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

出版时间:1994-6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俄] 陀斯妥耶夫斯基  译者:臧仲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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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一个忠厚、善良、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年轻人梅什金公爵(即小说中的“白痴”)从国外归来,由于命运的安排被卷进生活的漩涡。他被两个同样十分美丽、非常聪明、蔑视世俗成见的将军女儿阿格拉娅和从小父母双亡被人面兽心的地主收为外室的纳斯塔西娅所爱。由此引起一连串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冲突、斗争乃至凶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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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1条)

 
 

  •     
      
       话说这几天,正在读陀翁的《白痴》,已经读完了第一部分。初上手时怪诧异的,怪他情节展开得那么快,快得像话剧,一幕接着一幕,全是人物和对白,每个人都活灵活现,好像一群演员叫上劲地用台词“咬”出一部戏来,角色与其说极端倒不如说是标准,富家巨室,达官贵人,纨绔子弟,帮闲恶奴,主人公梅诗金公爵是个光棍穷儒,美丽的娜斯塔霞则宛然杜十娘。人物出奇,行当平凡,这最难写了,写不好就俗,像才子佳人戏往往肤浅,陀翁则写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节妇义夫皆有血有肉,下笔深刻,更难得第一部分只写梅诗金公爵初到彼得堡的第一天,人不歇鞍马不停蹄,十几万字一气呵成,没有半点闲篇,干净严实。
      
       我是看到梅诗金公爵给叶班钦将军的内眷作自我介绍才入了戏的,因为自己恰好也有点儿体会。大家逢场作戏,话不投机的时候是多的,个人的经验,难保能换来共鸣,彼此客客气气的还好,倘若一时不巧,多情的遇着冷眼的,失意的遇着热心的,或是幸的遇着不幸的,通的遇着不通的,则难免一场尴尬。书中的公爵,兴致勃勃地讲起在瑞士疗养时的见闻,讲阴郁的的心情如何被集市上一声驴叫给冲得豁然开朗,可是对面的太太小姐,关心的只是异国风光,哪里听得进去这些。
      
       读到这里,不免想到生活中的一些庸俗的、麻木的、低级趣味的人,总设想他们的人生该有多么的平淡,虽然是一厢情愿的猜测,而且自以为是的成分居多。我很想分析个原因出来,或是找到一个一劳永逸的法子,解救那些其实我很在乎的人,但这个题目似乎碰不得,碰一下就会有荒诞的流质溅出来,先恶心到自己,并且会听到四字的耳语,你算老几。两界的人原本相安无事,下界的人想上来自然就来了,上界的人想提拔下界的人,自己先堕下去,因为没味了,干涉别人是最没味的事儿。不能干涉,又想干涉,上界中于是有了造福派,他们像一群闭门炼丹的道士,试图解决只有神仙才能解决的问题。这样的人,看起来就像白痴,陀翁这本书写的正是这样一个白痴。
      
       梅诗金公爵的自我介绍里,讲了三段故事,一则有关瑞士,一则有关死刑,一则有关一位可怜的乡下女子,这些故事都不能打动太太小姐们。第一则是细腻的人生感悟,结果公爵被笑话成“清静无为的哲学家”,她们当然不觉得自己麻木,相反,是你太多愁善感了,说得好像你的一个无用的器官特别发达,好像你的盲肠特别长。第二则是讲对生命的珍重,这一次公爵被看成是“自作聪明的假正经”,谁不知道这些道理,还用得着你照本宣科老生常谈?你不知道大道理都是心灵鸡汤,凭天长才是真性情?第三则是对陌生人的怜悯,结果公爵又被当做“神圣光辉的道德家”,只是这一次,连讨论的必要都没有了,您还是给我们评一评哪位小姐长的更好看吧。
      
       就是这样一段满拧的谈话,再次证明了那句俗语:宁跟聪明人打架,不跟糊涂人说话。况且她们还算不上糊涂人,只是没味罢了。没味的内涵需要解释一下。
      
       没味和没趣不一样,没趣尚可以有原味,尚可以淳朴赤诚,没味是情商为零。
      
       有味和有趣不一样,有趣一定活泼鲜明,有味则是懂得眉高眼低就成,别难为人。
      
       人做到有趣很难,没有天赋不行,做到有味相对容易,办法其实很多,我也是看了陀翁的书才想通的。梅诗金公爵的谈话里就有三招,分别是对世界的好奇,对生命的敬畏,和对他人的恻隐之心。能做到其中之一,这人就不会没味。
      
       至于说叶班钦将军的太太小姐,她们给我的印象极深,因为她们代表着没味的上流,或者说是上流的没味,她们不是不思进取的人,相反她们十分精明,无论是对事物的洞悉,还是对利害的敏感,无论是交际的手腕,还是内心的自信,都非同一般,然而她们始终没味,油盐不进风雨不透的没味。原因大概就是自私吧,电影《一代宗师》里有则警句: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一般人终其一生只能看见自己,也只爱他自己,倘若爱上别人,或是别的东西,那也是因其取悦了自己。
      
       中产阶级的没味,稍微复杂一些,因为不仅有自私,还有贪婪,书里有一个代表人物,即年轻的加利亚,对他的贪婪,书中用“坚韧不拔”来形容,他跟梅诗金公爵这样解释:“等我有了钱,您瞧着,我将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金钱的可鄙和可恨之处就在于他甚至能制造才干,而且还将继续制造,直到世界末日。”
      
       底层的没味,基数最大,表现出来也各不相同,有哗众取宠的菲尔狄宪科,有蝇附骥尾的列别杰夫,可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在底层呆久了,已经没有心情负担美好,没有余力胜任有趣了。
      
       这样的人,又该怎么激起他们对世界的好奇、对生命的敬畏、对他人的恻隐之心呢?如同作者借列别杰夫之口所说:“人人一心谋自己的权利,一钱银子买一升小麦,一钱银子买三升大麦,可在这同时还想保住自由的精神,纯洁的心灵,健康的肉体和上帝所赐的一切。”
      
       梅诗金公爵必败。
  •     http://towerjoo.github.io/blog/2014/02/28/baichi/
      
      一直好奇于俄罗斯文学的博大精深,和其巨大的世界影响力,上个世纪,也就是 大致100多年前,大师层出不穷,例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二老皆是 闻名已久,但终是没有拜读大作的机会,于是抱着怀疑的心态读了陀老的第一个 长篇小说《白痴》,于是除了文字的正名之外,作为普通读者,已然深深地为其 所触动,鸿篇巨著而不失细节的真切,情节的丝丝入扣而又加入了深入的内心独白, 于是早就了这种深沉而又令人唏嘘的感受。这是一种多维度的享受,情节的扣人心弦 和内容的真切厚重,这便是可称为完美的作品。
      
      baichi
      
      或许,类似于俄罗斯,近旁的另一个国家日本,也大致可算是另外一个范例,近代 大师的层出不穷,各个也是蜚声文坛,这怕是一个奇迹了。
      
      反观我国,享有世界声誉的作家又有几何?莫言?
      
      《白痴》
      
      故事本身也算是错综复杂,爱情是其主线,公爵与两位美丽女人的纠葛似藤蔓一般 缠绕不清,当我们期待一个清晰的明天时,又瞬时遁入了黑暗,再到最后浪漫化 地以死终结,落得如是下场,这是我无论如何也难以料及的?
      
      若干次,我是希望公爵与“风尘女”结为连理的,但几乎在同时又想“将军女”应是 更懂公爵,二者更是天作之合;但又感慨“风尘女”的无私的牺牲精神,为其鸣不平; 但之于“爱情”,谁有有错呢,“将军女”有错吗?
      
      于是如同跷跷板一般,这头那头重量接近,于是便各自上下摆动,不时占领着我的 期望。
      
      当“风尘女”被刺死,静静地躺在床上,看到这里,除了唏嘘,也是无限的同情,最后 一秒“风尘女”内心还是更多地是理智,是对于放手的巨大牺牲,是对于公爵未来的 一种实际推动。想必她是无论如何也未曾料到最终的结局的。
      
      “我猜到了故事的开始,却猜不到故事的结局。”
      
      两位美丽女子,除了美丽,更为重要的是灵性,是不羁的性格,再加上对于知识的 追求,对于幸福的渴望,对于人性的认知,而对于生活的反思那才是难能可贵的, 我一直认为,公爵二者得任其一,则大致是可以幸福的。
      
      当然故事除了这主角的三位,还有若个各种脸谱的角色,或势利,或溜须拍马,或 纯真,或“堂吉诃德”,或阴沉,不一而足,于是也构成了皇皇巨著的根本,呈现出 现实生活的多样的真实。
      
      其它
      
      有无数人在比对托老与陀老谁更伟大,倘若就文学而言,自是要作品说话的,于是 昨天翻过《白痴》的末页,今天便已经打开了《安娜卡列尼娜》的首页,或许, 10多天后,在《安娜卡列尼娜》的读书笔记里,大致可以初步得出一个结论,当然 只是基于自己的喜好,只是基于这两部作品。
      
      参考资料
      
      《白痴》
  •      看过很多名著小说,第一次觉得这本书的线索多的让你乱成一团,好多人物临时登场,有点分不清主线。看完这本小说,小说中人物激烈的行为和性格给人留下不一般的印象。现在在脑海中生动浮现的场面:纳斯塔霞生日会上将罗戈任送的十万钱币付之火炉,列别杰夫等人心疼的想从火炉里把钱捞出来;伊波利特为自已留下自白书一心想死,举枪自杀却没有成功,纷纷向众人解释,让别人相信自已并不是故意这样的;纳斯塔霞爱梅什金公爵,却将他推给别人,极力促成他和阿格拉娅在一起,后来疯狂地答应与梅什金公爵结婚,却在婚礼现场与罗戈任逃走;罗戈任得不到纳斯塔霞的爱,将她杀死;阿格拉娅爱梅什金公爵,嫉妒着公爵对纳斯塔霞的感情,别扭的做着违背真实心意的事情;梅什金公爵对每个人都好,分不清自已爱谁,他怜悯纳斯塔霞,极力想帮助她。不管好人坏人,都活得好累,活在束缚之中而走向疯狂。
  •     记得小时候,趁姐姐不在家,快马加鞭、抓紧时间看她借来的书。很多内容多年后都变得朦胧了;但是,《白痴》中的一句话始终令人难忘:“有了这种美,你就可以征服世界。” 后来找到了英文版,貌似也可以译为“颠覆世界”。当然,“征服世界”这个译法,还是很不错的。
      
