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著) 页数:369 字数:165000 译者:顾效龄(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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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此书系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无照侦探马修‘斯卡德从1976年登场至今已逾30个年头,读者始终一路追随他从年轻气盛直到老而弥坚,从酗酒进而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调踽踽独行于兼具犯罪诡谲与人文艺术氛围的纽约。从《父之罪》、《八百万种死法》读至最新作品《繁花将尽》,马修像是现实生活里的某一个人,为了实现正义而侦破一桩桩的案子,同时他也在这个大城市中,替自己渺小的随时会被死神夺走的人生另记注脚,“我叫马修·斯卡德,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说。”马修从70年代贯穿到90年代末,在与现实同步的小说时间里,说着精彩动人的故事。——《诚品好读》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1938-))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侦探小说界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布洛克的大师地位。此外,他曾三次荣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斯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系列:
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雅贼系列:从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
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战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
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此外,布洛克还著有杀手约翰保罗·凯勒系列。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纽约布法罗,现居纽约,已婚育有二女。
章节摘录
1 九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莉萨?霍尔茨曼去第九大街购物。下午大约三点半至四点,她回到自己的公寓,开始煮咖啡。咖啡一边滴着,她一边换下烧坏的灯泡,收拾好刚买的日常用品,读起高亚牌豆子盒后面印的食谱。就在她坐窗边喝咖啡时,电话响了。 是她丈夫格伦打来的,说他要六点半左右才回家。他常常晚下班,不过他在这方面很体贴,总会告诉她什么时候回家。从她流产后这几个月以来,他比过去更殷勤。 他到家时将近七点了,七点半他们才坐下来吃晚饭。她炖了一锅扁豆,以豆盒上的食谱为依据,但做了改进,添了大蒜、新鲜的香菜,以及一大匙约卡太卡辣酱,风味大增。她把炖扁豆浇在饭上,配了沙拉。他们一边吃,一边望着太阳西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他们的公寓坐落在第十大道与五十七街东南角的交会口,是一栋新盖的大楼。马路斜对面就是吉米的阿姆斯特朗酒吧。他们住二十八楼,窗户朝向南面和西面。一眼望过去,景色很美,整个西区尽收眼底,从乔治?华盛顿桥到巴特瑞,再从那里越过哈德孙河,一直延伸到新泽西。 他们是很体面的一对。他身材高瘦,深棕色头发从前额中央仔细地往后梳,只有太阳穴边略见灰白。