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著) 页数:381 字数:172000 译者:唐嘉慧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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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那是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上午十点三十分到十一点之间,弗朗辛·库利对丈夫说她要出去一下,上行走去买菜。 “开我的车吧,”他建议道,“我不出门。” “你的车太大了,”她说,“每次开你的车都觉得好像在开船。” “随你。”他说。 他那辆别克公园大道和她那辆丰田凯美瑞都停在他们家房子后面的车库里。房子位于布鲁克林湾脊区七十八街和七十九街之间的殖民路上,是一幢仿都铎式的半木质结构建筑,外墙刷了灰泥。弗朗辛发动她那辆凯美瑞,倒车出库,按了摇控器的按钮,车库的门随之降下。接着她一路倒车,开到了街上。到达第一个十字路口时,她将一盘古典音乐录带塞进播放机里,是贝多芬晚期的四重奏。在家里她听爵士乐,因为那是凯南最喜欢的,可是自己开车的时候她总是放古典音乐。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青睐,而且跨越了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的大师地位。他曾三次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劳伦斯被称为“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其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系列: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此外,布洛克还著有杀手约翰·保罗·凯勒系列。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纽约布法罗,现居纽约,已婚,育有二女。
劳伦斯·布洛克作品年表:1966《睡不着觉的密探》;1976《父之罪》《在死亡之中》;1977《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1978《衣柜里的贼》;1979《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获尼罗·伍尔夫奖;1980《阅读斯宾诺沙的贼》;1981《黑暗之刺》;1982《八百万种死法》;1983《画风像蒙德里安的贼》;《八百万种死法》获夏姆斯奖;1986《酒店关门之后》;1987《酒店关门之后》获马耳他之鹰奖;1989《刀锋之先》;1990《到坟场的车票》;《刀锋之先》获夏姆斯奖;1991《屠宰场之舞》;1992《行过死荫之地》;《到坟场的车票》获马耳他之鹰奖;《屠宰场之舞》获夏姆斯奖.爱伦·坡奖;1993《恶魔预知死亡》;1994《一长串的死者》;《把泰德·威廉斯交易掉的贼》;1995《自以为是亨弗莱·鲍嘉的贼》;《一长串的死者》获爱伦·坡奖;1997《向邪恶追索》《图书馆里的贼》;1998《每个人都死了》《杀手》;1999《麦田贼手》《黑名单》;2001《死亡的渴望》;2003《小城》;2004《伺机下手的贼》;2005《繁花将尽》。
章节摘录
1 那是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上午十点三十分到十一点之间,弗朗辛·库利对丈夫说她要出去一下,上街去买菜。 “开我的车吧,”他建议道,“我不出门。” “你的车太大了,”她说,“每次开你的车都觉得好像在开船。” “随你。”他说。 他那辆别克公园大道和她那辆丰田凯美瑞都停在他们家房子后面的车库里。房子位于布鲁克林湾脊区七十八街和七十九街之间的殖民路上,是一幢仿都铎式的半木质结构建筑,外墙刷了灰泥。弗朗辛发动她那辆凯美瑞,倒车出库,按了遥控器的按钮,车库的门随之降下。接着她一路倒车,开到了街上。到达第一个十字路口时,她将一盘古典音乐录音带塞进播放机里,是贝多芬晚期的四重奏。在家里她听爵士乐,因为那是凯南最喜欢的,可是自己开车的时候她总是放古典音乐。 她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女人,身高五英尺六英寸,体重一百一十五磅,胸部丰满,蜂腰窄臀。卷曲而有光泽的黑发向后梳理,露出整个脸庞。