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乐美 道林·格雷的画像

出版时间:1998-9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英国)奥斯卡﹒王尔德  译者:孙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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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00条)

 
 

  •      这本小说一如既往延续了王尔德的风格,情节离奇夸张,浓厚的幻想主义色彩,但同时作为一部童话小说,它却不落窠臼,在美的极致追求中饱涵了对美终将枯萎的矛盾心态,使得作者的文风既唯美又渗透着阴郁的哥特式美感。
         追溯到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也就是王尔德身处的年代,当时社会出现了新旧观念交替的现象,资本主义达到了新的高潮,社会各阶层大兴工业,实利主义应运而生。而王尔德——一个对美有纯粹追求的人,怎么能容忍艺术中参和着杂质和功利?为此他坚决倡导“为艺术而艺术”,并且宣扬艺术的无用性。
         这一点,从翻开书的第一页,读起小说的第一段就能深刻感受到。王尔德慷慨邀请读者随他来到一个精致,浪漫,事无巨细的上流社会,无论是从建筑还是服装都折射出当时贵族奢侈浮华的生活做派。在描写外部的环境上,文中经常可以看到“蜜般的金莲花,浓郁的玫瑰香气,紫丁花……”等用花来象征的客体环境,表现出外部幻像的绝妙绽放,反衬人物内在不可调和的悲剧性。
         主人公道林格雷,是人类外表中的佼佼者,他犹如希腊少年一般健美,纯净,迷人。他惊人的美貌最初是被画家霍华德发现,随后被他绘制成冠绝千古的画像。道林顺理成章成为霍华德的专属模特。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中霍华德对道林的崇拜之情偶尔剑走偏锋,流露出一种同性之间的暧昧情愫。这也呼应了王尔德对美学的观念,忽视性别的界限并勇于挑战传统价值观。
         画像完成后,道林为自己传世的美貌震惊,一旁的亨利勋爵又对他极尽鼓吹“享乐主义”,促使单纯的道林惊恐韶华易逝,为美貌难久感到痛苦,他许愿希望那幅肖像能代替自己承担岁月和心灵的负担,而让他自己永远保持青春貌美。他的这个想入非非的愿望后来却莫名其妙地实现了。
         故事发展到了这里一步步迎向高潮,道林受了亨利勋爵的蛊惑,他开始相信人生短暂,更应该抓住生命里的瞬间。他要以感觉医治灵魂,以灵魂医治感官。对于那些充满诱惑和罪孽的活动,他深信摆脱他们的唯一途径便是屈服。于是,他的本性就像花朵那样生长着,开出了火红的花朵。他的灵魂已经从隐秘的藏身之处蹑手蹑脚爬出来,欲望则前去迎接它。
         如此看来,可以永远年轻美丽的道林有了享乐的资本,最后为何会指向悲剧性的结局呢?王尔德在书中已经给出答案“我们所有人都会因上帝所给予我们的东西而遭殃,损失惨烈”。我们知道美在现实中无法长存,而王尔德却在虚构的情节中给了它永恒的机会,但是谁挑衅了自然,谁就得在自己身上体验自然的瓦解。
         表面上,王尔德不露痕迹的游走在道林,霍华德和亨利三人间,他的笔触就像法官之手凌驾一切,审判了三人并给了他们应有的结局。尽管作者非常狡黠,但如果我们仔细捕捉,就会惊奇的发现三人身上都残留着作者自己的影子。用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解释,道林就像王尔德内心的原始冲动,过分的抑制灵魂就会生病,所以他要拼命的寻欢作乐,按照快乐原则行事,一味追求满足,即便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这象征着“本我”;亨利是一系列悲剧的导火索和纵火犯,他将道林当做试验品,他那些玩世不恭的有毒理论只是在无的放矢,谁知竟然击中了目标,更何况,亨利从不自己实践理论,他是一个理智的懦夫罢了,他象征着“自我”;而霍华德作为一名艺术家,他追求的是柏拉图式的美,有强烈道德感的他力劝道林以期改变他,可是最终象征“超我”的霍华德被道林残忍杀害,最终“本我”占据了上风。
         “每一幅以感觉画出的画像都是艺术家的画像而非模特儿的。模特儿只是一个诱因,一个意外。”同理,这部以感觉书写的作品不小心暴露了王尔德的灵魂。通过这本书,我认识到他不仅仅是才华横溢、机智过人、格调高雅,我还能感受到他极其矛盾的人格。他懂得“构成人的真正形而上活动的是艺术,而不是道德。”所以美和爱有时候站在道德的对立面,如何平衡这些关系一定深深困扰着他。联系到现实,他的性取向受到传统观念的抨击,最终被社会鄙弃客死他乡。他的一生挣扎在美和道德的搏斗中,是一位生不逢时的天才。
         
  •     在虚荣和欲望的一时冲动下,道林祈求上苍让画像代他承受年龄的负担,使他自己永葆光华照人的青春,却不料这到头来成了一切罪恶的源泉。半死不活的灵魂折磨着他,若是能寻求解脱,倒也痛快。美貌不过是一张面具,青春则成了笑柄。画像对于道林格雷犹如一颗巨大的定时炸弹使他不得安宁,随时可能在心底爆炸,将自己炸得粉碎。无法面对自己的道林最终还是彻底被自己毁灭。
  •     离看完这本书已经有一个多星期,但有些东西还在脑海中萦绕着,所以稍微写点什么。
      
      最美的道林格雷最后是最丑的下场。
      道林格雷的美来源如他的不自知,因为开始的他连自己是美的都不知道,如同一个婴儿般纯洁无暇,但也因为如同婴儿般所以善恶不分,没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标准衡量。
      果真是伯爵的引诱害了这个纯洁的生命吗?
      不是的,至少我认为不是的。
      
      书中的道林格雷本身就是不存在的,一个人不可能在20岁的年纪还没有一点自知,连本身的美都不知的生命体,是不存在处处交流推动挤压的这个社会中的。
      但是一个人在20岁的时候还无知,没有构建自己的道德准则,对这个世界没有确立于自身之上的判断的人却是大有人在。
      我正处于20岁的年纪,我不能说我建立了自身的准则,构建了自己的善恶标准,并有决心与毅力去执行我的标准,不受外来力量而改变立场与认知。但还不及我的人肯定比我想象的还要多。
      
      所以,伯爵的言语的引诱在一个还没有建立任何自己认知的人格之中所产生的回荡如此激烈。
      想为啥伯爵可以引诱格雷却引诱不了画家甚至与他交谈谄媚的女人。因为画家有艺术所构建的自我精神的世界,而女人也有自己所构建的世界尽管充满了男人情欲与爱慕虚荣。
      不管一个人所构建的世界是深厚或者浅薄的,至少在自己所认同的自身准则中生活着的人是安全的。因为他知道何种诱惑对自己有用,何种自己却不必放在心上,听之一笑就好。
      伯爵自身的享乐主义与某种虚无主义的来源也来源于“罪恶的书本”,这是他自身所汲取的结果,一个人有汲取恶的好奇心就应该有抵御恶的能力。
      这个世界本生就是罪恶重重,如果单纯的认为善大于恶,那么就此认为善必定大于恶,那么与其说这个人是善良的不如说这个人是理想和幼稚的。
      有对恶的认知,还需要对恶的分辨与抵御。但不要被恶所操纵。
      所以,伯爵和格雷相比,伯爵才是伟大的。
      
      跟伯爵相比,格雷只不过是一个被欲望所操纵的美丽的傀儡罢了。而伯爵才是冷看欲望与罪恶的冷眼人生者。
      当然最值得你去学习的是画家。不是他对格雷的态度,而是他对于自我和人生的态度。
      
      向善和向恶都不容易,你保留纯真也不妨认识些黑暗,你玩点清纯也不妨来点虚伪。
      人本生就是如此。
  •     舍友大人介绍看的电影《心太羁》和《道林·格雷》,一下迷上王尔德,摆渡后发现我心系多年的童话《快乐王子》竟然也是老王的,那个热泪滚滚呐~~~
      两眼冒光地滚去图书馆淘到这本,书的前任貌似也是个王尔德迷,很是细致地划出一句句经典,知己呐,可惜现在不流行借书卡了,要不然天涯海角定要揪出来一起把酒高谈老王呐~~~
      有些强迫症,天天想着,要把这些经典整理出来。。。好吧,终于行动派了一次!
      
      这洞察力,值得慢慢琢磨~
       外形或头脑出类拔萃是一种灾祸——那种在历史上紧跟着帝王们蹒跚的脚步的灾祸。人还是不要出色地好。
       我爱上了保密,那似乎是一种能把现代生活弄得神乎其神的办法。最平常的东西——保密也就可爱起来。
       你这个人很特别,你说话总不老实,办事却从不出格。你的愤世嫉俗不过是一种姿态。(巴西尔评价哈利的话,觉着忒精辟,翻译太到位了)
       每一幅带着感情做出的画都是画家的自画像,而不是模特儿的画像。
       一种看法的价值跟提出它的人的真诚与否全然无关。实际上很可能是,那人越是不真诚,那看法就越是处于纯粹的理智,因为在那种情况之下他的意见就越不带个人利害、愿望或者成见的色彩。
       艺术家应当表现美的事物,却不应掺杂进自己的东西。我们生活的时代喜欢把艺术当做某种形式的自传,已经失去对美的抽象感受。
      
      短小精悍,有时真觉着脑袋不够用,参不透呐~
       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件事比遭人谈论还遭,那就是没有人谈论。
       良知其实也是胆怯,只是挂了良知的招牌而已。
       能以笑声建立友谊与不算坏,能以笑声结束友谊就更了不起了。
       你对谁都喜欢,也就是说对谁都冷淡。
       只有对理智感到迷惘的人才辩论。
       才能总是比美更能持久。
       流行的理想是全知无能。
       钟情的人只感觉到爱情琐碎的一面,而薄幸的人却懂得爱情的悲剧。
      
      看到时就趴在桌上抖抖抖,老王这骂人的境界……
       她浑身上下纯粹是只孔雀,只是缺了美丽。
       要不就花言巧语蒙混过去,要不就什么都讲,只不讲别人想知道的东西。
       我喜欢人甚于原则,我在世界上最喜欢的就是没有原则的人。
      
  •     一个被上帝眷顾的美少年,一幅画像,一次对灵魂的出卖,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他是幸运的吗,我反复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被大部分人崇拜,保持不老的容颜,过着体面的贵族生活。人们总说没有灵魂的人是永远不快乐的因为过的不充实,但书中对道林格雷出卖了十年灵魂期间的了解是他其实过的很充实,丰富的社交活动,对音乐、香料、乐器、挂毯、宗教等等都充满了浓厚的兴趣。也许唯一的小小担忧只是那幅被藏在暗处的不断变老变丑的画像,但他慢慢习以为常,想着只要没人知道也就行了。我不知道最后的结局是否带有某种必然性,倘若让他出卖灵魂后的人生重复一千次(或者我们在一千个平行宇宙中观察他的生活),是否每一次的结局都是以想毁掉那幅画像却自杀身亡为终结。Anyone blessed with symmetrical faces and beautiful skins is born with an urge to be perfect. 所以他们起初都会带有轻度的强迫症,刻意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唯恐被挑出瑕疵进而给他人带来与外表不相符的矛盾印象。道林格雷就是这样一个人,苍白的皮肤,略带血色的薄唇,狭长的眼睛里永远带着神秘的笑意,更重要的是他永远带着青春的活力,那湛蓝的眸子里透出的永远是令人振奋的生命力,时间的魔法在他身上失效,岁月的摧残在他完美的面容下俯首称臣。似乎生来就是为了被人崇拜。这样一个到了极致的人,倘若不是被上帝宠爱,就是受到了魔鬼的诱惑。很不幸他选择了后者,将老去的禁锢锁在了那老房深处的画像里。为了追求一切的完美,他不惜杀死了知道秘密的画师,间接杀死了销尸灭迹的化学家,最后当他发现挡在他追寻完美的路上只剩下那一幅通往罪恶的画像时,纵使给他一千次机会,他最终也会不顾一切的想毁掉它。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悲剧,交换灵魂可以获得物质上甚至精神上的满足但最终逃不掉自我毁灭的结局。最终还有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假如这样交换灵魂的日子能够在长一点,例如30年,其间能有如此的好处,那也未必不能作为一种选择。
  •     柏拉图式悲哀
      
