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柜里的贼

出版时间:2010-2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  页数:193  字数:92000  译者:易萃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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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对一个能把双手放进你嘴里的人,当然不能忽视。    伯尼·罗登巴尔专心地听他的牙医喋喋不休地抱怨他那放荡的前妻,言语中还透露出她的公寓里到处散落着珠宝。    既然伯尼就是靠闯空门贴补收入的贼,这话他自然不会放过。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出现在了克里斯特尔的公寓里。    可他运气不好,女主人提前回来了,于是他便躲进了衣柜。更不走运的是,一个攻击者进入房间,又带着珠宝离开了。    当伯尼终于能从衣柜里出来的时候,面对的是一起嫁祸于他的谋杀案。要脱身,只有找到真正的凶手……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祟,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侦探小说界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布洛克的大师地位。此外,他曾三次荣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斯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系列:
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
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
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此外,布洛克还著有杀手约翰·保罗·凯勒系列。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纽约布法罗,现居纽约,已婚,育有二女。
劳伦斯·布洛克作品年表:
1966《睡不着觉的密探》
1976《父之罪》《在死亡之中》
1977《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
1978《衣柜里的贼》
1979《喜欢引用古卜林的贼》获尼罗·伍尔夫奖
1980《阅读斯宾诺莎的贼》
1981《黑暗之刺》
1982《八百万种死法)
1983《画风像蒙德里安的贼》
《八百万种死法》获夏姆斯奖
1986《酒店关门之后》
1987《酒店关门之后》获马耳他之鹰奖
1989《刀锋之先》
1990《到坟场的车票》
《刀锋之先》获夏姆斯奖
1991《屠宰场之舞》
1992《行过死荫之地》
《到坟场的车票》获马耳他之鹰奖
《屠宰场之舞》获夏姆斯奖,爱伦坡奖
1993《恶魔预知死亡》
1994《一长串的死者》
《把泰德·威廉斯交易掉的贼》
1995《自以为是亨弗莱·鲍嘉的贼》
《一长串的死者》获爱伦·坡奖
1997《向邪恶追索》《图书馆里的贼》
1998《每个人都死了》《杀手》
1999《麦田贼手》《黑名单>
2001《死亡的渴望》
2003《小城》
2004《伺机下手的贼》
2005《繁花将尽》

章节摘录

  “格拉姆西公园,”亨丽埃塔·泰勒小姐说,“是狂涛怒海里的一片绿洲,是莎士比亚警告过我们的人世祸殃中的避风港。”她的嘴唇问透出一声叹息,是那种思考过狂涛怒海里的一片绿洲后的叹息。“年轻人,”她说,“如果没有这片上苍赐福的绿洲,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还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哪。”  上苍赐福的绿洲是一座位于曼哈顿东二十几街的私人公园。公园有栅栏围绕,那是七八英尺高的黑色铸铁栅栏。锁上的大门谢绝没有法定权利入内的人士。只有那些住在公园周围,而且付了公园年度维护费的人,才能分配到可以打开铁门的钥匙。  此刻和我并排坐在绿色长凳上的亨丽埃塔·泰勒小姐便有这样一把钥匙。我们坐在一起的大约十五分钟里,她已经告诉了我她的名字,还有她大半生的历史。假以时间,我很肯定她会告诉我她出生后发生在纽约的所有事情——而据我推算,这应该是拿破仑在滑铁卢惨败后的一两年。亨丽埃塔小姐是个讨人喜爱的老太太——她的确是,而且她还戴了顶有面纱的可爱的小帽子。我奶奶以前就老爱戴有面纱的小帽子,这玩意儿时下已不多见。  “没有狗,”亨丽埃塔小姐正在说,“公园不允许狗进来,我实在太高兴了。城里就剩这个地方可以不用边走边看着脚底下的人行道。讨人厌的动物哪,随处拉撒脏东西。猫就讲究多了,不是吗?倒也不是说我希望脚下就有一只。我一直不明白大家为什么非把动物引到家里不可,我可连皮大衣都不想要。那种东西就应该留在林子里它们该待的地方嘛。”  我很确定亨丽埃塔小姐不会对陌生人这样讲话。不过陌生人就和狗一样,在格拉姆西公园里是找不到的。能在公园就表示我这个人正直可敬,表示我有高薪职业或者稳定收入,表示我是“我们”的一员,而非“他们”。我的衣服当然也是刻意挑选的,以强化这个形象。西装是深灰和浅灰格子纹的热带毛纱料。衬衫是浅蓝色的,配上附有纽扣的中号领子。领带的底色是海军蓝,上面划过银色和天蓝色的条纹。我脚边的公事箱是可可色的超级亮皮轻便款式,花了某人很大一笔钱。  总的看来,我像是在无聊的办公室里忙完一天,然后跑到公园透透气的单身汉。也许我先前在哪儿喝过一杯马提尼提了提神。这会儿我是在温煦的九月傍晚透透气,准备待会儿快步回家,回到我那设备齐全的公寓,往微波炉里扔一份电视晚餐,喝上一两罐啤酒,然后在电视上观赏大都会队险胜客队。  呃,倒也不全是这样,亨丽埃塔小姐。  没有忙一天,没有无聊的办公室;没有马提尼,因为准备上工前我连瓶塞的味道都不让自己闻一下。我寒酸的公寓里既没有微波炉,也没有电视晚餐,而且自从大都会队把西弗卖给别的队以后,我就不再看他们比赛。我的公寓在上城西区,离格拉姆西公园几英里之遥,我也没为超级亮皮公事箱付出半分钱,那是几个月前我擅自拿走一位出门在外的绅士的钱币收藏时顺手牵羊得来的。我很确定这个公事箱花了他很大一笔钱,而且上帝也知道,我拎着它踏着华尔兹步出门时,那里面可是塞满了钱币。  怎么,我连进公园的钥匙都没有?我是用了灵巧的德国回炉钢片。大门上的锁好开得惊人。奇怪,怎么就没有其他人偷偷开门进来,享受一个小时没有狗、没有陌生人的清静时光。  “绕着公园一个劲地跑,”亨丽埃塔小姐说,“这会儿那边就有一个。你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她说的那个家伙大概和我年龄差不多,三十四五岁,不过头发掉了大半,也许就是跑步跑掉的。他这会儿正在跑,或者是慢跑,总之是在动。  “这种人你早也看到晚也看到,冬天夏天都跑个没完。冷天他们就穿那样的一套,我想是所谓运动服吧。灰蒙蒙的,一点都不好看。今晚暖和些他们就穿棉质衬衣。你说那样健康吗?”  “要不他们干吗要跑?”  亨丽埃塔小姐点点头。“不过我没法相信这样对人有益,”她说,“看起来不舒服。你不干这种事的,对吧?”  “每隔一阵我是会想到这事说不定真的能健身。不过我通常都吃两颗阿司匹林躺下来,这个念头一会儿就飞走了。”  “明智之举,我想。不说别的,看起来就可笑嘛,那么可笑的事怎么可能对人有益。”她的嘴唇问又一次溜出叹息,“幸好至少他们只能在公园外面跑,不能在公园里面。对这点我们要心存感激。”  “就像狗一样。”  她看着我,眼睛在面纱后面发光。“怎么,对啊,”她说,“就是像狗一样。”