黑眼睛,鹰钩鼻,嘴唇极其丰满。 照相的时候她总是紧闭嘴唇。据我所知她有两颗暴牙,那两颗门牙比下排牙齿突出很多,因为对这项缺陷感到自卑,她很少露齿而笑。结婚照里的她春风满面,洋溢着幸福,但仍然没有露出牙齿。 她的皮肤是橄榄色的,很容易晒黑。当时她已经有了夏天流行的古铜肤色,因为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她和凯南是在牙买加内格尔的海滩上度过的。以前她晒得更黑,可是现在凯南让她必须用防晒油,还限制她晒日光浴的时间。“对你不好,”他对她说,“太黑了就不好看了。一直躺在太阳下面会让一颗李子变成一粒梅干。”李子就这么好吗?她可真想知道。“李子又熟又多汁。”他对她说。 她从家里的车道开出去,开了半条街左右,也就是到达第七十八街和殖民路交口的时候,一辆蓝色厢型货车的司机也跟着发动引擎。他先让她往前又开了半个街区,然后便从路边驶进路中间,跟在她后面。 她在湾脊大道上右转,开到第四大道再左转往北。到六十三街转角上的达戈斯蒂诺超级市场时,她减速向前滑行,接着把车停在离超市半条街远的一个停车位里。 那辆蓝色厢型货车经过她的凯美瑞时继续往前开,在附近绕了一圈,然后就停在那家超市正前方的消防栓旁边。 弗朗辛-库利离开家的时候,我还在吃早餐。 前一天晚上我睡得很晚。埃莱娜和我在东六街上的一家印度餐厅吃了晚饭,然后赶到拉斐特街上的公共剧院看新改编演出的话剧《勇气母亲》。我们的位子很不好,有的演员讲话根本听不清楚。本来中场休息的时候就想走,可是其中一位男演员是埃莱娜邻居的男友,我们想等谢幕之后到后台去称赞他的演技,后来又决定跟他一起到附近街角的一家酒吧喝一杯。结果那地方挤得水泄不通,真让我搞不懂。 “太棒了,”走出酒吧时我对埃莱娜说,“他在台上三个小时,讲的话我一句都没听清楚,刚才我坐在他对面一个小时,也没听清楚他在说什么。我怀疑他是个哑巴。” “那出戏没有三个小时,”她说,“大概也就两个半小时吧。” “感觉像三个小时。” “感觉像五个小时!”她说,“咱们回家吧。” 我们回到她的住处。她替我煮了咖啡,自己泡了杯茶。我们一起看了半小时CNN,广告时间聊了聊天。接着我们上床,一个小时之后我起床摸黑穿好了衣服。走出卧室时她问我上哪儿去。 “对不起,”我说,“我没想吵醒你。” “没关系。你睡不着?” “是啊,我觉得好像透不过气,不知道为什么。” “去客厅里看看书,或者把电视打开,不会吵着我的。” “算了,”我说,“我觉得有点烦躁,步行回旅馆或许能让我平静点。” 埃莱娜的公寓在五十一街,第一和第二大道之间。我住的西北旅馆在五十七街,第八和第九大道之间。外面很冷,本来我想叫出租车,可是走一条街之后就不觉得冷了。 在一个街口等红绿灯时,我无意中瞥见两幢高楼之间的月亮。几乎快月圆了,难怪,那个晚上就是有月圆的感觉,血管里的血在奔腾,让我老觉得想做点什么事,可就不知道到底应该做什么。 要是米克·巴卢在城里,或许我会去他的酒吧找他。可是他现在在国外,而且我此刻的情绪,进哪个酒吧都不会平静。回到家后,我拿起一本书,挨到大约四点,才把灯关了,上床睡觉。 早上十点钟我已经坐在街角的火焰餐厅,吃了一份简单的早餐,顺便读读报纸,主要是看看社会版的犯罪新闻和体育版。全球版永远只报道危机,我无暇关心,除非国内或国外真的是大祸临头了,否则无法引起我的兴趣;太遥远了,我的心力拒绝为之烦忧。 上帝知道,我闲得很,每条新闻都可以细细读,再加上招聘栏和租售版。前一个星期,一家办公室设在熨斗大厦里的规模颇大的侦探社给了我三天的工作,可是后来就没音讯了,而我最后一次靠自己关系做的工作,更不知已是哪年哪月的事。我的钱没有问题,所以并不是非工作不可,而且我也已经学会每天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不过我还是希望能做点什么。月亮虽已西沉,但昨夜的焦躁感并未因此沉寂。它还在那儿;血液在轻微地发烧,皮肤下说不上哪里在痒。可无论如何,你就是挠不到。 弗朗辛·库利在达戈斯蒂诺超市里逛了半个钟头,装满一个购物车,付了现金。送货员替她把三大袋物品装进购物车里,跟随她出了超市,走到她停车的地方。 那辆蓝色厢型货车还停在消防栓前面。货车的后门敞开,两个男人下了车站在人行道上,显然在研究其中一个人手上拿的记事板。领着送货员的弗朗辛经过他们面前时,两人都朝她这边看。等她把她那辆凯美瑞的后车箱打开时,那两名男子已钻回货车,关上车门。 送货员将购物袋放入后车箱,弗朗辛给了他两块钱小费,这是普通人出手的两倍,还有很多顾客连一个子儿都不会给。凯南教她给小费要大方;不必过头,但要慷慨。“慷慨是谁都负担得起的。”他对她说。 送货员把购物车推回超市,弗朗辛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沿着第四大道朝北驶去。 