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企业管理出版社 作者:秦传海 页数:263
内容概要
本书是日常学习法律,维护权益有帮手。一本人人看得懂用得上的法律常识书,一个公民家庭中不可缺少的法律帮手。在餐馆吃饭时财物丢失,店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怎样应对“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商店规定“偷一罚十”合法吗?被篡改的遗嘱有效吗?被售楼广告“忽悠了”,怎么办?…… 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分析并提供应对方法,从而帮助读者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可以把每一个精选的案例都当作是一个发生在我们生活当中的故事,而每一个“公民行动法律指南”就是一篇精彩的现场解说。
作者简介
秦传海,1981年出生于湖北襄樊。自由法律人,曾在法院和全国知名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组织北京204房产律师团供职。首开国内法律与文学有机结合之先河,推广大众休闲法律文学,丰富现实生活色彩,以文学的通俗形式解释法律精神,以追求正义的法律精神为民请命。
书籍目录
1.房子啊,房子——房屋买卖合同玄机2.一女二嫁——多重房屋买卖合同的对策及责任3.空中楼阁的诞生——“大产权”“小产权”,到底什么权4.阿凡达再现——拆迁与财产保卫战攻略5.梅开二度——婚姻自由权与老年权益保护6.中国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7.今天,你试婚了么——登记对婚姻关系的效力8.闪婚,引无数痴男怨女竞折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分解9.夫妻本是同林鸟,奈何临了各自飞——过错离婚及关联法律责任10.美苏争霸赛——家庭冷暴力的防范11.结婚仪式的终结——结婚仪式与婚姻登记在法律效力上谁更“真诚”12.半小媳妇迟暮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夫妻共有财产权13.R0e案在中国的重塑——配偶的堕胎权14.一言难尽的彩礼——彩礼是射幸行为还是不当得利15.小三当道——配偶权与非居同居关系今昔谈16.犹抱琵琶乱弹“情”——亲子法律关系17.老子英雄儿好汉——继承权和股东权利的“和解”法案18.糟糠之妻不下堂——配偶与共有权19.天下兄妹本一家——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20.租借子宫——违反公序良俗行为在法律上的效力认定21.“父债子还”——如何在继承过程中实现期权22.谁动了我的处女膜——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23.自杀的困境——被监护人权利与监护人权利24.专业失职——医疗事故纠纷25.产房里的新鲜事儿——公民隐私权探析26.不翼而飞的病历——病历是治疗依据也是证据27.本想女儿身,仍是男子汉——变性手术面面观28.中国的福尔摩斯——私家侦探合约是什么合同29.一言九鼎的公益捐赠——捐赠合同法律关系30.魂飞看房车——合同与我们的生活31.好心人的悲伤事儿一助人为乐精神在法律体制下的重构32.绝押是个什么玩意儿——绝押条款与担保合同33.酒醉赛神仙,却伤身和钱——酒后驾驶引发的损害赔偿34.公路幽灵——超速引发的法律责任35.歧视无处不在——劳动者维权从这里开始36.当求职遭遇皮包公司——用人单位未依法成立时的对策37.零工资的尴尬——反观最低工资制度的作用38.“押金”的骗局——如何应对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财物的“不良习惯”39.乱花渐欲迷人眼——招聘广告与劳动合同条款的关系40.你到底在试谁——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41.生死两茫茫——“生死合同”不生死及无效合同42.现实版秘密特工——保密条款、竞业禁止条款与其对价条款43.新时代的不平等条约——无效劳动合同的范围44.时间就是钱——时效制度与法律行动的关联.45.健康无以承受之轻——职业病的多重法律关系规范46.下班路上的横祸——工伤与工伤保险47.跳槽出天价——劳动合同的解除如何做到无后顾之忧48.撇清劳动保险与人身伤害赔偿的嗳昧——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法律责任49.职场内外——劳动者的权利和劳动者义务50.内部消化——此“罚款”与彼罚款51.饭碗的威胁: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法律关系分析52.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坠落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与共同危险行为53.吾家有女初长成——未成年人人身伤害防范54.蜜蜂和猫和狗的故事——相邻关系与动物致害赔偿55.夜幕下的陷阱——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赔偿56.劝酒劝出的赔偿——酒文化与法律文化的适用领域57.雷锋远去的年代——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今昔谈S8.夜半鬼敲门——公民权利与警察权力谁主沉浮59.把热闹当悲剧看——合同,还是合同60.我是警察我怕谁——职务侵权行为与个人侵权行为的区分61.