媒体关注与评论

  黄昏时的巴黎圣母院,伦敦大火时期的《佩皮斯日记》,一件上好的开司米羊绒外套……有的珍宝是永恒不变的,在看完《衣柜里的贼》之后,我觉得伯尼·罗登巴尔应该名列其中。  ——《纽约时报书评》  在马修·斯卡德系列中,布洛克是一位严肃的犯罪小说家。而在雅贼系列中,他又是最风趣的……伯尼足以使贼这个行业得到一个好名声。  ——《洛杉矶时报》  ……当然,这些情节都不是真实的,可除了布洛克,还有谁能驾驭这样的故事呢?引人入胜的悬念,滑稽搞笑的场景,大胆成功的尝试……总之,这是布洛克的杰作。  ——《圣路易斯邮报》

编辑推荐

  爱伦·坡奖、钻石匕首奖  夏姆斯奖、安东尼奖得主  侦探大师劳伦斯·布洛克之雅贼系列  只要进入别人的住处,我就会浑身发痒;一沾到别人的财产,我便会兴奋莫名。我知道这不道德,有时候也会心生悔意,不过这无可改变。  我是个贼,我爱偷东西——天性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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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71条)

 
 

  •   雅贼系列第二弹,伯尼衰气不减当年!
    经过上一次事件的洗礼,绅士小偷伯尼吃一堑长一智,在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来。更加谨慎小心的“工作”!面对贵重珠宝的诱惑和所从事特殊行业的敏锐触觉,伯尼再次对不义之财发起挑战!精心的踩点,慎重的行事,一千个小心,一万个留神,结果还是……本次事件和偷盗技术无关,纯属上天捉弄,怎样一个“衰”字了得!

    和上一部作品相比,本作依旧延续诙谐搞笑的叙事风格,有些经典的对白,要人十分难忘。虽然是杀人案件,但在布洛克的笔下,写的却相当轻松惬意!从一开始,就把读者的视线紧紧抓牢,对于雅贼在剧中境遇的起起伏伏相当关心,要一口气读到结尾,看看我们的伯尼能否全身而退。本作推理性稍逊于前作,所给线索不足以指认凶手。更加偏重于悬疑的作品,故事的编排很吊人胃口。这是一部不用太费脑子思索的小说,只需充分放松,体验一场雅贼洗冤录!

    伯尼你最衰,但你最可爱……
  •   雅贼系列其他那些本我在书店也找不到。是不是没有出版社翻译?只能找到别无选择的贼和衣柜里那本。遗憾
  •   比起布洛克的其他作品,雅贼系列我个人更喜欢
  •   伯尼怎么这么倒霉啊,又是去偷东西,眼看到手的珠宝——呵呵,此处休止符。再次成为凶杀现场第一嫌疑犯!
    伯尼还是那么可爱和机灵,就是喜欢他的那股机灵劲,当然了,不是聪明人当不了他那样的贼——所有的门锁在他手下都是易如反掌,所有的门,只要是他想进去的,都如幔帐一样可以轻易推开。
    没啥可多说的,这书就是好看,轻松而有节奏,推理却是愉快的,还有些许的小浪漫~
  •   之前在书店看过一本《别无选择的贼》,很西方的幽默啊,还真不错。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样的好书并不多见,还是我们都丧失了幽默感。原来这两本书是一个系列的,叫“雅贼”系列。
    这个开书店为生业余做小偷经常卷入案件来破案的形象挺有意思,让人想起古龙笔下的楚留香。
    喜欢!喜欢!!!
  •   这个叫伯尼的贼虽然还是这么倒霉,在作案现场遇到命案.但是女人缘还是这么好.不知道后面几部的"贼女郎"都是什么造型??
  •   我喜欢故事内容,雅贼很可爱。
  •   可怜的贼先生也一样……
  •   劳伦斯的搞笑 真的很喜欢
  •   笑死了
    倒霉的主角
    每部都这么倒霉可真不容易
    不过似乎女人缘不错
  •   好看啊!
    推理小说,又不长
  •   第一次看推理的书,有些意思,会继续支持~~~
  •   此书是电视上有人介绍后买的,我因没时间还没看,但我老婆是一口气就看完的,说非常精彩!
  •   有点引人入胜的意思了。
  •   一开篇作者就用幽默的笔法吸引读者,并且情节的每一步进展都可以让读者有不同的猜测,结局也非常意外,而且短短9万多字,看起来不那么累,过瘾。
  •   给宝宝买的,宝宝很喜欢!
  •   语言幽默,翻译的也不错,序言不算吹捧,就是对于文学史没有什么修养的人可能看着累点
  •   书质量很好,满意,送货快
  •   这个商品的确很不错~
  •   不错的书,回头有钱了,会买一系列的
  •   细节描写到位,有小资情调
  •   平淡,简单,但是线索却很多。考验你的智商
  •   买过一次,被我家小狗咬坏,重新收藏。
  •   由新星出版社赞助、取材于本书的杀人游戏即将于近日在当当论坛推理悬疑版块推出,奖品丰厚,欢迎参与。敬请时刻关注本版:****://bbs.dangdang****/forum-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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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特别的贼----《衣柜里的贼》

    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劳伦斯-布洛克,他的雅贼系列开创了另一类型犯罪小说。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演绎了一场场匪夷所思的侦探故事。

    《衣柜里的贼》是雅贼系列的第二部,讲述的便是这位大名鼎鼎的贼去偷东西结果被锁在人家大衣柜里,好不容易出来,眼前是一场意外的凶杀案。

    全书以伯尼为主角,以他的口吻,所见所闻为我们铺开故事全景。在推理小说中“我”的构建常常至关重要,第一人称也常常拉近与读者的距离,生出一种身临其境的亲切感。在这里就不打算继续重述小说里的情节,单说说,这位与众不同的小偷的二三趣事吧。

    1, 讨人喜欢,喜欢伪装。与陌生小姐在公园长凳上坐15分钟,就能让对方告诉她的姓名电话,大半生的历史,甚至出生后发生在纽约的所有事件。这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可以让陌生人放下心障,开放坦诚地交流到这个地步。这个小偷不简单。

    2, 喜欢说有哲理的句子,是个有文化的贼。比如,“人,不管是官员,还是小偷,手头的工作总会慢慢做,拖到期限才完工。”---这是帕金森定律中的一条。也是这位小偷的小偷哲学之一:进得来,出得去,从容运用时间。不过,这次这位小偷运气不那么好了,这是后话。当然这个小偷,偷完还有闲情逸致呆在卧室里欣赏美人画像,看他与画人中眼神对话的一幕,为这样自得其乐的小偷发笑。这小偷偷完东西不先想着逃,却还在为自己也能呆在这样有钱人的卧室而沾沾自喜。真是有些怪异。比如,他还说“贪婪和傲慢,这两样东西每次都会把你置于死地。”比如溜到秃比的公寓顺手了钞票却留下了零钱时说“做人要有原则,要不你会沦落到何种地步?”比如催促司机开车到转角时说“不冒险,活着干吗?”