      文/冰月企鹅
      
       “我还活着,可你却死掉了。你的头颅是我的了。”
       莎乐美手捧着约翰仍在滴血的头,美丽的金色瞳孔中闪烁着近乎疯狂的渴望与痴迷。她鲜红的嘴唇缓缓吻上约翰因失血而变得苍白的嘴唇。也许这一刻对于莎乐美而言,整个世界都无所谓了。
       以上这幅绚丽而惨烈的画面,是奥斯卡·王尔德的独幕剧《莎乐美》中最为震撼最为妖冶的碎片。
       死亡的冰冷,爱的残酷,鲜血的炙热,肉体的灿烂以及人心的胶着在《莎乐美》的故事中被王尔德的笔编织成一张诱人的蛛网,把无数读者、评论家、乃至整个唯美主义文学派,甚至是王尔德本人,都当作了可口的猎物。
       而我有幸在此,将自己也黏在这张挣不脱的蛛网上,睁大眼睛去窥视这个、无比美味的故事。
      
       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
       只记得,那是个月色奇怪的夜晚。“月亮像个死去的女人,她是在寻找什么死去的东西。”在这样的月色里,犹太国的新王希律王正在生日宴会上款待各国的客人。这个靠着谋权篡位、杀死亲哥哥才得到王位,并且迎娶了自己的大嫂希罗底为妻的男人,由于害怕并尊敬着在民众中抨击自己的先知约翰,而将约翰捉住关了起来。
       本是一场为了权利而进行的囚禁,却因为莎乐美的存在而带来了变数。希罗底的与前任国王的女儿、犹太国的公主莎乐美,由于无法忍受酒席的气氛以及希律王一直盯着她的带有意味的眼神而从宫殿来到花园。在如死去的女人般奇怪的月色下,莎乐美听见了被关在牢房中的约翰的叫喊。她对这个以别人听不懂的话语不停抨击着母亲和希律王的先知产生了无比的兴趣,便命令一直爱慕自己的青年卫队长打开了牢房的门。
       约翰沉吟着高深的诗句缓缓走了出来。莎乐美望着他慢慢后退,却又在恐惧的瞬间爱上了他。她着了魔一般地对约翰诉说着爱的话语,她赞美他洁白的身子,乌黑的头发还有鲜红的嘴唇。约翰却拒绝着,他说莎乐美是恶魔的女儿,甚至不愿看她一眼。青年卫队长忍受不了嫉妒的烧灼而自杀,约翰则摇着头走回了牢房。
       “莎乐美,你受到了诅咒。”约翰临走时的话像预言一样成真了。希律王与希罗底带领着客人们来到花园找莎乐美,并干脆在花园摆起了酒席。希律王讨好着莎乐美,他恳求莎乐美跳舞给他,并发誓给予答应跳舞的莎乐美任何她想要的东西。莎乐美起身,跳起了美艳绝伦的七面纱舞,然后向希律王索要她想要之物。
       “我愿有人立即用银盘给我送上……约翰的头。”
       莎乐美如此说道。希律王万般拒绝,却因为已经立下誓言而只能向她妥协。莎乐美,她缓缓提起了刽子手银盾上的约翰的头颅,喃喃着吻了下去。最终,自知铸下大错的希律王心灰意冷,下令杀死了站在月光下的莎乐美。
       “我吻到了你的嘴唇,约翰。你的嘴唇上有一种苦味,那是血的滋味吗?…不,说不定是爱情的滋味…据说爱情有一种苦味……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已经吻到了你的嘴唇,约翰,我已经吻到了你的嘴唇。”
      
       看似荒诞无比的情节,这个故事就此结束。
       我并不知道该如何定义这场独幕剧。如果是单纯的悲剧,却分明有着扭曲而美好的结局;若说是喜剧,又太过惨烈极端。然而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并且悲剧与喜剧本身就是相同共存的。
       这本是出自《圣经·新约·马可福音》中的故事。在原本的情节中,莎乐美是受到憎恨约翰的母亲希罗底的唆使才答应跳舞并杀死约翰。这个单纯的借刀杀人的故事,在天才的王尔德手中却变幻成一场拥有血腥美的爱情。我试着去想象,当时仍身在辉煌之中、身负盛名的王尔德,是以怎样的心情怎样的考量创造出属于他的莎乐美的。我伸长双手试图碰触王尔德灵魂散发出的阴郁光环。我想,那一定是一个有个深深引力的黑洞。
       而莎乐美。她又有着怎样的灵魂呢。
       在那个月色奇怪的夜晚。那个莎乐美,那个美丽而高贵的公主莎乐美,以那般自毁的方式完成了永恒。
       她是任性的占有者么?
       她以最奢华的词汇赞美约翰,又在被拒绝后推翻方才的赞美,换之以不堪入耳的污蔑,却再用更加绚丽的语言赞美别样之物。她索取不到约翰活着的吻,只能不择手段地索取约翰死去的吻。她像个害怕被丢弃而费尽心思讨好的孩子,以她最低的姿态最美的脸孔最丑陋的方式去得到原本求不得之物。她终究也只是个名为莎乐美的、任性无比的少女罢了。
       她是无畏的反叛者么?
       她所深爱的不是别的任何人,而是身为先知的约翰。也许在她看见约翰的那一瞬间,毁灭的命运已经既定了。她固执地要求希律王履行誓言,她固执地渴望本就不该属于她的约翰的头颅约翰的吻。她怎么不知他的死意味着灾祸,明明死神的巨大翅膀已经在头顶掀起了风声,她又怎会不知。她什么都知道,她又什么都不知道。她试图挣脱捆绑了她一生的绳索,用这唯一一次的挚爱去成全自己的挣扎。她毁了约翰,毁了自己,毁了犹太国甚至毁了世界。可即使如此她依然要至死挣扎。这挣扎便是她骨子里的反叛与异端。
       她是殉难的逆神者么?
       除了死神之外,所有的神明都不是公平的。连那般接近于上帝的约翰都没有预言到自己的死,他终究还是被原本微不足道的莎乐美所毁。所有人都相信神的言语和神的奇迹,除了恨着约翰的希罗底和爱着约翰的莎乐美。莎乐美与约翰进行着一次追逐,与约翰之上的上帝进行着一场奉上性命的追逐。她唯独所求的只是约翰的吻。逆神而行的莎乐美,能救她的只有约翰。但约翰已死,所以她无法得到神的救赎。然而神把强者与弱者一并粉碎,一切神迹都是不可知的不是么。
       她如此炙热而深切的爱着约翰。她自知这爱是一团掺了毒的烈酒,她吞进口中,便在她的血管她的细胞中烧灼,快要将她化作灰烬。她又为何如此深爱。是命运么。是神的玩笑么,是一个女子对于神圣之人的渴望么,是一位公主对于求不得的占有么,还是说,只是错误时间错误地点的错误情节呢。
       爱的毒酒注定要将她摧毁。注定要被摧毁的她又注定要摧毁世间的美好。
       月亮像一个死去的女人,她是在寻找什么死去的东西。一道月光泻在莎乐美身上,然后莎乐美的血染上了月光的圣洁。
       原来死去的月亮在寻找的,是死去的莎乐美。
      
       一八九三年,当王尔德写完《莎乐美》的最后一个字母时,他的心情一定是高亢而满足的。这场极尽华丽与残酷的独幕剧,定是他内心波涛的写照。
       曾看到过一篇关于《莎乐美》的评论。作者将约翰比作真理,希律王比作权势,希罗底比作市侩,而莎乐美则是诠释者没有头脑的宠儿。他说浅薄的宠儿凭着一时的好恶迷恋真理,被真理拒绝后恼羞成怒,受市侩挑拨后依仗权势杀死了真理,却还以为自己深爱着真理。
       这是这位作者的解读,不管怎样,首先我尊重。
       但是啊。我这个人,向来很不喜欢那种以高高在上的态度去把一个故事一篇文章进行评论与分析的论调。在我眼中,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世界,如果不亲身进入这个世界,就无法看到真实。
       我一直觉得,莎乐美便是王尔德。
       为什么王尔德会把原本的借刀杀人变成残酷的爱情。为什么王尔德会让莎乐美如此固执的深爱约翰。为什么王尔德会让莎乐美通过死亡来成全这爱。为什么偏偏是爱。
       因为那是最丑陋又最美丽的爱。
       “爱”。
       王尔德,一个被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所不容的同性恋者。在一八九三年,他最辉煌的时刻,他的爱情也一如他本身的灿烂。他一定是深陷在泥潭一般甜美又窒息的爱之中,却又担惊受怕。他的爱无法见天日,只能在黑暗中蛰伏埋葬。他的灵魂日复一日的在幸福与绝望中来回,他笑了又哭了,哭过了又再露出笑颜。这糖果似的痛苦折磨损耗着他的生命,又带给他无尚的才华。
       而莎乐美的愿望,是什么。
       她手捧约翰的头颅。她吻到了约翰的嘴唇。她得到了。
       爱。
       莎乐美才不浅薄。没有一个会为爱而死的人是浅薄的。王尔德也一样。
       然而爱终究带来了毁灭。就像深爱莎乐美而在嫉妒中自杀的青年卫队长,就像被爱的海草缠绕拖进深渊的约翰,就像怀抱着爱人的头颅死在月光下的莎乐美。一八九五年,王尔德因同性恋罪入狱,从此身败名裂,一九〇〇年就在潦倒中辞世,享年46岁。
       莎乐美的结局预言了王尔德的结局。这个为爱曲折一生的男人最终也是因爱而死。
       爱是最美最温暖,也是最丑最冰冷的存在。爱可以创造一切,也可以撕裂一切。在爱的名义下,所有行为都会变成理所当然。爱能够使灵魂飞向天堂,也能够让灵魂跌落地狱。一切都是因为爱。
       但这样的爱却是人类之所以延续的根本。
       爱,真的比生更炙热,比死更冰冷。
      
       只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在命运之中纠缠,关于爱与生与死的故事。
       踩着血迹跳舞吧,莎乐美。
       如此的莎乐美,如此的王尔德,如此的死去的活着的人,如此的扭曲而美好的世界,如此惨烈却真实的爱。
       《莎乐美》。一场,柏拉图式的悲哀。
      
  •     我是多么的渴望灵魂的解放
      撕下已经粘在身上的衣服
      看着谎言在内心燃尽
      多希望躲进寒冷的黑暗里
      多希望曾经大声的呼喊过
      而不是在一切都失去之后
      我想是时候远远的离开,去抚慰无边的伤痛
      所有的快乐都那样相似,让我远离烦扰和哀愁
      就像Dorian Gray那样,藏起真实的我,
      我听见了他们的言语,但我不会在这里等候伤害
      多说无益,就让眼泪和雨水来见证
      多希望能穿越心门
      把握回忆,回顾岁月
      多希望能够在天堂与地狱中选择
      让我的灵魂得到救赎
      而不是因恐惧而颤抖
      我想是时候远远的离开,去抚慰无边的伤痛
      
  •     看王尔德的故事单纯是因为我自己的恶趣味...因为他是个GAY-.-
      
      胡言乱语,纯做记录.无文学含量,请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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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完此书,我感叹于王尔德疯狂的想象力,是的,疯狂..
      无论是改变自圣经的莎乐美还是道林格雷的画像,从故事上来说都十分符合我的口味..故事中的人物或多或少的偏激感,是否也透露了王尔德本身的愤世嫉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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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性鲜明的角色是王尔德的优势.
      莎乐美可以在追求时极尽称赞,被先知约翰拒绝后却以最丑陋的词语反驳..最后则是为了亲吻他的唇而向希律王要了他的头颅. 希罗底王后代表了市侩,她拒绝一切的反对----无论对错,约翰代表了正义,不畏强权的抗争,希律王虽然有着权利,但他畏惧着约翰,从兄长手里夺走了希罗底却有贪婪着莎乐美,实在是,典型的王族角色;即使是那个只有几句台词的叙利亚青年卫队长,在发现无法得到公主的青睐时,立刻拔剑自杀..这种种角色的性格实在是鲜明,鲜明的可以渗出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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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林格雷的中我最喜欢的角色竟然是亨利勋爵.他那种玩世不恭的贵族范儿,那种看见纯白的东西----少年时期的道林----就想探究污染的好奇心,那种在看着道林依旧美好,自己却渐渐衰老时对青春的渴求使其变得活生生血淋淋.不够纯粹的角色其实更具有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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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么,不就是复杂的动物么..谁都渴望成功,但就如亨利所说:"一旦出一次风头,就至少多一个敌人." 那么我们到底该什么做?出彩是幸福还是平庸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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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少懵懂不够光鲜亮丽的道林追求的是20年后的自己,而年过不惑的道林却怀念着青春的过往.
      
