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0 出版社:中国发展出版社 作者:韩文科,康艳兵,刘强 等著 页数:389 字数:370000
内容概要
《中国2020年温室气体控制目标的实现路径与对策》适用于从事能源、节能、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研究机构、低碳领域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用能企业、节能服务公司、金融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以及关注我国资源环境和绿色低碳发展问题的广大读者。
作者简介
韩文科,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兼任中国能源杂志社社长兼编委会主任、国家能源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理事、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节能协会常务理事、西北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等。长期从事能源政策研究,研究领域涉及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区域能源开发利用战略和规划,以及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行业专项发展战略和规划、能源可持续发展政策、国家能源安全、全球能源治理等领域。曾获多项部委级优秀成果奖励,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康艳兵,博士,现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主任。兼任中国能源研究会节能与企业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等社会职务。长期从事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主持和参加了50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先后参与大量节能低碳政策的研究起草。荣获“国家发改委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等荣誉。
刘强,博士,副研究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战略规划研究部主任,中国气候变化谈判代表团主要成员,曾任国际能源署(IEA)顾问专家及世界资源研究所(WRI)技术专家。长期从事能源和气候变化政策研究工作,主持和参加了多项能源和气候变化领域的国家重点课题和国际合作项目,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低碳发展战略和规划、能源和碳排放情景分析、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评价、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碳减排市场机制等。
书籍目录
前言
第一章 2020年温室气体控制目标的背景和内涵
1.1 目标提出的背景
1.2目标范围的界定
1.3 目标实现路径的分析框架
第二章 实现目标的总体路径
2.1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展望
2.2单位GDP碳排放强度的变化
2.3实现目标对应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量变化
2.4工业过程排放及森林碳汇对实现目标的影响
2.5经济增长速度对实现目标的影响
第三章 实现目标对应的总减排潜力及其贡献因素分析
3.1减排潜力及贡献因素的涵义说明
3.2 2005~2020年总减排潜力及贡献因素分析
3.3 “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的减排潜力及贡献因素分析
第四章 重点工业行业的减排路径
4.1钢铁行业
4.2水泥行业
4.3有色行业
4.4炼油及化工行业
第五章 建筑领域的减排路径
5.1碳排放影响因素
5.2活动水平变化
5.3技术效率变化
5.4能源消费及碳排放量
5.5技术减排路径
5.6挑战与对策
第六章 交通领域的减排路径
6.1碳排放影响因素分析
6.2活动水平变化
6.3技术效率变化
6.4能源消费及碳排放量
6.5减排路径
6.6挑战与对策
第七章 重点能源行业的减排路径
7.1非化石能源行业
7.2火力发电行业
第八章 结论和建议
8.1主要结论
8.2面临的挑战
8.3政策建议
第九章 附件
附件1 总减排潜力的贡献分析推导
附件2 中国能源系统与碳排放分析模型的分行业技术分类框架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十一五”期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从23.6亿吨标准煤增长到32.5亿吨标准煤,五年间增长了约9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速为6.6%。按照实现温室气体控制目标的要求,到2015年和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需分别控制在41亿吨标准煤和50亿吨标准煤,在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增加的能源消费量仍将控制在9亿吨标准煤左右,相应的能源消费年均增速为4.8%和4.1%,分别比“十一五”下降1.8和2.5个百分点。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实现我国温室气体控制目标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我国促进节能、发展非化石能源的一种必然选择。首先,按“十二五”和“十三五”经济年均增速分别为8.5%和7%考虑(即2005~2020年的年均经济增速为9%左右),要使2020年的单位GDP碳排放强度相比2005年低45%,则到2020年碳排放总量将不能超过103亿吨CO2,相应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需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如果届时超过这一能源消费总量,则在考虑我国非化石能源已经接近最大潜力的条件下,额外增加的能源消费必须由化石能源来补充,这意味着碳排放总量将难以控制在103亿吨CO2,我国政府提出的温室气体控制目标也将无法实现;第二,从未来非化石能源发展的态势考虑,即使按照相对较高的发展潜力,到2020年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生物液体燃料等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大致在5.6亿吨标煤左右,而我国核电在建规模已经是世界第一,未来十年即便核电能得到充分发展,到2020年装机规模也就在7600万千瓦左右,对应的核能利用量大致在1.9亿吨标煤左右,二者相加,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的利用规模最大限度在7.5亿吨标煤左右,如果想实现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占15%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则届时的能源消费总量也必须控制在50亿吨标煤以下;第三,按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测算,在油、气供给能力约束和非化石能源接近利用潜力的情况下,多出的能源需求由煤炭补充,届时煤炭需求将高达40亿吨,煤炭生产量也将会接近这一水平,这种过高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已经给我国生态资源系统和环境保护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已经不允许再有升高;第四,我国能源消费量达到50亿吨标煤时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至少将达到103亿吨CO2,如果算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还会更高,这一排放增长模式意味着未来十年我国的CO2排放增量很可能将占全球增量的80%以上,到2020年碳排放量将占全球排放总量的约30%以上,这会使我国未来在国际社会上面临远大于当前的减排压力,因此从我国未来发展所需的良好国际环境需求角度考虑,也必然要求我国的能源消费量不能再超出这一界限。 实现我国温室气体控制目标除了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以外,还需要大力调整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减少化石能源比重并优化化石能源消费内部的结构,提高天然气在化石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单位能源的碳排放强度逐年降低,顺利将我国202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103亿吨左右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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