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梅拉

出版时间:2002-9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英国] 塞缪尔·理查森  译者: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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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被誉为英国伤感主义文学杰出的代表作,又因用书信体写成,故事之中含有丰富的情感倾诉,因此出版后曾在英国出现一股帕梅拉热。富家子爱上一名美貌使女,威逼利诱企图占有她,她以死抗拒,维护贞操。双方历经多次占有与反占有的交锋,互相反而渐渐产生了真正的爱情。富家子被感动了,也变好了最后正式娶她为妻子。故事虽不复杂,但折射出对世俗观念的突破,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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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5条)

 
 

  •     棒子爱绝症;
      泰国爱禁锢;
      湾湾动不动就让男主跺脚吓唬全亚洲。
      小言,不,应该说普天下妇女的爱都有一定模式。
      总裁、禁锢、酷帅狂霸拽、契约婚姻、屌丝女逆袭……种种。
      作为一个流行文化的爱好者,很遗憾,我从来没有完整看过一本小言。
      无论是台湾的琼瑶奶奶还是席绢,还是各类网文,以及近年来红得一逼的暮光系列以及《格雷的五十道阴影》之类,我统统没有读过。
      所以,当我看到本书简介的时候,还是觉得颇为好奇的。
      这本名叫《帕梅拉》的书是我在下kindle电子书资源时,无意翻到的。
      传说这本书是“英国伤感主义代表作”,集贵族梗、屌丝女逆袭梗、总裁梗、主仆梗、禁锢梗于一体,要知道这本书是在1740年出版的,那个时候英国还刚刚进入工业社会,我朝的皇上还是乾隆。
      传说这本书出版的时候,一度成为270多年前的《格雷的五十道阴影》,畅销一时,甚至衍生了周边产品,人们在杯子碟子盘子上都印上了帕梅拉的肖像与名字,甚至还诞生了同名舞台剧,其热销程度一点都不比今日超级英雄们差。
      一本顶着名著光环的、集众多狗血梗于一身的200多年前的畅销小言,听起来特别吸引人。
      可惜,我还是没看完。
      不是朕不想坚持,这真是朕看过的文笔最差的英国小说没有之一。
      
      这本书讲得是什么呢?
      从前,有一个善良虔诚国色天香的小姑娘,在一个英国大土豪大贵族家做女仆。本来是服侍土豪的娘,结果老夫人去世了,就把她留给土豪。土豪企图引诱她,她不从。土豪怒而将其禁锢在一处豪宅,试图强奸,她奋力反抗。最终土豪被她的贞洁所打动,娶了她。
      关键在于,在此过程中,这国色天香的小姑娘,其实,早就被英俊富有酷帅狂霸拽的土豪所吸引。
      我一边翻看这本书,一边怀疑这个作者是被今天起点或者晋江的写手穿越回去附了身。
      
      首先是骗字数的功力。
      女主贞洁烈女的设定倒无所谓,有所谓的是女主贞洁烈女的思想基础是她是一个虔诚的教徒。于是,女主就呈现出一种“宗教宣传机中的战斗机”状态。随便一个小事,比如男主今天对她态度又不好了,就能抒发出一大堆非常相似的宗教言论——我是纯洁的我情愿纯洁贫穷的死去也不要大富大贵地活着我遵从主的教导可怜可怜我这个无助的小女孩主在看着你。对男主说对自己的父母说对任何一个路人配角说,每一章开头说中间说结尾说,说到我每次遇到女主开始“我是纯洁的”就默默打着呵欠翻过这一页去。
      
      其次是作者随时切换的视角。
      我曾经看过一个火到爆的小言作者的代表作。刚点开第一章就被一句“我明眸善睐地看着溪水中的自己……”给吓得迅速点X了网页。而这本《帕梅拉》里面也充斥着不断更换的视角。本书的主线是女主一直以第一人称写信给自己的父母阐述纯洁的自己如何对抗邪恶男主的诱惑。但以本书作者的小言功力一直第一人称又怎么能说清楚故事呢,于是他中途切换成第三人称,然后又切换过第一人称。
      这也就罢了。
      作者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去描述女主是何等倾国倾城花容月貌。于是,第一人称的设定就显示出神奇的囧境,你可以看到女主写给父母的信里不断描述别人如何夸自己美得不可方物,多得你都觉得女主就算长得像苏菲玛索加伊莎贝拉阿佳妮加奥黛丽赫本加格蕾丝凯莉的合体,也绝逼是个花痴。
      而我的底线也在看到女主说自己“我天真无邪仪态万方地走下楼梯”时,彻底被击溃了。
      
