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5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王方玉 页数:232
前言
1997年10月27日中国政府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于2001年2月28日由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了该公约。该公约在中国的实施也有近8个年头了。从我的自身感受来讲,《公约》实施8年来,我国取得了实在的可触摸到的成就。但作为学者而言,我又感到我们对该公约的研究特别是其中经济权利的研究却是非常薄弱的。根据对中国学术期刊网的检索,近10年来(截止到2008年12月份),我发现文章标题中含有“经济权利”或以此为关键词的不到50篇。O而且,已有的文章中很少是从国际人权法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多数是从市场经济、知识产权、宪法学等角度来进行一般性介绍。这不能不引起我的困惑。困惑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在国际人权公约中,我们侧重于强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但为什么对此权利的研究却又是如此之薄弱?二是中国在人权实践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公约》已在中国实施了8年的过程中,我们的理论储备是不是能够在某种意义上指导实践?或者说学者们对实践有没有进行理论上的总结?进而,我们又是如何理解《公约》的相关内容的呢?又是如何按照该公约的规定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进行报告的呢? 《世界人权宣言》第22条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这是国际人权法第一次明确提及经济权利,而且将它与社会和文化权利并列提出。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2200A(XXI)号决议),至此经济权利正式成为国际人权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世界人权宣言》的伟大贡献在于它将人权的范围扩大到包括公民权以及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在内的人类活动的全部领域。
内容概要
本书从经济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以及人权四个角度对经济权利进了全面深入的理论分析,并且紧密联系实际提出了具体经济权利的保障与实现机制。本书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理论性与现实指导性兼备的学术著作。
作者简介
王方玉,曾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任教于华侨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权利与人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杂文和散文10多篇。除讲授法律课程外,业余还讲授硬笔书法。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经济权利的语义分析与研究现状 第一节 经济权利的语义分析 一、经济与权利 二、经济权利的多重用法 三、经济权利多重含义概述 四、经济权利不同含义之间的差异 五、经济权利的内涵简析 第二节 经济权利在中国的研究现状 第三节 经济权利多维研究的意义和方法 一、经济权利多维研究的基本意义 二、本书的研究视角与方法第二章 经济自由与经济权利 第一节 经济自由的形成基础 一、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兴起 二、自由主义思想传统 第二节 经济自由主义的形成与基本内涵 一、经济自由思想形成的历史脉络 二、经济自由主义的内涵 三、经济自由的有限性 第三节 经济自由与经济权利之间的扩张性变迁 一、扩张性变迁的体现 二、变迁的内在力量 三、变迁的要求第三章 经济法中的经济权利 第一节 经济法中经济权利的相关研究综述 一、关于经济权利的含义 二、关于经济权利的范围 三、对已有理论的反思 第二节 经济法中经济权利的双重性 一、市场经济与经济法的产生 二、经济法的双重性 三、经济法中经济权利双重性的体现 第三节 经济权力的表达与行使 一、经济权力的法律渊源 二、经济权力的基本分类 三、经济权力的行使 第四节 经济权利的分类及实现 一、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二、消费者的经济参与自主权第四章 宪政视野下的经济权利 第一节 经济权利的宪法渊源 一、西方主要国家宪法对经济权利的规定 二、中国宪法对经济权利的规定 第二节 经济权利的宪法地位、特征与功能 一、经济权利的宪法地位 二、经济权利的宪法特征 三、经济权利的宪法功能 第三节 宪政与经济权利的实现 一、宪政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二、经济权利对宪政的制度要求 三、经济权利的宪政保障方式第五章 人权中的经济权利 第一节 经济权利的人权历程 一、人权运动与经济权利的提出 二、人权中经济权利的范围 三、全球性国际人权文件中的经济权利 四、区域性人权文件中的经济权利……第六章 具体经济权利简论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法国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是通过大革命和其后的多次战争与政变完成的。法国大革命的根本起因仍在于社会与经济之间的不平等与不协调。在这之前,法国是欧洲典型的封建君主制国家,17世纪以后,法国也坚持重商主义国策,造船业、纺织业、海外贸易等都有了长足的发展,股份公司也逐渐兴起,巴黎的证券交易所已经成为经济投机的中心场所。但新兴的经济力量受到了封建官僚制度的不断阻碍,国家的权力集中在封建统治者手中,国王、贵族、僧侣掌握着特权,不断地通过税收和其他手段盘剥下层的财富。资产阶级虽然在经济上有一定的地位,但在旧体制下,缺乏精神以及身份上的自由与平等。法国社会的下层与上层同样存在严重的脱节,社会中的各种矛盾都处在激化的边缘。1688年,巴黎的议会否定了国王抽税以及修改司法程序的通令,迫使国王路易十六召开三级会议商议新增税收之事。但由于议会与国王之间在权力问题上的分歧,引发大革命,推翻了封建君主的统治。革命之后的法国废除了原有特权阶层的权力,革除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差异,取消特权、教会的什一税、卖官鬻爵的办法、一些国内的关卡、原有的税种,在社会低层实施全民平等,创造了一个各种经济因素都能比较自由交易的管理体制。而且,大革命过程中颁布了著名的《人权宣言》,使自由、平等观念深入人心,经济政策也就日趋放任,新的社会组织既摆脱了封建制度的束缚,又没有宗教的干扰,资产阶级在这种环境里也自然逐步发展壮大,资本主义在法国也就逐渐确立了统治地位。 资本主义制度在各国的形成和发展为经济自由思想奠定了物质基础,经济制度的发展需要思想家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总结、归纳,概括出其中的优点与缺点,于是推动思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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