明星的天价脸——肖像权之争62.走的是路,伤的是身——监护责任与管理人的义务63.宠物狗伤人事件——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64.公益活动的是是非非——参加公益活动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关系.65.潜伏在放学路上——未成年人面对人身伤害的防范66.课堂实验课上搞出的“专利”——课堂实验伤害谈67.夏娃的诱惑——学生权利与学校义务68.孩子,你为什么不能随我姓——姓名权争夺战69.谁让你公布我的隐私——工作场所的隐私权70.触摸的代价——性自主权与雇主责任的设想71.老娘也是一枝花儿——再谈婚姻自由权72.职场性骚扰的代价——雇主责任法律规则的构建73.走光进行时——隐私权与无孔不入的侵权行为74.这不是轻喜剧:求爱遇上杀——交友过程中的人身伤害75.贞操,贞操——愚蠢的贞操观,是过时的概念76.拉皮儿,纤绳上的爱——美容整形手术与法律责任77.中国人身保护令——法院人身保护裁定在中国的试“运营”78.相亲进行时——看合同与侵权如何协调79.无穷无尽的艳照门事件——肖像权和名誉权侵权纠纷80.PS,有人欢喜有人忧——名誉权之战81.一句辱骂,千金赔偿——人格权损害赔偿82.偷窥狂邻居——生活中的隐私权83.无处不在的成猪手——女性人身权保护攻略84.“人肉搜索”,搜的不是寂寞,是绞索——“无远弗届”的互联网法律战85.结婚记录片的丢失——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灭失与精神损害赔偿86.准妈妈上了时尚杂志——媒体肖像侵权87.蛋糕里的大头针——消费者消费人身安全法律责任88.食患猛于虎也——食品安全法律体系89.要命的贮气囊——产品质量责任90.是保命还是害命——产品侵权责任91.试看“天价”竞比高——消费者权益与消费价格的对冲92.当婚庆遭遇同桌的丧事——一般人格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93.都是美容惹的祸——美容合同的法律纠纷94.站起来,向潜规则说NO——消费者权益保护战95.保险保险,不是套儿——商业保险合同纠纷96.途遇2012——旅游合同纠纷中的不可抗力97.在买房和租房之间玩转——看穿房市迷雾重重98.托拉斯的“霸王餐”——著作权法律纠纷99.中国式维权——集团诉讼的智慧和力量
章节摘录
本案的一个非典型性之处在于,不管是哪一个购房人,他们与房屋所有人都只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没有进行物权(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过户。所以这里面只涉及合同纠纷,而不关联物权与债权的冲突规则。典型的一女二嫁,一般情况下是有多个房屋买方,而其中只有一人进行了产权过户登记,所以众多合同债权人(购房人)与物权人(房主)就发生了冲突。这时候,一女二嫁应先解决物权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冲突问题,然后再解决各个债权人之间的权利冲突。听起来就够让人头疼的。通常情况下,物权享有先于债权的权利,所以抢先下手的购房人这时大概要庆幸,因为他与原来的房主做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自己的名字现在就是写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那个业主,有国家机关的登记为其作证,这是具有优先法律效力的文件。通常我们会说,物权登记具有对抗其他权利的法律效力。剩下的就是各个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人之间的问题了。倘若撇开前面有效存在的物权变更情形,各个债权人之间还需要确定合同效力,通常是按时间先后顺序来确认。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民法理论上常说的“买卖不破除租赁”,就是说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房屋上存在承租权,合同行为并不当然解除租赁法律关系,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总结陈词:房屋买卖,一个干干净净的合同标的物是多么的重要!买卖对象越是干净,存在其上的法律权利就越少,交易就越安全。但是在当今的商业社会,资本迅速流通的需要使这一切都变得难得一见了。所以在所有权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查清交易对象的权属固然重要,剔除上面的影响以确保所有权变更成立的权利同样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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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行动:一天一个法律小故事》: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全国著名专业房地产律师,CCTV-12频道法律讲堂“秦兵说房”栏目主讲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秦兵倾情作序推荐,轻松读“史”,快乐学法,驾驭规则,生存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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