      最后是女主的磨叽。
      女主觉得男主在引诱自己,屡次表示要离开。那你老人家倒是走啊。女主不,她一边盘算着走,一边继续光鲜亮丽地出现在男主面前。要知道,每一个小言男主都肩负着一看到女主就忍不住狼化的重任。所以,我们的大土豪级别男主怎么能忍得住呢?每一次憋不住去搞女主,女主就会开始“哦,你太邪恶了,我是纯洁的主在看着你“传教一万句。男主就又萎靡地退下了。于是男主在这种反复地折磨中憋得团团转。
      这大概是我看过的最奇葩的,女主击退男主的设定了。
      唯有和男主一起说一句:你这个小妖精。
      嗯,你没看错。在270多年前,男主就知道说: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我该拿你怎么办。
      而这本读物与普通起点和晋江小言最大的不同就是,由于作者宗教信仰非常坚定连带女主贞洁信仰非常坚定,所以本书绝无H,连肉渣都很少。
      不过,估计,对于270多年前的女性读者来说,看到男主拥抱下女主,或者就是单纯企图强奸女主未遂就很高潮了吧。
      
      但是,以上所有的都不是本书最大的特色。
      本书与《暮光之城》《格雷的五十道阴影》之流最大的区别是——它的作者是个男人。不是女人,甚至不是像于妈那样的基佬,而是直男。
      太可怕了。how 直男 can do this!
      本书作者塞缪尔•理查森出生商人家庭,教育良好,热爱清教徒克勤克俭纯洁朴素的生活方式,正常地娶妻生子,并很好地经营了印刷厂事业,是当时伦敦数一数二的供应商。如果说理查森的一生有什么不足的话,就是他先后经历了多达八名子女的早夭。
      但这一切都不足以解释他怎么写出这么玛丽苏设定的小说。
      对于一个笃信宗教的清教徒来说,写一个贞洁烈女的故事并不奇怪,写浪荡子被贞洁烈女感动得浪子回头也不奇怪,奇怪的是在此过程中所表达出的完全符合女性心理需求的设定,就像一个每隔十五分钟会背诵三从四德的于妈。
      这种不可解释的事情,让当时的其他男作者们表示不理解。于是有人写了一本《沙梅拉》,写一个女仆如何以纯洁为借口巧妙地勾引土豪主人娶了她。
      理查森表示不满,因为他写《帕梅拉》完全是为了扭转当时的偏见,认为下等人家的女孩没有贞操观念是错误的,他要让社会知道,并且教育普通女孩,保持纯洁才能等到真正的回报。
      话虽如此,比起他笔下这位贞洁得报的帕梅拉,我无比怀念哈代笔下失去贞洁最终悲惨死去的苔丝,苔丝让人读着读着就想冲进书里捅死男主娶了她,而这位帕梅拉小姐我读着读着只想让她投胎到孙海英老师家。
      很遗憾,对于完整读完一本小言的努力,朕尝试了,但是朕真的做不到。
      
