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理解与适用

出版时间:2006-7  出版社:第1版 (2006年7月1日)  作者:吕途杨贺男  页数:207  字数:144000  

内容概要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这是自1997年刑法修订后对刑法进行的第六次修正,也是对刑法修正幅度最大的一次。在这次修正中,有很多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亮点:(1)增加了对举办大型群众活动造成安全事故犯罪的处罚;(2)增加了对安全事故发生后瞒报、谎报犯罪的处罚;(3)增加了对破产欺诈犯罪的处罚;(4)增加了对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犯罪的处罚;(5)扩大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6)加重了对开设赌场犯罪的处罚; (7)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将贪污贿赂等犯罪纳入上游犯罪。  为了帮助大家深人理解和掌握刑法修正案(六)的内容和精神,便于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我们邀请参与立法工作的专家编写了本书。本书由吕途、杨贺男同志担任主编,具体负责本书编写的同志有吕途、王克良、刘伟、刘灵心、鲍克军、徐志成、杨贺男、陈俊丽。  真诚地希望本书能为大家学习、理解、把握刑法修正案(六)的内容和正确应用刑法带来有益的帮助。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一、修改重大责任事故罪 二、修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三、增设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事故犯罪 四、增设贻误事故抢救犯罪 五、修改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和增设不按规定披露信息犯罪 六、增设破产欺诈犯罪 七、修改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罪 八、修改对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罪 九、增设掏空上市公司犯罪 十、增设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犯罪 十一、修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十二、增设擅自运用客户资金犯罪和违规运用公众资金犯罪 十三、修改违法发放贷款罪 十四、修改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十五、修改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十六、修改洗钱罪 十七、增设强迫乞讨犯罪 十八、修改赌博罪 十九、修改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二十、增设枉法仲裁犯罪 二十一、施行日期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6年6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4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年8月3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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