      "Such beauty is real power," said Adelaida. "With such beauty as
      that one might overthrow the world." She returned to her easel
      thoughtfully.
  •     Prince is person who lives in the dream. He wants to save the world by his Christianity. However, the reality is different, as Lizaveta puts it. "we are only a fantasy." There are wild gaps between the ideal and reality. The prince is an idiot, because he never sees the world as it really is. He lives in an illusion.
      Of course, the dream is very important to everyone. A man without dream is a man without a soul. The point is, the dream which is far away from reality is daydream. Moreover, in order to become a dreamer, we must to be a human. We must have love, love the real life, not love an illusion.
      In every people's mind, there are Eden. We can't become a nithsist because of the Eden. If so, we are coward ourselves.
  •     白痴,呆子,傻子。我想起了《尘埃落定》里面的傻子,想起了《百年孤独》里面的美人梅蕾黛丝她也是个“呆子”。想起了张爱玲。
      
      在《百年孤独》里奥雷连诺上校说美人梅蕾黛丝“她好象经历过二十年战争”。美人,呆又不呆。乌苏娜则是说感谢上天赐给她家族一个那么纯洁的人。 她小时候的什么都不会,日常里洗衣行为,张爱玲也如此,她的呆子却又仿佛洞悉一切的简单的心又如尘埃落定的那个呆子。其实是否,无论是古今中外,对人物描写和对文学,作者总喜欢用一个呆子来说出一些简单撇开一切表面现象,看见事物的本质的东西。这些如果在一个正常人面前说出反倒让许多人质疑。。升天,美人,易早逝,作者一开始就让她带了神奇色彩,那就同样让她的离去这样子,很短命,也是的,不然再写她写下去,可能那种美感那种纯净就会被污染,也不容易写了。
      
      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的主人公梅什金公爵就被赋予一个“白痴”的形象,他患有癫痫症,在肉体和精神上似乎都是有缺陷的人,不谙世事,没受高等教育,不懂社交应酬…但是他善良、温和、仁爱、宽恕、诚实、忍耐、纯洁坦白……在许多交流和话语中,能一语道破人世间的善恶情。绝对美好的人,想要塑造真心不容易,而美好的人在社会生活上在常人看起来通常都是“笨蛋”,与众不同那就是异类。那么主人公确实该让起成“白痴”。现实生活的普通人与读者也都不会接受一个十全十美的人,那么就在某些方面削弱吧让大家心理平衡!
      
      
      
      纳斯塔霞,她是个美丽动人有独立精神又高尚聪明的女性,但在贪婪财欲情欲社会里,她是牺牲品。她自信又自卑,相信自己比其他许多人优越相信自己灵魂的纯洁,但又被欺凌与被侮辱的审视造成畸形的心理状态和自卑感,她以傲慢作为抵御无赖和卑鄙的自卫手段,却孤立无援,她灵魂深处对生活对人对自己的种种合乎人情的要求,注定得不到满足,精神上的创伤一直压抑着心灵像梦魇一样让她窒息,可她同时又憧憬新的生活。她藐视财权却又知道自己需要,到她有能力把十万卢布付之一炬时候,终于取得精神上的胜利,却仍然未获得心灵深处的宁静。我很细心地读这个人物,或者感觉有那么一丁点儿像,自信又自卑,只是没有那么强烈也没有那么高端与偏激。阅读一个人的心理,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描写一个人的心理,是不容易的事。
      
      
      
      
      
      
      一个人喜欢一本书,或者读完一本书,有些时候带给个人的感觉和记忆并不是这一本书的描写精彩和故事情节。
      就像一首歌,介绍的人是在你心中很重位置的人,那首歌还没开始听,就已加满分了。 就像一段路,你回忆起并不止是周边的美丽风景,而很大一部分可能是陪伴身边的人和当时发生的事情。。
      
      《白痴》的主人公,是患癫痫病的一个灵魂高尚者。癫痫,癫痫!我拿起书就特别地认真想要读。如果说联系,也联系不上什么,其实就是我的那个她,很好的那个朋友,她弟弟也患有癫痫病。这两者真的说不上什么联系对吧。。但是,我却总感觉有点儿。我非常地希望作者把主人公描写更好。我与她的弟弟接触不多,只是与她,我亲爱的她,好多年的相伴相乐相分享生活,许多个夜晚的闺蜜夜谈,她是个很好的家伙温和乐观善良聪明,困扰她的事情不多,让她难过的事情只有家人的事儿其中她的弟弟就让她一只心疼担心难过着。。而癫痫,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留意,在学素描的介绍左右脑分工时候出现联系着癫痫病的问题时候,会翻阅各种有关资料。。慢慢地,开始了解这个病开始每次看到这两个字就会有反应。。说不上什么联系,只是不知道为何,捧着《白痴》就想认真地读,认真地读下去后,自然而然地被故事吸引,也自然而然地这本书相对我来说是本很特别的书。
      
      
      读书,能让
      “你纵使在拥杂吵闹的环境里也能只存在自己看空静世界里 ”
      
      读书,除了小时候养成的爱好和习惯,还有这么一点,安静。这感觉让我一直离不开书。很喜欢这样的感觉,从中学开始有这种安静的感觉,纵使是下课纵使有许多声音许多动作在身边,也能够自己独存在一个静谧的空间里,那里只属于自己。多么舒服。
      
      读《白痴》时候,到第二部分中间,遇到有繁杂的事情,某些会议还有队友,我离开了,衡量之后的决定,没有不对和后悔,只是稍微难毕竟相处了许多个月共同努力过。但低落和杂乱的心是无益的,将这样的心情压下,变得平静,方法很简单,就是认真读书。是的,读书了,心就静下来了。。
      
      以至于,我看到《白痴》就会想起了我的队友们!
      这也是《白痴》带给我的回忆!
  •      《白痴》这书里描述的感情很细腻,有时陀翁就借着主人公梅什金的话,将自己的经历和痛苦的感觉表达出来,无怪乎读着读着,认为那种感觉比别的作家的笔触更真切,更具体。
       托翁是极少的经历过临刑的极端痛苦的人,在极度绝望时被赦免了,那种毫无希望的感觉只有亲身经历过才写得那么真,就像在回忆当时自己的复杂情绪,这种情绪也许影响着陀翁的一生,但陀翁是坚强的,经历过那么多精神和物质的折磨,他还能坚持继续写作,这也是众多读者喜欢他的原因吧。
       我喜欢《白痴》这本书是因为耿济之翻译的很不错,将作者所要传达的意思精彩地呈现出来,另外,梅什金公爵是个可爱的人物,小说中,他在与陌生人交往时很真诚,我想应该就是他那种真诚和可爱的形象无形中吸引了那些人,于是交到这么多好朋友,于是有了这么精彩的人生。
       既然梅什金公爵有很多交到好朋友的方式,那读者们朋友便可以来读读此书,体会一下他为人的方式,这是在现今社会很稀缺的人物,或许是古往今来都很稀缺的真诚的成年人。
  •     
       忽然发现梅什金可以近似读为没神经==虽然最后差一个g。但是真的不喜欢他那么懦弱的性格,最后导致了阿格拉娅和纳斯塔霞的悲惨结局。尤其是阿格拉娅和他明明是那么明显爱着对方,他却莫名其妙要娶纳斯塔霞。我觉得他就是一个莫名其妙对所有人都很善良的白痴的角色。可以说他是那么善良,不乐意伤害任何人,可是他这样姑息纵容恶让恶更加泛滥,最后好人也得不到美好的结局,自身也落下真正成为白痴的下场。
       这是我对所有陀思妥耶夫斯基书中角色最不喜欢的一个人,太懦弱太没有个性,太无用!拥有了钱财可以掌握自身命运,却总是被狭隘、自私的人围绕在左右,听任他们摆布。相比,《罪与罚》的主人公虽然杀害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和她妹妹,至少他不懦弱,他敢于反抗自身的命运!但是,梅什金完全是一个反面的懦弱的影子。就算他变成一个花心的混蛋,玩世不恭,和罗戈任类似,我也会更喜欢那时的他。
       一开始看本书的上,就觉得这本书完完全全达不到《罪与罚》等书的高度。梅什金怜悯娜塔斯霞就可以这样对待阿格拉娅!同情怜悯别人却损害了自身,能同情怜悯多少人,对疯子却如此热心帮助。我觉得如此的主人公完全不是理想化的化身,就是一个白痴。
      
  •     以下两篇书评里,已经点出了此书的不少妙处:
      http://book.douban.com/review/1459103/
      http://book.douban.com/review/2549095/
      
      第一部第十六章说,普季岑说:“知道吗,阿法纳西·伊万诺维奇,据说,日本人也常有这类事,”伊万·彼得罗维奇·普季岑说,“那里受了侮辱的人好像要去找侮辱他的人,并对他说:‘你侮辱了我、为此我来要当着你的面剖腹。’说完这些话便真的当着侮辱者的。面剖开自己的肚子,大概还感到非常满足,就像真的报复了一样。世上常有各种奇怪的性格,阿法纳西·伊万诺维奇!”
      