  •     纯粹是一时兴起,奥斯汀看多了这类小说,抱着瞧瞧的心态。我看书向来是乱翻,只用了半个下午,所以没有评论的资格。简单说感受吧。译者前言就把兴趣打掉一半,当然对作者人生那是肃然起敬。身为三大印刷厂主之一的作者作为学徒后来娶了厂主的女儿获得人生的成功第一步。我对这位生了六个孩子夭折了六个孩子英年早逝的第一任妻子深表同情。就小说而言跳过说教的部分除掉奇异的情节还是蛮有看头的噢。
  •     标准的言情,我看的版本比这老多了,翻译很一般。老实说,当初看得很勉强。倒不是说剧情不精彩或人物过分老土僵硬,我对言情向来是很宽容的。只是这本总是缺点什么,男主角做得太过分,逼得太紧;女主又十分坚定不拔,或许我是女生,只觉得她对于男主角的好感在后期已被磨灭的差不多,最后点头下嫁不过是万不得已罢了。
      再加上男主角私生女的那段,更觉得两人之间的爱情可疑,温情更是渺渺。男主之所以娶了女主,不过是觉得对方身份低下,容易摆布。尤其是之前的万般不情愿与百般贬低女主角,不断拿出家庭势力悬殊作为筹码压迫对方。而女主角在此之下的不屈服,在我看来如其说是道德观念坚定,不如说是头脑清醒,对于社会和人心险恶有着清楚的认识而已。
      小说中两人的道德观念交锋相当无趣,虽然写得清楚明晰,但是很枯燥……作者费尽笔墨交待两人的现实条件,对于双方的性格言行举止描写都很宽泛,说实话,男女主角的面貌都很模糊,配角也不出彩。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本小说真的满无聊的。我以前就是什么总裁秘书配灰姑娘王子配的忠实爱好者,不是讲假,连黑社会老大加女孤儿的都看了好几本。对于这本书,如其说是情节差劲桥段老套,还不如说作者的功力不怎样。而且恐怕写作的时候对自己的小说并没有爱好和热情,虽然文笔精到构思完整、清洁严谨,人物对话场景过渡方方面面的描写都有一定水平,写出来的小说还是干巴巴的。
      以前总以为什么爱岗敬业是废话,如今看多了B级小说,仍不住就觉得,自己写出来的东西首先要让自己信服和深爱,否则那当真是令读者味如嚼蜡。
  •     《帕梅拉》(1740)出版之后,对于帕梅拉这个人物,一直以来就有两个极端不同的解释。伊恩.P.瓦特在《小说的兴起》一书中说,在该书出版后不久,就有一个不知名的小册子作者认为,在人们之间,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派别,帕梅拉派和反帕梅拉派。那个年轻的处女,到底是一个女士们应该效法的榜样,还是一个虚伪狡诈,精通诱惑男人艺术的姑娘?在十八世纪的人群之中,小说家亨利.菲尔丁则属于后者之列。他也许是后者当中最著名的人物了。菲尔丁写了本戏仿式的小说《沙梅拉》,对理查森进行了批判和嘲笑。在这本小说里,他把理查森的主人公解释为一个虚伪的人,以其智谋,巧妙地把那个富有的笨蛋诱进了婚姻的圈套。
      
      据说,这件事曾经引起了理查森和菲尔丁的不和。理查森气愤地说,《沙梅拉》是本很卑劣的小册子。在修订《帕梅拉.》时,他又一再强调,帕梅拉保持贞洁的决心是非常坚决地。这样做完全其实大可不必。写小说是作家的事,但对小说做出解释,作家并不比读者有更多的权力。的确,理查森强调的这点,从她很多的言论中可以看出来,比如,“剥夺一个人的贞洁要比割断她的喉咙更糟”。比如,“清白的一小时胜过有罪的一生”。再比如,“贞洁是最好的宝石”。等等等等。但同样也可以将之看作她的狡猾的策略。因为谁也无法确定,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出于真心还是假意的。这能怪谁呢?怪只怪理查森在小说中表现得太暧昧,太模糊了。由于这种含糊性,瓦特精妙地评价说:“在另外一种意义上,它们也协力创造了某种新的预示性的东西:那就是一部既能得到教士们的赞扬却又被作为色情文学抨击的作品,一部以训诫和脱衣舞相结合,吸引读者,使之感到满足的作品。”
      
      我认为争论的关键在于:帕梅拉,作为一个以保持自己的贞洁为最高理想的,圣洁,高尚的女性是否可信,逼真?她看起来真的如此,还是别有目的?但是争论一个人物是否可信真实,因为涉及到多种多样的标准,会让人觉得毫无意义,因为谁都有证明自己是对的理由。有句被人用滥的话,叫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果每个读者都认为唯有自己理解的哈姆雷特才是正确的,那么这场争论将会永无休止。也许在《哈姆雷特》这本书已消失不见之后,也不会有停下来的希望。
      