深色的皮肤,清晰的轮廓,只有略显松弛的下巴,使他的脸稍显柔和了点。一口好牙,一副信心十足的微笑。 他仍是一身平时上班的穿着。一套手工精细的西装,打了条纹领带。在他坐下来吃晚饭前,有没有先脱下西装上衣?他可能把上衣挂在椅背上,门把上,或者用衣架挂起来。他对他的东西一向很小心,我可以想象,他穿着衬衫坐在窗边,一件蓝细纹织布的牛津衬衫,纽扣从上到下一路扣紧,领带则从一侧甩到肩后,免得沾到着油渍。我看过他这副模样,是在一家名叫晨星的咖啡屋里。 她的身材娇小纤细,大约五英尺二英寸高。一头深色头发,短而时尚。肤色如磁,眼睛蓝得眩目。她三十二岁,但看起来年轻多了,不像她的丈夫,比他的实际年龄三十八岁要显老。 我不知道她穿了什么样的衣服。也许是一条牛仔裤,裤脚卷起,膝盖和臀部磨得有点旧了。上面一件黄色无领棉线衫,袖子直推到肘弯,露出一截手臂,脚上则是棕色皮拖鞋。 不过这都只是我的猜测,一种想象的游戏,我不知道她到底穿了什么。 大约八点半到九点之间,他说他要出去。如果他曾在稍早前脱了上衣,现在他又将再度穿上,另外还加了一件薄大衣。他告诉她,他一小时内就回来,没什么要紧事,只是有点小事要处理一下。 我想她洗了盘子,倒了杯咖啡,然后在电视机前坐下。 十点都过了,她开始担心。她告诉自己,不要这样傻里傻气,她坐到窗边,看着窗外的繁华夜景。 十点半左右,门卫打来一个电话,说有警察正上楼来。警察一出电梯,她已经等在走廊上了。这是一个身材瘦高、模样清爽的爱尔侍小伙子,身穿蓝制服。她记得她一看到他,就觉得警察应该是这个模样。 “哦,”她说,“请你告诉我,怎么回事?出了什么事?” 一直等他们进门后,他才肯开口说话。不过她已经明白了。他脸上的表情早已道出一切。 她丈夫去第八大道与西十五街的交会口,显然在那里用硬币打公用电话。可能有人想要抢劫他Ⅱ巴,近距离内向他射了五颗子弹,他立刻倒地身亡。 还有其他的细节,不过她什么也听不见了。格伦死了,她不需要再知道别的。 2 我第一次遇见格伦·霍尔茨曼是在四月的一个星期二晚上。艾略特在《荒原》中这样说,四月,是最残酷的一个月份。那他总该明白他自己说这话的含意吧?我可不懂。对我来说,每个月都很难熬。 我们是在桑多尔·凯尔斯坦的画廊见的面。那个画廊在五十七街上第五和第六大道之间的一幢五层楼上。那幢楼里有不下十几个画廊。当天,一个现代摄影团体的春展开幕。三楼的一间大厅里,在展示七位摄影家的作品。来捧场的除了他们的亲朋好友之外,还有像莉萨·霍尔茨曼以及埃莱娜,莫德尔这一行人。他们每星期四晚上在亨特学院修一门名叫“作为抽象艺术的摄影”的课程。 桌上已经摆好了装着红酒、白酒的塑料酒杯,插着五颜六色牙签的奶酪,还有汽水。我为自己倒了一点,去找埃莱娜。她把我介绍给霍尔茨曼。 我只看他一眼,便立刻断定我不喜欢这个人。 我告诉自己,这太荒谬了。我跟他握了手,回以笑脸。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四人在第八大道吃泰国菜。我们叫了面,霍尔茨曼要了一瓶啤酒配肉吃,其他人则喝泰式冰咖啡。 我们之间的谈话始终没有什么进展。开始在谈刚看过的戏,然后又随意聊了一会儿一般性的话题,诸如本地的政治、球赛、气象等。我已经知道他是律师,在沃德尔与扬特出版社工作。这家出版社专门用大号字体重印已出版作品。 “挺无聊的,”他说,“大部分是合约。每隔一阵子,我就给人写封措辞严厉的信。哈,这可是一套我迫不及待想要传后的本领。等我们的小孩够大了,我就教他怎么写这种信。” “或说是她。”莉萨接口道。 不论是她还是他,都还没出生,产期在秋天。这是莉萨没喝啤酒改喝咖啡的原因。埃莱娜本来就不怎么喝,最近更是滴酒不沾。而我,一天参加一次戒酒聚会,也不喝。 “或说是她。”格伦附和道,“不论男孩还是女孩,这孩子可以跟着父亲重走这条无聊的路。马修,你的工作一定刺激多了。还是我电视看得太多,所以有这种想法?” “有时挺刺激的,”我说,“但大部分时候不过是例行工作,跟其他职业没什么差别。” “在你自己出来做之前,你当过警察是吧?” “不错。” “现在,你给侦探社做?” 他们来找我时,”我回答,“我替侦探社工作,按件计酬,其他时间我自己接案子。” “我猜,你一定处理过很多行业间谍的案子,一肚子怨气的雇员出售公司机密。” “偶尔。” “活不多?” “我没有执照,”我说,“所以通常拿不到大公司的案子,至少靠我自己很难。