      “日本人”是对纳斯塔西娅·费利帕夫娜最好的概括。又疯狂又绝望,飘散着迷人的死亡气息,实为一颗童心。正因为有颗童心,所以才有死亡气息。谁能读懂她?上帝(公爵)或死神(罗戈任)。耻辱感强烈的纳斯塔西娅反复挣扎,还是选择了死的道路。
      
      公爵发病是正常状态,清醒则是下凡。带着一颗上帝的心,公爵从瑞士下凡来到俄国,遇上的头一桩差事便是拯救纳斯塔西娅,结果任务失败,公爵打道回府。纳斯塔西娅的死恰如公爵打碎中国花瓶一样,是注定的。公爵事先对这两件事都知道,但无力改变。阿格拉娅说他是“可怜的骑士”,从俗人的角度看肯定是对的。公爵最后能和凶手罗戈任在一起,也是公爵打碎花瓶后发病的翻版,一种无力感的深切表现。
      
      看纳斯塔西娅的选择时,联想到电影The Paperboy里头Charlotte的抉择。不过《白痴》这部书并非以男女之情为主题,或者说并非以寻常的男女之情为主题。更不应该把公爵和两个女人的关系分别概括成拯救和爱情。第一部第七章:“漂亮非凡!”公爵倾慕地瞥了一眼阿格拉娅,热忱地回答说,“几乎跟纳斯塔西娅·费利帕夫娜一样,虽然脸长得完全不一样!……”公爵的话含义颇深。在公爵眼中,两个女人有密切联系,这才有公爵的两段“爱情”和求婚。但纳斯塔西娅笼罩在即将被死亡夺去的阴影之下,这是阿格拉娅所没有的。公爵最终的结婚决定,不能不说与此有关。
      
  •     算不得是评论,只是傍晚突然想到,在自己微信里写了些话语,拿到这里全当是打卡记录,记录下自己语焉不详的凌乱思绪:
      
      陀究竟想表达什么,我对梅什金公爵的印象,并非是最初认定的“基督”。他这种看似普世的爱,对他者而言并非有益--------从2个女人的此后命运看,将军一家的变化看,甚至格罗任的最终看。
      
      基督之爱对于平常百姓看,简直是种灾难,对百姓,只有自私的爱才是获得幸福的来源。如果有不自私,那也只是对和自己实际生活内容毫不相关的上帝而言,换言之:虚无缥缈的空洞的爱。除此外的皆有目的。这是种健康的生命体体验方式,如果泛爱,结果是否会像公爵那样最终白痴?可此种爱毫无意义,公爵所展现的皆是表面的浮光掠影般的爱。
      
      我的感觉是陀在发问:基督之爱是否具有普世现实意义,在实际生活中可行性的问题。这活像个问卷调查,在问每个读者。
      
      换句话说,这空洞的爱有何现实意义,不当饭吃,不加薪晋级的。。。这绝对具有中国读者式的发问,也是最直接的效能说。
      我们要的是最直观的答案,这就是民粹。
      
      。。。突然之间好无奈,这两大矛盾出现了,都不是精英和民粹了,是上帝和民粹。我想有天到了真正意义的共产主义,上帝就下岗了。。。
      
      
  •      蛮厚的一本书,断断续续的读完了。还真是不太合口味。话剧腔无所谓,经常插入大篇的私货和辩论也挺有趣的,几处剧情高潮很有表现力,翻译不好很多句子不通顺也忍了,爱情至上也没什么,主角是个"白痴"嘛。最痛苦的是大概时代背景不同社会地位不同,完全没有代入感,跟不上人物的思路,理解不了事情为什么要这么拐弯抹角大惊小怪,每个人都不遗余力的琢磨其他人的心思,多大点事啊,上流社会好烦。。
      
       另外关于主人公,梅什金公爵是一个极度善良的人,对任何人都带着不可理喻的恭敬和善意。有人来骗他钱结果被拆穿,他却要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还要把钱给对方,而且要偷偷的给以免伤害对方自尊心;吹牛成瘾的老头不被其他人待见来找他,公爵为了让客人高兴就恭恭敬敬小心翼翼的附和那些荒唐的谎言,还能以那张真诚的脸让人信服;不想伤害任何人,于是当遇到不得不伤害其中一人的情况就崩溃了;还是个十分虔诚狂热的基督徒。这样的人物真是让人不爽!别洛孔思卡娅的那句话我很赞同:"你以为这值得称赞,其实让人讨厌。"
      
       感觉自己越来越冷无缺了,读好多经典书都感觉怪怪的。 过个十年,再来读一遍吧。
  •      如果你是把歌颂挂在嘴边,就像影视板块那些喜欢对着黑泽明歌功颂德,那么这里可以止步了。——在这里,说出自己的感觉吧,给自己一点自信。
       第一次读托斯陀耶夫斯基的小说,别人推荐的这本。总的来说,托斯陀耶夫斯基的手笔很大,质量很高,个人风格也非常突出;人物形象典型,深入;心理刻画贴近人心,对心理秘密的探索程度高于托尔斯泰。但是,就这本书来说,还是有别的问题。
       最让人吃惊的还是陀氏的心理分析,常常都可以让人感到共鸣,我习惯在使人共鸣的产生共鸣的地方画线批注,结果,竟然一本上册画了整整一只红笔;
       但是,过于注重分析心理,让整个剧情拖沓、粘滞,发展缓慢,更坏的是,很多人物的行为和表现都显得脱离了实际和逻辑。比如主角脸红的次数太多,以至于使人怀疑,他脸红是不是比皱眉头更多; 一个人遇事脸红说明他自卑和羞怯,那么在接下来他就应该有所收敛,但是主角在脸红之后,仿佛一点羞耻感都没有;主角一次又一次地丢脸后,又一次又一次地再脸红,以至于让读者感到,他的脸红纯粹是习惯表情。
       人物之间的关系与剧情之间的逻辑也让人困惑,的确,小说故事需要作家自己风格的叙述语言和方式,但是,故事的逻辑是需要联系实际生活的。不知道是否文化差异的原因,但是在观看托尔斯泰或者法国英国的关于上流社会生活的作品中,我并没有不信服的困惑。故事里发生在几个人物之间的一点小事,都会让所有人神经兮兮;故事中人物的发展环境非常狭隘,仿佛这些人物已经没有别的朋友了,一个小小的无神论病人,竟然都让所有人这么在乎;小剧情的发展,尤其是出场人物的行为和互相的表达都显得不符合实际。以至于我怀疑,托斯陀耶夫斯基先生是否曾经出入过上流社会,是否在上流社会长期生活过。虽然整个故事在几个家庭之间自信地有条件地发展,但是,没有逻辑和架空的故事,让人很厌烦。
       第三,故事的叙述,在第二部之后变得拖沓和冗长,完全可以剪去很多。故事第一次娜斯塔霞在家中发飙即显得非常精彩,但是之后公爵的一次一次反复的窜门和脸红表演,实在是让人受不了;以至于之后我已经记不起剧情的发展了。故事在第四部的舞会才得到明显的进展,可以说是本书最精彩的地方,然而其后却发展非常快,可见作者非常急促,很快地就进入了最后一幕,并且急促地收场。整个小说的剧情,开局到进一步发展都非常好,但是中途是长时间的拖沓,到了第四部后期才最后发展,却很快就收场了。可见,写作有些仓促。
       第四,整体来看,陀氏太过于追求思想性,追求心理和行为分析,却忽略了故事性和实际性。这固然不是一个传声筒小说,或者象征主义小说,但是却承载了作者太多的思想和意图,使人物塑造没能够走入更高的成就,也使故事的发展失误太多。所以,虽然没读过他的别的小说,但是这部肯定不是成就最高的。
  •     这是我持续看完的第三部陀氏小说,第一部是让人彻底折服于作者的《卡拉马佐夫兄弟》,第二部则是在波澜不惊的叙述中与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第三部就是这本《白痴》。从《卡拉马佐夫兄弟》开始,就完全拜倒在作者借书中人物之口发出的长篇大论和内心独白中。读起来是冰冷的文字,可是当我串联起整篇文字所展现出的画面时,那些文字又彷佛离我很近。我想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字就是有这样一种魔力,沉沉的陷入不能自拔。
      
      阅读中肯定也是会遇到一些障碍的。就这本《白痴》而言,读到故事快要结尾的时候有这样一种感觉,作者的叙述方式真是有点啰嗦,在当时的我看来小说中有些人物的对话完全对故事的发展没有任何推进作用,反而有些破坏作为读者我的阅读感受。甚至读到小说结尾时,罗格仁和梅世金公爵并排躺在已经死去的纳斯塔西亚身旁让我想到了同时在看的阎连科的《风雅颂》中杨教授拿着年少时的相好玲珍女儿相片猛亲的画面。顿时,对阎连科笔下杨教授的厌恶感蔓延到了梅世金公爵身上。
      
      当然,对梅世金公爵一时的厌恶不能掩盖我对这个主人公的喜爱。小说中的梅世金公爵有着所有伟大的品质,自谦、忍让、热心、以及最重要的永远一颗爱人的心。他口口声声被人说是“白痴”,他的相当一部分人行为被别人认为是白痴行径。但梅世金公爵对自己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从来不忌讳谈到自己年幼时有病的情形、他也从来不掩饰自己对别人的爱,不管是对朋友还是异性。而且,他也从来都明白作为一个人应该怎么才能更好的爱人、作为一个俄国人应该有什么样的价值判断和现实决断。梅世金公爵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出卖了自己,谁是真正的白痴相信已经跃然眼前。现在看来,被人冠以白痴的名号就像是作者与所有喜欢梅世金公爵的读者开了一个玩笑,同时也是狠狠地嘲讽了一把现实!
      
      算上去年看的《罪与罚》,已经看过四本陀氏小说了。现在回想去年看《罪与罚》的情形已经变得极为模糊了。唯一印象深刻的只是自己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那部小说。在最近再次读完陀氏的小说之后,愈加感觉到,或许是陀氏那扑面而来、毫无距离感的文字让我最终坚持读完了整部小说。在去年的某个时间段,或许是想了解故事最终结局的我坚持读完了整部小说,而对小说中的文字所散发出的独特魅力则是完全无感或者一笔带过,不去思考。但现在不同了,阅读小说中每个人物的对话好像就在近距离的观看一场谈话、一场争端、一场吵架。作为一个已经被代入的旁观者,看待那些虚构人物的对话已然变成了在思考平日里自己的现实境况。妈妈的絮絮叨叨、朋友的嬉笑怒骂、老师的言传身教,种种。那些对话彷佛就是说给自己听的一样,或莞尔一笑或振聋发聩。而在阅读小说中人物的心里独白时,作为读者的我已经完全被作者的才华所折服,读到伊波利特的自白书,会忍不住又同情又可笑这个被众人排挤的年轻人。读到梅世金公爵面对两位挚爱无法抉择、无法割舍的矛盾的心里活动,作为读者的自己真的想替梅世金公爵的做一个决定,因为他每分每秒的痛苦和迷惘深深烙印在我心里,我没有办法片刻抽离他的命运现场。他的命运是如此的吸引人,打动人。这完完全全的功劳都要归功于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个完美的叙述者,他把自己的所有复杂情感分配给了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他要做的就是让每一个人物都说话,让每一个人物都表达自己的情感和观点。以至于当你阅读小说中的每一行字之时,你都会感受到作者的呼吸和心跳,甚至在面对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之时,你没有理由不爱他们每一个人,就像你没理由不爱那个靠写作谋生、甚至经常受到债务催逼和拖欠稿费还能笔耕不辍,写出鸿篇巨著的俄罗斯老爷子一样。因为他们每一个人身上都饱含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热血,他们每一个人的行为和思想无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把自己的心完全掏出给读看的产物。
      