    3, 做游戏一样的偷窃。偶尔听来的情报,受到财富诱惑的贼心动了。不过,他管这叫寻宝游戏。没错,如果是一部电影,那么现在的场景肯定是牙医克格雷有意无意的报怨声中,小偷面带得意地一一翻出各个房间里所有的美元喜滋滋地放入自己的手提箱里。这样玩乐的小偷好可爱。

    4, 有想象力的贼。逃无可逃,暂时躲藏在衣柜里的贼发挥无究无尽强大的想象力,天马行空地猜测来的人做的事,说的话。只是出来想溜时发现自己放了珠宝的手提箱不见了。
    总之,布洛克笔下的伯尼便是这样一个有个贵族情节,却又落拓不羁,自解自嘲的生活潦倒却自我感觉良好,觉得很酷的男人形象。

    在叙述方式上,布洛克在小说中还是遵循了传统的叙事方式:一次意外的开场,由主角来寻找线索,发现细节,最终解开谜底。这种顺理成章的情节,乍一看有些平淡,但因为主角伯尼塑造的成功,尤其是他大量有趣而灵动的心理活动,诙谐而夸张的人物互动,再加上妙趣横生极为幽默的语言,极大弥补并丰满了情节上的单薄。他苦心经营的那些最不能忽视的种种细节,那些看似并不重要的角色和地点,最后都成了有效的信息,共同组成这张充满人情味和喜剧效果的不一样的雅贼侦探小说。
  •   The Burglar in the Closet,劳伦斯·布洛克

    伯尼·罗登巴尔这回又有麻烦了,这个家伙,一偷东西,就有尸体,上次是卧室中有一个body,这次,哼哼,当伯尼躲在衣橱中的时候,卧室先是一场风花雪月,之后是一场谋杀,冷峻的谋杀

    伯尼说:我只偷没有生命的东西

    伯尼还说:贪婪和傲慢会毁了自己

    托德拉斯说:记忆这东西很奇怪,只要任由它自己找路,你早晚会想起来的。。。呵呵,说这话的人不像是愚笨的家伙,倒是有可能成为苏格兰场的查尔斯·罗旺或者理查德·梅因。

    小说是一个案中案,就是死亡的人数超出了小书应有的程度,一度罗登巴尔几乎揭开了所有的谜团,但是,随着新的尸体出现,他的推理又要重新解读,呵呵,宛如医生的工作,随时调整,但是就是苦了真正的警察,他们要花很多时间去落实细节,完成拼图。因此,我越来越鄙视所谓的推理,更鄙视那些躲在小酒馆织毛衣的“神探”或者布朗神父一样的“结案者”,我喜欢法医们,喜欢人类学专家,喜欢掌握新知识,逐步推进犯罪学进展的人。也许,跟我的工作有关。

    有趣的是劳伦斯,这个家伙把马修写的硬气而伤感,把伯尼写的滑稽而轻佻,这,也许是他自己的平衡。一手写黑暗,一手写喜剧,哈哈哈,他倒是在获利的同时,保持了心理的平衡。想想吧,做一个作家是有风险的,会迷失自己,即便不像是斯蒂芬·金那样被读者绑架,但是还是有可能在写作中彻底的迷失自己。

  •   很轻松幽默的文字,还是雅贼系列一贯的风格
  •   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不必说,自然是好的,主要看翻译了。
  •   情节设计的很巧妙,是系列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一部
  •   现代的环境,繁华的都市,典型的美国风尚,不同于伦敦雾中的庄重,也不觉得如何硬汉,但不同寻常的角度,幽默的言行让人耳目一新。
  •   大师。还是大师。
  •   看着玩,不错,情节蛮有意思
  •   还行,还没来及看呢。。。。。。。。
  •   还没看呢 应该不错 比路边摊卖的书强点
  •   书很好,价格5折,也很实惠。
  •   这一系列的第二本,还没看,打算过些时候慢慢欣赏
  •   感觉语言有点费解
  •   可能是因为看了这个一系列的书
  •   比较跌宕起伏
  •   拆开的事实封面有些小小负伤~~已经看完了~~~还算不错
  •   报纸报道的不错
  •   确实很不错,不过还是老毛病,国外的人名果然很难记啊 看不下去啊
  •   123 衣柜里的贼 (美)
    124 第七重解答 (法)保罗?霍尔特?
    125 贵族之死 (新西兰)奈欧?马许?
    126 死前之吻 (美)艾拉?利文?
    127 夺面旅人 (爱尔兰)约翰?康奈利?
    128 杀戮之病 (日)我孙子武丸?
    129 达特穆尔的恶魔 (法)保罗?霍尔特?
    130 恶狼之夜 (法)保罗?霍尔特?
    131 荒野猎人 (中国)文泽尔?
    132 一撮鼻烟 (英)雷吉纳德?希尔?
  •   前一本送人了,这本自个收藏
  •   很容易读,不过故事一般。
  •   一般吧,如果是普通人写的,那还不错
  •   与第一本书如出一辙,感觉就像白开水,好像有种生拉硬凑的感觉,不会是作者为了骗稿费吧?
  •   语言非常俏皮,但是玩的有点过,致使情节拖沓,结构松散,把短篇小说的材料硬拉成长篇。
    设计仿佛很巧妙,违反常识,故意惹祸上身,严重失真,做故事的痕迹太明显
  •   满200-120买的,超值
  •   衣柜里的贼
  •   雅贼系列第二部
  •   活动批量进的,还在慢慢消化中
  •   超典型的美式方式
  •   说实话 一般般
  •     这样的比喻也许不太贴切,但是,伯尼的形象让我直接联想到的就是那个举世闻名跨越世纪的MI6最佳员工-詹姆斯邦德。当然,两个人的行业、经历、人格特点都截然不同(至于外型倒是无从考证),但我每每读到这个本该隐藏身份,最好除了本人以外谁都别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行当的小偷,呃,雅贼,却所到之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去超市买个东西都能被慕名者搭讪,简直就和那个同样需要隐姓埋名暗中作业,却名牌到处亮生怕有人不知道的知名间谍如出一辙。而且要命的是,他俩都似乎很享受其中(?)。
      
      两人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一个事件都会遭遇一个女主。虽然雅贼的桃花运没有人肉艳遇机邦德先生那样丰富,但是从温文尔雅的诗派治疗师到古灵精怪的美貌邻居,也为他本就刺激脉搏的工作经历增加了不少心跳。当然,这些美丽的尤物们大部分也都像传统欧美硬汉小说中的女性角色一样,大多充当的是花瓶的角色,比如这一部中那个时刻像只花栗鼠一样战战兢兢,却又不失温柔甜蜜的女助理。
      
      回到故事主线。一开篇,杰出而优雅的窃贼伯尼一如往常一边行云流水地收拾着宝物一边为我们导入事件的人物和起因-那个唠唠叨叨如果没有口罩估计会把唾沫喷进患者口中的医生,以及和他有着想解又解不开的孽缘的美丽前妻。然而随着屋主毫无征兆的突然返回让这位杰出而倒霉的贼在无防备的情况下成为了瓮中之鳖,即标题的“衣柜里的贼”。要命的是,这位杰出而马虎的贼居然还把装满战利品的箱子留在了占领地-卧室的床边,理由是,杰出而有品位的他当时正在欣赏一幅墙上的画。。。
      