侦探社是接过这种案子,不过他们最近找我办的多半与仿冒商标有关。” “仿冒商标?” “从仿冒劳力士表,到运动衣或棒球帽盗用未经授权的商标。” “听起来很有意思。” “不见得,”我回答,“以我们这行来说,就跟你写信逼人差不多。” “那你最好有个孩子,”他说,“这正是你会想传后的看家本领。” 晚饭后,我们走到他们的公寓。我们非常尽责地赞叹从他们家看出去的景致。埃莱娜的公寓可以看到东河的一部分,从我的旅馆房间,则可以瞄到世界贸易中心,但可不能跟他们家相提并论。公寓本身并不大,第二间卧室只有十英尺见方,而且像很多新盖的房子,天花板很低,粗制滥造,不过,这样的视野,可以弥补不少不足之处。 莉萨煮了一壶无咖啡因咖啡,开始说起个人征友广告,以及她知道有哪些正经人都在用它。“不然,现在要怎么样才交得到朋友?”她问道,“格伦和我运气好,我带着我的书去见沃德尔与扬特公司的艺术指导,居然就在走廊上碰到了。” “我在房间另一头,一看到她,”格伦说,“当下就采取行动,确定我们两人一定能擦出爱的火花。” “但这样的巧事多久才发生一回?”莉萨继续说,“你们两个怎么认识的?不介意我这么问吧?” “征友广告。”埃莱娜说。 “真的吗?” “不,事实上,我们多年前要好过,吹了,也断了联络,然后我们又遇上……” “而且过去的魔力还在?这可是个动人的故事。” 也许是吧,不过这个故事可经不起深究。我们是在多年前认识的没错,那是在一家开到深夜的酒吧。那时埃莱娜是个年轻甜美的应召女郎,而我是第六分局的警探,在长岛还有一个关系疏远的老婆及两个儿子。九年后,一个精神病杀手从我们共有的过去突然冒出来,不杀我们两人誓不善罢休,于是又把我们弄在一起。不错,过去的魔力还在,我们找到了对方,厮守至今。 我也觉得这是个挺美丽的故事,但有这么多不便明说的情节,所以这个话题只能点到为止。莉萨又说起一个朋友的朋友,离了婚,应《纽约杂志》上的广告,到说好的地点准时赴约,结果遇到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前夫。他们不禁感到冥冥中自有定数,宣告再度结合。格伦说他可不信,纯属无稽之谈,他听过半打类似的故事,但他一个也不信。 “都市神话,”他说,“这类故事满天飞,但总是发生在一个朋友的朋友身上,从不是你真正认识的人。事实上,这种事从没发生过。有些人专门收集这类故事,有些书长篇大论地专门记载这类故事,就像那个旅行箱里装着德国牧羊犬的故事一样。” 我们肯定看起来一脸困惑。“哦,得了,”他说,“你们一定听过的。某人的狗死了,他心碎之余,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把狗装进一只大旅行箱,然后,他不是要找兽医去,就是要去宠物公墓,反正就当他把箱子放下喘口气的时候,有人一把抢了箱子就跑。哈,你想想看,那个倒霉鬼打开抢来的箱子,里面没别的,只有一条死狗,他脸上会是什么表情。我敢打赌,你们一定听过类似的故事。” “我听过一个,那只狗是只杜宾犬。” “杜宾犬,牧羊犬,反正是大型狗。” “我听过的故事,”埃莱娜说,“是发生在一个女人身上。” “当然,当然,而且一个热心的年轻男人自告奋勇要替她提箱子。” “但箱子里面,”她继续说,“是她的前夫。” 都市神话就此告一段落。但莉萨仍兴致高昂。她的话题一转,谈到色情电话。她觉得这是九十年代最好的比喻。从健康危机的产生,到信用卡及900电话服务的普及,以及越来越多的人沉迷于幻想、逃避现实。 “而且那些女孩赚钱多容易,”她说,“她们只需要张张嘴巴就行了。” “女孩?有一半恐怕是老祖母了。” “那又怎样?老女人做这行可有这点好处。你不需要年轻貌美,只要有丰富的想象力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得有一颗色迷迷的心,是不是?你还得要有性感的声音。” “我的声音够性感了吧?” “当然,”他回答,“不过,这是我的偏见,可不能作数。你问这个干什么?别告诉我你想从事这行。” “嗯,”她说,“我是在考虑。” “你开玩笑吧?” “哦,这可说不定,以后孩子睡觉,我又无处可去的时候。” “你真会拿起电话跟陌生人秽言秽语?” “这个……”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结婚之前,你接到的那些猥亵电话?‘ “那可不一样。” “你吓个半死。” “那是因为那人性变态。 “是吗?你以为你的顾客会是怎么样的人?