      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但却是外行,这个遥远的俄罗斯老爷子的文字像是给我碌碌无为的生活一记闷棍。要么生存要么毁灭。我或许无法像书中的人物那样活得癫狂、活得精彩。但是无法不爱这文字,无法不爱他。
      
  •     “发明家和天才在他们初露头角的时候(即使在功成名就的时候也往往如此),在社会上几乎永远被看作无非是一些傻瓜……既然循规蹈矩的畏首畏尾和彬彬有礼的缺乏创见至今还被公认为能干的正派人必不可少的品质,那么过于突然的变化也就太不像话,甚至不太成体统了。”
      我的喜欢常常会在《卡拉马佐夫兄弟》和《白痴》之间徘徊,有时候是更具思想性的前者获胜,有时是更具吸引力的后者赢了,但毫无疑问,它们都是我最喜欢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陀氏在写这部作品之前,确定是要写出一个十全十美的人,写出一种极致的美来,一种对完美的、堂吉诃德式的人物的赞美的。
      全篇文字干净利落,情节跌宕起伏,疯癫的公爵,受苦的女子,美好的事物最终遭到毁灭。但是美在人的内心所激起的波澜,久久难以平复。
      这才意识到陀思妥耶夫斯基是无法模仿的,天才是不能模仿的,他令人眼花缭乱的疯狂和激情根本不是凡人所能驾驭和体验的,除了欣赏,我们还是不要做仿效的傻事。
  •     看了七个晚上,看完了七百多页《白痴》,期初看得很困倦,入了情境之后,便开始期待故事后续的发展。美好的期待,终化为一个仓促结束(也可能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失败的破碎的结局。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我很喜欢梅什金公爵,很不真实的一个人,但常被他感动到。
      
      书末的推荐序《白痴时代读<白痴>》:“文学是人类用文字记录自己生命体验和想像力的一种本能,从这种本能出发而产生的文学作品最为独特的价值就在于,它们可以历久不衰地进入人的情感和精神”。的确,它有唤醒我一些东西,只是在阅读终结时,一切又开始模糊。
      
      书摘:
      有这么一些人,我们很难一语道破他们最典型也最有代表性的特征,这些人通常被称为大多数人、普通人,他们在任何社会里的确都占绝大多数。
      而作家多半也是竭力撷取社会上的典型,用形象化和艺术化的手段把他们表现出来,虽然实际生活中很难遇到和他们完全相同的典型,然而他们几乎比现实生活本身还要真实。
      只是,在现实生活中,人物的典型性被水冲淡了,所有的小说里的人物的确是存在的,只是他们的典型性仿佛被冲淡了而已。
      而作家即使写平凡的人物,也应竭力从他们身上发掘既有趣味又有教益的东西。
      有些平凡人物的本质就是他们那种始终不变的平凡性,尽管这些人千方百计地想摆脱平凡无奇和墨守成规的常规,结果依然只能始终不变地墨守成规,那么这种人也就具有了一种独特的典型性。
      