      人生路上,我们付出的和得到的,到底能不能建立等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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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道林因为无法忍受自己的丑恶而刺穿了画像,最后以画像中的丑陋模样死去...但我总觉得这或许对他是一种解脱.从恐惧内疚虚荣不洁中拯救.
      
      我现在恐惧着死亡...那50年后呢?...或许不到50年就能知道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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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的缺点就是..我真是不喜欢这种唯美主义的风格...过多的描写让我感觉有点疲倦...
      
  •      戏剧《莎乐美》(奥斯卡﹒王尔德作)写在小说《麒麟》(谷崎润一郎作)之前,唯美主义理论(特指十九世纪欧洲浪漫主义之后兴起的潮流)的兴起也是先在欧洲,后来才进入亚洲。但并不能因此说欧洲的唯美主义作品先进于亚洲的唯美主义作品,在艺术作品间本就很难评出个高下来,倒是放到市场上能有个贵贱,不过那很大程度上是由供求决定的,不大能说明美不美的问题。以一个公正的、不先入为主的心,对不同地域下由同一种美学理论影响下而产生的文学作品进行分析,讨论它们的异同,可能更具有实际的意义,从不同作品的共性与个性中收获美的崇高与多元。
       《莎乐美》和《麒麟》最大的共性在于:它们都将美推到一种极为崇高的地位,认为美是优先于生活中的其他的,甚至达到了颠覆传统的善、道德与社会秩序的地步。为了表现“美”的优越,两部小说都设置了三个中心人物以作为“道德”、“权力”和“美”这三种观念的象征,并通过三个人物行为与关系来象征三种观念的性质与地位。
      
       在《莎乐美》中,希律王无疑是代表着“权力”——他向所有掌握大权的暴君一样贪婪、自私、残暴;先知约翰则是“道德”的典范,他具有崇高的信仰,时刻、坚决地批判世间一切丑恶,号召人们行善,以升入天国。而美丽无比的莎乐美无疑是“美”的化身。她的美是倾国倾城的,叙利亚青年卫队长倾倒于她,为了得到她的一个青睐,违反希律王德旨意而将先知约翰从地牢里放出,又因为莎乐美爱上了先知约翰而妒忌自杀。希律王也倾慕于莎乐美的美丽,尽管她是他妻子的女儿,在皇宫的宴会上,他的心思全放在莎乐美的身上。只有先知约翰没有被莎乐美的美丽所诱惑,他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莎乐美的爱。莎乐美为了能够亲吻到约翰的嘴唇,以为希律王跳“七面纱舞”为条件,要求希律王派人砍下先知约翰的头颅。之后,莎乐美捧着先知约翰的头颅,亲吻了他的嘴唇。
       《麒麟》是谷崎润一郎根据中国的古典改写而成的。在小说里,卫灵公代表着“权力”,他的夫人南子是“美”的化身——她“额似妲妃、目似褒姒”,孔子无疑是“道德”的代表。孔子周游列国宣传他的仁政,当卫灵公初次同孔子交谈后,为孔子饱含崇高道德的观点——“如公真心倾慕王者之德,首先要克服私欲”所折服,从而冷淡对待南子。南子为失去支配丈夫的心得力量而愤怒,她对卫灵公说:“您绝不是能违背臣妾意愿的强者。……臣妾可以立即将您从孔子的手中夺回来。您的嘴里刚刚说的一番正大光明的话,可是您的眼睛不是已经恍恍惚惚望着我的脸了吗?……”接着,南子用财富和美色诱惑孔子以迫使其就范,但是道德高尚的孔子均以严肃的面孔相向。最后,南子向孔子展现那些因为惹恼她而被她施以酷刑的人的惨状,终于迫使孔子离开了。孔子离开后,卫灵公禁不住南子的诱惑,重新回到南子的怀抱:“我憎恨你。你是个可怕的女人,你是让我灭亡的恶魔。可是,我无论如何也离不开你。”
       通过比较, “道德”、“权力”和“美”在两部小说中形成了三种相同的关系:1、道德与美是矛盾对立的;2、在道德与美之间,权力倾向于美而抛弃了道德——如《麒麟》中孔子所说的:“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3、美通过征服权力而消灭了道德。在这三种关系的共同作用下,“美”被提高到超越权力和道德的地位,显示出它的崇高与伟大,当然,唯美主义的反对者以及社会秩序的卫道士们将它称为“邪恶的”、“致命的”美。
       两部小说的个性也寓于小说的情节之中,因为地域文化的不同——西欧受到基督教文化的统治,而日本则受到中国的儒家文明的影响。——两部小说在具体的人物设置、语言方面显示出了各自文化的特色。《莎乐美》的故事取材于《圣经》,人物也是圣经之中的。在人物语言方面,比如先知约翰骂莎乐美为“巴比伦的女儿”——巴比伦在《圣经》里是奢侈淫靡之都。而《麒麟》刚才已经谈及它取材与中国典籍,就不再赘述了。唯一需要强调的是:同一种美深埋于不同的载体之中,而不同的载体能承载着相同的美,可当我们要想将二者完全分开时,它将什么也不是。
      
  •     每个女人都经历过一场欲仙欲死的迷恋,仿佛那个人是福祉是主上是苍穹中闪耀的群星中最亮的那一颗,是一本装帧精美的几何原本,仰之弥高,钻之弥坚。让女人望断了脖颈,站麻了后脚跟,哭红了眼睛。那人还是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徐徐逡巡,带着无穷无尽的谜题,迷蒙了女人的心灵。
       杜拉斯曾说过,一切的一切都是从这样光鲜的容颜开始的。其实也不尽然。雨果说的,当一个人走进你的生命,一边走一边发光,那便完了,那便只有爱了。这光当然是虚指。乔卡南,作为神的使者,预言家,耶稣基督未来的施洗者,著名的施洗约翰,有着神喜爱的美丽容颜。论坛上有人说王尔德是金发控,很奇怪为何让乔卡南是黑发。在我看来这个应该跟乔卡南的种族有关,希伯来人,怕是少有金发的吧。这样一个人主导的,一场致命的邂逅哪里需要出面,声音就足够了。
       莎乐美公主,被继父那种中年怪蜀黍觊觎,从无聊的宴会跑到花园里散心透气。逃避继父充满情欲的目光,逃避那些庸俗的各地的使臣愚蠢的谈话,莎乐美公主听到了乔卡南的呼喊。他在为主呼告,在做预言,像他使命所要求的那样,讲出未来发生的事情。但是他讲的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人的面前,他表现的不寻常。
       近年来有部恐怖片,出镜率还是很高,我没看过,只是知道名字,好奇害死猫。对。好奇,女人本来就是一种好奇的动物,她们喜欢八卦喜欢打听。莎乐美公主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她问卫队长,呼喊的人是谁,被告知是个预言家。预言家是个老男人么?好了,这个问句让我顿时觉得眼熟。几个神经元交换了下递质,就想起来了。在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有类似的语言。在女主听说要搬来一个作家的的时候,也是在心里问,是一个老男人么。女人在年少时候遭遇一场与爱有关的邂逅之前,总在内心保护性的想对方应该是个不适龄的老男人。在我当年外国文学鉴赏的结业论文中我已经论述过这一点了。但这样想的女人最后总是爱得可悲的像老男人失去性能力一样失去自己的灵魂。命运总是给这些女人开玩笑,送来一个让人垂涎三尺的唐三藏。让女人醉心得心甘情愿献出全部灵。
       通常这样的故事的女主不会是希罗底那样感情经历丰富的妇人,而是莎乐美公主那种有着绝色美丽,又情窦未开的深闺女子。本来在俗世中,特别是肮脏的俗世中,脆弱的不能保护自己的美丽就是一种天大的过错,对美丽拥有者自身而言。除非她能像你往何处去中那个莉吉亚姑娘有个贵族维尼兹由斯和团结友爱的基督教团体保护,这样的美丽才能成为某种程度上幸福。首先吸引莎乐美公主的乔卡南的声音,我们可以认为是公主无聊,散步时候的无害的好奇心。但是最后让公主爱上他的,还是他的姿色,唤醒的公主的情欲。这么说吧,套用TBBT里的莱斯利温克跟莱纳德讲的,往老鼠的大脑里插入一个电极,在一个被它的脚触动的开关的刺激下使得它的大脑产生愉悦的因子,那个老鼠可以一辈子一直按开关不吃不喝直到饿死。
       我们可以预见,莎乐美公主成长环境中就没有什么适龄男青年。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主类似的境况。这些个女人仿佛受了一种魔咒,你们在遇到宿命之前不会遇到一个靠谱男。男主一出现,女主就悲情了。
       谁说爱是一种幸福?一看就是没有好好处理数据的。人和人之间的深情,是存在的,只是相互性值得怀疑。一个人把火热跳动的心从体内拿出来,千丝万缕,眼巴巴的贡献到另一人面前,这时候,如果客体欣欣然接受,并且同样对对方,那么这交互性存在,这就是神话。但是更寻常的时候是,客体弃之若敝履,这是生活。另一种是客体将它揉碎焚烧扬灰,那个就是恐怖故事了。
       当年看傲慢与偏见的时候,印象很深的是柯林斯说的那段话,大概意思是女人总是欲拒还迎,明明想要这个男人,还先故意拒绝,引起人家的兴趣,等进一步的承诺才欣欣然答应。在莎乐美的故事里,似乎莎乐美也这样认为,所以一直在拒绝后接着坚持不懈,但是乔卡南,跟我一个德行,说的句句是实话,一张好人卡都不发,拒绝就算了,竟然还直接辱骂。然而莎乐美公主,却如同着魔一样,不停求爱。
       我觉得王尔德的文字常常让我有欲火焚身之感,说的就是莎乐美这本书。莎乐美的那些台词,真的是太撩人心扉了。我是很迷恋华丽辞藻的,从最早时候的古文,我就偏好汉赋而不是古文运动以后的文章,我喜欢那些复杂的排比那些繁复的形容词。认识英文单词以来,读过的除了英文课文和考试的段子专业文献以外,还真不多。莎乐美的呼喊,让我很有画面感,对乔卡南的外貌的描述,让乔卡南不是以一个年轻俊美的男人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而是一个熠熠生辉的情欲符号。这就是所谓的欲火焚身之感。我喜欢俊美的男人,不论是书中还是现实生活中。现在大家都说我AD了,可是我还是能记得小学时候读的巴马修道院里的对法布里斯的外貌描写。“高高的身材,端正挺拔,一张总是带着微笑的脸,燃烧着温柔的情欲的嘴唇,科勒乔笔下的相貌。”这一段落一直是我梦想中的男子的形象,可是若干年之后我回想起这个段落,发现了,其实没有什么具体的描写,亮点在情欲二字上。大段大段莎乐美对乔卡南的求爱台词中,始终着眼于乔卡南的美丽,从头发,皮肤,眼睛,嘴唇,细微程度堪称经典。
       但是真正只有在最后捧着乔卡南的人头,莎乐美才喊出了心声:Ah, Iokanaan, Iokanaan, thou wert the man that I loved alone among men! All other men were hateful to me. But thou wert beautiful! Thy body was a column of ivory set upon feet of silver.
      With the cloak of thine hands, and with the cloak of thy blasphemies thou didst hide thy face. Thou didst put upon thine eyes the covering of him who would see his God. Well, thou hast seen thy God, Iokanaan, but me, me, thou didst never see. If thou hadst seen me thou hadst loved me. I saw thee, and I loved thee. Oh, how I loved thee! I love thee yet, Iokanaan. I love only thee . . . .
      I am athirst for thy beauty; I am hungry for thy body; and neither wine nor apples can appease my desire. What shall I do now, Iokanaan? Neither the floods nor the great waters can quench my passion. I was a princess, and thou didst scorn me. I was a virgin, and thou didst take my virginity from me. I was chaste, and thou didst fill my veins with fire . . . .
      除了乔卡南,其他的男人都是有害的,除了乔卡南,莎乐美心中看不到任何人。然而悲剧的是乔卡南除了神,谁都不爱,所以莎乐美公主会说,你不看,你要是看我你就会爱上我。那美丽的身体是莎乐美的渴望,是爱情之果和美酒都不能平息的情欲。那西索斯可以临湖照影爱上自己的影子,自我毁灭来终结那销魂蚀骨的渴望。而莎乐美选择了终结乔卡南的生命。
       爱的目的是占有,要完全占有对方心灵身体,甚至是生命。其实如果对方不愿意贡献把自己的生命献到公用的祭坛上,那么就请把呼吸留下。在遇到乔卡南之前,莎乐美还是那个厌恶蜀黍的少女,用少女特有的狡黠对外国人评头论足,人生无忧无虑。然而乔卡南,那遗世独立的风度,和鸭子嘴一样硬的脾气,更重要的是英俊得点燃女人的情欲的美貌,仿佛身上每个毛孔都在对莎乐美的克制极限挑战,每个细胞都在莎乐美的耳朵旁叫喊 带走我的呼吸吧。之前提到的观点,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美丽是悲剧的。乔卡南也是。如此恣情如此狂放的美丽,在权利面前是如此脆弱。所以乔卡南也是悲情的。他所要的只是服侍上帝。
       莎乐美比乔卡南更可怜。因为乔卡南至死保存了他的圣洁,他对主的爱没有因为一件事而被损害。而莎乐美公主,为了见乔卡南,向叙利亚青年卫队长承诺一个笑容。为了完全占有乔卡南,给希律王跳七重纱之舞,赤裸者双脚,赤裸身体,撒上香水,身披七重纱,(一场十足意义上的色情表演)这是怎样的屈辱和作践自己。满足中年怪蜀黍的情欲,需要把自己降到多下贱的地位,需要咬破多少手帕哭红多少双眼睛,仅仅是为了要完全占有乔卡南,莎乐美公主在所不惜。
       我甚至觉得躺在淫乱的床上的希罗底都没有莎乐美罪孽深重。因为情欲是一条无法餍足的蛇,它只吞噬两个人的身体能量。但是一颗爱而未得的心确是一个十足的恶魔,它有能力摧毁一切美好,自己的他人的,那种势头之猛,以一个燎原之星就能行山崩地裂之势。
       在莎乐美捧着乔卡南的人头,在血腥中亲吻他的嘴唇的时候,那句句声声颤抖应该是那在皮肤绽开浅浅爆裂的欲望。哪怕紧跟而来的是死亡,莎乐美也无暇多顾,沉浸在满足了的情欲中无法自拔。
       那饱含热泪和鲜血的没有头绪的爱恋,那残破的头颅和残缺贞洁的少女。这是怎样的哀痛。
      