      关于逼真性,托多夫在《结构主义诗学》一文中说:“在某些时期,一部喜剧只有在最后一幕中人物相互发现是近亲才称为逼真。一部情感小说只有一男女主人公结成良缘,以惩恶扬善高中才能做到逼真”。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也有类似的看法,在讲到简.奥斯汀的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时,他说:“就书而言,从中追求真实生活,真实人物,以及诸如此类的真实是毫无意义的。一本书中,或人或物或环境的真实完全取决于自称一体的那个天地。如果某个人物或某个事物与那个天地的格局相吻合,我们就会惊喜的体验到艺术真实的快感。不管这个人或事件一旦搬到真实生活中显得多么不真实。”同样的道理,如果你将《帕梅拉》视为一部浪漫的,幻想的小说,一个灰姑娘式的童话。看作一部以追求优雅的爱情为目标的小说的话,那么帕梅拉的高尚,圣洁,以及她对贞洁的珍视,这些品质就不会丝毫不会受到怀疑,也不应该被怀疑。这毕竟是个幻想的,浪漫主义的小说。在这样的小说,是允许这样在现实生活中看起来不真实的人物存在的。换句话说,这样的人物,在这种小说类型中才是真实的,相反如果她是个极具现实色彩的人物反而就不可信了。但是这样理解小说,帕梅拉也许就会成为死板呆滞的图画中的人物,在她的头像上,至多添了一个圣洁的光环。但她丝毫不能让我们认为她是个有血有肉有骨架的一个人。她将被简化,符号化。
      
      菲尔丁的指责完全是将作品放在十八世纪的社会生活中来考察的。所有浪漫的,幻想小说,一旦放在现实生活这一熔炉中去考验,难免都被融化,显出矫揉造作的一面。
      
      关于十八世纪的英国社会,瓦特在《小说的兴起》中是这样描述的。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婚姻比任何时候都具有商业色彩,报纸经营结婚姻业务,刊登广告,提供或征求特殊的嫁妆和寡妇所得的遗产。当时的男性,更多地采用了班扬笔下的败德先生的哲学——一便士可以买一夸脱牛奶,谁还会自己养一头牛。于是他们想到更多地不是结婚,而是追求一种不正当,不道德的关系。这一点,可以从小说中的B先生得到验证,他所追求的并不是帕梅拉,而是帕梅拉的肉体。套用约翰.班扬的话说,B先生只要牛奶,不要奶牛。这一点,十八世纪的帕梅拉,如果不是特别愚蠢的话,是不会不知道的。她知道一旦得到牛奶,B先生很有可能抛弃掉奶牛。因此,如果有人说帕梅拉强调贞洁只是通往她的婚姻的策略(从第二卷中,我们知道,帕梅拉除了对于婚姻的重视并不亚于自己的贞洁。实际上,贞洁总是和婚姻联系在一起的。),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单身的男人越来越多,这也就意味着,已婚的女子也就越来越少,待嫁的姑娘则排着越来越长的队伍通往婚姻的殿堂。不仅如此,对于女性来说,除非有一笔嫁妆,否则找一个丈夫也是很困难的。对十八世纪的英国女性来说,结婚是困难的,而对于一个十八世纪贫穷的英国女仆来说更加困难。帕梅拉是个相当聪慧的女子,一位虽然有些放荡,但却英俊潇洒,才华横溢,家境富裕的年轻人出现在她的生活里,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她不会动心。她抓住了这个机会。于是,在帕梅拉与B 先生之间展开一场争斗。B先生要得到帕梅拉的贞洁,而帕梅拉在这个过程中,在坚决守卫自己的贞洁的同时,有意无意间(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也许就连帕梅拉自己也不知道)隐秘地追求B先生的承诺,他和她的结婚证书。这绝不是场追求与反追求的争斗,而是场追求贞洁和追求婚姻之间的争斗,是现实和理想,肉体与精神,有意与无意,实质与形式之间的争斗。最终,在这场争斗中帕梅拉获胜了。就像灰姑娘那样,不仅仅获得了婚姻,而且,通过婚姻也提高了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这个结果很关键,因为人们往往会根据结果来推测事情的起因和经过的。而小说出来之后,之所以大受欢迎,很大一部份原因不在于小说的艺术成就,而在于当时的社会存在着这样的心理——帕梅拉为那些苦于无法找到结婚途径的女子提供了榜样。从这点来看,似乎也在暗示菲尔丁的想法是正确的。帕梅拉绝非是个简单的人物。
      
