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0 出版社:中国税务出版社 作者:王力 编 页数:1029 字数:1235000
内容概要
2005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2006年全部免征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决定1958年6月3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至此,新中国的农业税走完了它的全部历程。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农业税,是一个历史性的决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现代中国从由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援城市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宣告了2600多年来我国对土地、农民连续单独课税历史的终结。
书籍目录
上篇 新中国农业税历程
第一章 新中国农业税历程
第一节 建立并实施农业税暂行条例(1949年至1957年)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新、老解放区暂时实施两种公粮征收办法
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新、老解放区建立实施农业税暂行条例
三、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修正实施农业税暂行条例
第二节 统一实施农业税条例(1958年至1975年)
一、我国农业税条例产生的背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特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内容
四、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对农业税条例统一实施的影响
五、我国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对农民负担的调整
六、我国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农民负担的变化
七、继续执行农村粮食征购一定几年不变的政策
八、组织调整部分地区农业税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
九、“文化大革命”对农业税征收、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第三节 稳定调整农业税政策(1976年至1999年)
一、稳定农业税征收政策阶段
二、调整农业税征收政策阶段
三、调整农业税减免政策阶段
第四节 调整改革农业税政策(2000年至2006年)
一、合理调整农业税政策阶段
二、组织改革农业税政策阶段
三、公布废止农业税条例之后
第五节 农业特产税征管与改革
一、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管理阶段
二、农业特产税深化改革阶段
第二章 农村税费改革
第一节 农村税费改革必然趋势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必要性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早期试点
第二节 农村税费改革方略规程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原因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目的
三、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
四、农村税费改革的“六字”方针
五、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原则
六、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
七、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事项
八、农村税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九、农村税费改革的组织实施
……
下篇 新中国农业税资料选篇
章节摘录
(2)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范围的权限。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的范围,仍按照《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国发[1983]17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国发[1989]28号)的规定执行,对列举的应税产品必须依法征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征税品目作出具体规定。除此之外,不得任意扩大征收范围。 (3)农林特产农业税减免的条件。对新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从事农林特产生产的,1至3年内给予免税照顾;对农业科研单位和院校从事科学实验所取得的农林特产收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免税;对农户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贫困户,纳税确有困难的,适当给予减免税照顾。减免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4)农林特产农业税的规定。国务院强调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全国统一规定的征税产品目录、税率、减免事项,各地区都要贯彻执行,以保持国家税收政策的统一。要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调查核实税源,实行依率计征,不得平均摊派。农林特产农业税收入仍列入地方预算,在完成中央核定农业税征收任务的前提下,新增部分要用于发展农林特产品生产。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支持财政征管机关依法征税。要切实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督促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保证国家农业税、农林特产农业税收任务的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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