  •     王尔德是那么敏感,对美的追求是那么急迫又胆战心惊。
      
      因为太美了,为了表达我们的爱,所以我们最终会毁掉它。
      
      无止尽地贴近,被刺伤,被灼热烫伤,流着鲜血的你的碎烂的唇是我要的吻。
      
      相比起三岛的对力和意志的自戕式的崇敬,王尔德更加癫狂,也更彻底。
      
      残忍是最极致的表达。
      
      
  •     真的,没有人能够完全伪装,更何况文艺青年都是暴露狂。只看一个人的文字就可以知道那作者是男还是女;是男性但是也喜欢男性、还是女性但是也喜欢女性;是男性很自然地喜欢女性但是绝对可以接受男性、还是女性很自然地喜欢男性但是绝对可以接受女性。
      第一次看得王尔德时就觉得,他一定会被更多的人喜欢——他会更符合大众的审美而不是更加被排斥。——我可不可以据此推断,我们的时代的确是在不断进步的(一念至此,觉得日子过的还是有奔头)?
      
      道林.格雷这个男主角,多么俊俏、骄傲、自恋。如同男主角的存在如同一朵水仙花,刻薄狭隘的花瓣,却美的十分自得和招摇,他看起来特别招人喜欢,毫不谦虚的模样让人忍不住想把它掐下来——真的掐下来了,就马上枯萎给你看!马上!有人分不清它和大蒜,他也不介意,很矜持的,他觉得不配让所有人都懂得他,只配让懂得他的人懂得。他脾气不好,觉得不能让他崇拜的人都不配爱他——没有几个女人是能够被他崇拜的啊,所以,他是0——我赌100000000越南盾。
      
      回到正题。为什么题目里口口声声说到伪装。道林格雷这个自负的大花瓶,除了老道风流的亨利勋爵能镇得住他,也没有别人了。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打情骂俏,争风吃醋,进进退退,欲拒还迎,挣扎惆怅——事业有成受人尊重看透一切的中年男子,和年少气盛敏感任性睥睨众人的纤白少年——不禁让人想到作者王尔德的性取向——不不,当然没有这么直白,没有这么庸俗,没有这么不文艺。具体是怎么呢?看了就知道了。
      
      《莎乐美》和《道林格雷的画像》放在一本书,真是绝了。气质真像啊。
      
      
      
  •     我曾经很白痴的问过一个人为什么不喜欢我,问答概括如下:
      
      “我长得不丑吧。”
      
      “不丑,挺好。”
      
      “那性格呢。”
      
      “性格也很好。”
      
      “身材呢?”
      
      “不好说,没见过。”
      
      “……”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呢?”
      
      “……”
      
      其实我知道这是一场极度愚蠢的对话,爱一个人真的需要理由么?
      
      一个人也许有千好万好,但往往我们有时候却不一定会因为他的好而爱上他,只是因为他给你一种很特别的独一无二的感觉,这很奇妙吧。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假想情人,大多数时候我们在等待她的出现,最终我们发现她只出现在了别人的身边。也许有这么几种原因:一,在她还没有那么完美的时候你对她视而不见或不加珍惜,当她几近完美了,你才终于发现她的珍贵,但她已属于别人;二,在她美好的时候,你们没有遇见,人一辈子总要错过些什么,人生的完美在于它有遗憾。
      
      所以当一个人说爱你或不爱你的时候,不要问原因,因为根本没什么原因。引用王尔德的一句话:情感的好处就是让我们误入歧途。 所以我们会分不清是非黑白,分不清好还是不好,分不清你是大S还是小S,分不清你是罗密欧还是罗宾逊,你就是你,是我眼中唯一存在的你,这是爱情。莎翁说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也许这不是成熟的爱情,但这是纯粹的爱情。就像莎乐美在对先知一见倾心后露骨而直白的呼喊:“约翰,我要吻你的嘴”。而由爱转恨后又作出凄厉而残忍的要求:“给我约翰的头!”最后,她得到了约翰的头颅也赔上了自己的命。
      
      “约翰,我已经吻过你的嘴了,那是血的味道么?不,那是爱的味道。”
      
      如果罗密欧朱丽叶式的爱情是那句“我唯一的爱来自我唯一的恨”;那么莎乐美的爱情悲剧则被演绎成了“我唯一的恨来自我唯一的爱”。两种悲剧的精典之处正是在于对爱恨这一对矛盾体的转化,越是巨大的矛盾越能产生出戏剧的冲突和异于常态的精彩之处。也许是因为生活在现实中的大多数人早已将灵与肉深陷在了中庸而谦卑的泥淖里,除了无法自拔外,在心态上更加渴望一种绝对,而艺术对人们这种意识形态上柏拉图式的绝对崇拜心理做了最佳诠释,堂而皇之的去创造出了一场场让人们得以歇斯底里去意淫的机会。于是乎,you jump,I jump!于是乎,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于是乎,死了都要爱!于是乎,爱你爱到不怕死,但你若劈腿,就去死一死!
      
      也许唯美主义的精髓不在于华美的词藻,而在于这份为艺术而艺术,为纯粹的美和爱而歌颂的思想。纯粹的爱,纯粹的恨,纯粹的性,纯粹的死,就好像在雕栏玉砌、繁花簇拥的圣坛上裸露着一具苍白而深刻的尸体,你忽略那一切铺垫和伪装,真理其实就在那里,赤裸着,发着凄冷的光,纯粹得像一把利剑生生穿透你的心,带来最直接而绝对的震慑,让你流泪,让你屈服,让你感动,让你心碎。
      
  •      莎乐美的插图:by Aubrey Beardle
        http://blog.163.com/vivi_van2008/prevAlbumsInUser.do?albumId=fks_087071085095084069081084081095092085080075080094087070
        
      
  •     有点同志的味道
      情节有点变得太快,主人公的转变由结果得知
      的确,惩罚有净化心灵的作用,没有惩罚,心灵就会麻木
      文章构思精妙
      伯爵如同罂粟花,看似美丽地让人心醉,入迷了,则拔不出来,人生的轨迹就偏离了。
      
      他的很多话仿佛很有哲理,让你享受人生,不再受痛苦,良心困扰,熟不知,与此同时,也剥夺了人生真正的乐趣:有苦有乐!
      
