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6月 出版社:金城出版社 作者:徐平 页数: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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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军队都实行军衔制度。军衔制是世界各国军队为明确军中指挥关系、激励士气而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军队管理制度。军衔既可以明确军人在军队中的地位、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军衔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国家的武阶体制。近代军衔制度出现于15世纪的西欧。之后,经过二三百年的不断发展与传播,最终形成了现代国际上通行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 军衔制在中国的发展始自清末。1905年新军改革军制,效仿西方,实行新的军阶制度,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军衔制。1911年辛亥革命后,从1912年元月中华民国成立到1949年10月新中国诞生,其间经历了南京临时政府、北洋(北京)政府、国民政府(南京国民党政府)三个时期。在这38年间,旧中国的军衔制度经过多次修改,逐步完善。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诞生后,在革命战争时期没有实行军衔制。但是曾经在抗日战争初期和抗战结束后两次酝酿实行军衔制度,只是因为受当时战争环境和物质条件的限制,这一愿望未能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有了政治上和物质上的坚实基础,经过几年的准备,于1955年开始实行军衔制、薪金制和义务兵役制,史称“三大制度”,作为我军建设的重要法规,有力地推动了军队正规化建设。军衔制的实行,增加了军人的荣誉感,严格了军人的等级关系,军衔服装改善了军容,极大地振奋了全军士气,在人民军队建军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页。但遗憾的是这次军衔制仅实行了10年,于1965年6月1日正式取消。关于这次军衔制取消的原因,以往的提法都是简单地归结为受“左”的思想的影响,这是不全面的。极左思想的影响固然是很重要的因素,但这只是外因。
内容概要
本书首次全面完整介绍了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的历史,权威记录和解读有关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经历,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的历史。作者系国内著名军衔制专家,长期从事中外军衔制的研究工作,查阅大量历史资料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完成本书的写作。书中附有大量历史图片、55式军衔和88式军衔的彩色图示以及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的大事年表。具有较高的学术性和可读性,适合专业人员和军事爱好者阅读。
作者简介
徐平,1956年生于北京,河北大学经济系毕业。后勤指挥学院学术研究部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大校军衔。长期从事军事历史研究,著有《中外军服大观》、《世界各国军衔图鉴》、《二战中的经济战》、《中国百年军服》、《新中国首次军衔制实录》、《二战参战国军衔服饰》、《历史上的两栖战》、《蒋介石的文臣武将》、《军服史话》等专著20余本,发表论文200余篇。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战争年代我军的军衔 一、大革命时期国民革命军里许多中共党员都有军衔 二、抗战中八路军、新四军部分人员曾有过军衔 三、抗战初期我军酝酿实行军衔制度 四、抗联教导旅佩戴过人称“大军杠”的苏联军衔 五、抗战结束后我军参加“军调小组”人员都有军衔 六、新疆民族军实行过苏联军衔制 七、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再次准备实行军衔制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后实施军衔制的准备 一、1952年评定军队干部级别 二、评定军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1955年全军干部评定军衔 四、高风亮节——让衔的佳话 第三章 正式实行军衔制 一、揭开首次授衔的序幕——中南海授衔授勋典礼 二、1955年国庆阅兵 三、相继举行授衔仪式 四、授衔授勋典礼请柬的故事 五、授衔之后 第四章 首次授衔的一些资料 一、一些基本统计数字 二、元帅、大将、上将、中将授衔时的军职 三、首次授衔时各大单位主要领导人军衔 四、授衔后和取消军衔前各大单位将官人数 五、1955年9月授衔时军长和军政委的军衔 第五章 首次军衔制的主要内容 一、我军军衔设六等十九级 二、一职多衔的编制军衔形同虚设 三、军衔的种类区分与称谓 四、军衔的晋升与服役年限 五、配合军衔制实施的55式军服 第六章 与授衔同时进行的大规模授勋 一、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党和国家决定奖励革命战争有功之臣 二、1955年首次授衔时,颁发第一批勋章 三、时隔两年之后,1957年颁发第二批勋章 第七章 首次军衔制的取消 一、对军衔制度认识上的偏差 二、1965年取消军衔制 三、“减薪定级”与改套地方行政级别 四、为什么首次军衔制度只实行了十年? 第八章 恢复军衔制前后准备了八年 一、人民解放军没有军衔的23年 二、从提出“恢复军衔制”到“百万大裁军” 三、确定“实行新的军衔制” 四、“授衔不授勋”与“授勋不授衔” 五、军衔评定工作 第九章 重新实行军衔制 一、光荣时刻——三百万官兵大授衔 二、崭新的军容——“87系列服装” 三、1988年授衔后的一些统计数据 第十章 新军衔制不是对55年军衔制的简单恢复 一、新军衔制军官衔设三等十一级 二、编制军衔为一职两衔或一职三衔 三、军官军衔的授予与晋级 四、不戴军衔的军人——颇具中国特色的文职干部制度 五、新出现的“士官”军衔 六、武警部队的警衔制度 附 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1955年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保卫祖国和进行国防现代化建设中有功人员的决议(1955年2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的决议(1955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1955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55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1965年5月22日)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帽徽、领章和部分军服样式的决定(1965年5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1955年至1965年期间授予的军官军衔决定(1988年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7月1日)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1988年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1999年6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9年6月30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1988年12月17日)1955—1965年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名录1988—200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名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大事记(1950—2009年)
章节摘录
1955年2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关于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保卫祖国和进行国防现代化建设中有功人员的决议》、《关于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的决议》。 1955年5月20日,国防部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编制军衔》,规定了各级军官基准职务的编制军衔。 在1955年7月30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章、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中,通过立法形式对中将至少尉各级军官的服役年龄作出规定。 1955年9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授予朱德等10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授予朱德等131人以一级八一勋章,授予授予朱德等117人以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朱德等570人以一级解放勋章》等决定。并讨论和批准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服装制式和帽徽、军衔肩章、领章、军兵种符号、勤务符号的样式,决定从1955年10月1日起在全军实行。 (三)人员清理 在实施军衔的准备过程中,人员清理是一项非常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当时我军尚未实行义务兵役制和薪金制,没有严格的定员定额和正规编制,军官与军士之间有些职务没有明确划分,人员组织和成分构成比较复杂。据统计,在实施军衔制前夕,全军军事、行政和技术干部中担任非军官职务的有23万余人,在非队列单位工作的干部和非正式干部有15万人,还有一批待处理的妇女干部、解放战争中包下来的起义军官,以及肃反中发现有各种严重政治问题的人。这些人将近干部总数的一半,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易授予军衔。因此,对这部分人必须进行清理,作妥善安排和一定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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