嘴唇在流血,那血倒灌进喉咙,噎得他说不出话来。但他却晃晃悠悠地向干酪脸走去,吐出了一口血,清理了喉咙,大叫说,干酪脸尽可以认输,可他还要揍他。干酪脸不认输,两人又打了起来。 第二天、第三天和以后没完没了的日子里下午的架照打不误。他每天抡起胳膊开仗时都疼得厉害。最初的几拳无论是打的还是挨的,都疼得他翻肠倒肚。然后就麻木了。他闷着头瞎打。干酪脸那粗大的五官、野兽一样的燃烧着的眼睛像梦境一样在他面前旋来旋去,晃来晃去。他集中全力揍他的脸,别的只剩下一团旋转的虚无,世界上除了那张脸便一无所有。不用自己那流血的拳头把他打成肉泥自己就得不到休息——幸福的休息。否则便是让不知怎么属于那张脸的血淋淋的拳头把自己打成肉泥。总之,无论胜负他都可以休息了。但是住手不打,要他马丁住手不打,哼!没门! 那一天终于到了。他拖着身子来到《探询者》胡同,却没见到干酪脸。以后干酪脸也再没有出现。孩子们祝贺他,告诉他干酪脸给他打败了。但是马丁并不满足。他还没有打败干酪脸,也没叫他打败。问题还没有解决。后来他们才听说干酪脸的父亲就在那天突然死了。 马丁跨过了许多年来到了奥狄多林戏院楼座的那天夜里。他那年十七岁,刚从海上回来。有人争吵,马丁出面干涉,面对他的正是干酷脸那怒气冲冲的眼睛。 ……
媒体关注与评论
译者序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5—1916)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美国旧金山,大约是个占星术家的私生子,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亦无固定住所的家庭中长大。十四岁小学毕业,就辍了学,在旧金山和奥克兰一带以各种方式求生,亦以养家。二十岁时曾进加州大学读书,一学期后即因贫困辍学。1900年出版了第一个小说集《狼子》(The Son of the Wolf),立即誉满全国,那时他二十四岁。到1916年他年满四十时,已出版了五十一部著作,是很高产的作家。他的作品在当时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以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 1 杰克·伦敦的生活经历之丰富在世界作家之中是不多见的。 因为出身贫困,他从小学毕业后便去工作。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十三岁时他曾只身驾驶小船通过暴风雨里的旧金山湾,别人都难以相信,可那是事实。后来他攒了一点钱,买了一只小船,原本是为了好玩,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那时他才十五岁,却已有了一个十六岁的情妇,在船上安了一个家。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 十七岁时,他上了一艘捕措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途中经受了严寒、风暴、最沉重的苦役的锻炼。因为从小在海湾里玩船,驾船很有本领,年纪虽小却深得船主和同伴们赞许。又因为从小饱经摔打,能够在水手舱里参加水手们最野蛮的活动,交了许多朋友,听见了许多故事。 远航归来,他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散文《日本港口的台风》,参加了《呼声》杂志的写作竞赛,因为内容独特且有一定深度和表现力,荣获第一名,第二、三名都是大学生。第一名奖金二十元,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刚开始写作便取得了这样突出的成绩,显然会给他巨大的鼓舞,也许他便是因此而走上文学之路的。 这时,杰克·伦敦逐渐从早期的蒙昧中醒悟了过来。他立志掌握当时最先进的技术:电气,便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他对经理说为了学习技术他什么苦都可以吃,经理便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后来他才知道实际上有两个工人被他顶去了工作,那两个人每月各四十元,共是八十元,而他一个月才拿三十元。而且一个被他夺去工作的人因为有一妻三子要养活,却又无法为生,便自杀了。这对于杰克·伦敦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训,他愤然抛下了手中的煤铲。 这次苦役使他懂得了一个可怕的真理:无论自己如何身强力壮,十年二十年之后总会有更年轻力壮的人来接替他,把他扔到垃圾堆里去。 ……
编辑推荐
《马丁·伊甸》通过男主角马丁·伊甸的恋爱、奋斗、沉浮、死亡描写了十九和二十世纪之交的美国社会的拜金主义、庸俗虚伪,和它对文化和人才的扼杀,也揭露了当时美国出版业的种种弊端。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