那辆蓝色厢型货车隔着半个街区的距离跟随着她。 我不能确定弗朗辛从达戈斯蒂诺超市到大西洋街上那家进口食品店走的路线。她可能沿着第四大道一直走,到达大西洋街;也可能上高恩努斯高速公路进入布鲁克林南区。我不可能知道,不过也不要紧;总之她驾着那辆凯美瑞到了大西洋街与克林登街的交叉口。西南边的街角上有一家名叫阿莱波的叙利亚餐厅,它的隔壁,位于大西洋街上的就是那家食品店。其实那是家大型熟食店,店名叫做“阿拉伯美食店”(不过弗朗辛从来不用这个名字,跟大部分去那儿买东西的人一样,她总是称它为“阿尤布的店”,阿尤布是以前的店主,十年前搬到圣地亚哥去了)。 弗朗辛把车停在大西洋街北侧设有计时器的停车位上,几乎就在阿拉伯美食店的正对面。她走到街角等绿灯,过了马路。等到她走进店里时,那辆蓝色厢型货车已经在阿莱波餐厅的卸货区停下,就在阿拉伯美食店隔壁。 她在店里待的时间不长,只买了几样东西,不需要人帮忙提。大约在十二点二十分时她走出店门。当时她穿着煤灰色长裤,上身穿了两件毛衣,外面是象牙白的粗毛线衣,里面是巧克力色的套头毛衣,外套一件骆驼毛大农;肩膀上挎着皮包,一只手拎着塑料袋,另一只手拿着车钥匙。 这时,货车的后门打开了,那两名先前钻出货车的男子又走到人行道上。弗朗辛一从店里出来,他们立刻一左一右走到她身边。同时,车里的另一名男子发动了引擎。 其中一名男子开口说:“库利太太吗?”她转过头去,他很快地把皮夹打开又合上,让她瞄到一个徽章,不过也可能什么都没看清楚。第二名男子说:“你得跟我们走。” “你们是什么人?”她说,“到底怎么回事?你们想干什么?” 两名男子一人抓住她的一只手臂,在她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之前,已经扯着她穿过人行道,一起钻进货车。前后总共不过几秒钟,他们已经架着她进了货车,关上车门。货车随即驶离路边,淹没在繁忙的交通之中。 尽管当时是正午时分,尽管这起绑架案就发生在繁忙的商业街上,但没有一个人看清楚整个过程,仅有的几位目击者对于自己目睹的部分也不是很确定。整件事想必发生得极快。 如果弗朗辛在他们开始动手那一刹那往后退一步,大叫但她没有这么做。在她恢复行动能力以前,已经上了货车,车门也已经关了。或许那时她开始叫喊、挣扎,或试图那样做,但已经太迟了。 我很确定当他们抓走她时我在做什么,我去参加法尔赛团体的中午聚会。聚会通常是在工作目的十二点三十分到一点三十分举行,地点在西六十三街的基督教青年会。那天我去得比较早,所以那两名男子架着弗朗辛穿过人行道钻进货车时,我肯定自己正坐在那儿喝咖啡。 我不记得那次聚会的细节了。这几年来我一直在参加戒酒协会的聚会,频率之固定,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虽然现在去得不如刚开始戒酒时那么频繁,不过平均一个星期也总会去个五次。那次聚会应当是遵循那个团体的老规矩,前十五到二十分钟先让一位主讲者叙述个人经验,接下来一个钟头再进行集体讨论。我在讨论时间好像没发言;如果有,我应该会记得。我相信那天一定有人说了些有趣的话,每次聚会没都有。只是那次聚会有给我印象特别深的事。 聚会之后我去吃午餐,之后我打电话给埃莱娜。接电话的是应答机,表示她出门了,或者就是她有伴。埃莱娜是个应召女郎,陪伴客人是她的谋生之道。 我在两辈子前遇见埃莱娜,当时我是个口袋里揣着一枚簇新的金色警徽的酗酒警察,有一个住在长岛的老婆和两个儿子。我们俩的关系维持了两年,当时对彼此都有好处。我是她工作上的好朋友,能够帮她避开麻烦,还有一次在接到电话传呼后立刻赶到,将一个死在她床上的客户运送到商业区的一条小巷里。她则是典型的梦中情人美丽、聪明、风趣、专业技术高明;而且从头到尾都要求不多,令人愉悦。只有妓女才能如此完美,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离开家人与工作之后,埃莱娜便和我断了联系。直到有一个从我们共同的过去中钻出来的怪物露面了,并同时威胁到我们两人,才又让我们俩聚在一起。令人惊异的是,从此我们便一直没有再分开。 她有她的公寓,我有我的旅馆。一个星期有两天、三天或四天我们会见面。那些夜晚到最后通常会以回她公寓为结束,并且我在那儿过夜的时候也比较多。我们偶尔一起出城一周,或过个周末。就算哪天不见面,也几乎都会通个电话,有时还不只打一次。 虽然我们从未谈到要放弃别的对象,但基本上我们俩都已经这么做了。我没和别人约会,她也一样——当然客户除外。隔一段时间她便会踩着高跟鞋走进某个旅馆房间,或是带某人回她的公寓。在我们刚开始在一起时我对这些事从不介意;老实说,也许这还是她的吸引力之一,所以我觉得现在我也不应该介意。 如果哪天我真的介意了,我随时都可以开口要她别做了。这些年来她赚了不少钱,大部分都存了起来,投资在收入不断增加的房地产上。即使停止此种生活方式,她的生活水准也不会受到影响。 