      推荐可以一读~
  •     〈莎乐美〉
      希腊古代有个暴君,叫希律,他杀死他的哥哥,拿走了属于他哥哥的王位,娶了他哥哥的女人。
      他对人民残暴,用血腥镇压一切语言。
      先知乔卡南诅咒着他,被他关进了监狱。
      希律有个女儿,叫莎乐美,如同她名字一样,是个美人。
      莎乐美意外的听见了乔卡南的诅咒,好奇的去看望他。
      乔卡南很粗暴的面对她,诅咒着她说,滚开,你这个乱伦出来的女人。
      而莎乐美,一个骄傲的公主,爱上了先知。
      她试图去吻乔卡南,被乔卡南冰冷的拒绝着。
      -
      暴君希律看到美丽的女儿,让她为自己跳舞。莎乐美拒绝了他。
      于是希律就提出条件,我给你任何你想要的东西,珠宝么?这个世界上任何你想要的珠宝,只求换得你一曲舞蹈。
      那么,好吧,给我乔卡南的头。莎乐美微微的冷笑道。
      权利么?我可以给你我最大的权利,换得你一曲舞蹈。
      那么,好吧,我只要乔卡南的头。
      #¥%#%¥……
      那么,好吧,我就要乔卡南的头!!
      -
      于是卫兵把乔卡南的头拿了上来,莎乐美抱着先知的头,吻着他冰凉的嘴唇,对他说:啊!我吻到你的嘴唇了,乔卡南。我吻到你的嘴唇了。你的嘴唇有点苦味。这是血的味道吗?......不过这也许是爱情的味道吧......人们说爱情有一种苦味.......不过那又怎么样?那又怎样呢?我吻到你的嘴唇了,乔卡南。
      -
      〈道连·葛雷的画像〉
      画家去爵士那做客。
      听着爵士的一串歪理。
      画家对他说,有个人你一定有兴趣,他也是个贵族,还是个刚刚加爵的年轻贵族。
      哦,不,我不应该把他告诉你,你一定会把年轻的他带入歧途。
      爵士看到了画家为那个年轻人的画像,并与画像中的人道连结交了朋友。
      年轻而貌美的道连为爵士出口成章的歪理所折服。
      害羞的道连带走了画家的画像,甚至为画像中的自己所迷倒。
      不多久,道连邂逅了一个戏子,一个在3流剧院上演朱利叶的16岁女孩。
      年轻的人们开始相爱。
      而女孩为了吸引男孩特意演砸了一台男孩叫了朋友来观看的戏剧。
      男孩的愤怒使他与女孩吵架,就好象恋爱中的人一样的吵架。
      女孩很懊悔,用自杀结束了对生命的期待。
      男孩被震惊了,回到家中面对永恒唯美的画像。画像的嘴角好象变了,在嘲笑他。
      20年来,道连始终保持他20年前的美貌,他所做的一切恶行被画像所承担。
      画像中的人衰老而颓废,而道连却活的象个王子。
      一年,画家路过道连家,想去看看自己的作品。
      道连带他到了画像面前,画家被这不可思议的事情呆住了,道连举起了刀子,插进了画家的背后。
      道连如同一个魔鬼一样出现在世界上。
      在一次他诱惑了农村的美女,要和她私奔并想抛弃他时,他醒悟并失言而拒绝了女人。
      而画像的嘴角仍然是冷酷带有嘲笑。
      道连最终举起了刀子插进了画像。
      人们后来发现一具丑陋而衰老的尸体和一幅年轻貌美的画像。
      -
      凭借记忆,只能如此简述了。
      -
      莎乐美,最初应该是圣经里的故事,很多人都根据圣经改写过。
      王尔德将其改写为话剧,并用嘲讽的语气讲述了爱情。
      不要在生命告诉你之前告诉生命,你不是先知,就算你是先知,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先知都死了。先知和乔卡南一样死在自己手上。
      是吧,先知总要死去,爱情也总要死去。如果人先死去,爱情悲情而唯美;如果爱情先死去,人虽心哀终究会醒来。一个美丽的女人,爱上一个不该爱的男人,并为了拒绝的恨而杀死所爱的人,这就是王尔德的大胆。
      
      文革期间,有个老同志刻了个章子,刻道:前身祢正平后身王尔德大儿斯大林小儿毛泽东。为此,他几近丢掉性命。“儿”在古汉语里有英雄的意思,出自后汉书·祢衡传:东汉建安初年,在京城许昌聚1集了许多贤士大夫,而祢衡只看得起刚直敢言的孔融和才智敏捷的杨修,他说:“大儿孔文举,小儿杨德祖,余子碌碌,莫足数也。”
      
      而我第一次接触王尔德,却是在我刚上高中。恰好《读书》上一篇纪念百年王尔德的文章,讲的是画像。画像的故事吸引了我,我省了3天饭钱,去买了本。第一次与唯美的接触却让我很痛心。而当我苏醒过来时候,豪不犹豫的进了唯美的洞窟。我当时发誓,大学时代,如果只做3件事情,其中一件就是导演〈莎乐美〉。
      大学时代已经晃晃悠悠的过去了2年,除了3本至今尚未翻阅的英文版willde,对于王尔德,我只记得“all of the butity are useness”是他在〈画像〉的自序里写道的一切的艺术都是美的;一切的艺术都是无用的。
      
      回想起来,大学时代也曾经务实的去思考过如何设计导演,差不多设计了能有一个月把,从舞台到对白,从服饰到道具。那些精美而精彩的台词有阵子一直萦绕在脑中。
      
      比较起来,我更喜欢〈画像〉,willde这小子确实才华横溢,难怪高中时代有次作文,我写道,王尔德万岁,莎乐美万岁,被班主任看到后,他坐到我桌子上,一脸酒气和杀气的问我,这是谁啊,我说,一个同性恋。然后他问我桌子上的画是什么意思啊,当年我特意让石给我画了个桌子大小的画做桌布。我说,是洞窟。然后他忍住打我欲望,劝我收起这些。我想他忍了很多东西,比如我卖掉了语文书,在语文课上看黑格尔。如果我听从了他,也许在XX大学能过的潇洒些,也许把。
      
      工作+游戏,
      身心俱疲。
      大学时代初的一些幻想慢慢的涌起在脑中。
      我怀疑我是否有过那么辉煌的设计。
      一点点的,退出,现在的舞台。
      慢慢的更新,慢慢的沉淀。
      直到露出属于我的天空。
      i want to fly,but no sky.
      
  •      “有如为忧伤画的肖像,一张没有心灵的面孔”故事的最后,道林与亨利谈到画家的死,进而谈到画家的画,道林偶然间说出了莎士比亚的这句诗,并且一边弹琴一边重复着这句。他确实在思考了,但我不能得知此时他所想到的是那张画像,还是他自己。
      
       当接下来亨利说“若是一个人得到了整个世界却又失去了他自己的灵魂,那于他又有什么好处呢?”他开始惶恐,他大惊失色,他是要真正思考他自己了。我想这也正是从此,他已经知道再不能通过遗忘过去,而获得自己理所应当的安宁了。从前,都是画像承担了他过往一切的罪恶,甚至遮掩自己的灵魂。而他一旦想要找回自己的灵魂,那个曾经干净的灵魂。他就只想到就杀死过去。亨利的这句话,恰恰成为了道林的挽歌。
      
       认识当初,亨利对于这个貌美年轻人关于青春的启发,使得他许下那个恶毒的愿望。从哪个瞬间开始,道林·格雷渐渐离开他自己,他成了他自己的旁观者。亨利后来的每一句话绝妙的充满诱惑的话语,都像是浓墨重彩涂抹掉他原本简单的心性。于是,那一句句似是而非的妙语接收到了太过隆重的有如真理般的待遇。更不必说,那本他深深着迷的书,简直就是他生活的精准预言,完美范本。
      
       “永葆青春的秘诀在于力戒有损容颜的感情冲动”,不得不说,道林显然很是具备这一方面的天赋,女演员的死,于他终究不过变成是寻求到一种美,一种悲剧的震动,只是会嫌弃那悲剧对于他的震动没有所希望的那么大。如果有悲伤的话,那也是为了满足自己心灵上的变化效果,而要主观制造的。他的心似乎是从一张白纸,直接变成子虚乌有,他不能体会到各种情感,他借助出自于艺术需要的幻想来为自己增添感受。
      
       于是一张没有心灵的面孔得到了永不憔悴的青春。是画像为他遮挡了他青春背面的一切么。
      
       其实你会想遮掩着这一切的究竟是什么。名声已败坏的道林仍然得到大多数的人们的宠爱,甚至会认为那种种奇怪的传言在这个美妙的年轻人身上,生出一种危险的美感。也许人们就是习惯并且喜欢遮掩的,尤其是那个时代的英国,王尔德曾说,英国就是伪君子的故乡。悲惨的是,他被爱人的父亲一种道貌岸然的卫教士的姿态送入狱中。他果然是成为了那对充满仇恨的父子间的斗争的牺牲品。
      
       画家正是作者眼中的自己,而亨利是世人眼中的自己,道林则是作者想成为的自己--或许在另外的某个时代。
      
       而同样,世人恰恰以为王尔德就是那样一种姿态,跟年轻男子丽影成双,“有伤风化”。而恰恰是反过来,浅薄的任性的道格拉斯竟然对于王尔德产生了何等毁灭性的影响。他的艺术,他的家庭,他的生活就那样眼睁睁的幻灭着。他只是跟所有爱情里面的傻瓜一样,没有限度地包容和忍耐着他,免不了成了自己爱情的殉葬者。我甚至怀疑道格拉斯是因为读了太多遍《画像》,看出了王尔德所有致命的弱点,并且将之利用。我只是从没有在他的所做中看出他对王尔德的爱。
      
       读这本书,是在最忙乱的期末复习中,学习累了,就拿出它读一会儿,不得不说这是本奇妙的书,它有那么多陌生的美景等着你去看,你总是难以掩饰那种喜悦和激动。那么多华美曼妙的字句,而每当读到那些精妙的,并且让人不知如何是好的言论时,你都会想要“拍案叫绝”。
      
      
       最后说一下翻译,这本的翻译是非常棒的。我在读完这本后,又买了译文出的版本,但是在读译文版本(总体上不错,但是大多字句冗长)的时候,每当遇到本该很十分精彩的段落,我会读不下去,于是重新翻开这个版本,重新在那些似是而非的,简短有力的论调里,体会到那种酣畅淋漓的智慧和幽默。
      
      
  •     读到这本是实在是有点偶然。
      高二时几个同学弄了个“文学社”,每个月每人写篇东西,然后凑一起,算是社刊;此外还有项活动就是每月集资若干去书店买书,回头大家一起分享。某次购书,挑中了这本,不为别的,就看低廉的定价。那次买了2本,另一本是《驴皮记》,价格相同。。。。
      
      虽然书不贵,但看过后感觉当时挑它真是个正确的选择:起码让我们几个愣头愣脑的家伙知道了唯美主义是怎么回事——不过我们现在读过的唯美主义作品还是仅限于这本书和王尔德的童话。
      
      对我个人而言,这本书还让我思考起美的问题来了:相貌和心灵哪个更能代表美?美会带来什么呢?呵呵,看似2个老生常谈的东西。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心灵的美的人才是真的美,说什么外在的都是次要的;但另一方面所有人又都表现出对外在美的极度关注,比如给我们看的大部分童话都是长的美丽人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相貌丑陋的人必定心灵丑恶。长的漂亮的坏人是有一些,但丑八怪好人却很少很少——现在唯一能想起来的就《巴黎圣母院》的卡西莫多,别跟我说《美女和野兽》、《胡桃夹子》啥的,里面男主角最后不都变身成帅哥了么。。很多时候评价一个人就是看这人长够不够帅够不够靓。敢情心灵美就是写自欺欺人的东西——长的好就压倒一起,干什么都无所谓了。但回想一下,自己也是这样的人,可爱就是王道乃是本人口头禅之一,真是汗。
      
      《道林·格雷的画像》个人以为是探讨世人对内与外的美的态度的作品。
      格雷继承了他母亲的美丽容貌,虽然出身有点污点,但美貌让他在社交界倒也顺利。本来他也是个思想单纯的懵懂少年,但不幸从亨利勋爵那里学到诸多黑化人生哲学——亨利自己也就是说着玩,为自己缺少波澜的生活解嘲,没想到格雷却把那些东西付诸行动,最后成了社交界的恐怖暗礁——除了少数例外,与他扯上关系的都颓废堕落身败名裂。格雷用自己的美貌把那套亨利只停留在口头上的理论向每个接近他的人传播,不过奇怪的是格雷自己并没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所有对他的非议都保持在不见光的状态。因为什么?画像给格雷带来了用不消逝的青春,让他永远光亮迷人,美貌便是他无罪的光环。有人即便了解格雷那颗吞噬一切、无底沼泽般的心,能做的也不过是从他身边默默离开、死去。为什么?所有人都屈从于格雷美貌的脚下——王尔德是在告诉我们美貌的可怕,那种欲罢不能的恐怖。故事的一切其实都在真实生活上演,只不过在《道林·格雷的画像》中,那幅有魔力的画把格雷的美貌无限期延长,把这种真实的恐怖放大了。
      
      也许在王尔德眼中美貌就是恶魔带给人的幸运,仅仅凭一张年轻漂亮的脸,格雷就可以从前来寻仇的詹姆士·苇恩——因为格雷而自杀的西比尔·苇恩的弟弟——手中轻易逃脱;美貌是让人屈服的绝望,阿兰·坎贝尔面对格雷要将霍华德毁尸灭迹的要非但没有拒绝,反而在事后自杀,把这个罪恶的秘密永远带离世间。
      