      在读上一本书的时候我对这位杰出的贼的评论是:有点二儿。而读到这里我很想说:非常二儿。
      借着不二儿哪会萌,不萌哪会爱的原理,我再一次深深的爱上了这位所到之处皆为囧事的贼。
      
      是的,又二又囧的杰出窃贼伯尼的倒霉事儿当然不会仅仅停留在行窃未果反被关在密室里被迫欣赏屋主免费奉上的现场爱情动作片上。一如每一部优秀(或者不优秀)的侦探悬疑作品一样,美丽的屋主死了,装满赃物的箱子也不翼而飞,而案件的“当事人”伯尼却只听到了脚步声。。。这是多么让人颓然无力的当事人啊,先不说行窃未遂躲在死者衣柜耳闻(非目睹)犯罪这种事情打死也不能说,就是说了也是对案情毫无帮助的证据啊。唯一能够提供的也许就是案发时间,但是如今高超的法医技术已经能把死亡时间缩小到30分钟间距了。
      
      总之,在没有抓住任何能让自己与案情摆脱干系的前提下,随着第一嫌疑人-死者前夫大嘴巴的牙医先生被抓去收审,伯尼便无可救药的背上了大黑锅。看着找上门来的双簧搭档和为钱不要命死盯着自己的警察,想要洗清罪名还自己清白,杰出而睿智的雅贼伯尼只有亲自出马。
      
      经过一路投石问路,可以列为嫌疑人的对象有三个。虽然在我看来,所提供的关于三个人的线索不管是动机还是证据都略显潦草,但是在伯尼(作者)天马星空的想象和推理,还是将他们和死者之间的关系串联起来,并通过排除法将犯人揪了出来。有趣的是,开篇不久我就隐隐约约察觉到了犯人的真面目,但是总也找不出个理由。而作者也再不肯多提供什么蛛丝马迹,所以使得这个最可疑的人始终如空气一样飘荡在剧情之中,没有更多的贡献,却又怎么也舍弃不掉。
      所以当故事最后伯尼让关系人排排坐,将案情从头到尾讲解一遍,并大声喊出“犯人就是你XX!”的时候,我总有些不服气。就好像是明明知道答案却因为想不到论据而得到零蛋的考生一样。
      
      但随后想想,其实没有必要那么纠结。因为这个系列本就不是传统本格推理小说。若真要一板一眼的为每一个线索精雕细琢对每一处细节一一勾勒,让读者非要一头栽在线索里头试图和作者拼个你死我活,反而就会失去原本那种悠闲轻松阅读的情趣了。我看到百度里对劳伦斯布洛克的描述引用了一句“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觉得非常贴切。他的故事行云流水,无拘无束,明明严肃的主题却常使人忍俊不止,幽默风趣有云淡风轻的笔触实在是让人消遣放松的好读物。比如每当伯尼问起酒吧常客丹尼斯关于克里斯特尔的事情,他就会像复读机一样重复:“那女人,好的真是没话说。”(我承认我的笑点很怪。。。)
      
      总之这本“衣柜里的贼”如我看过的上一本“交换泰德威廉姆斯的贼”一样,读起来一点也不累,但并不以为着会觉得无所谓,拿起书一定会一口气读到最后的。
  •     谈不上是雅贼系列中最欢乐的一本,但推理的参与感还是不错的,凶手是在确定了姘头之一是律师这条线索之后就心里有数的了,可能是这本之前看了几本老布的书有关系,他的书就是一大堆的毛线团,读的时候好像都是没用的东西扎堆在一起,但你不一一过滤又不行,因为线头就在这里面。多看几本就精了,为了避免回头翻找然后“哦哦原来是这个用意”的杯具再发生,不得不耐着性子把每一点唠叨都记下来
      
      
  •     
      两天,看了两本劳伦斯布洛克的书.
      他被誉为是美国最杰出的硬派侦探小说家.
      第一本是写一个风趣随和的雅贼,同时也是二手书店的老板.
      
      他被自己的牙医怂恿,去偷他前妻的珠宝.
      结果自以为聪明的提前行动被堵个正着.
      不但被锁在衣柜里目睹了一场春宫现场秀,没等溜走又亲耳听见了桩命案.
      倒霉催得他很不甘心丢失那箱整理好的珠宝.
      但却在深入案情中被人嫁祸.
      同时,他与警察嫌疑人周旋地过程中,还不忘睡了黑发娇俏的小妞.
      
      他形容一个蠢警察:
      "他的肩膀比一般人要宽,双眼分得很开.仿佛在子宫里时想过要变成双胞胎.
      可又在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
      
      还有永远话里有话的老对手,警察雷.
      "在警察局里待上几年就容易变得疑神疑鬼.什么事都不能只看表面.
      瞧瞧,你也不过就是有一张拳击比赛的票根,可我就觉得是天大的事儿.
      硬要往你身上贴个标签说你有罪."
      "如果是我办这案子,说不定会觉得未免太顺当了,而那票根在你口袋里
      也太巧了些.可这不是我的案子啊.何况穿蓝色制服的警察对凶杀案
      这么高深的东西又懂个P.这种事的精妙,你得穿上三件套的西装才能弄清楚.
      所以我就明哲保身,选择不闻不问,让他们穿西装打领带的先生们去办吧."
      
      我还很喜欢他和魅力四射的画廊老板丹妮丝拉斐尔森的通话那段.
      还有他不小心撞见大块儿头格拉堡那段.
      "也许他在职业篮球场上只配打个后卫,但人可实在是生活里的前锋."
      "我需要空气."
      他把门拉开,我往外踏出一步,弯下身咳嗽.然后再踏出一步
      直起身,像个无赖一样飞快地跑了.
      
      他随后很遗憾地提及黑发的俏妞,因为女孩儿很迷茫地考虑到将来.
      嫁给一个体面的,"全世界最好的牙医"总好过做小偷的情人.
      但伯尼显然赞同她的决定,又语带酸涩的讥讽.
      "总之,我可以找个认识某人的某人谈笔生意,要是弄不到两三万
      那可真是见鬼了.当然,我永远都可以按格拉堡的方式去做
      一张张把假钞用完,不过这么做就不需要贼的胆量了.你得兼具骗子的
      厚颜无耻和圣徒的耐性.那可真是他妈的要命组合."
      "所以,干小偷的虽然没有未来,但过几天算苦的日子后,报偿也不错.
      所以我是可以试试改变她的心意,只不过有可能这么说完,最后发现
      她根本不值,所以还是让她见鬼去吧.世上女人多得是."
      
      最后一小章是作为书店老板的他,逮了一个笨同行.
      他逼着对方把口袋里的三本书交出来,还有一本是在别处偷的.
      然后又逼着对方付了五十块钱,包括本不属于他书店的那本.
      最后小伙儿很沮丧地抱怨,我根本不想看这几本,本来打算卖掉的.
      伯尼又替他估算了总价,从收的五十块里还他十块,同时留下了书.
      还劝诫对方,你千万别干这行,作为一个贼,你Y太笨了!
      