  •      白痴时代读《白痴》
       李 锐
      
       一本写于一百四十年前的大部头小说,至今仍然在世界各地再版印刷,至今仍然被许多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阅读,不用说,它肯定是经典,因为有时间作证,因为有那么多反复的阅读作证。
       但是,我的阅读经历告诉我,一个现代人要想进入一百四十年前的经典,还是要克服许多的障碍:比如,你必须得接受它从头到尾的“话剧腔”――所有的人物对白都一律是用舞台上的朗诵腔调进行的,甚至连人物的出现都是典型的剧场模式,都是在敲门声或者吵嚷声之后才登场。再比如,你必须得接受它近乎发热病式的爱情至上主义,或者说爱情原教旨主义――无论流氓恶棍、老奸巨猾、赤子圣徒还是无邪少女,只要一提到爱情,只要一接近爱情,理智全部崩溃,行为全部昏乱,那个占据了爱情中心位置的绝代美女,有近乎神迹般的魔力,让所有的人围着她打转,神魂颠倒、一掷千金、痛哭流涕、九死不悔。还比如,也是最为困难的,你必须得接受小说作者和他笔下所有人物毫无节制、随时随地的思想道德辩论会,更糟糕的是这些辩论无论观点多么水火不容、黑白对立,却都是一种对于人和历史的本质主义的判断,都被归结为一种宗教立场的选择和背叛。等等,等等。
       不用说,连我自己也问,那你还读它干什么?难道是你有病?难道你自己也是个“白痴”?或者,这个问题可以转换为:一个现代人,一个坐在电脑桌前,靠点击鼠标联系世界、娱乐自己的现代人,到底能够从《白痴》这样的作品里得到什么?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里借人物之口,把自己身处的时代称作是“罪恶和铁路的时代”,而《白痴》就是对这个“罪恶和铁路的时代”的灵魂审判。由于审判的严酷和锋利,由于审判的毫不妥协和直指人心,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被同代人称作是“残酷的天才”。陀思妥耶夫斯基生于1821年,死于1881年。陀思妥耶夫斯基绝不会想到,在他死后不久,人类依靠着铁路和罪恶打了两次最为血腥的世界大战,那种空前的血腥和残酷使得人们必须对“罪恶”重新定义。陀思妥耶夫斯基更不会想到,一百多年之后,作为现代科技和资本力量象征的铁路网,早已经被以光速运转的“国际信息网”所代替,如今的人们坐在恐怖主义和精确制导炸弹造成的废墟边上,在全球变暖的魔鬼气候中,进入了娱乐和网络的时代。之所以罪恶变成了娱乐,不是罪恶消失了,而是网络和现代视听技术把罪恶变成了“整点新闻”,变成了现代人早餐前或晚餐后娱乐的一部分。事实告诉我们,不管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审判有多么残酷和天才,这审判对于人的罪恶甚至不能稍减半分。这会引出又一个难题:既然如此,文学存在的理由是什么?
      在我看来,上面这两个问题可以看作是对一切文学的考验和追问。而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就是因为它们能够历久不衰地经受追问和考验。
       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白痴》的时代(1867-1868),正是俄罗斯传统的农奴制解体后,面临着向现代转型的巨变时代。那时候,“俄罗斯先进的文学界提出了创造正面人物形象的口号”,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都是企图“解决创造文学中正面形象的任务”。《怎么办?》里真正的主角“拉赫美托夫是一位坚贞不屈和充满毅力的职业革命家,他经过千锤百炼,决心为争取革命的胜利而忍受一切考验。车尔尼雪夫斯基就用这个形象表现了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平民革命家的美好理想。”车尔尼雪夫斯基宣称,他笔下的其他几个“新一代的平常的正派人”不过是“简单、平常的房子而已”,他要塑造的是宫殿,“是英雄,是具有崇高品质的人”,“是要达到艺术性的最主要、最根本的要求”。为此,他的拉赫美托夫游历天下,助人为乐,“不喝一点酒,不接触女人”“过着斯巴达式的生活”,甚至为了锻炼自己的意志,专门睡在用铁钉做成的针毯上,扎得自己满身是血。在普通人眼里那是一个“被一道灵光环绕着”的超人。车尔尼雪夫斯基在流放、监狱和绝食之中完成了他的创作,尽管有沙皇审查官的百般查禁,《怎么办?》在1863年发表之后立刻风行一时,成为俄国无数革命青年的教科书。据当事人回忆,列宁对这部书极为推崇,他宣称“它使我整个的人生来了一次深刻的转变……这种作品能使人一辈子精神饱满。”
       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经在给自己侄女的信中说明《白痴》的构思,他写道:“这部长篇小说的主要思想是描写正面的优秀人物。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困难的事情,特别是现在。一切作家――不仅是我国的作家,就连所有的欧洲作家都算在内,只要描写正面的优秀人物,就总是会自认失败的。其所以如此,就是因为这个任务过大了。优秀人物是一个理想,可是,不论在我国,或是在文化发达的欧洲,都还远远没有塑造出这个理想。”这样看来,用一种“正确的理论”来指导文学创作,压根儿就不是什么新事物,原本就是老生常谈。理论家们总以为自己可以为文学指出一条光辉大道,总是希望把文学关在理论的围墙里边才放心。天才如陀思妥耶夫斯基,也还是不能免俗,还是不能逃开时代思潮对自己的限定和影响,他在理性上希望自己能“描写正面的优秀人物”,他原本也是打算把自己的小说关在理论和理性的围墙之内的。
       《白痴》问世之后在引起轰动和赞誉的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批评。许多左翼的“进步”文学家、评论家纷纷指责陀思妥耶夫斯基对社会主义的反对,指责他以宗教的精神鸦片毒害人民,宣扬放弃反抗、放弃革命,宣扬忍耐和顺从。他们尤其不能容忍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虚无主义、自我矛盾的世界观,和他对于人的毫无信心的悲观立场。他们需要和欣赏的是拉赫美托夫那样的“坚贞不屈和充满毅力的职业革命家”。革命领袖列宁的激烈批评:“对最拙劣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最拙劣的模仿”,更是从社会主义革命的意识形态立场上清算了作家。
       这么说来,追问和考验从一百多年前就开始了。时间是个好东西。时间除了能完成对人间万物无动于衷、盖莫能外的淘汰之外,还能让一时一事的是非善恶变得无足轻重,让原本模糊不清、一文不值的东西大放异彩。
       看过《怎么办?》之后,最强烈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只能充当资料了,起码不必再把它当作文学来阅读,它主题明确逻辑严密,像推演数学公式一样推演出爱情抉择和社会改革,推演出新人的神圣形象,并对一切难题都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和解决方案。读了《怎么办?》你就知道了“这样做”。作者的意图十分明确,一个给出了答案的“怎么办?”容不得“敏感的男读者”或女读者再多想什么。因为它一百多年前就把自己界限分明地关在理性和理论的围墙之内了。一本小说不再能进入人的感情,不再能引出人的联想,这本书就死了,最多具有资料价值,最多可以当作文物。可文学不是文字资料,文学是人类用文字记录自己生命体验和想象力的一种本能,从这种本能出发而产生的文学作品最为独特的价值就在于,它们可以历久不衰地进入人的情感和精神。当然,提到“本能”,立刻就可以弄出无数条“解构主义”的“颠覆性”的疑问来。比如立刻就可以发问:一个用文字记录生命体验和想象力的人,还有“本能”可言吗?使用不同语言文字的人会有相同的本能吗?等等。限于篇幅我不能为此多费笔墨。但是,看看《白痴》或许会得到一个很好的说明。
       我们已经看到,陀思妥耶夫斯基最初的本意是要按照当时流行的理论来进行创作的,他一心想要完成的是连“文化发达的欧洲,都还远远没有塑造出这个理想。”陀思妥耶夫斯基竭尽全力塑造出他理想的“正面优秀人物”梅斯金公爵。梅斯金公爵由于患有癫痫病从小离开祖国,在瑞士一个封闭偏远的山村长大,这样的隔绝让他身上有一种超凡越俗的孩童般的天真,就像他自称的那样,“完全是一个孩子,简直就是一个婴儿”。但是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真的孩子,却有着圣徒般的胸怀,他以不避利害、不求回报的怜悯心对待世界、对待一切人,甚至同样对待伤害自己的人。人人锱铢必较、梦寐以求的金钱,在他身上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他像个散财童子一样把自己的卢布分给所有想得到的人。他念念不忘的事情就是想用自己的爱、用自己的献身搭救被男人们欺辱的娜斯泰谢·费里帕夫娜,那简直就是一场舍身饲虎的救赎。梅斯金公爵惟一可以称作私心的,就是他对美丽忘我的追求。身无分文的时候他对美一见钟情,家财万贯的时候他对美一往情深。可就是这样一位圣徒般的赤子,这样一个最优秀的“正面人物”,在这个羊狠狼贪的龌龊的世界上终于还是一事无成,他不但搭救不了任何一个别人,他甚至连自己也保护不了。小说的结局打破了作者本人原来的构思,以梅斯金公爵彻底的失败而告终,他最后的行为就是像傻子一样守在恋人的尸体旁酣然昏睡。小说结尾的时候,梅斯金公爵离开俄罗斯,又回到欧洲的疯人院成为彻底的白痴――一个只能回到疯人院的白痴的理想,只能是一场最为彻底的失败和幻灭。在这里,我们看到作家的创作激情和本能,让他最终冲破了理论的围墙。就像滔滔洪水只有冲破既定的河道,才能产生让人无比惊奇的意外,才会带来洋洋大观。也正因为如此,一百四十年后,当时的理论争端无人问津,《白痴》却被人世世代代反复阅读。
       所谓苍天弄人,仿佛只是一转眼,在一百多年前的那些争论之后,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和车尔尼雪夫斯基魂牵梦绕的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在世人面前轰然解体,那个允诺了要给予人们物质和精神最大自由、最大幸福的地上天国,那个坚信自己在肉体和精神、个人和社会,人性和历史的终极目标之间,彻底完成了统一、全面和自由发展的地上天国,一夜之间倒塌在地,摔碎成一片瓦砾。真不知这片触目惊心的瓦砾,又埋葬了多少失败、幻灭的“白痴”。让人感慨和悲哀的是,这一次历史的轮回,是让当初批判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坚信者们变成了白痴。正所谓“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我们看到,文学竟然以这样的方式超越了历史,显示出它不可替代的价值。我们看到,正是从虚无、矛盾、和无尽的怀疑中,生长出了理论难以概括的丰富;也正是从犹豫、恐惧、和舍身忘我的悲悯中,生长出了深厚无比的人道情怀,让文学超越了一时一事的历史是非和道德判断,也让文学超越了作家自己。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他的小说里猛烈抨击金钱所带来的普遍的道德沦丧,态度之决绝几乎是在和历史作对,他借自己笔下的人物之口宣称“现代的人全是冒险家……不择一切手段获得金钱”“个个都充满贪婪的心肠,他们为金钱而神魂颠倒,好像发了疯一般!连一个婴儿都想去放印子钱”。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那个“罪恶和铁路的时代”发出的抗议。他当然无法看到,我们这些生活在娱乐和网络时代的人们有些什么样的麻烦。他更不可能看到权力和金钱的双重专制,在中国制造出了什么样的现代人。在这样的双重专制下,人们被专制权力剥夺、压迫的痛苦和恐惧,又被金钱引导安置在消费和娱乐的幸福当中。于是,没有心肝的娱乐和消费就成为这个时代最大的欲望和时尚。你越是像一个精神侏儒,你越是毫无心肝的像一个白痴,你在这个时代就生活得越幸福。在权力的阴影下驯服顺从的侏儒们,却可以在欲望的狂欢节里变成消费的巨人。这是一个需要批量化大规模产生白痴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以全球化的方式制造白痴,并且满足白痴消费幸福的时代。已经又有保守的右派理论家急着出来宣布,历史将终结在这个时代。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白痴》第一部的结尾处,就把自己的故事推向了高潮。那位美艳夺魂的娜斯泰谢·费里帕夫娜,同时又是一个被富商包养的情妇,一个从小就饱尝了欺凌和损害的孤儿。在这个高潮中,那些贪婪而又各怀鬼胎的男人们,企图用金钱收买娜斯泰谢·费里帕夫娜的美丽,同时也收买她全部的尊严、幸福和命运。为此,利令智昏的富商阔少罗果静,竟然拿出整整十万卢布,要从另一个男人的手中买下和娜斯泰谢·费里帕夫娜结婚的权利。在这场对于“美丽”的现场竞拍当中,忽然知道自己意外获得百万遗产的梅斯金公爵宣称:“我想娶的您是纯洁的女人”“您同意嫁给我,我认为这是一种光荣。这就是您给我体面,而不是我给您体面。”梅斯金公爵的求婚,是一个同时超越了金钱和美丽的非凡之举,是一个世俗的尺度无法衡量的道德行为。这样的行为,这样无条件的爱心,在那个像闹剧一样的拍卖会上,自然引出了人们无情的嘲笑,自然要被人们看作是一个白痴丧失理智的颠狂。正当人们为了金钱而发疯的时候,这部小说的女主角娜斯泰谢·费里帕夫娜,当着所有人的面,准确地说是当着所有钱奴们的面,把整整十万卢布扔进熊熊的炉火当中。这个壮举让娜斯泰谢·费里帕夫娜变得像一尊悲愤的女神,她看穿了人间的虚伪和丑恶,毅然决定独自一人承担命运,跟随罗果静而去。她用刻毒的嘲笑向所有体面的绅士们告别之后,却给梅斯金公爵留下一句绝望的赞美:
      “再见吧,公爵,我初次看到一个人!”
       在我看来,无论是“罪恶和铁路的时代”,还是“娱乐和网络的时代”,人们都无法回避,也无法掩盖这样的“一个人”。不错,千百年来古今中外的人类历史中,从来没有一天停止过罪恶。千百年来古今中外所有的经典艺术,也从来没减少或阻止过哪怕一丝一毫的罪恶发生。可是,正是这些经典的存在,让人们知道还可能有这样的“一个人”,也正是这些经典在向人们证明着生命被剥夺、被扭曲的痛苦,在向人们证明着“一个人”本该享有的自由和幸福。
       “经典”这两个字不是叫人跪下来膜拜的,也不是把人引向封闭和窒息的;经典是把人引向开放和生长,引向历史限定之外的无限可能性。所以,真正的经典不会站死在尘封的书架上,而是活跃在许多人此时此刻的阅读之中。
      
  •     如果说《白痴》改编成电影,我希望Kathy Bates(http://movie.douban.com/celebrity/1010555/photo/1509033136/)出演伊丽莎白·普罗科菲耶夫娜。从看到中间就幻想着这个人物在我脑海中牵引着故事的发展。K·B就是那个有些发胖的美国女演员,中年,最近在泰坦里为人所知的那个暴发户太太。感觉太接近了!
      
      只有白痴才会说出真相;
      说真相的都是白痴,而“白痴”是人们冠以的,
      人们认为说真相的是“白痴”,而他们不是;
      不说真相,不做白痴——出于自保。
      
      当自我保护上升到以群体利益为出发点后,人性就要受到扭曲,或者被扭曲。
      
      但是上述观点随着情节的推动,我渐渐想到另一种诠释,甚至对作品主线有了颠覆的认识:
      
      一个不能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却仍旧口无遮拦、肆意而为的人,不成其为白痴,难道是可爱的安琪儿吗?
      
      最后说译者,我质疑。关于南北方感叹词的使用区别,一个译者的生活环境会影响其行为方式,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整部译文出现明显的南北方感叹词对立现象。我觉得,如果能够“言行一致”将会更好地表现作者背后的想法。
      如果能够通过译文表现出作者所未在原文中表达的情感,那绝对值得叫绝;反之则会严重误导读者。长远来看,将会是对文学历史的亵渎。好吧,矫情了,在思想上应该不存在什么“纯洁性”。
      
      最后一点小吐槽,书中人物的名字好难记啊!读到第二部分我才隐约分清各种维奇各种娜=。= 曾经在日汉翻译教程中,我学得“译文一致”的观点,即汉译名字地点等,而不是将原文照搬,以保持中文的纯洁性。当时十分赞同并严格遵守,但是遇到陀爷,我想“纯洁性”也是要相对的好,否则会阻碍读者阅读。甚至会打消阅读欲望的啊!
  •     娜斯塔西娅自幼被托茨基包养。若干年后,包养人试图通过补偿一笔费用使被包养人与其脱离关系,但在娜斯塔西娅身上却并未产生预期的效果,甚至引来了她的憎恨,她的保护人占有她,却没有给她期望的爱情和尊重。
      
      娜斯塔西娅虽然生活富足,衣食无忧,但从未得到任何一个男人的真正的尊重(至少她本人认为如此)。作者描写娜斯塔西娅尽管绫罗绸缎,珠光宝气,然而她本人对物质却十分淡泊,甚至可以说视如粪土(譬如:她把十万卢布丢进壁炉、又将十万卢布送给加尼亚并拒绝了托茨基提供的巨额嫁妆)。由此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娜斯塔西娅被包养,其根本是被动的,是精神上的包养而非物质上的包养。于是,结束这种包养关系解决之道,只能是精神上的而非物质上的。
      