      美貌才是一切罪恶的源泉,画像不过只是一个媒介罢了。没有美貌一切便无从遮掩。故事最后,当死后的格雷失去画像的魔力变得如同他的心一样衰老丑陋后,却没有人把他跟那个充满罪恶的美丽格雷联系起来。
      
      一个靠画维持青春的美貌男子就能把伦敦社交界搅的一塌糊涂,是对世人只关注外在美的嘲弄么?联想《快乐王子》,最后王子为了帮助他人而失去金鳞宝石,被注重体面的名流们推倒——想必是他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世人的一种无可奈何吧。
      
      外在的美就是让人欲罢不能的毒药,也许这就是王尔德想说的吧。
      
      
      
      
      
      
  •     "Death is a great price to pay for a red rose," cried the Nightingale,"and Life is very dear to all."
       --'Nightingale'
      可能的话还是推荐大家读一读英文原版,只能说惊艳~
  •     有人说,对于一个艺术家,他的最好的自传就是他的作品,这句话如果用在王尔德的《道林·格雷的画像》上那真是再恰当不过。这本小说可以看作王尔德艺术化了的自传,也可以看作他关于艺术、关于爱情、关于人生的宣言书,当然也是他的不幸命运的前奏。
      
      年轻貌美的道林·格雷激发画家霍华德的艺术想像力,画家霍华德因为创作出了自认为最完美的作品,那就是道林·格雷的画像,道林·格雷意识到青春易逝,美貌难恒,于是他表示愿用灵魂作交换以保持自己的青春俊美,而让肖像代他承受岁月的痕迹。
      
      他的愿望真的奇迹般地实现了,在亨利勋爵的不断影响下,格雷成了新享乐主义的实践者。他爱上了年轻的女演员西比尔·苇恩,结果他的粗暴导致了西比尔的自杀,起初他还为西比尔·苇恩的自杀而内疚,而亨利勋爵的一番话立刻让他茅塞顿开。
      
      许多接近他的人因为他堕落、放荡的生活方式而变得或声名狼藉或身败名裂。画家霍华德想挽救他堕落的生活,他一怒之下杀死霍华德并要胁他的一个朋友毁尸灭迹。许多年过去了,但他看起来仍然是那个俊美、纯洁的20岁青年,尽管他干尽了腐朽堕落的勾当。最后当他想用刀破坏掉他罪恶的惟一证据——肖像时,刀子却插进了自己的胸膛,而肖像又回复到了它当实初的完美状态。
      
      1891年《道连·格雷的画像》的出版几乎赢得了英国报业的同声遣责,有报纸批评道:“这本书是法国颓废派文学这个麻疯怪物的产物,是一本有毒的书,充满了道德与精神沦丧的臭气。”
      
      在我看来,《道连·格雷的画像》至所以会激怒当时的一些人,并不是王尔德提出了什么惊世骇俗的理论,而是它揭示当时人们的一部分真实。也许亨利勋爵说出了许多他们想说而又不敢说的话,道林·格雷做出了许多他们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亨利勋爵是理论家王尔德,道连·格雷是王尔德理论的实践者,或者干脆说就是王尔德本人。
      
      亨利勋爵一系列的谬论只有王尔德能说得出:
      
      “除了感官,什么也不能治灵魂的创痛,同样,感官的饥渴也只有灵魂解除得了。”
      
      “我相信,每个人要是能充分自在地生活,可以表达自己的任何的感情,说出任何的念头,实现任何的梦想——要是这样,我相信世界将焕发出蓬勃的朝气,我们将忘记中世纪的弊病,回到古代希腊的理想世界。”
      
      “我们竭力压抑的每一种欲望都在我们的心中作怪毒化我们。而肉体一旦犯下罪恶,也就摆脱了作恶的念头,因为行动是一种净罪的方式。事后留下的只是甜蜜的回忆和悔恨的快感。摆脱诱惑的唯一方式是向它屈服。”
      
      “我同情一切,就是不同情疾苦,因为那太丑恶,太可怕,太悲惨。”
      
      “感情的好处是能把我们引入歧途,而科学的好处是不感情用事。”
      
      “男人结婚是因为疲倦,女人结婚是出于好奇。结果双方都大失所望。”
      
      “一生中因为只恋爱一次的人才真正是浅薄的。他们称做忠诚、坚贞的品质,我认为是习惯的昏睡病或缺乏想象力。情感生活中的忠实就同理性生活中的一贯性一样,无非是承认失败。”
      
      这样的妙语还有很多,让我奇怪的是,如果这些话真的也是王尔德的想法的话,那这么通透的他,为什么还能让那个花花公子弄得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许多年后,王尔德在狱中写下了那本让人心碎的《狱中记》,虽然许多年以前他就懂得所有的爱的最后结果都是幻灭,但这一点也减轻不了阿尔弗瑞德·道格拉斯给他造成的痛苦。
      
      1900年,王尔德在巴黎的一家小旅馆里与世长辞。他是被一把看不见的刀子杀的,而他很可能就是那把刀子的制造者和主人。
      
      王尔德在《道林·格雷的画像》里提到一个俊美的男人时说:“他长得如此俊美,当他奄奄一息躺在佩鲁贾的黄墙敞廊时,甚至痛恨他的人也忍不住为之泣下,曾经诅咒他的亚塔兰塔也为他祝福。”
      
      不知王尔德死后,有没有享受这样的待遇。
      
  •     小时候读王尔德童话的时候,还不懂用“阴郁”这类词儿来表述感受。我大概是六、七岁的时候读到《夜莺与蔷薇》《快乐王子》《渔夫和他的灵魂》《自私的巨人》……那时候一点也不亲近王尔德童话,因为怎么就是它们那么冷冰冰的别扭。
      那年月俺可是年纪小,满脑子只充斥着白雪公主灰姑娘这类王子公主过上幸福生活的惯常套路,自然对王尔德的僵尸敬而远之,安徒生那类悲情另当别论;反正俺小时候觉得王尔德比安徒生阴郁的多,虽然那时候俺还不会使用“阴郁”这类大词儿,总之王尔德还要排安徒生后面就对了。
      
      我记得《渔夫和她的灵魂》让我晚上怕得睡不着,头脑里反复浮现冷冷的海和年轻渔夫的僵尸;黎明死去的夜莺也令我哀伤不已;快乐王子的凄惨更是让我难过得哭出来……所以当我还是念小学的黄毛丫头的时候,就俨然装副学究模样捧着厚厚的童话书一本正经的告诉大人们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王尔德(笑)……当然那年月我只知道令我难受的倒霉王子和渔夫死尸就是一个叫王尔德的家伙写出来的,至于王尔德是何许人也,就不是本姑娘在当年会关心的事儿了……
      
      现在回想起来,王尔德童话给我带来的“不适感”其实更强烈的多,超出丑小鸭变白天鹅,也超出小美人鱼割舌头变泡沫,更超出王子公主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那些冷冰冰的质感清晰的印在心里,冰刻的一样。
      
      慢慢长大了,知道“阴郁”是啥玩意儿了,知道“华丽”是啥东西了,知道拽上几句“唯美”烘托烘托氛围了,认得“王尔德”是啥人物了,于是迷上他也就是很自然的事儿了,也弄明白当年在丫头片子时代为什么会烦他了……
      
      最浪漫的,还是他的童话。呵呵,我很遗憾自己小时候不能喜欢那些最纯净无邪的故事。
      
      《莎乐美》王尔德让莎乐美爱上了约翰,但是她的爱情遭到了拒绝,莎乐美杀死约翰只是为了能亲吻到他的嘴唇。王尔德赋予莎乐美爱情,令她爱上一个杀不得的囚徒,他将圣经中一个简单的复仇杀人的故事写成了爱情的占有与幻灭。你说浪不浪漫?
      《道林格雷的画像》则透出更多的美丽和不羁。表面看是亨利勋爵引诱并纵容道林走向罪恶,但是亨利又何尝不是将这世界看了个透彻,极端的愤世嫉俗。从他身上倒是看到几分萨德的影子,纵情享乐,颠覆一切信仰……
      
      道林承担不起罪恶。与其说他是死于良知带来的恐惧,不如说他死于脆弱,无力抗拒诱惑也无力承担罪恶。对自己完全失去控制力,从他发现画像的秘密开始,就已经在苟且偷生……
      
      通过文字感知王尔德,总觉得他身上或多或少有道林一般的纤细清俊,那种极易破碎的精致。后来某天网上看他的照片,才知原来王尔德并非纤细飘逸,反倒是有些丰腴,五官深邃俊朗,看上去是彻头彻尾的傲慢强势型人物。
      
      翻了一下《审判王尔德实录》,现实中的王尔德比想象中带了几分烟火气,过着极度奢华的生活,是傲慢又偏执的艺术家,依然可爱。
      
      电影《巴黎,我爱你》里面有个片段是关于王尔德墓的,他的墓碑上印满了女人的口红印。还有"The Velvet Goldmine"里出现的那个翡翠戒指,传说也是王尔德的;我看到影片最后Ewan McGregor把戒指摘下来送给那个小记者的时候,眼泪唰就流出来了……很有意思,其实在小说、电影里经常会发现许多细节情节都可以融汇贯通,不经意间发现某条线索和脑海中某个其他的领域联结起来,就会恍然大悟惊喜连连。
      
      呵呵,宠儿啊!
  •      虽然,最先知道的是小学课文上的<快乐王子>,但是给我留下印记,一见难忘的却是<莎乐美>.首先看的是据此改编的歌剧,色调阴柔浓烈,一切都发生在晚上,人物浓妆重彩却刻意躲闪般面目模糊,只有莎乐美清晰深刻,什么都不加掩饰,充满力量又令人畏惧不敢直面.无论是诱惑士兵让她见到圣洗约翰,为继父跳七曾面纱舞以求有许必应的承诺,还是最后吻到圣洗约翰的嘴唇时的癫狂都让当时还是初中生的我目瞪口呆,浑身汗毛直竖,一半因为恐惧(第一次感到爱的力量如此巨大),一半因为兴奋(也是因为第一次感到爱的力量如此巨大)总之看完之后一晚上都呆呆的.之后再去找书看,翻开第一页就看到"爱的秘密大于死的秘密"这句话,是王尔德为我打开的这扇门,他其它的作品陆陆续续也都在看,童话也十分动人.最近在网上看到他在法国的墓地照片,墓碑上布满红唇,是全世界读过或还没读过他作品的女人给他的感谢,我想如果我能去到一定也会献上我的一吻.
  •     初中的时候,我在《读者》上第一次读到王尔德,是他 的童话《夜莺与玫瑰》。 当时虽然没有像今天这样带着特别的兴趣和关注去读,但还是感到那弥漫其中的优美的忧郁,顿挫铿锵的句式,在表明作者处只有几个字(英)王尔德,当时想象他是一个标准的英国绅士,五十多岁,干瘦而长的脸,穿黑色衣服,戴夹鼻眼镜,静静从康桥边走过的那一类学者,还读到过关于他的趣事,说他路过花店时,请老板将 橱窗里的玫瑰取出一部分。老板问他买多少,他却说,我只是看他们太拥挤了, 想让他们轻松一下。《快乐王子》是在童年时读过,至于知道是他写的,已经是很久很久 以后的事了。
        
      初二时,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他的照片,才发现与想象中的大相径庭。报纸说他到美国宣扬唯美主义,穿着考究但似乎已经过时的吊带袜,衣领上插一只雏菊或百百合,不知让多少小姐女士为之痴狂。还有,他出身于一个爱尔兰家庭。
      
      无知苍白的混到大一,才读到《道连。格雷的画像》,幸好为之惊艳。比起阅读其他小说(尤其是俄国小说),需要不断鼓舞勇气才能完整读完,读《 道》时 心里只有“喜欢”两个字。
      
      那种对细节饱含臃懒之情的描述,那种讲述故事般从容不迫的苍凉语调,那 华丽的辞藻,层出不穷的悖论,分明就是以不同姿态在各种小资类精致文章中出现 过的。
      
      太熟悉了。。。。。。
      
      书是孙法理译的,觉得比后来又看到的几个译本都要好。这也许是先入为主在起 作用。在译序中,译者对小说也做了入木三分的评点。他引用了英国文学评论家R. 福克斯的话来批判唯美主义:“‘为艺术而艺术’不过是对‘为金钱而艺术’ 的一种绝望的回答---绝望,因为象牙从来不是做堡垒的好材料。”而对于王尔德 的诡辩,他评道:“实际上他的许多精彩的诡辩看似振振有辞,妙语连珠,令人绝倒,往往只是图一时痛快,传播着毒素,能使天真的人拜倒,轻信的人堕落。”这句话 写在序里,似乎是在提醒读者提高警惕,而我却还是为之倾倒,不可救药地中毒。
      
      记得翻译大师李健吾在评论作家时说:“巴尔扎克伟大,司汤达深刻,而福楼拜, 完美。”但我看福楼拜的东西却怎么也领会不到那种精致的语言的魅力,倒是在读 王尔德的时候体会到了。如果用两个字概括,那肯定是“唯美”。许多话语,一面 把文字的机巧玩到极致,一面又像不经意般的把天机泄露无遗。他无疑是天才,但他 却把美高举在上。“而美是天才的一种形式——实际上比天才还高出头......
      
