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0 出版社:中国石化出版社 作者:张耀仓 主编 页数:640
前言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展望全球可预见的能源发展趋势,石油、天然气、煤炭三种化石能源仍将在世界一次能源消费需求总量中占据主导地位。我国既是能源消费大国又是能源生产大国,是目前世界上第二位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我国能源资源总量比较丰富,但资源供应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煤炭资源相对比较丰富,真正短缺的是石油、天然气,这是我国能源的核心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对能源消费特别是石油、天然气消费增长较快,尽管国内石油企业不断加大勘探力度,努力增加产量,但全国油气产量仍不能完全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缺口部分要靠进口解决,目前石油进口依存度已超过50%。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能源需求仍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资源约束矛盾显得更为突出。与此同时,全球已进入高油价时代。国际石油市场的风云变幻、国际油价的涨跌变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影响越来越大。构建我国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油气供应体系面临着重大挑战。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推动石油天然气工业科学、持续、有效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内容概要
一、本书分为上篇、下篇和附录,上篇为综合法律法规,下篇为石油天然气专门法律法规,附录为石油天然气相关国际公约和司法解释。 二、按法律层级编排。上篇的顺序为:关于能源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的行政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下篇的顺序为:关于石油天然气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的行政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按逆时顺序编排。即颁布时间越早,编排顺序越后;颁布时间越晚,编排顺序越前;但与上述一、二原则相冲突时例外。1990年1月1日前的法律法规原则上不在本书的收录范围之内。 四、对于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按国务院机构设置顺序编排;对于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按国家行政区划顺序编排,收录范围限于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五、按适用范围收录编排。即对适用范围宽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可能多编入,对适用范围较窄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可能少编入。 六、本书收录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地方现行有效的主要法律法规,但不是全部法律法规。 七、不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不在本书收录范围之内。 八、在石油天然气专门法律法规篇中,在内容上主要收录有关油气资源所有权、矿业权、对外合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价格管理、财税费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生产环节上主要收录油气勘探开发、储运、销售、成品油流通、油气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加工炼制及下游化工产品的法律法规,不在重点收录范围之内。
书籍目录
上篇——综合法律法规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二、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整顿矿业秩序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三、国务院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指南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新能源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关于颁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技术监督局《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限期禁用高污染燃料和限期改用清洁能源的法律规定适用对象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 地质矿产部关于授权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规定 地质矿产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六条采矿权人概念解释的函 地质矿产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四款解释……下篇
章节摘录
严格建设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不符合国家能源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环保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核、许可手续,金融机构不予贷款。进一步完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形成更加科学、规范、透明的管理办法。三、加快法规建设,改进行业管理修订《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制定《能源法》、《石油天然气法》和《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等法规,尽快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煤炭行业准入制度,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煤炭资源整合,推进企业重组,淘汰落后小煤矿。引导企业增加投入,加快瓦斯抽采利用和安全改造,提高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天然气利用政策,强化需求侧管理,保障供气安全。完善电力市场监管体系和运行规则,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电网和发电企业加强管理、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改进服务,为全社会提供稳定可靠、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电力供应。四、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价格体系继续推动煤炭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增强竞争力。完善流通体制,建立现代煤炭交易市场。逐步理顺成品油价格,加大天然气价格调整力度,引导油气资源合理使用,促进资源节约与开发。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巩固厂网分开成果,加快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步伐,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继续开展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稳步实施输配分开。深化电价体制改革。完善输配电价,加快推进竞价上网,建立与用电质量要求、用电性质和发电上网电价挂钩的分类售电电价机制。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优惠政策,施行有利于生产和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税收政策。五、强化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能源矿产资源回采率。实行与回采率挂钩的资源税费计征办法,完善监管制度,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增加投人、改进工艺装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劣质煤、煤炭洗选加工副产品、煤矿瓦斯、矿井水等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综合利用产业。完善热电联产产业政策,鼓励大中型城市和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实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逐步淘汰分散供热锅炉,提高综合能效,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煤炭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制定煤炭清洁生产标准,明确企业和政府责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改革电力调度方式。实行节能、环保、经济、公平的发电调度制度,激励企业加快发展高效清洁机组,淘汰和改造低效率、高能耗、高排放的现役机组,促进电力行业整体能效和环保水平的提高。六、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以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为主要目标,适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完善能源对外开放政策。按照平等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加强能源国际合作。七、建立应急体系,提高安全保障加快政府石油储备建设,适时建立企业义务储备,鼓励发展商业石油储备,逐步完善。
编辑推荐
《中国石油天然气实用法律法规汇编》由中国石化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