      梅什金公爵即使放在现在这个时代,也仍然是白痴。梅什金公爵出于对娜斯塔西娅的尊重而引发的怜悯,使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向这位女士求婚这一举动,不但赢得了这位娜斯塔西娅对他的敬爱,并且深深地打动了她那颗犹如一潭死水的心。作者说梅什金公爵是白痴,我个人十分武断的认为:并非对他忠厚善良以及自我牺牲精神的一种褒奖。而是对他毫无感情经历却又在如此残酷的现实中做了这样一件蠢事,间接操纵了娜斯塔西娅这个悲惨的女人的命运并最终导致她惨死的一种反讽。
      
      可以说梅什金公爵从精神上把娜斯塔西娅从托茨基手里解脱出来了。可是她很快又陷入另一个漩涡。可怜的娜斯塔西娅既得不到托茨基的爱,转而又得不到梅什金的爱,她从梅什金从那里得到的仅仅是尊重和怜悯。她并非不了解这仅仅是出于一种怜悯,她在这种怜悯之中苦苦挣扎,最终归根结底的认为:之所以得不到梅什金公爵的爱,纯粹是由于她的低贱,但是这种烙印,是她无论如何也无法祛除的。很难想象她是如何在痛苦中挣扎,由于娜斯塔西娅最终无法得到她希冀的那种:高尚的,纯粹的爱情。所以只能寄身于阿格拉娅,她单方面的认为:只有阿格拉娅的美貌能与她匹敌,并且阿格拉娅高尚,纯洁,所以只有阿格拉娅才能替代她与梅什金公爵结合。
      
      但最终的结果是:梅什金公爵这种唐吉可德式的拯救和理想,不论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幻灭。
      通俗一点也就是:任何重口味的理想在现实面前,都是小清新。
  •     
      ——梅斯金公爵,破落贵族、生来白痴
      
      ——被仁慈的地主巨富送去瑞士治疗,期间地主亡故,医生自费救治,医治两年有余病情好转
      
      ——笃信东正教,上帝眼中的智者、常人眼里的白痴,不懂人情世故、去骑士化堂吉诃德
      
      ——不甘寂寞坐火车回到祖国的彼得堡
      
      ——在叶班钦将军书房偶然瞥见彼得堡巨富托茨基的情人、绝色美人娜斯塔霞的照片
      
      ——看到了她莫大的痛苦,爱上了她,决心拯救陷入了彼得堡各别有用心的阶层所编织的罗网的娜斯塔霞
      
      ——因梅斯金乃大好人一枚,又想用爱与仁慈感化众人,以上之三教九流、巨富贵族麋集左右
      
      ——身处漩涡的白痴,险因妒忌被以兄弟相称之人所杀
      
      ——终因感情纠葛、自己的信仰未能拯救众人的痛苦,又受心爱之人死在情夫刀下的刺激,再次成为大白痴……
      
      
      
       梅斯金公爵是陀氏依耶稣基督形象创造的,符合作者心中“完完全全美好的人”的概念——基督拯救不了人类啊亲!!!
  •     关于已提交的脚本,即拍摄改编自《白痴》的两部电影,我们想说明下列几点。
      
      首先,是我们决定拍两部电影,而非拍成可能由两三个部分组成的系列的原因。
      
      这一决定首先基于小说结构。非常有趣的是,几个电影版,都用了小说情节的一两条基本线索。譬如,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的故事,她离开托茨基,她的命名日派对,她跟梅思金的相会。小说四大部分,举例而言,二十多年前,对于I.A.彼里耶夫来说,第一部已足够拍成电影,而那个版本,看来是一部非常独立的艺术作品。毫无疑问,正因如此,导演觉得无需再对影片做艺术加工。
      
      其他版本专注于罗果静,以及富于启示的最后一场,即杀害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并在罗果静老宅,尸体旁玩纸牌一场,似乎总是那样死寂。
      
      小说有两个中心,都是天才的创造,相隔近五百页。其间有两大部分——第二、第三部,可谓第一次爆发的概述(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的命名日派对)——且是新的呈现之开端,它导致罗果静杀害他的所爱。
      
      这一结构有所转变,因为小说并非一气呵成,而是分期连载;所以,第一部实则发表于全书完稿的前两年。要是考虑到这一情况,即直到一八七四年发行单性本之前,小说仍在润饰,尚未完稿,我们就能明白,它是边写边发展的。
      
      “第一部实则只是引子。它的一个作用,是唤起读者对后面故事的好奇……在第二部,一切都得就绪……第二部很关键,它最难。”
      
      “最重要的是‘白痴’这一人物。发展这一人物。他恢复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的自尊,他影响罗果静,他让阿格拉雅有人情味……”
      
      在作者的上述与其他备注中,我们不断察觉,主人公和小说“发展”的需要——小说写作有近五年的长间隔——使得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一部奇特的双重小说。他把一部小说建筑在另一部小说上。
      
      远在第二部之前,我们就感受到最初的结构,为了方便,不妨称之为“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在这一结构中——由三角形来界定:梅思金、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罗果静——我们看到情节、高潮和结局,亦即公爵的抵达、命名日派对,还有罗果静在天平旅馆企图杀害公爵。
      
      这样,一部小说结束了,三角形解开了;或许结束得颇为奇怪,因为实在互相排斥:所有主要人物都彼此分离。这样的结构是合理的;小说史并非没有先例,它适可而止。
      
      陀思妥耶夫斯基想尽可能“发展”和“拓宽”小说空间的欲求,很像一位运动员试图打破世界纪录。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通常的特征,《白痴》尤其如此,这部小说,多位杰出的俄国作家(包括列夫·托尔斯泰和米哈依尔·萨尔蒂科夫·谢得林)视之为他的最佳作品。
      
      必须看到另外两个因素和目标,它们影响作者对这部小说的严苛要求。陀思妥耶夫斯基把创造“美好的人”视为自己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美是一个理想,不论我们的文明,还是西欧文明,都尚未接近于实现这一理想。”此即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宏伟目标;此即坐着不满意自己第一次“尝试”(第一部)的关键所在。
      
      其次,从妥思妥耶夫斯基对这本书的远见来看,梅思金公爵与改革后的俄国之关系至关重要。陀思妥耶夫斯基并非这样的作家,即通过笔下人物的苦难来打破生活平衡,但又不能赋予剧变以相等的重大意义。他注定要回应激烈的当代场景,纷扰的思想论辩和新生的社会现象,这可以概括为三大力量的吸引与排斥:崩溃的地主乡绅、新生的资产阶级、激进分子——神学生与民主主义者。
      
      这个问题我们稍后讨论,但我现在想谈谈第二部小说的独立结构。同样,为方便起见,不妨称之为“罗果静”。
      
      当然,他并未占据小说下半部的主要位置。但正因为罗果静,小说这一部分的所有线索都交汇了,他身处情节高潮(杀害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他不仅完好无损,幸免于精神崩溃,继续活下去,而且,只有他一人这样做;作者以天才的坚定笔触,把他塑造成当代俄国最有力的社会与道德典型。
      
      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死了,梅思金公爵最后疯了,阿格拉雅皈依了西欧天主教,与俄国一刀两断;只有罗果静会继续。他虽然被判服苦役,“若有所思”,但他“深色严峻,默默无言”,他认命了。
      
      罗果静是开先河的人物;他之后有了德米特里·卡拉马佐夫,有列斯科夫和高尔基笔下的某些人物,更令人吃惊的是,甚至还有契柯夫和蒲宁笔下的人物;蒲宁似乎不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但完全摆脱不了他的影响。当然,陀思妥耶夫斯基之后的所有俄国作家亦如是。
      
      第二部分,即第二部《白痴》,建基于更复杂的结构。大致而言,它像个四方形;梅思金公爵、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阿格拉雅、罗果静。
      
      基本而言,故事发生于两处,巴甫洛夫斯克和圣彼得堡。在第一处,人物几乎有了新的呈现与活动情景。作者在这里用了新鲜空气、火车站、别墅、散步、公园长凳、树木,等等。他需要自然,就像他需要让梅思金在瑞士康复,当然是为了让他能够回到俄国,能去生活,去爱和“怜悯”。
      
      人物对自己和他人的审判转回圣彼得堡,对于这个城市,作者与他笔下的人物都有宿怨。豌豆街与花园街的交叉路口,罗果静死气沉沉的房子,他痴呆而快乐的老母亲,好奇的老女仆帕甫努季耶夫娜——这就是最终天启般解决冲突的场景。
      
      再一次——梅思金来了,这次是来到巴甫洛夫斯克,又是骚动不安的激情,人物关系更趋复杂(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阿格拉雅、罗果静、梅思金公爵)。有股实在的压力把事件推向一系列高潮,一波接着一波: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鞭笞军官,伊波利特自杀未遂,阿格拉雅与梅思金的交锋,帕夫里什契夫心存妄想的儿子,贝洛康斯卡雅夫人,阿格拉雅和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的交锋……直到最后高潮。罗果静杀害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
      
      小说第二部分,即第二部电影,进展必须很快,必须大力推进,只有这样,观众才会明白和信服小说的艺术与哲学主旨。他们将看到,主要人物都限于明确的场景调度,这在艺术上不可或缺。
      
      看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改编的话剧或电影,常常很不愉快,因为总在强调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物之“恶魔般的”本性。只要朝这个方向稍微多想一下,人们就会断定,陀思妥耶夫斯基并非写实主义,或试图相信他的驱动力乃是绝望,与世间疏离,用玄妙奇迹取代自然与社会法则。
      
      如此理解陀思妥耶夫斯基,可谓那些存在主义者的法宝之一,他们用“荒诞”对抗永恒的自然与历史法则,以为这个信念本身,比人类在世间面对的所有法则都更有力。
      
      在此,我们必须阐明自己的立场,坚定而明确;为此,我们第一位和最重要的盟友,就是作者本人。
      
      依循他的灵魂,他的目标,他伟大的精神能量,我们在小说中摘录不出——正如通常所为——正好适合我们的段落,而跳过诸多片段直到血腥结局,我们也不相信批评家的断言,“那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用意所在”。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物,当灵光乍现之时,常有精彩“意外”出现,但他构思小说从不依靠偶然。他的天才之一大特征,即每个意外事件,都出于精心准备。
      
      正因如此,为给《白痴》的改编找到恰当形式,才会煞费苦心。按部就班处理小说,拍成系列,这根本不可能,会抵触作品的精神。没有按部就班的东西;它的发展是爆炸式的,一个接一个;每一个,都因为精确详尽的诸多动机而生。
      