      有时人们说美其实很肤浅。很对,可它至少不比思想更肤浅。这本以天才的方式描写 美的书,也许只有用书中现成的语句形容:“那是一本有毒的书,一股浓郁的香味 似乎在书页间飘荡,骚扰着人们的头脑。光是那书的和谐的调子,微妙平淡的乐感, 复杂而巧妙的反复咏叹便使他在一章一章地读下去时在心里形成了一种白日梦,病态的梦,使他没有意识到黄昏渐近,暮色已悄悄降临。那书有一种特别珠光宝气的风格,又生动又晦涩,充满了暗语.古词语,技术术语和译自圣经的高雅语句。其隐喻像兰花一样,形象独特,色调精美。他所表达的感官的生命都用神秘的哲学精神描写。”“他用一种对琐碎事物的奇特兴趣望着它。那种兴趣是我们面临着重大决策感到害怕时产生的;是我们为某种无法表达的新情绪所激动时产生的;或是某中叫我们害怕的思想突然围攻着我们的脑子,要我们投降时产生的。”这句话揭露了一切对描述细节津津乐道的作品的本质。对描述细节不厌其烦的那种感官乐趣被另一种不厌其烦的描述手段解剖了。他对上流社会无所不知----正如果戈里说的,所谓的上流作家总喜欢描写上流社会的客厅以显示他们对上流社会无所不知。
      
      他嘲讽一切。他嘲讽一见钟情:“你不应该说那就是你生命中最浪漫的经历,到应该说是第一次的浪漫经历。”“爱得神魂颠倒是无所事事的人的特权。”他嘲讽忠贞不渝:“一辈子只恋爱一次的人才真是浅薄。他们把那叫做忠贞不渝,我们却叫做习惯性懒惰,或是缺乏想象力。感情生活中的忠贞不渝就像智力生活中的一成不变一样,简直就是承认失败。”同样来自爱尔兰的叶芝的名篇《当你老了》那种对爱此生不渝的忠贞,曾让多少人在夕阳西下的炉边吟诵它时流下热泪?但王尔德近乎残酷无情地嘲讽道:“人们把忠贞不渝看成了是多大的事!即使恋爱也纯粹是生理问题,与意志无关,年轻人信誓旦旦,可并不忠诚;老年人不想忠诚 了,却做不到;对这个问题只能这么说。”
        
      “我已经一个礼拜没有恋爱了。”这句话是对恋爱的莫大讽刺。恋爱对他来说,像吃饭一样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在生命中周而复始地循环出现。他本来就是天才,他那哲学式和逻辑学式的头脑经过了牛津的熏陶,又经过了无数饭局辩论的实战,所以玩弄起悖论来无懈可击。对于对他的诡辩 的控诉,他用诡辩回答:“死亡和庸俗是十九世纪仅有的无法用巧辩逃避的东西。”“我们都得因为上帝赐给我们的天赋而受苦,大受其苦......画家在色彩斑斓的画布上揭示的与其说是模特儿,毋宁说是画家自己。我之所以不愿把这画送去展览,就是因为我在画上泄露了我灵魂的秘密。”他同样也在作品中泄露自己灵魂的秘密吗?每一部带着感情写出的书都是作家的自白书吗?他曾说过:“巴锡尔是我心目中自己的样子,道连.格雷是我期望中的样子,亨利勋爵是世人眼中的我的样子。”王尔德真是自恋!一本书的三个 主人公都是他自己。而且还让一个他爱上另一个他,,一个他杀死另一个他,一个他引导另一个他去触摸灵魂。也许天才都是自恋的。正如世人眼中有着谜一样笑容的蒙娜丽莎只是把大胡子去掉的达芬奇本人一样。“普通人等待生命向他们展开秘密,但对于被挑选的少数人,生命的秘密是在帷幕揭开之前就已经向他揭露的。有时这是艺术的结果,但主要是文学的技巧。”也许是他太多情和太聪明,他的作品中有如此多的警句,而这些警句把生命斩成了碎片。书中的亨利夫妇都是诡辩大王,用诡辩的态度砍碎了婚姻。结果竟还能笑的出来,真不愧是诡辩般的结局。
        
      王尔德在作品中堆满了花朵。绚烂的,娇嫩的,代表着欲望,青春,痛苦,绝望。亨利勋爵在作品开头谈起青春时常常做出一个动作——撕碎手上的花瓣。这个动作预言了道连的未来。当他终于说出“多年以前,我还是孩子的时候”也 撕碎了手上的花瓣。他的快乐似乎距离别人很遥远,他的悲哀却能激起人的美感,而他的伤口则像是红色的玫瑰。
        
      他的生命就是一个巨大的,一连串错综复杂的悖论。一方面,他在作品中毫不留情地讽刺上流社会,另一方面,上流社会坐在舞台下看着王尔德为他们举起的哈哈镜而哈哈大笑。一方面他和他那纯正慵懒的牛津腔是宴会和各种沙龙上的宠儿,一方面伦敦旅馆厚厚的帷幕下又有挡不住的罪恶。终于,他入狱了,他所有的天才和轻灵的哲学和每每把道学先生哽的一口气上不来的逻辑在冷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他的诡辩没有为他在法庭上争取到自由。在监狱里他写了《雷丁监狱小唱》和《深渊书简》,那是他狱中生活的写照,已难有唯美的痕迹了。他被迫重新珍惜一切简单纯朴和以前被他贬低的东西,比如爱,关怀和窗外的蓝天。颇局讽刺意味的是,这两部作品被认为是他最深刻之作。
        
      王尔德早期的照片是多么漂亮。漂亮的卷发,年轻的柔和的脸,飞扬的神采,一副被生活宠坏,被自己宠坏的样子。幸好,他没有活到很老,没有看到自己满面皱纹的样子。然而他中年时的照片,身材已经臃肿,因为他已品尝了太多的甜蜜和痛苦。他的额头被思虑打上了皱纹,他的眼睛已不再包含感情,他的嘴角有一点流露出欺骗.残忍.冷酷,像所有 的中年人一样。虽然我相信他本质上还是有一颗童心,不然他不会热爱美,热爱孩子,同情穷人,不会写出那么凄美的童话。
        
      写了这么多,只管毫无顾忌的说出自己的体会,有点杂,也有点乱。在快结束的时候,我查了一下以前高中时的笔记。高中的一位语文老师曾经每周抽出一两节课的时间给我们讲点文学,也许是想让我们这些将来分数不一定够上大学中文系,受到正统语文教育的人了解一点文学,知道一点文学史,知道一些好书。他开了一列不算很长的书单,从荷马史诗.希腊神话一直到百年孤独.海明威.萨德.在重看当年的笔记时,我猛然发现《道连.格雷的画像》赫然在目。和他并排作为唯美主义代表的是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我忽然对王尔德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猛然意识到他的唯一和伟大。难怪他背后的阴影是那么黑和重,因为他站的那么高。尘世的纷杂退尽后,留在他身上的是夺目的光辉。正如英国评论家麦克斯.比尔波姆说的:“早在1880年以前很久美就已经存在,但让美登台亮相的却是王尔德。”
        
      
  •      鲁迅评价《红楼梦》内涵与主体的丰富性时说:一部《红楼梦》,革命家看到排满、政治家看到宫廷斗争、青年人看到爱情,道学家看到淫秽,等等(大意如此)。
        我昨天翻了一遍王尔德的《莎乐美》,译者在引言中提到的微言大义没看出多少,却咀嚼出《莎乐美》中浓厚的同志意味来。这也许算是一种误读吧,但误读是有趣的,再说,谁能保证掌握话语权力的正统就是唯一的正确的解读方式呢。
        《莎乐美》中的两位女性,希罗底和莎乐美,一个是嫁给小叔子的淫妇,一个是杀害先知约翰的元凶,都不是什么好货色。和小叔子纠缠不清的女人似乎注定就要被贴上淫妇的标签,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淫妇潘金莲就有心要勾引小叔子武松,未遂之后才转投向西门大官人的。《莎乐美》中,希罗底是最无个性的人物,先知约翰没怎么花费唇舌骂残暴的希律王,却把大部分唾沫星子喷在希罗底脸上,也难怪希罗底会恼羞成怒,一力怂恿莎乐美向希律王索要约翰的头颅。
        而莎乐美和母亲相比,大节无亏,她还是个处女。从她看出希律的淫亵用心并极力回避的行为看,莎乐美是聪敏而不失单纯的。但在王尔德笔下,莎乐美比希律和希罗底更可怕,因为她的爱情极具侵略性,这种强调占有、极端疯狂的爱情导致先知的脑袋被切下,同时也为自己敲响了丧钟。
        透过《莎乐美》中妇女的狰狞形象,王尔德对女性的厌恶显露无遗。他甚至借先知约翰之口说出这样偏激的话:“人间的邪恶始于妇女。”这句话和中国道学家常常念叨的“红颜祸水”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王尔德与道学家的立意则大大不同,道学家是为主子推卸责任,而王尔德则比较复杂,以我的小人之心度之,一方面是不屑于上流社会女性的庸俗、势力和愚蠢,另一方面则可能出于对妇女在与同志争夺优秀男性的竞争中具有的天然优势感到无奈和愤恨,所以才如此贬低和辱骂女性。女性的这种“优势”,给许多同志早成过心灵伤害,对一个性情像不那么绝对的人来说,加入让他在男性爱人和女性恋人之间做出抉择,恐怕他多数会倒向后者,因为女人更“安全”、更“可靠”。这无可厚非,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王尔德自己就是个结了婚的男人。这种现实很可能会使长于反思的作家对痛苦的体验和对女性的偏见更加深刻。
        《莎乐美》中的“男一号”先知约翰,死于女性之手,死于莎乐美单向度的爱情。另一个人物,叙利亚青年卫队长的死亡,缘于对莎乐美爱情幻想的破灭。有趣的是,希罗底的侍童哀悼之词非常暧昧,似乎在向读者暗示他和叙利亚青年的同志恋人关系。而叙利亚青年“在河里看到自己的影子便感到非常快乐。”更是明白无误的表明他的“纳西索斯情结”。这样看似无心的暗示,在《莎乐美》中随处可见。
        