  •     衣柜里的贼是雅贼系列的第二部,这本延续了上一部的幽默以及以推理破案为中心的风格。故事讲述了我们倒霉的伯尼·罗登巴尔童鞋被自己的牙医怂恿去偷他前妻的珠宝。原本只是为了替牙医出一口气,可没想到自己却被阴差阳错地关在衣柜中,不但憋闷的听了一场AV真人秀,更是又被一具尸体堵在了房间内。更糟糕的是,自己辛辛苦苦偷来的一大箱珠宝也被凶手顺手牵羊了。当然,这些都不算什么,对于即将发生的事情,我们的罗登巴尔童鞋大概已经习以为常了,那就是他再次被当做嫌疑犯,再次免费帮警方破案,再次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分给警方,然后又是一笔赔到姥姥家的亏本生意……
      
      如果只看过马修系列的话,你绝对不会想到布洛克居然有如此高的幽默天分。本书中罗登巴尔入室行窃那段描写的极其生动,先是展现了他高超的开锁技能以及娴熟的偷盗方式。然后便是一段极富诗意的描写。罗登巴尔“雅贼”的称号可不是白给的。这位在偷盗中还不忘享受的先生在这一阶段真实堪比“盗帅”楚留香。然而,布洛克忽然笔锋一转,屋主回来了。目瞪口呆的小偷在无处可藏的情况下躲进衣柜。然后屋主神器地顺手锁上衣柜,然后……我真的已经努力忍住了,可是还是崩了……雅贼先生你到底是有多倒霉呀!整篇故事妙语连珠,与马修那令人揪心的自我吐槽不同,罗登巴尔无论吐槽什么都能让人会心一笑。布洛克字里行间都充斥着一股轻松娱乐的感觉。让这两个同是生存在城市边缘的人完全朝着两个极端走去。
      
      作为侦探小说,雅贼系列比马修系列更注重推理和诡计。不过本书的推理在逻辑上真心不算严谨。我觉得相比起来,上一部《别无选择的贼》的推理更为精彩一些!当然,我们也不指望布洛克能像奎因那样写出毫无破绽的逻辑推理(即使奎因也有出现BUG的时候)。对于布洛克来说,只要故事好看,只要他那种黑色幽默的调调没边,我就会一直看下去。
      
      另外,本书有微透《东方快车谋杀案》的嫌疑。不过只有一句话,而且比较隐晦。注意就好。
  •      第一次接触劳伦斯大师的作品,就是这本雅贼系列之衣柜里的贼。
       很有意思的角色设定,突破了以往侦探或是警察作为破案主角的定式。与侦探或是警察相比,盗贼有着独一无二的技能。他可以以最快的方式自由出入各种场所,掌握一首资料,简单的说就是“拥有上帝之眼”。这样的条件设定必然会加速故事情节的进程,使得结构更加紧凑,读起来不困不乏。
       在角色设定这一方面,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人物的职业对比。伯尼之所以称为雅贼,是因为他只偷有钱人的钱,因此在警察盘问房东老太太伯尼行踪的时候老太太居然没有配合警察这一正面形象,反而维护起伯尼这一角色来。再看看另外几个角色,首先要说的就是警察雷了。雷作为一名聪明的警察,发现案情蹊跷之处居然第一个先找到嫌疑人伯尼,企图将实情私了,从中牟利。我不知道在坐着那个年代NYPD是不是臭名昭著,不过效果确实达到了。相比之下,另外两个唱双簧的警察倒是中规中矩,颇为可爱。
       另外一个boss级角色,就是法律猎犬乔尼了,或者应该叫卡尔森.弗瑞尔。这名道貌岸然的律师,一开始出场只是一个普通的事务所律师,就是牙医克雷格的保释还是通过介绍另一名刑事律师才完成了任务。然而,就是这样一名律师,与自己牙医的妻子偷情,然而得知了假钞的消息后杀鸡取卵过河拆桥,嫁祸于他人,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为嫁祸人做律师。所以,不管职业多么的Decent,一样都有Fithy的人存在,而那些看上去不怎么好的职业往往做的人却没有想象的那么坏。
       总而言之,故事一波三折,读起来很流畅,一气呵成,值得你拥有。继续关注雅贼系列。
  •     布洛克笔下的主角似乎常常有艳遇,不过鉴于主角不是酒鬼就是小偷,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本书的故事节奏控制的非常好,将将然在高潮部分把所有线索归位,可谓是小而精致~~
      此外,我很欣赏主角在结尾对女主角的态度,是人就应该活得洒脱一点~
  •     有一个罗宾汉式的任务,同现代侦探小说比起来,似乎不那么紧张,但是悬念的设置还是可以的,不同于正义凌然的侦探,他是个游走于边缘的人,小说字里行间透出对拜金主义和警界管理的批评,一个小贼的正义之路,还有些看头。
  •     这个系列看到第三本,伯尼给我的感觉就是... 这贼很多事迹都可以上笨贼一箩筐了。
      
      哪儿有这么偷东西的,进人家里还越呆越美,耽误时间,而且显然不是他运气不好,而是呆的太久了,也不会先仔细查看下屋里的情况(好吧,这本学乖了点儿)。你说这让我们看着多么揪心,尤其是这人后面还会经常破门而入别的地方,好吧,这些由于剧情需要他没撞到麻烦。
      
      
  •     在推理的国度,思维敏捷、明察秋毫的各路名侦探自然都是高居人气榜前列的,然而有一类角色其拉风程度绝对不比侦探小,甚至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亚森罗宾,比如怪盗基德,你可以用各种各样的名词去称呼他们,像是侠盗、义贼……但即时再盗亦有道,你无法否认他们的职业就是小偷,这一点对于雅贼系列的主角,伯尼•罗登巴尔也是一样。
      
      第一眼看到书名——《衣柜里的贼》,让我想到了《笨贼一箩筐》,不过本系列的主角伯尼缺的显然不是智慧,而是运气。闯了空门,居然碰上主人回来;躲在衣柜里听觉被迫享受完香艳大餐,结果还被锁住,并且耳闻到凶案发生的过程;最终之前打包好的赃物还被凶手顺手牵羊,自己却沦落到还要帮凶手料理后事,如果说还有什么比伯尼更倒霉的,恐怕只能算上伯尼的耳朵和手了。
      
      先前的经验告诉伯尼,警察往往会把命案现场的贼和凶手之间画上等号,好在这次没有像之前那样被警察逮个正着(《别无选择的贼》),但也好不到哪里去,被铺的虽然是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的牙医,但是伯尼早晚会被“供”出来,所以唯一的方法依然是找出真凶,从而自救。依然还是那句话,“如果警察有用的话,要侦探干嘛?”不过在这里,应该把侦探改成贼,虽然看起来有些别扭。
      