      我们觉得,将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改编为电影,主要难题在于他自己的写实主义,他与电影的亲和力。成熟期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如果没有他对“自然派”的批判,是不可想象的,他的激烈否定可能正好因为“自然派”也深深植根于他心中,与他的否定同时存在,自相矛盾。这是他的出发点,不断出现在他的伟大小说之中。陀思妥耶夫斯基最讨厌“自然派”之处,是它的倡导者假定个人被环境“吞噬”;个人尽管很不满意,却不能摆脱它。他自己的道路,可以启发我们如何构思这部影片。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其他作家有着鲜明对照,因为他致力突出真理。
      
      他的作品中,环境对个人的力量,远比他的自然派同行们的作品可怕。但不论他如何描绘人类灵魂的苦境,陀思妥耶夫斯基总是热切期盼把个人从这一苦境中解救出来。
      
      对他来说,理智涉及人的发展,情感同样如此,他时时铭记着这一点。
      
      我们要求给改编影片更多空间(每部影片可能拍成两个部分),乃是希望——以至担忧——不辜负肩负的重大责任,即揭示这些艺术矛盾的本质,这一艺术探索,用布洛克的话说,“仍未顺从市侩文明,也决不会,除非那个文明死亡之时。”
      
      没有这些就没有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位伟大的俄国艺术家就不存在,而没有他,我们所有人的理智与情感就会更贫乏。
      
      或许,甚于他人,陀思妥耶夫斯基一生都在期待“人类更幸福的未来,以及他信仰的那些理想之实现,终其一生,他信得无畏与崇高,恰好因为他自己能够树立一个理想。通常,只有那些高尚的灵魂,对人类真正的爱,才能将这一信念保持到底。”
      
      在《白痴》中,这些信念有最充分的体现。
      
      
      以上所述,就是我们设想把《白痴》拍为两部电影的原因。第一部将始于梅思金公爵抵达圣彼得堡。他进入叶潘钦家,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的故事,她的命名日派对,这里有个主要线索的交叉:梅思金——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罗果静。然后是莫斯科,他们之间的激烈排斥,最后,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抛下他们二人,罗果静决心杀害梅思金,其后是他在天平旅馆的谋杀企图。
      
      第二部电影的素材,是主人公去了巴甫洛夫斯克——我们现在所谈,并非概念和处理方法,而是要在影片结构中组织的小说素材。
      
      他们再次分离,回到他们原来的所在;哪怕就住处而言,他们也彼此分隔。他们几乎互不往来。梅思金公爵在列别杰夫家,阿格拉雅在她父母别墅,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跟达利雅·阿列克谢耶芙娜在一起,最后是罗果静,他每天来往于圣彼得堡。要么是现实,要么是他们的想象,他狂热的目光总是伴随其他人物左右。
      
      再一次——试图表现今生可能有的无上幸福。诸位主人公聚在一起,迹近决斗,周围是巴甫洛夫斯克游园的乌合之众;充满激情的小插曲;利己心;破碎的生活。他们成为小说主人公,首先是因为他们对幸福——今生幸福——的渴望与精神期待,彼他人更高更纯粹。再一次,几乎像在嘲弄,作者把故事又带回公爵与娜丝塔霞·费利波芙娜的婚姻大事。而她再一次临阵脱逃。这简直像是作者在排练来自生活的同一剧本。接着,仿佛确保自己并未犯下第一次的错误,他写出了缓慢的悲剧结局。在我们看来,考虑到两部电影的结构,彼此分离又相互参照,把某些片段从第一部转到第二部,或者反过来,的确适宜而且绝对必要。为了阐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立场,作者其他小说的素材,可能也得放进剧本。众所周知,他曾反复处理同样的主题;我们觉得,这样做既有必要,艺术上也令人信服。
      
      然而,这些问题涉及剧本的实际工作;目前,呈交脚本两年之后,我们请求最后批准,开始着手由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白痴》改编的两部电影剧本。
       ——摘自 塔可夫斯基日记《时光中的时光》
      
      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塔可夫斯基并未来得及拍《白痴》就辞世了。
      
  •     在梅什金公爵前,我感到羞愧。因为我曾经也是那个向不幸女人扔石块的孩童。那是1990年——散落分布的三十多间泥砖屋组成的村子,村路仿佛是从那些不规则的屋子和屋子之间挤出来的:肮脏、狭小,像蛇盘缠在村子身体的各处,这些小路似乎永远都堆积着牛粪和积水,在我脑海中至今仍挥之不去,我就生活在这样的村子里。
      
      
      村子里有一个叫“黄瑜英”的老人,都说她是“地主婆”,常常偷公社和村民的柴粮,因而在村子里,她的声名极其败坏。1990年,我是正读小学的孩童,和村子其他的孩子一样,每天放学后都有无穷的精力,不知道如何发泄,光脚踩着那些肮脏的积水小道,在村子里疯跑、用网兜抓蜻蜓、往鱼塘扔石头,还有那件最让我后来深感羞耻的事情,和其他的小孩把沙石扔进“黄瑜英”老人的水缸。不知道是谁鼓动的主意,我们几个年纪相仿的孩子,有的抓着一把沙子,有的拿着石块,有的拿着菜叶、树干,趁老人不在家的时候,往窗户的水缸里扔去,然后呼啸而去。
      
      
      其实,所谓“地主婆”这个身份是农革会批斗是定性的,只因为她夫家是地主成分,因而作为地主家的媳妇,自然也就被套上了“地主婆”的帽子。而“黄瑜英”的丈夫在婚后不到三年就去世了(1962年),膝下并无一子一女,作为寡妇的她,如此孤苦伶仃地过了大半辈子。那些强加的身份和批斗的实实在在的痛苦是她在这个人间的所有。然而,我们却将这些不幸视作羞耻。在《白痴》中,只有梅什金公爵怜惜玛丽的不幸,只有梅什金公爵才知道玛丽所有的不幸都不是她咎由自取的,只有梅什金公爵——这个伟大的灵魂冒着被驱逐的危险,轻吻了玛丽的苦难。
      
      我们已经习惯了将苦难——自己的和他人的——视作羞耻。因而我们唾弃他、鄙视他,用石块扔他。可是有多少人能在向别人扔石块的时候喊一声“住手,这不是他/她应该承担的”呢?是的,也许这样做,我们就会成为别人眼中的“白痴”,成为那个另类,成为那个不与他们站在一起扔石块的人。比如“黄瑜英”老人,在孩童时代,从来没有大人和我们说过,这不是她的错,没有人教我们怜惜她,爱护她,关心她。反而是教会了我们憎恨她,鄙视她,唾弃他,欺辱她。直到很多年后,我离开了乡村,才听到她在除夕之夜死去的消息(1994)。人们才开始说“其实,她是个不幸的人。”
      
      我不知道“黄瑜英”的一生中是否有过温暖的时刻,或者温暖的记忆,在她30多年守寡、孤苦伶仃的岁月里,她一直生活在离群索居的黑暗之中,生活在村子那座唯一用青砖砌成的孤楼里——据说那是她“地主婆”身份的标志。很多年后,我回到家,路经她那个黑魆魆的窗口——苦难深渊,我知道,这是她的不幸,我的耻辱,我们的耻辱。
      
      2012-3-1
  •     这本书无疑让我第一次对老陀产生了厌倦,这是此前看其其它作品时从没有过的。
      
      开篇的巧遇,与将军攀亲的过程,节奏感和人物刻画都还是老托。往后的剧情直到结尾都有些狗血。倘若不是在婚礼前公爵在某尊贵长者面前来一番精彩演说,那么整个故事不足以撑开一部“名著”的门面,反倒象出自一个蹩脚的言情作家之手。有些情节的发展拼凑感太过了,让人对事件的整体进展无法信服。有些角色的刻画总感觉是多余。
      
      总之相比《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死屋手记》《穷人》等作品,本书逊色很多。不但没有碰触心头的感动,甚至让人怀疑是代笔或者伪作。
      
      差评老陀一次。
  •     梅什金公爵:
       本书的男主人公梅什金公爵在我看来是个懦弱的老好人。他宽容、坦白、温柔、善良、博爱。作家在创作时,本是要塑造一个再世基督的圣洁形象,想让这个人作为救世主的形象活在众位读者心间,,指引人们去追寻美好的未来,但是,在我看来,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这个梦想是落空了。
       作者妄图塑造的这个“绝对美好的人物”在我眼中,不过是个可笑的堂吉诃德似的人物。他出身贵族阶层,却因自幼父母双亡,自身身患重症,远离了他所从属的人群,当他从瑞士回来的时候,完全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不善应酬、不懂交际,虽因不像世人那样在那个污浊的金钱至上的社会里浸染而存有一份率真与善良,但是在那样一个卑鄙丑恶的环境中,不是心地纯良就可以当救世主的。
       他与堂吉诃德一样,在错误的时间,用善良的心去做他们自认为正确的事,但是在那样一个时代里,并不是善良、宽容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他以救世主的形象向纳斯塔霞求婚,因为他欣赏、同情这个奇女子;他向罗戈任解释他与纳斯塔霞的关系,消除二人之间的误会;他看穿了世人丑恶的嘴脸,却不反抗,只是一味的容忍与顺从,希望他人在自己的影响与感召下改过,但到头来不过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他的人品让人无可挑剔,他又自己的信仰,但是由于他不懂社会斗争,不顾社会利益的,使得这个所谓的高尚的基督徒成为一个让人钦佩的可笑的白痴罢了。
      