童子军?” “如果能赚钱,那就又不同了。”她说,“这又不是被骚扰,至少我不觉得。你怎么看,埃莱娜?” “我想我不会喜欢干这行。 “那当然,”格伦说,“你没那种肮脏心思。” 回到埃莱娜的公寓之后,我说:“身为一个成熟的女人,你岂不占尽优势。只可惜你的心思不够肮脏,没法从事色情电话交易。” “哈,这是不是很可笑?我差点想多说点什么。” “我是以为你会说的。” “几乎要说出口了,但又咽回去了。 我第一次遇见埃莱娜时,她是应召女郎。我们再度聚首,她仍是应召女郎。我们之间的关系虽然逐渐加深,但她并未改行。我假装毫不在乎,她也不露声色。我们只好避而不谈,让它成为一个碰也不能碰的话题,像是一头站在客厅里的大象,我们轻手轻脚地绕着它走,仿佛从来没有发现它的存在。 一天早上,我们突然都开始面对自己真实的感觉。我承认其实我在乎。而她告诉我,早在九个月之前她就已经不干了。整个过程带着一种古怪的巧合之感。自此之后,我们不断调整,在一片茫然中寻找一条新路。 有一个她非得解决的问题是,她要何去何从?埃莱娜并不需要工作。她从来没有把钱交给拉皮条的,或抛给卖毒品的。她作了明智的投资,把大部分钱拿去买了皇后区的公寓。一家房地产公司全权代她处理,每月寄给她一张支票,再加上一些储蓄,足够她维持相当的生活水准。埃莱娜喜欢上健身房运动,听音乐会,到大学进修。而且她又有身居市区的方便,永远不愁找不到事做。 但她一辈子都在工作,要适应退休并不容易。偶尔她会读招聘广告,边读边皱眉。有一次她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编了一份履历表。最后她叹了一口气,撕了笔记,大声宣布:“没救,完全没救,我甚至没法编出一套巧妙的谎言。我花了二十年的时间跟人上床,我可以声称我是家庭主妇,但这又怎么样?我还是找不到工作。” 有一天,她说:“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对色情电话怎么看?” “嗯,聊胜于无。”我说,“当我们不能在一起时,说不定可以试试看。不过,我想,我会很难堪的,很难进入状况。” “傻瓜,”她亲热地说,“我不是在说我们。我的意思是靠这个赚钱。我认识的一个人说,这很赚钱。你和十几个女孩在一个大房间里,但每人隔出一小间,所以有隐私。你就坐在桌边接电话,一点也不必为顾客付不付钱烦恼,你也不必担心会得艾滋或疱疹。当然更没有任何人身危险,你压根儿不必面对任何人。你看不到他,他看不到你,他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 “那他们怎么叫你? “编个花名啊,当然你可以不当它是花名,因为你并不真的在花街上。一个电话花名。我敢打赌,法国人一定有个专有名词。”她找了一本字典,翻来翻去,“’电话之名‘,我想我还是比较喜欢英文。” “那你想叫什么?特丽克西?瓦妮莎?” “说不定就叫奥黛丽。” “你不是真的在想名字吧?” “几个小时前我跟保利娜正谈到这事儿。想个名字要花多少时间?”她吸了口气,“保利娜说她可以介绍我去她做的地方。你觉得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我说,“真的很难说,你先去试试,再看我们感觉如何。你想去,是不是?” “我想是吧。” “以前有人是怎么说手淫来着?不干到戴老花跟镜,绝不罢休。” “或戴助听器。”她说。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一,她就开始上班。但六个小时的班她上了四小时就退下阵来。“没办法,”她说,“我做不到,我宁可跟陌生人睡觉,也不能忍受跟他们淫声浪语。你能不能帮我解释解释。”
媒体关注与评论
此书系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马修为了调查一桩案子到拳击场,在观众席他注意到一名带小孩儿的男人,那个男人不经意用手抚摸男孩儿头发的动作,轰开了马修的记忆:他在盘录像带上看到一男一女残忍性虐杀一个男孩的全部过程。随着马修的追索,两桩案子竟然交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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