      
      
      
      
      
  •   ?samuel richardson旨在宣教吧没怎么想言情- -这本书更多的价值主要在于a身为英国小说始祖之一;b可用于对比总结历代道德发展;c开感伤先河;d可能对奥斯丁等人的婚姻爱恋小说有原型上的影响;e引发了和anti-pamela派之间的热烈讨论…总之好像不曾听说拿它当love story看的,宣教小说的立意之直白叫人绝望啊
  •   2012-04-09 17:26:00 长脚鹭鸶  ?samuel richardson旨在宣教吧没怎么想言情- -这本书更多的价值主要在于a身为英国小说始祖之一;b可用于对比总结历代道德发展;c开感伤先河;d可能对奥斯丁等人的婚姻爱恋小说有原型上的影响;e引发了和anti-pamela派之间的热烈讨论…总之好像不曾听说拿它当love story看的,宣教小说的立意之直白叫人绝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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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分直白真是不行啊,我现在对这本书唯一的印象就是开头帕梅拉换上村姑装打算回家时,那个主人在一旁偷窥,觉得她可爱到不得了,忍不住跳出来非礼的段落……那些长篇大论的环节基本都忘了……
  •   真的…若非文学史上课,他一直在那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谁吃他得消TT不断重复your dutiful daughter的信…一天到晚virturous, chastity, ruin,my poor parents, wretched wretched pamela, master 来master 去的…volume1里面最让小生有感触的——不幸,不是理查德森所愿的——是pamela讲朱克丝太太"an arm as thick as my waist".XD
  •   以看言情的期待看这样的作品,肯定会失望透顶的,再加上时代和文化的隔阂, 总之,读此种作品的乐趣更多得来源于对文学史书写的印证
  •   这种简单的二分法未免也把女人想得太简单了吧,不是圣女就是荡妇?十八世纪的想法就是古板。
  •   ELISA DI RIVOMBROSA就是根据这部改编的~~
  •   2008-12-19 00:07:33 洛_洛蓝  这种简单的二分法未免也把女人想得太简单了吧,不是圣女就是荡妇?十八世纪的想法就是古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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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尔丁的意思说的也非荡妇吧?而是一个心计叵测,通过捍卫自己惟一筹码达到一场豪赌的胜利的女孩,其实作者真要往这个方面写的话,还挺有现实意义的——不过挺奇怪的,菲尔丁有啥好嘲笑别人的?他笔下的《阿米莉亚》还不一样是个集真善美于一体的圣母么
  •   那个B先生还带着个拖油瓶私生女咧,真的以为后娘是好混的啊。更不必说他的那个猛女姐姐和不好相处的邻居亲友,还真当嫁了有钱人就是掉进黄金窟,两腿一翘高枕无忧啊。这不人人都说,灰姑娘嫁给了王子,后头的事情还多着呢,都算不得童话了~
  •   菲尔丁很有趣,几部作品里 都拿帕梅拉打趣,呵呵,不错!
  •   B先生说他起先他只是被她的美貌吸引,随着接触的增多,他发现自己被她的高贵的品格所折服了,所以决定娶帕梅拉。真是好笑地,明明是垂涎人的美貌,还要冠以道德高度。反正这部小说里难得看到两个人心灵的交流。帕梅拉因为社会地位与经济原因其实有着深深的自卑,尽管她自己不停地强调自己的美好品德才是最好的财富。B先生呢,可能因为一直没诱惑成功,拿出了最后的筹码--婚姻。他两就像玩游戏一样,双方都拿出自己最重要的财富,帕梅拉的贞操,B先生婚姻的保障,才能交易成功。若帕梅拉真的把品德看的那么重要,她怎会与B先生这样的人厮守一生?她明明知道B先生是个会诱惑漂亮姑娘的人哪,可是他的社会地位与财富就可以买去她的所谓高贵的贞操。
  •   哈,pamela是有点upwardly mobile呢,当然其实这算是理查德森这个tradesman阶层自己心里的期许,如《理查德森和帕梅拉的隐私》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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