      当一部推理作品是从一个贼的视角出发,其进展必然是与众不同的,他不可能像侦探那样堂而皇之地和警方合作,何况他还是警方眼中的嫌疑犯(当然偷偷合作还是可以的,比如说和雷),无法得知第一手资料;但与此对应,贼有自己的调查方式和消息来源,要知道很多时候从暗世界得到的信息要比正常渠道来得确切得多。这样雅贼系列就给读者带来了一种耳目一新的阅读体验,贼的痞气也可以给沉重的凶案带来一丝轻松。
      
      书中对于每个角色都有一定的讽刺,天下第一的牙医克雷格的自私与敢做不敢当,艺术家格拉堡的堕落,警察托德拉斯、奈斯旺德的无能与嚣张,夜店女子的放荡冷漠与孤寂,律师卡森的道貌岸然,红颜吉莉安的纠结,还有警察界受贿的黑暗……其实无论在哪里,无论什么职业,什么人群都有其光明和黑暗的一面,主角伯尼的职业如果放在平日生活中想必都是惹人厌的,而在书中这个可爱又倒霉的雅贼,则是博得了大家的欢心。作为吉莉安,选择一个正当职业的人来当丈夫又有什么不对呢?跟着小偷整日担惊受怕,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女人都不会这么选择吧!而警察受贿,如果雷和其他警察一样一本正经,无辜的伯尼恐怕怎么都百口莫辩了。
      
      在这个故事中,丹妮丝•拉斐尔森这个角色很是让我喜欢,虽然她只出现在伯尼在寻人过程中凑巧打的一个电话中,但她的热情开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即使是这样一个女子,也一定有她的缺陷所在,只是我们看不到罢了,或许她出场再多一点,给人留下的印象就不同了,谁知道呢?毕竟有两面性的不仅仅是双子座!而“雅”和“贼”在我看来就是光明与黑暗的结合,所以一贼两面。
      
      
  •      西谚有云:每个人的衣柜中都藏着一具骷髅.这是用于形容每个人的私密处都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衣柜里的贼>的主角伯尼就在无意中发现了别人不可告人秘密,随即又被卷入解密的漩涡中.
      
       这本书并非注重推理的侦探小说.通常推理小说的作家喜欢在叙述中埋下伏笔或者种下暗示,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断把他有意留下的支离破碎的记号拼凑成完整的案情,逐渐按图索骥查出真凶阅读快感累积至此终于达到高潮.这种考验读者逻辑思考能力和细节感知力的小说,在阅读时,读者的代入感极强,好似注重用户体验的模拟人生类游戏.
      
       但是,劳伦斯.布洛克的这本小说并无意于在叙述中变着花样地吊读者的胃口.这本书属于其撰写的"雅贼"系列中的一本,所有小说的主角都是这个名叫伯尼的中年小偷.他的另一个身份是个二手书店老板,不过在这本书中并未透露这一点.通篇阅读下来可以看出,比起致力于编织出扑朔迷离的案情,作者更愿意把笔墨花在点染雅贼伯尼的形象上.从剑走偏峰的角度来解读,可以说是一本告诉人们该如何优雅地行窃的实战法则.
      
       虽然都是窃取,但是雅贼同小偷和侠盗二者皆然不同.中国武侠武侠小说中盛产飞天遁地,来去无踪的侠盗,他能将富商巨贾的不义之财如探囊取物般窃得,并将其送给更需要的人,虽然他们的行为有悖法理常规,但是他们遵循的是行走江湖的义气伦常,相比普通小偷而言更有道德优势,加之其几乎无所不能的高强武艺,往往能取得读者的认同感.而小偷的形象通常更写实一些,他们是混迹于密集人群中行踪鬼祟,神色可疑的人物,他们行窃的金额虽然不大,但是总是特别令人发指.(有个有趣的悖论是,好像只要超过行窃金额越大,人们对窃贼的厌恶感会逐渐递减,认同感随之上升.正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当然也会有些文学或影视作品对这类人物寄予一些怜悯之情.
      
       而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雅贼伯尼则兼具侠盗的道德优势和小偷的丰满性格,因此倍加讨人喜欢.他有固定的牙医,喜欢用咖啡来清洗肠胃,对奢侈品略有研究(出于工作需要),有可能还是"纽约书评"的忠实读者.就像任何一个生活在布鲁克林区的纽约客一样,他过着典型的中产阶级的生活.他入室偷窃不完全是为了讨生活,而是喜欢借潜入别人住宅之际窥探别人的生活,再"顺便"带走几样东西,以获得偷窃的满足感和刺激感.
      
       当伯尼被困在衣橱里动弹不得时,他不是想着如何脱逃,而为因为"工作(行窃)"而没能喝上两杯餐前马爹利而遗憾",在女主人正在和男客调情作乐时,他也没闲着,全心全意地想着事成之后的庆功晚餐如何安排,比如前菜得是冷芦笋汤,主菜是搭配蘑菇的牛胸肉,再配个菠菜拌芝麻和沙拉橘子片,再佐以半瓶好酒,还必须是白葡萄酒.(插句题外话,牛肉是红肉,不是应该配红酒才合适么?这是作者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此外,还要来杯不加糖不加奶的黑咖啡,餐后还要来杯白兰地去掉咖啡的苦涩,还有庆祝任务顺利完成.这一搭配考究的一餐,侧面彰显了这个小偷的十足雅痞风范.
      
       对于伯尼是如何开锁的一段比喻描摹也别有一番情趣,还能读出一些性隐喻.作者借伯尼之口在书中说,"我为什么要硬撬呢?我用探针摸索,用手指跟它轻声交谈.它是单纯的少女,我是唐璜,你说赢家是谁?"风流贼子形象呼之欲出.当然这个行事机敏得好似邦德一般的雅贼,当然和邦德一样少不了美女助阵,在探索真相过程中也和托其行窃的牙医的女护士(女护士本是牙医的相好)搞上了,不过这段露水姻缘也在真相大白时戛然而止.像邦德一样潇洒的伯尼当然不care,他更关心的是:"此后我上哪儿再去找个牙医呢?"
  •     其实在不是特别后面 在真相揭露之前我就猜到了凶手 我不知道是因为作者功力不够还是因为我被各种侦探小说修炼成如此狡猾
      贼果然需要有贼胆啊 这是这个行业必备的专业素质
      恩还有我没有猜到故事的结尾会是这样 给了我很大的惊喜
      
  •      或许是被朱天文、王家卫这帮子人的名头吓坏了,可能是因为对硬汉的天生爱好,我对雅贼充满了期待。
      
       现在,经过两本之后,我真的要质疑了,虽然新星社社长谢刚的疑问依然萦绕于心头,但是,我想说,这真的没有期待中那么美好。
      
       貌似,一切不该发生的都已这么一种方式发生了、
      
  •     《衣柜里的贼》是我看过劳伦斯布洛克雅贼系列的第二本。和上一部一样,伯尼又在偷盗过程中卷入了凶杀案。与上一部不同的是,伯尼这次不是主动闯入“空门”而是受人之托,帮助牙医克雷格去偷窃前妻的珠宝,这本是个轻松的活儿,因为克雷格已经把前妻的行踪提供的相当精准了,可惜伯尼依旧不幸,当他从容地把珠宝装到公事包里准备扬长而去的时候,女主人突然和情人回到家中,情急之下伯尼钻进了衣柜。而当他再次走出衣柜的时候,世界已经变了,女主人已经被人杀死,那包珠宝也被凶手卷走了,于是倒霉的伯尼又一次陷入了凶杀案......
      
