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8 出版社:中国发展出版社 作者:黄中廷 页数:388 字数:400000
内容概要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与经营管理》由黄中廷著,为了帮助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提高对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在改革进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掌握改革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加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作者在总结各地经验特别是北京市经验的基础上,撰写了本书,希望能对各地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与经营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作者简介
黄中廷,男,汉族,湖南省桂东县人,1949年10月出生,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经济学院财政会计系毕业,高级会计师。先后任北京市通县麦庄人民公社党委常委、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通县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党支部书记;北京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曾任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农村应用计算学会副会长。现任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维农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受聘担任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北京中苑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鑫福海工贸集团顾问。自1992年以来,致力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主要著作有:《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从共同共有到按份共有的变革》、《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概述
第二章 设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准备工作阶段
第三章 设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操作阶段
第四章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后续工作阶段
第五章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概述
第六章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七章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八章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第九章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管理
第十章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发展
第十一章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交易
第十二章 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环境与外部监督服务
章节摘录
2.清查和填表阶段 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要对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以及账内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有下属基层单位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首先要组织下属单位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自查,填报有关资产清查报表。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小组对基层上报清查报告进行复核。基层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管理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以后,形成整个组织的资产清查报告。 (1)流动资产的清查。 ①现金。清查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 ②存款。清查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 ③短期投资。清查各种短期投资的投资额、投资时间、投资原因和投资到期时间。 ④应收及预付款。清查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等。主要包括:清查应收票据,要按其种类逐笔与购货单位或银行核对查实。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货款,要逐一与对方单位核对,以双方记账金额一致为准。对有争议的债权要查证、核实,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的,要查明原因,积极催收。对经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明确责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对个人借款要认真清理,并限期收回。凡是核销应收账款,必须经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策,未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擅白核销应收账款 ⑤清查存货。清查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协作件以及代保管、在途、外存、外借、委托加T的物资(商品)等。对于清查中发现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要查明原因,进行相应的技术鉴定,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对长期借出未收回的存货,要查明原因,积极收回或按规定作价出售。清查代保管物资由代保管单位负责,并将清查结果报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核对后,列入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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