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一直没有开口,或许因为我不想对自己或对她承认我介意吧,同时我也不愿意做出任何可能会改变我们俩关系的举动;这份关系并没破裂,我也不想弥补什么。 但情况还是变了;这没有别的可能。不是因为别的,就因为一直以来,一切都没有发生变化。 我们都避免用“爱”这个字,虽然爱无疑是我对她、她对我的感觉。我们避免讨论结婚或同居的可能,虽然我知道自己想过,显然她也想过,但我们就是没有谈。这是一个我们从来没碰过的话题,除此之外,我们也从来不谈爱,或是她的职业。 当然,我们迟早得考虑这些事,得讨论、得处理。但现在我们过一天算一天;自从我消耗威士忌的速度不再比别人蒸馏威士忌快之后,我学会了以这种态度面对整个人生。有人说过,生意再大,不如过一天算一天,这世界不正是这么对待我们的吗? 那个星期四的下午四点差一刻,库利位于殖民路上家里的电话铃响了。凯南·库利拿起电话,一个男人的声音说“嘿,库利,她一直没回家,是吧?” “你是谁?” “我是谁不干你屁事。你老婆,你的阿拉伯杂种在我们手里。你到底要不要她回去?” “她在哪里?让我跟她讲话。” “嘿,库利,操你妈去吧!”那男人说完电话就挂断了。 库利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对着死一般寂静的电话筒大吼“喂”,努力地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做。他跑到屋外,冲进车库,确定了自己的别克还在,而她的凯美瑞不在。接着他沿着车道跑到外面街上左右张望,再回到屋内,拿起电话。他听到拨号音,拼命想,却不知该打给谁。 “上帝啊!”他大叫,然后放下电话筒,又大吼,“弗朗辛!” 他冲到楼上的主卧室,嘴里还叫着她名字。她当然不在房里,但他还是忍不住要去看,他非把每个房间都看过一遍不可。那幢房子很大,他叫着她的名字,在每个房间冲进冲出,对于自己的恐慌,他既是旁观者,也是当事人。最后他终于回到客厅,这才发现刚才没把电话挂好。天哪,如果刚才他们想找他,一定打不通。他把电话挂好,用意志力命令它响,果真几乎就在同时,电话响了。 这次是另一个男人的声音,比较平静,比较有修养。他说“库利先生,我刚才一直打电话给你,但一直占线,你在跟谁通话?” “没有,我电话没挂好。” “我希望你没打电话报警。” “我没有打电话给任何人,”库利说,“我以为我把电话挂了,结果发现话筒摆在旁边。我太太在哪里?让我跟我太太讲话。” “你不应该不挂好电话,也不应该打电话给任何人。” “我没有。” “尤其是不应该打电话报警。” “你要什么?” “我想帮你把太太找回来,如果你还要她回来的话。你要她回来吗?” “老天,你到底……” “回答我的问题,库利先生。” “对,我要她回来。我当然要她回来。” “我想帮你。别让你的电话占线,库利先生,我会再跟你联络。” “喂?”他说,“喂?” 但电话挂了。
媒体关注与评论
劳伦斯·布洛克是侦探小说界的大师;马修·斯卡德系列是本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 ——乔纳森·凯勒曼 侦探小说中的硬汉……这不是轻松的闲逛,但却是一次了不起的旅行。 ——《纽约时报书评》 我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候孝贤 好书! ——斯蒂芬·金 雷蒙·钱德勒和达希尔·哈米特仍然对悬疑小说流派有着深远的影响。如果说有某个侦探小说作家能够与他们相媲美,那就是劳伦斯·布洛克。 ——《旧金山纪事报》 此书系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无照侦探马修·斯卡德从1976年登场至今已逾30个年头,读者始终一路追随他从年轻气盛直到老而弥坚,从酿酒进而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调踽踽独行于兼具犯罪诡谲与人文艺术氛围的纽约。从《父之罪》、《八百万种死法》读至最新作品《繁花将尽》,马修像是现实生活里的某一个人,为了实现正义而侦破一桩桩的案子,同时他也在这个大城市中,替自己渺小的随时会被死神夺走的人生另记注脚,“我叫马修·斯卡德,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尽。”马修从70年代贯穿到90年代末,在与现实同步的小说时间里,说着精彩动人的故事。 ——《诚品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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