      为了那箱珠宝,当然更为了洗脱自己的嫌疑,伯尼又一次展开侦探之旅。不过幸好倒霉的伯尼每次都会美女相助,而且往往还会擦出些爱情小火花,这次是牙医助理吉莉安。伯尼这次比上次要有经验的多,他已经懂得运用心理战去击溃敌人了,最后的谜底揭晓时刻很精彩,为了不剧透,这里不做过多描述。
      
       《衣柜里的贼》不厚,只有区区200页,却延续第一本《别无选择的贼》的风格,通过伯尼的视角和经历,揭示了当时美国社会的种种乱相,认真画画却得不到认可的艺术家只好做违法勾当,为了避税而购置大量珠宝的牙医赔了夫人又折钱,这一切都是为了追求金钱,伯尼也是为了追求金钱,才屡次把自己陷入到尴尬的境地,好在他诙谐,好在他幽默,好在他可爱,我们才会陪着他紧张到最后,甚至心里有点使点小小的坏,开始期待他下一次走背字,碰到更离奇的凶杀案。
      
  •     劳伦斯.卜洛克的运势坐标系
      
        将卜洛克的四大系列主角按照角色创造年代为正方向的轴线上定位。
        
        间谍谭纳在最左面,杀手凯勒在最右面,小偷罗登拔和侦探斯卡德在中间。
        
        在用一条标志个人运势高低指数的竖线为纵轴,凯勒处于正上方,他杀人、拿钱兼带破一些悬案,杀人是他的职业,这个职业干得不赖,有惊无险,报酬颇丰,他要供房、养狗、集邮、上好的馆子,喝些威士忌或者白兰地(只是不像马修那么沉迷其中),职业之外,有那么点同情心,虽不能兼济天下,倒也兼济左右,有离开都市去乡村买所房子隐居的冲动,但也比浪漫主义的伊凡理智很多知道什么叫点到即止,凯勒,一个以杀人为业分得清自己该干什么的资产阶级中产阶层,劳伦斯.卜洛克人生经历到了安知天命的年代。
        
        现在往前推,那个最为人熟知的酒鬼侦探马修.斯卡德,我们说,我们爱卜洛克,是因为每一个爱他的人就好像在斯卡德身上非但看到卜洛克的影子,更看到内心中自己的影子,“我他妈的为什么就活得那么苦”,好吧,斯卡德是我们内心中痛苦的影子。他够惨的,中年离异,当警察执勤时误杀了小女孩,酗酒,和每一个酗酒的中年硬汉一样惨兮兮得把这叫做“让自己不做梦”。不过他够苦的了,因之在小说中,卜洛克不再让斯卡德在他追查的事件中陷入个人的危机,不会像苏格兰著名的惊悚小说作家伊恩.兰钦笔下的雷博斯探长那样同样离异、酗酒只除了没有因为误伤人命不再有拿枪的勇气那样,在办别人的案子时还要陷入自己被调查的危机,也不太像冰岛作家英德里达松笔下的警察在办案之外还要担心自己的女儿吸毒、担心自己和女友之间没有火花。是的,马修.斯卡德的运气不好也不坏,正中间,只不过,他所介入的每一幢CASE他都好像(说得夸张一点)把自己当成了耶稣感染到每一个当事人的痛苦,这样还不够惨吗?纽约,八十年代八百万人口,因此有了《八百万种死法》,这,还他妈的不够斯卡德惨的吗?他每拿一笔报酬,捐十分之一给第一个看到的教堂,点上一支蜡烛,他去戒酒协会,听别人说而不知道该说什么,马修.斯卡德——我以为是卜洛克和每个男人的中年危机。其实到了这个时候,人生差不多已经死了,快乐得逃避到酒坛子里淹死和痛苦得“每天戒一次酒活着”真的有差吗?
      “。。。,然而日子还要过下去”,是每一部小说每一部电影里最残忍的台词,当你明白童话里总是用“此后王子与公主就这样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替换“The END”时,你就会明白这是一种略带绝望意思的祈祷,你就会明白生活是多么残酷,和童话相反,他总是无法在最幸福时戛然而止,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直到那些幸福一点点被抽干蚕食,直到不幸一点点的叠加到身上来,然而,比幸福时无法终止更残酷的是,痛苦即使叠加到一定份额,你的生活仍在继续,那些生命里无法承受的轻或重,其实很那把难以承受的生命终结,就像那个马修,自《八百万种死法》之后,倒真的是每一天都戒一次酒,换言之下半辈子他不再依赖酒精,但却依赖上了戒酒协会的说话和聆听。我要说,卜洛克举重若轻的文字里,流露出的是我们大多数人藏在心底但不对自己告白的话:其实,我已经死了。那些我依赖的东西仅仅证明了我的生命还在“活”。当生命的存续无法凌空蹈虚,需要找某一种专注着的依赖去证明(譬如酒精、譬如戒酒、譬如家庭、譬如爱情、譬如事业、譬如权势与金钱、譬如向着不公不义劈刺),你敢说,你没有死吗?
      不过这样脆弱与堕落的角色才更令我们爱不释手不是吗?他的脆弱与堕落不正折射我们自身的软弱与失败吗?
        
        再往前跨一步,大概在纵轴上你会找到位于最下方的雅贼柏尼.罗登拔,开锁能手,每次行窃总喜欢流连一下主人家中摆设感受一下主人的生活,美食家,副业是二手书店老板,喜欢把别人的钱变成自己的,没有其他伤害性,也不太会像斯卡德那样悲天悯人或者像凯勒那样洞透了生命的禅机。罗登拔,一个事业处于起步阶段,对未来的憧憬即实际也时常有一点突发奇想,就好像每个刚步入而立之年的男人。不过,运势上,可真是点背到家。在九本的这个系列中,第一本,当他偷完准备出门,才发现门口堵了警察,卧室里居然还有一具他没留神的尸体,第二部(对了,就是我现在写书评的这部),刚把珠宝装进皮箱,主人就回到家,逼不得已躲进衣柜,却被锁在其中,窒息气闷不说,还得耳闻巫山云雨,临了,房间里又多出一具尸体。
        于是,每一次,这个不走运的雅贼,都得想法设法找出凶手,当然是为了洗脱自己正在作案现场的犯罪嫌疑。
        柏尼.罗登拔,壮年时看得见理想中的目标影子,亦步亦趋得奋力前行途中却总是遭遇见鬼的阴差阳错。
        