        在莎乐美和约翰交谈的篇章中,对“同志”这个隐伏主题的表现已经超越了暗示,简直就像春天的鼹鼠那样按捺不住,把脑袋探上了地面。莎乐美对先知的迷恋,并不是出于思想的景仰,而是肉体的耽迷。剧本用大量华词丽藻来铺陈约翰肉体的精致美丽,这种男性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男性美,约翰不是大卫,他的美——消瘦、白皙、长发、红唇——具有强烈的女性特质,透着纤秀的阴柔之气。哦天哪,在我脑海中,先知约翰的冷峻面容竟和千娇百媚的花样男子F4重合了。
        曾经看到过一张王尔德与情人波西的合照。王尔德看起来稍微有些胖,但不失潇洒,眼神机智,因为机智,所以难免显出一副轻蔑的神气。人如其文。而波西则沉静得多,在身材高大的王尔的身边,被衬托得仿佛一只忧郁的天鹅。波西是美德,他的美一如被盛在银盘之中的先知约翰。
        
        夏志清先生为白先勇的小说集《寂寞的十七岁》作序《白先勇早期的短篇小说》,指出白先勇早期创作存在一个最重要的原型:阿宕尼斯。“这个原型有同性恋的倾向,所以不解风情也不耐烦女性的纠缠,但即使他并非同性恋者,他也挡不住爱神维纳斯的侵略式的攻势,他会枯萎下去(像希腊神话中的另一位美少年Tithonus一样),或被他的长牙坻死。在阿宕尼斯的世界中,爱与死是分不开的,或者可以说没一个追逐他的女人,自命是多情的维纳斯,但揭开真面目,却是利齿伤人的野猪。”
        王尔德创作《莎乐美》时,头脑中恐怕也无时不萦绕着阿宕尼斯。《莎乐美的》神话原型只是一具空壳,而阿宕尼斯才是王尔德版《莎乐美》的灵魂。这真是一出绝妙的“借尸还魂”。
        白先勇出身台大外语系,涉猎广博,既知道阿宕尼斯,对于王尔德这出著名的《莎乐美》,自然没有错过的道理。夏志清指出,白先勇的阿宕尼斯情结,在《玉卿嫂》中体现的尤其显著。现在看来,《玉卿嫂》的诞生,也许并非阿宕尼斯一人之功,玉卿嫂苍白娇俏的脸上,有时分明会流露出莎乐美那决绝乖戾之气。
  •   哈哈 你总算明白了~
  •   美的总是好的
  •   感动额......终于有回帖了....
    美到一定的程度就容易让人不舒服..但是再美一点就让人无话可说的臣服..其实很多时候在反复阅读时,是在强化对这美的认识的..
  •   同意~
    不知道王尔德算哪个层次和类型的美~
  •   不可名状之美, 美得惊心动魄魂飞魄散.
  •   这种比喻的风格我喜欢
  •   王尔德的风格是很有特点,孙法理的翻译也是精美.
  •   。。我说你的评论。理科生。。
  •   SOGA。。。 我果然是脑袋锈掉了。。反应迟钝掉了。。。
  •   哈哈。马门溪龙
  •   其实我更喜欢霸王龙, 有着强壮的身体和聪明的大脑,还有高不可及的武力值....
  •   马门溪龙反应比较迟缓。。。
  •   因为脖子太长了么。。。
  •   据说因为个子太大。。信号要走的路比较远
  •   猜就是, 长颈鹿 估计也很迟钝。。
  •   嘿嘿。长颈鹿是慢性子也是高血压。
  •   文艺青年都是暴露狂==nod
  •   纯粹的文字,我读的进去的。。。
  •   爱情的对立面不是恨,而是淡忘。。。
  •   总觉得淡忘不那么纯粹~~也许某种意义上它是一种对立,但我不喜欢淡忘的感觉,它更像是相对于时间的一种规则
  •   情感需要理由
    你不会去喜欢一个八十岁的老农
    为什么 对 这正是你要问的
    其实是 你无力找到理由而已.
    爱, 就是理由吗?
    ----------------------
    每一个人都需要一个
    网站
    功能强大,免费,自由
    三人行 就你行
    http://www.3ren.com
  •   爱,有条件,但无理由
    没有人能说得准谁会喜欢上谁,但喜欢之前必定是会有些条件,这因每个人的价值观、审美观以及生活背景而异,这些都可以作为根深于思维中的先决条件,但当你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又发现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需要理由的话,那符合同样理由的会有很多人,为什么你还会爱她?比如你说爱她是因为她性格好、善解人意,但这并不成为爱她的最根本理由,如果这是理由,那一千个人里边我至少还能找出几百个具备同样条件的人,所以这是条件,不是理由。最终决定你爱她的还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特别,除外在条件之外的一种纯感性上的认同。
  •   2009-07-05 15:45:33 sylvia  
    爱情的对立面不是恨,而是淡忘。。。
    恩,淡忘,我在做着~~
  •   爱有很多种
    如果你只想要一种
    你永远都会失望的
  •   于是乎,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于是乎,死了都要爱!于是乎,爱你爱到不怕死,但你若劈腿,就去死一死!
    太逗了
  •   最终决定你爱她的还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特别,除外在条件之外的一种纯感性上的认同。
    同意!难怪怎么时间越长越觉得他跟自己很相像。。或许事实并不这样。
  •   同意~~~
    写得有道理啊!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   我最恨有人说 爱没有理由之类
    怎么会没有
    父母子女之爱是因为血浓于水
    恋人之所以为彼此所吸引也必然是有理由的 必然有那一方面让你想去了解对方 从而产生爱慕 没有理由的爱 我不觉得是爱
  •   我们姑且称之为没有理由的理由吧
    首先,父母之爱不同于本文提到的爱;
    为什么有那么多父母是无条件的愿意为子女付出呢?他们不求回报,更不要理由,血浓于水本身就不是一个理由,而是已经成为一种情感的内因。所以我们这里谈到的理由更侧重于外在的、客观的概念和条件,所以没有理由主要是在说没有外在的理由,而更侧重内因。
  •   只是因为你是你
    只是因为爱你
    你走了又如何呢
    爱还在那里
    生生不息
  •   狠是认同..
    爱,不需要理由...
  •   写得挺好的,嘿嘿,能人很多
  •   原来可以爱的那么狠。
  •   you jump,i jump
    开始为这句话感动.........
  •   悲情具有美感。
  •   一直希望能纯粹点的生活,可是当今社会就是个太混杂的地方,大多数的人为了生计而忙率,生活的目的就很不纯粹。我有美好的向往可是没有那崇高的境界,印证了可怜人必有可悲之处!
    于是争取相对的纯粹,相对的切斯底里。
  •   问题是你说的确保就是爱么
  •   我的脸现在缺点水
  •   事实是条件就是理由,我们可以遇见千百个符合条件的,但是只能同时爱一个。只是先来后到的问题。有些人可以爱上很多人,因为他们选择的条件很大众,有些人一直爱着一个人,也因为他们选择的条件很罕见。
  •   人生的完美在于它有遗憾 真好
  •   写的真好。。。纯粹之美。。。
  •   人们会伤害自己爱的人,也会爱上自己伤害的人。唉。。
  •   爱,在物欲权利的游戏中,是如此渺小
  •   这文字真好。
  •   嗯 不知道为啥王尔德不喜欢 但其实比亚姿莱的画风和王尔德的文风很贴近,带着病态的邪恶的纯粹的美。
    莎乐美那几幅从头到尾都渗着罪恶的淫邪的味道。。。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就像文中描述的冰冷冷的月亮,也很贴近。
  •     不要在生命告诉你之前告诉生命,你不是先知,就算你是先知,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先知都死了。
      如果人先死去,爱情悲情而唯美;如果爱情先死去,人虽心哀终究会醒来。
          
    “all of the butity are useness”一切的艺术都是美的;一切的艺术都是无用的。
      
    ===========
    电影我看过,后一个故事。
    那个文革的老同志是柳亚子吧。
    很多故事都走远了。
  •   译林这套书也成怀念了。
  •   看着觉得空气中有新鲜的力量 是年轻的力量 事实很残忍 但很坚毅 爱很深沉 也很自私 像最近流行话--很好很暴力
    anyway 这也是种爱。
  •   译者: 孙法理
    这个人我认识给我补习过英语 西南师大(现在西南大学)的教授
  •   我喜欢莎乐美很久,能够震撼我的不是那些happy ending了
  •   最喜欢的是他的 童话<<快乐王子>>
  •   爱与罪
  •   没有心灵的面孔,已成时尚.
  •   最近在读的《伤心咖啡店之歌》里面的主人公海安,跟格雷如出一辙。 他也是只靠别人的赞叹和爱慕活着,靠纯粹的感官享受快乐着。
  •   苍白的面具,已经人手一个。译文看起来总是怪怪的。
  •   2008-06-16 20:36:00 Kim  度过原版小说。因为王尔德才看得,但觉得基本上就是一个寓言,没有特别好
    2008-12-02 13:22:59 Kim  我也是读过原版小说。寓言。
    是呢,第一个你还有第二个你都是读的原版,都觉得是寓言。 ^_^
  •   看来我没买对 我买的是黄源深的那本,每当读到亨利说的时候,总是看不下去,太生硬了
  •   绝对的美有让人心甘情愿受戏耍的力量。
  •   这是他唯一一部小说,不用说了,好书!
  •   道连对美的狂热追求预示了王尔德自己最终的毁灭
    如同卡波特在佩里身上看到了自己的结局一样
    无论王尔德曾经被人们怎样评论
    我只觉得他是永远优雅,有品味的才子,这才是最重要的
  •   这书里的妙语确实很多
  •   他的童话是写给成年人看的。
    用一种童真的形式写尽世间沧桑与丑恶。本身就是一种分裂,也是唯美。无边的想象让道林承受青春锁住后带来的纵欲和反思~简单的形式就勾勒出的人生的哲学问题——如何在有限的生命中把握美。
    王尔德也是我最近才接触的命题。爱不释手~~
    嫉妒他的美貌,羡慕他的口才!
    呵呵
  •   是啊,我也是读他书时太小了,记忆最深刻的还是“快乐王子”,但那时候都不怎么懂。前年重新看了一遍“海的女儿”及“渔夫和他的灵魂“,王尔德对安徒生的精神眷恋真是到家了。不过,我记得小时侯看他们俩的童话故事时,基督教的元素好象都不显著,不知道是早期翻译的缘故,还是我那时太小,对书中的宗教含义不太明白从而忽略了。
    虽然没研究过早期理论家和作家的Genealogy,但我感觉福坷的一些概念是和这两作家(或其他一些欧洲作家)的同性恋经历有些相关。
  •   原来以前看电视里说巴黎某个公墓里的某位名人的墓上都是红唇印,原来就是王尔德的啊~~~
  •   巧合的是,,我也是在初中的时候,在读者上第一次读到夜莺与玫瑰,可能在那时候有意识到了"唯美"之美.(当然还很凄美).可那时候根本不知WILD为何许人也.然后就漫漫...道连,童话,狱中记.
  •   一头栽进迷宫..呵呵
  •   刚刚看了莎乐美,黑色的美感。不过我还是一边看一遍告诫自己“不要被迷惑了哦”
  •   一直只知道王尔德其人,直到毕业论文准备写他的莎乐美,才真正深入地了解他这个人。他是个天才,彻头彻尾的唯美主义者,尘世中的快乐王子,可惜生不逢时,结局并不快乐。
  •   Theres are only two tragedies in life:one is not getting what one wants,and the other is getting it.
  •   真正的天才!
  •    我也是在初中的时候,在读者上第一次读到夜莺与玫瑰,让我记住了很多年。
  •   你可以的
  •   不能理解,大学老师怎么选道林格雷的画像,做阅读课的教材的
  •   请问你的莎乐美 是在哪里买到的
  •   这个到处都有卖啊
  •   从玉卿嫂身上看到莎乐美的气质,完全是有可能的。
    白先勇善于借鉴前人创作过的文学形象。
    《青春》就有点托马斯·曼《威尼斯之死》的味道。
    他的《永远的尹雪艳》也让我想到电影《第四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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