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型社会与正义的综合体系

出版时间:2006-6  出版社:法制出版社  作者: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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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正义的综合体系”打破了传统的裁判中心主义和调停中心主义的解决社会纠纷观,强调ADR和裁判并举(相动)以支撑社会正义的实现。也就是在ADR中引入裁判要素,在裁判中引入ADR要素,并通过市民自律、公司自律、法律援助及扶助、政府法律服务平台、法律保险等全面的制度建设,以实现ADR和裁判并举的支撑社会正义的体制。先生还认为,“正义的综合体制”不应囿于一国一地,在全球化的今天,人们应当为追究普遍性正义而努力(先生倡导的“接近正义”第五波理论,即“接近正义的国际化”)。运用正义的综合体系建设自律型社会之思想,与构建和谐社会之理念,具有相当程度上的契合。这意味着人类在美好社会的追求上有着共同想法,相互之间可以取长补短,这也是推出本文集的“公的动机”所在。    为了尽可能保障译文品质,主编对每篇译文都进行了认真的校正。尽管如此,偏译、漏译之处在所难免,不当之处,敬请读者指正。本书的出版得到了重庆大学人才引进基金的扶助,在此深表感谢。

书籍目录

第一编 正义的综合体系 正义体系与市民行动 纠纷解决体系的再认识 接近正义与律师使命 仲裁:民间消费者裁判机关之期待 调停制度 国际法律事务规制的回顾与展望 司法改革与权利保护保险 惩罚(制裁)性赔偿的法理第二编 诉讼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现代型诉讼的意义和特质 范示诉讼(model action)之提倡 扩散性利益保护与集团诉讼 小额执行制度改革的建议 迅速化救济与优先审理的法理 集团诉讼代表人理论 集团诉讼与损害赔偿请求 家事法院的诉讼法意义第三编 诉讼法的法系意义 诉讼法的法系意义再研究 混合法制下的日本民事诉讼法制 民事审理中的公鉴定与私鉴定 美国小额法院的现状考察 共同所有纠纷的集团式处理 秘密录音磁带的证据能力附录:小岛武司先生简介

编辑推荐

  不可否认,中国法学的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西方法学思想的本土化,其中既包括对资产阶级法学的借鉴,也包括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实践。概言之,中国法学具有典型的“输入法学”的味道。以人类先进的法文化思想补强本国法学之体质,乃“洋为中用”之宗旨。如是,中国法学尤其是民事诉讼法学可考虑按照翻译——解读——评述——“扬弃”之路径发扬光大,在融贯中西的基础上将自己建设成为世界法学的重镇,变“输入法学”为“输出法学”,以对世界法文化建设作出与我国际地位相称的贡献。“输入法学”的首要工作是译介外来法学研究成果,在这个意义上,翻译才是“真资格”研究的开始。可是在当下之科研环境下,翻译是件“损多益少”的学术活动。至少在许多高校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中,译著不被纳入其列。尽管这种学术评价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非学术性力量的诱导(例如许多高校异常关注“高校排名榜”,而译著却不是“高校排名榜”确定“座次”所考虑的“学术因子”)。个人以为,对于一个整天忙于“解构”、“重构”且研究水准有限的法学领域而言,翻译应该是搭建公平之学术平台,振导学术进步之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建设(或称“原始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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