        最后,回到最初的那个睡不着的密探伊凡.谭纳,不知道应该给他在这个运势坐标系统中如何定位,因为这家伙的运气,根本就是不规则的上下波动。密探系列是卜洛克的第一个系列,份属冒险类的间谍小说范畴,可是和运气好的不行魅力不可抵挡的詹士邦大仙相比,伊凡.谭纳虽然是用不用睡觉的时间学会了多国鸟语,也结交了各式异议组织与团体,可是,动不动就被扔到东欧(冷战时期的)的格鲁吉亚、马其顿、立陶宛、前苏联,亚洲的泰国与越南(内战时期的)、北美的加拿大世魁北克世博会古巴馆,每每身陷险境命悬一线,且这些百慕大三角往往并非之前任务交待要去的,这些危险也并非原本任务附带来的,我命由天不由我,伊凡谭纳的身处险境简直可以用并不适用于任何特工的“命运乖张”来形容,他真正面临危机的时候可比罗登拔要衰的多,不过他的命如果拿到东方来有一个同样杜撰的生活在清代康熙年的传奇人物韦小宝来对照,同样的身无长才,同样的屡屡否极泰来,同样的阴差阳错就身处险境却又难以思议的凭着急智和诡计外加一大堆别人想也想不到的头衔化险为夷,更变本加利的报上黄金屋与颜如玉。
        伊凡.谭纳——美国“韦小宝”——卜洛克创作这样的角色是给青年时期下的不用计划随性而为制造了浪漫的成人童话,如果你说这是意淫那我没话说,因为这样的故事谁都知道是扯淡,可是我们照样看得爱不释卷,因为如果连那个时候你的思想都没有天马行空无所不为过,那不叫少年老成,那叫做没活过。
  •     将卜洛克的四大系列主角按照角色创造年代为正方向的轴线上定位。
      
      间谍谭纳在最左面,杀手凯勒在最右面,小偷罗登拔和侦探斯卡德在中间。
      
      在用一条标志个人运势高低指数的竖线为纵轴,凯勒处于正上方,他杀人、拿钱兼带破一些悬案,杀人是他的职业,这个职业干得不赖,有惊无险,报酬颇丰,他要供房、养狗、集邮、上好的馆子,喝些威士忌或者白兰地(只是不像马修那么沉迷其中),职业之外,有那么点同情心,虽不能兼济天下,倒也兼济左右,有离开都市去乡村买所房子隐居的冲动,但也比浪漫主义的伊凡理智很多知道什么叫点到即止,凯勒,一个以杀人为业分得清自己该干什么的资产阶级中产阶层,劳伦斯.卜洛克人生经历到了安知天命的年代。
      
      现在往前推,那个最为人熟知的酒鬼侦探马修.斯卡德,我们说,我们爱卜洛克,是因为每一个爱他的人就好像在斯卡德身上非但看到卜洛克的影子,更看到内心中自己的影子,“我他妈的为什么就活得那么苦”,好吧,斯卡德是我们内心中痛苦的影子。他够惨的,中年离异,当警察执勤时误杀了小女孩,酗酒,和每一个酗酒的中年硬汉一样惨兮兮得把这叫做“让自己不做梦”。不过他够苦的了,因之在小说中,卜洛克不再让斯卡德在他追查的事件中陷入个人的危机,不会像苏格兰著名的惊悚小说作家伊恩.兰钦笔下的雷博斯探长那样同样离异、酗酒只除了没有因为误伤人命不再有拿枪的勇气那样,在办别人的案子时还要陷入自己被调查的危机,也不太像冰岛作家英德里达松笔下的警察在办案之外还要担心自己的女儿吸毒、担心自己和女友之间没有火花。是的,马修.斯卡德的运气不好也不坏,正中间,只不过,他所介入的每一幢CASE他都好像(说得夸张一点)把自己当成了耶稣感染到每一个当事人的痛苦,这样还不够惨吗?纽约,八十年代八百万人口,因此有了《八百万种死法》,这,还他妈的不够斯卡德惨的吗?他每拿一笔报酬,捐十分之一给第一个看到的教堂,点上一支蜡烛,他去戒酒协会,听别人说而不知道该说什么,马修.斯卡德——我以为是卜洛克和每个男人的中年危机。
      
      再往前跨一步,大概在纵轴上你会找到位于最下方的雅贼柏尼.罗登拔,开锁能手,每次行窃总喜欢流连一下主人家中摆设感受一下主人的生活,美食家,副业是二手书店老板,喜欢把别人的钱变成自己的,没有其他伤害性,也不太会像斯卡德那样悲天悯人或者像凯勒那样洞透了生命的禅机。罗登拔,一个事业处于起步阶段,对未来的憧憬即实际也时常有一点突发奇想,就好像每个刚步入而立之年的男人。不过,运势上,可真是点背到家。在九本的这个系列中,第一本,当他偷完准备出门,才发现门口堵了警察,卧室里居然还有一具他没留神的尸体,第二部(对了,就是我现在写书评的这部),刚把珠宝装进皮箱,主人就回到家,逼不得已躲进衣柜,却被锁在其中,窒息气闷不说,还得耳闻巫山云雨,临了,房间里又多出一具尸体。
      于是,每一次,这个不走运的雅贼,都得想法设法找出凶手,当然是为了洗脱自己正在作案现场的犯罪嫌疑。
      柏尼.罗登拔,壮年时看得见理想中的目标影子,亦步亦趋得奋力前行途中却总是遭遇见鬼的阴差阳错。
      
      最后,回到最初的那个睡不着的密探伊凡.谭纳,不知道应该给他在这个运势坐标系统中如何定位,因为这家伙的运气,根本就是不规则的上下波动。密探系列是卜洛克的第一个系列,份属冒险类的间谍小说范畴,可是和运气好的不行魅力不可抵挡的詹士邦大仙相比,伊凡.谭纳虽然是用不用睡觉的时间学会了多国鸟语,也结交了各式异议组织与团体,可是,动不动就被扔到东欧(冷战时期的)的格鲁吉亚、马其顿、立陶宛、前苏联,亚洲的泰国与越南(内战时期的)、北美的加拿大世魁北克世博会古巴馆,每每身陷险境命悬一线,且这些百慕大三角往往并非之前任务交待要去的,这些危险也并非原本任务附带来的,我命由天不由我,伊凡谭纳的身处险境简直可以用并不适用于任何特工的“命运乖张”来形容,他真正面临危机的时候可比罗登拔要衰的多,不过他的命如果拿到东方来有一个同样杜撰的生活在清代康熙年的传奇人物韦小宝来对照,同样的身无长才,同样的屡屡否极泰来,同样的阴差阳错就身处险境却又难以思议的凭着急智和诡计外加一大堆别人想也想不到的头衔化险为夷,更变本加利的报上黄金屋与颜如玉。
      伊凡.谭纳——美国“韦小宝”——卜洛克创作这样的角色是给青年时期下的不用计划随性而为制造了浪漫的成人童话,如果你说这是意淫那我没话说,因为这样的故事谁都知道是扯淡,可是我们照样看得爱不释卷,因为如果连那个时候你的思想都没有天马行空无所不为过,那不叫少年老成,那叫做没活过。
  •   我那倒霉的伯尼啊……
  •   好贴,虽然暂时没有看过布洛克,但好书评是不需要原书而生存的~~
  •   我剧透,此文的坐标系一看就是学的唐诺……我想说的被你说去了,郁闷……不该放书评这的,该作为作家推荐。
    还有Burglar 雅贼 系列是10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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