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办税指南

出版时间:2010-8  出版社: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税务出版社 (2010-08出版)  作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编  

内容概要

《地方税办税指南(贵州版•2010)》介绍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办税的基本程序、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制度及减免税的基本知识。其中,在“办税指南”中,介绍了纳税人从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外出经营管理、税收检查、税务行政复议等办税的各个流程;在“减免税有关知识”中,介绍了报批类、备案类减免税的有关知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一本涵盖征纳双方办税业务的工具书。可供企业办税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税务人员在办税工作中使用。

书籍目录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一、纳税人的权利二、纳税人的义务办税指南一、设立登记二、自然人登记三、变更登记四、停业、复业登记五、注销税务登记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七、外埠经营登记八、遗失税务证件报告九、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十、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十一、税务行政许可的认定、撤销或注销十二、定期定额的核定十三、企业纳税核定征收十四、延期缴纳税款十五、税收减免十六、发票领购申请十七、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十八、税务机关统一代开发票十九、发票挂失声明申请二十、纳税申报二十一、延期申报管理二十二、退(抵)税审批(出口退税除外)二十三、税收检查二十四、税务行政复议二十五、税务行政诉讼二十六、税务行政赔偿减免税有关知识一、报批类减免税相关知识二、备案类减免税相关知识附录A.纳税服务相关知识B.涉税事宜投诉举报方式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目前尚未改制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经铁道部或各铁路局批准进行改制后,对其为铁道部所属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自其改制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45)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46)个人出租住房减征营业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47)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免征营业税。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48)随军家属就业免征营业税。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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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办税指南(贵州版2010)》是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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