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审查实例

出版时间:2011-3  出版社:中国税务出版社  作者:《纳税审查实例》编写组 编  页数:171  字数:125000  

内容概要

  税务辅导站·第7辑:纳税审查实例》内容主要来源于中国税网(ctaxnews)税务案例库,其中部分案例已在《中国税务报》和《中国税网——税务规划》等媒体发表,收入《税务辅导站·第7辑:纳税审查实例》时仅做了必要的文字加工和编辑处理。《税务辅导站·第7辑:纳税审查实例》稿部分内容经裴林娇、李星红、刘志耕、秦文娇等审校。
  《税务辅导站·第7辑:纳税审查实例》内容的政策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来源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及中国税网法规库,由于我国税收及会计相关法规不断更新,加之对有些政策理解角度的不同,所以对书中案例及援引法规中出现的不当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提出意见,以便我们及时修订。

书籍目录

购入汽车抵扣进项税需把握政策要点/
汽车分销经营方式不当带来涉税风险
个体户销售额达标必须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油费能否抵扣要看合同性质
装卸搬运按租赁开票税负高
不处理非正常损失将得不偿失
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的进项税额抵扣有条件
赠品代发票有税收风险
企业接受假发票要注意涉税风险
买卖方收取违约金有不同的纳税处理
边境贸易出口退(免)税政策调整有五大变化
限售股转让缴个税需关注几个细节
股东身份不同,分红纳税有别
非近亲受赠房产要按“其他所得”缴个税
九类“其他所得”要缴个税
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每年只能用一次
个人限售股减持通过ETF基金避税并不靠谱
股权结构变化难掩纳税风险
股权投资人民币升值部分要纳税
委托研发申报加计扣除时须提供费用明细
向地方红十字会捐赠不能税前扣除
公益捐赠受鼓励取得票据须合规
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如何规避税收风险
股权转让,居民、非居民企业纳税地点有差异
非居民企业要根据所得性质确定纳税方式
境内企业“走出去”涉税风险提示
四类跨年度应计未计税费不需调账
准确把握职工福利费扣除范围
福利费列支的票据要合法
透过“佣金”表象看本质
受托加工节余料“盘盈”方式入账

章节摘录

版权页:因此,企业在购入新汽车时要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属于扣税凭证。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抵扣如果是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而2010年1月1日以前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的时间为90日。因此,取得发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通过,并汽车分销经营方式不当带来涉税风险国家出台的家电下乡系列政策,对扩大内需、拉动农村消费、惠农强农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的汽车下乡政策已推行半年,给农村消费者购买汽车带来了极大的实惠和方便。但在汽车下乡政策的推行过程中,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也发现,经销商五花八门的运营模式,存在不少涉税隐患。目前,从县城到乡村出现了一大批汽车销售公司和门店,他们有的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有的挂靠为省、市级经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有的则是独立的法人,还有的以代理人的名义经营。这其中,有不少经销商与省、市级汽车经销企业签订销售协议,每销售一定数量的汽车,赚取一定数量的手续费或佣金,由省、市级经销企业提供缴纳车购税和上牌照需要的机动车统一发票。税务人员认为,这种经营方式看似合理,其实隐含着很大的涉税违法问题。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都视同销售货物。如果汽车经销商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无论他与上游企业签订什么样的协议或合同,机动车统一发票必须由汽车经销商开具,税务机关对通过该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全额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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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希望能有更多的期刊出来。
  •   能学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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