      纳斯塔霞:
       这本书最吸引眼球的是女主角纳斯塔霞•菲利波夫娜。在我眼中,她是个极度自信与极度自卑的混合体。她自信,她知道她的美丽,阿杰莱达曾评价她的美貌“这样的美就是一种力量,一个人有这样的美,可以把世界翻转过来!”独立的人格与纯洁的心灵使得她自认不凡,这造就了她的极度自信甚至有些自负的性格。但是,无法否认的是,她曾做过托茨基的情妇,精神上的创伤即使愈合,伤疤却一次次被人揭开,加尼亚为了钱财愿意娶她为妻,叶潘钦将军“以自己的名义馈赠一串价值昂贵的绝妙珍珠”,妄图在纳斯塔霞出嫁后成为自己的情妇;就连已经被纳斯塔霞弄得极为狼狈的托茨基依然认为自己可以重新利用这个女人……这样的身世造成了纳斯塔霞极度自卑与扭曲的心理。这时,梅什金公爵像救世主一样降临到她的面前,她终于遇到她生命中第一个真正忠实的人,第一个配得上她的人,而且,这个真正高贵的人向她求婚,救她于水火之中。但不幸的是,天资聪颖的她轻易地发现梅什金不爱她,向她求婚只因为他懂她、欣赏她、同情她,自信如纳斯塔霞,她虽自认为完全配得上这个男人,但不会接受这种施舍似的求婚;而且处于早年受托茨基摆布的事实,深入骨髓的自卑又让她认为自己配不上高贵、纯洁的梅什金,不愿仅仅为钱嫁给加尼亚,但如果委身于粗俗放肆的罗戈任,又与他的本性不合,走投无路之下,她不惜以毁掉自己为代价作为对那个虚伪肮脏的社会的蔑视与打击。将十万卢布付之一炬是这本书最耀眼的一笔,但这一举动除了惩罚了一下加尼亚,刺激了一下在座的几位铜臭熏天的家伙外,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在这部作品中,她近乎疯狂的抗争与不惜同归于尽的牺牲其实并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与梅什金一样,是个悲剧性的人物。
      
      梅什金和纳斯塔霞:
       我认为,纳斯塔霞比梅什金更有勇气,因为在面对这个丑恶的世界时,梅什金融入其中,像清末的改良派一样,想将其改良,治标不治本。但纳斯塔霞却像个革命派一样,她看穿了那些人的无药可救,跳出圈外,想将这个世界彻底推翻,再重新建立一个新的世界,只不过因为势单力薄,必然不会胜利,但我认为,就这一点说来,纳斯塔霞比梅什金更有眼光,也更有勇气,虽千万人吾往矣,这个女子这本书里真正的勇士。
       他们二人让我想起了《飘》里的艾希礼和思嘉。二人都是看穿了南方种植园奴隶主的统治不会长久,他们在战后绝不可能再回到南方贵族的生活中去了。艾希礼人格高尚,却性格懦弱,无法融入当时的新世界中去,而思嘉却可以鼓起勇气,无视世俗的眼光,做自己想做的事,为生命打开一片新的蓝天。思嘉是幸运的,有一直支撑着她往前走的巴特勒船长,所以她过上了富足的生活,纳斯塔霞是不幸的,没有那样一个男人可以那样支撑着她,也没有一个可以容许女子通过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的渠道,但这并不妨碍纳斯塔霞成为一个震撼人心的充满魅力的女性形象。
      
      
  •     也许俄国土地上的温情和婉约都被极地般的寒风吹走了,
      剩下都是烈酒一样的辛辣、滚烫和干燥的戏剧感。
      这样的故事对于那些追求温润心灵的人来说似乎是一场灾难。
      
      体面的人和混混猥琐着同样的猥琐
      贞女与妓女争抢同样的爱情
      天使与魔鬼有同样的欲望
      少年如老人一样世故
      老人如孩童一样幼稚
      无耻的人很骄傲
      骄傲的人很无耻
      ……
      
      有人的爱是恨到毁灭
      有人的爱与不爱分不清
      有人的爱是把自己踩在脚下向别人乞讨尊严
      有人的爱是不痴狂不成活
      ……
      
  •     2010-05-17 04:15:58   来自: 伽蘭
      
        完了?就这么完了?翻到最后一页时有无尽的未尽感,面对背面无字的书籍,回味着刚刚经历的情节。想到了有数次像把书扔一边去的冲动的观感。忍受,我是在忍受着情节的难以忍受中看完这本书的。
        作者想说什么?作者想让主角走到哪里,我看不出来,作者的答案在哪呢?我总是在寻找,寻找一切又一切的暗示和指点,可是到最后,不得不承认,我枉费心机了。
        我承认,我大一看过,从那以后我都自诩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自诩看过他的《白痴》。可是,拿起这本书翻开后,我真的怀疑我看过,因为实在太过生疏了,太生疏了。这地方我来过么?我听过这位老先生讲过故事?我仔细端详过他的文笔与用意?没有,好像真的没有。不是感到茫然,是感到受到愚弄了,被那个自以为知的自己愚弄了。我看见那老头带着俄罗斯式的沉重对我投来冷笑的一瞥。
        “你想说什么?我不明白,我听不清,能麻烦你解释一下吗?”可惜这种情形永远不会发生,我们只能期待下一次的故地重游,希望下次的温故而知新。
        
        正直而诚实并宽容的活着是该受到批判的么?如果不是,那么是该受到赞扬的吗?诚实的面对自身的丑态是错误的或者值得回避的吗?我们压抑自己的欲求而去选择宏大的光景,这种志向对于渺小的我们果真值得赞扬么?还是该避重就轻的直率的活出自己的天性呢?难道我们该原谅自己这种避重就轻的行为么?我们不该污蔑自己?不该苛责自己?那么,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
        
        路,你我都在找那么一条路,让我们能走得坦然。可这是条怎样的路呢?是幸福之路呢?还是贪婪的收集各样的物品、文字、品格?还是逐渐的学习放下自身的执着?是强有力的用行动打破,还是以形式或名义的道德维护人性、正义的善与美?还是,只是一条渐渐延展无所谓选择不选择的路的“展开”与发现呢?
        
        我带着近乎卑怯的神情希望从你那得到一些指点或于我有意义的话。这么思虑的我是不是太自私了?同样的,我也在思虑,我为什么要卑怯呢?难道我不是和您在平等的交流彼此的想法吗?你在对我宣扬你看到的那种美感,对此我也很欣赏。可同时,你让我看到了一种我自身无可企及的美的标的。引燃了我心中对此标的的无尽渴求,同样的,我也想发问--您果真在做善事么?当然,这么说,我不是在质疑您做了什么于我不好的事情。我只是感到这种思考或许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或许无益,当然,我这也只是猜测。就像生活中的人们耻于听说教的言语一样。对,什么话又不是说教呢?对,我知道你会这么反问的。对此,我也讲不好,或许您做了极值得赞扬的事,极有趣味的把戏。对此,我羡慕不已。或许,我也只是想找你说这点。
        
        不过,我有一个疑问,真的让我不吐不快~好吧,是我错怪你了。刚发现,我只看完了一本《上》。等我读完了下再来跟你闲扯好了。
      
  •   我觉得这种翻译更棒:“有这种美的人可以把世界翻转过来!”
  •   “这样的美足以倾倒世界。”
  •   一个加拿大作家谈这本书时,说到他在俄国难得见到善意的人 - 大家都怕被别人当做“白痴”... 然后说一本小说,可以毁掉一个民族的精神。(这是我的翻译。他后来赞同这个译法,甚至认为更好。他的原话是 people can ruin a spirit. Don't do that!)
    现在普金出兵,将“自古以来就是俄罗斯的领土” 克里米亚收回祖国的怀抱。世界真不知向何处去。
  •   《白痴》我只读了第一部分(第一章还是第一部?忘记了),后来因为一些事耽搁了就没接着读下去,不过心里一直惦记着这本书呢。
    老陀的书我是比较喜欢的。就像楼主说的那样,他的书把握那种情绪还是很厉害的。
  •   支持大部头啊
  •   这 就是民粹 好玩!
  •   好多经典读起来都有这种感觉,时代的隔阂~
  •   陀氏不是啰嗦
    可以了解下巴赫金的复调理论
  •   谢谢楼上指点
  •   写得挺好的,有空再仔细拜读!
  •   梅诗金的“瘫痪般的无力感”恰恰是神义论遭受彻底拒斥的征兆
      【而他的真正精神后继者其实是卡夫卡】,
      陀氏内心其实更赞同的是伊凡和伊波里特,
      他不得不承认梅诗金和阿廖沙对于现世之恶的无力
       但这恰恰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的悲剧性所在
  •   相信如果喜欢两位大艺术家中的其中任何一位,也会很快迷恋上另一位的。
  •   一直很喜欢两位大师的作品,为人。虽因懒常看不完。
  •   先记一下
  •   我喜欢莎士比亚的时候,同学喜欢希腊;同学喜欢陀思的时候,我喜欢托尔斯泰。对于白痴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我觉得他的名字好记,书黑暗。
  •   这版本没看过,不过,《白痴》其实我更喜欢的。
  •   哈哈,你是不是中学的时候看的这书?
  •   呃,是啊,所以,俺支持年少时代读名著嘛,O(∩_∩)O哈哈~
  •   看这里看这里...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7570489/
  •   俺的小组满了,这里回复你咯。其实,现在让俺重读和评价老陀的话,他的所有作品我都觉得难受,除了《白痴》O(∩_∩)O哈哈~,所以,有些书一定要中学时代读。
  •   这个,俄罗斯嘛,苦难啊,沉重啊神马的,是底蕴。
  •   是的,俄罗斯是个伟大的民族!值得我们继续研究的:)
  •   老陀的书不是老陀的风格…那老陀还能是什么风格啊…哪个作家都不会用一成不变的格式像套公式似的写作吧…
  •   个人感觉陀得不够彻底...
  •   呵呵,我的感觉和你恰好相反。我之前看过他的《罪与罚》,痛苦地看到一半,终于看不下去了,就把它掩盖束之高阁。唯独他的这本大部头让我欲罢不能。我想,此中原因可能与我们阅读的版本和过往阅读的习惯有关,如果不是把古希腊——中世纪和浪漫主义以来的主流作品通揽一遍,我估计也无法耐心看下来。向楼主问好。
  •   快把高阁中的《罪与罚》拿出来读吧 :)
  •   俺,坚决不读老陀了,太累啦。O(∩_∩)O哈哈~
  •   天路.......
  •   其实,要是让俺再读俄国文学,或许《战争与和平》我还能重读,其他基本上没太多喜欢了。因为,安德烈·保尔康斯基是俺曾经最理想化的男主角,O(∩_∩)O哈哈~
  •   这个不更厚?
  •   更厚,但比较阳光嘛,老陀的咚咚就是阳光不够。
  •   文青的抑郁嘛....
  •   O(∩_∩)O哈哈~,怪不得我老了。。。
  •   我是说老陀--》文青的抑郁
  •   O(∩_∩)O哈哈~。。
  •   我第一次读托斯陀耶夫斯基,说实话,这本书水准很高,但是第二部之后就非常拖沓,之后的情节逻辑都有问题,不怎么喜欢这本书。不过觉得作家的风格突出、文笔深厚,所以还是对他的另外著作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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