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洪振快 著 页数: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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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历史是一些记忆的碎片。拂去碎片上的尘埃,一览真实的底色,然后把这些碎片拼合成一幅比较完整的图案,使之呈现出动人的风景,这就是读史者的工作。不过,每个人捡到的碎片既不一样,拼合的方法也大有差异,所以拼合起来的图案并不相同,呈现的风景自然也各有特点。本书的工作是力图拼合一幅名为“亚财政”的历史图案,记忆碎片主要来自清代的朱批奏折、内阁档案、史料笔记、方志谱牒、文集日记、经世文编等可资利用的一手材料。所谓“亚财政”,是一种非正式的财政制度、一种亚生于国家正式财政制度(经制财政)的历史现象。之所以认为它是“亚财政”,是因为它具有三个特点:一、已经普遍化、制度化,而不是个人的、个别的行为;二、尽管已经制度化,但却不是正式的制度,并不是国家认可的;三、它和国家正式的财政制度如影随形,相伴而生。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说下级官吏给上司送礼是“亚财政”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咸丰年间的一位官员向皇帝报告说,在四川,基层官员都对给上司送礼深感痛苦,一个州县官员每年向总督、藩台(布政使)、臬台(按察使)以及他们的顶头上司道台和知府送的礼,多的达到一万几千两银子,送给上司的这些礼和国家正式税收没什么两样,绝对是不能少的。——用他的原话说,是“上司各项陋规等于正供,不能短少”。(咸丰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四川学政何绍基奏折,《东洲草堂文集》卷二)所谓“正供”,那是国家正式税收,是国家的正式财政制度。而所谓“陋规”,就是“亚财政”。“陋规”在清代是一个总概念,它下面可以分出许许多多的次级概念。像给上司送礼,细分有“见面礼”、“节礼”、“贺礼”、“谢礼”、“别礼”、“盘库礼”、“抄牌礼”、“过站礼”、“表礼”、“水礼”等概念,人们熟知的“冰敬”、“炭敬”、“程仪”等也属于这类范畴。比如“冰敬”和“炭敬”,表面上看起来是以冬天送取暖费、夏天送降温费的名义送的,其实它们都是“节礼”这一大类下面的小类:“冰敬”是端午节的“节礼”,炭敬是春节的“节礼”,这些“礼”是地方官员送给京官的,送的时间就在端午节和春节前,一般是由地方官派专人送到京官府上的。在地方上没有这种讲究,就不叫“冰敬”、“炭敬”,而直接叫“节礼”(或“节敬”、“节仪”),除了端午节和春节,在中秋节也是必须送的,加上官员的生日,在清代前中期称为“四节”,后来连官员夫人生目也要送礼,称为“三节两寿”。为什么地方官员及其夫人生日也算“节”呢?这大概是从皇帝生日是“万寿节”、皇后生日是“千秋节”衍生出来的,既然皇帝和皇后生日全国人民要向其表示祝贺,地方上下级自然也要对上级及其夫人的生日表示祝贺,祝贺总不能只是嘴上说说,还得有点“意思”,这些“意思”便成了“礼”。当然,按照中国人繁文缛节的习惯,送礼也就有了一整套的规矩,规矩之中包括送礼的名称,“礼”啊“敬”啊那是表示尊敬,黄白之物也不能直白地说出来,所以送八两银子就说“梅花诗八韵”,送四十两银子就说“四十贤人”,三百两是“毛诗一部”,一千两银子则是“千佛名经”。“陋规”除了各种各样的“礼”之外,还有“平规”、“盐规”、“税规”、“漕规”、“驿规”、“棚规”等等名色。而“税规”在广西则称为“茶果银”,估计是以送点喝茶买水果的钱的名义送的。有些省还有些特殊的项目,比如“香规”,是向到山东泰山和湖北太和山(武当山)进香的香客征收的,康熙、雍正年间的山东巡抚每年可以分到“香规”银2500两、布政使“香规”银是1500两。鸦片战争之前,广东有“土规”,是鸦片(土烟)走私贩子送给海关官吏和水师官兵的。“陋规”的“规”字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如果理解为“规则”,那么“陋规”就是鄙陋的规则、上不得台面的规则,也就是“潜规则”,这正是吴思“潜规则”一词创意的渊源。不过,在明清人的眼里,和他们平时用词的习惯,“陋规”通常不是指“潜规则”,而是指“规礼”、“规费”——送给上司,为示敬重,称为“规礼”,送给上司的随从人员,因其地位较低,则称“规费”。中国人在这些方面是很用心的,每个词代表了一定的来源和享受主体,尽管说穿了就是钱财,但名目花样繁多,直让人眼光缭乱,也让入叹为观止。按照四川官员所说,“上司各项陋规等于正供,不能短少”,“正供”是国家税收,是国家的正式财政制度,而“陋规”“等于正供,不能短少”,这说明它的确是一种制度,有时甚至比国家的正式财政制度还要正式。事实上,许多官员宁可挪用国家正式税收,造成国库亏空的局面,也不敢耽误给上级送礼。(可参见本书《送礼政治》一文)这其实也好理解,亏空可以慢慢想办法弥补,耽误给上级送礼却可能马上丢乌纱帽,孰轻孰重,并不难衡量。这样,国家正式财政就给“亚财政”让道,“亚财政”甚至凌驾于国家正式财政之上。因此,我们可以说清代四川的这种送礼现象是一种“亚财政”现象,它具有“亚财政”的一般特征。“亚财政”这种现象有不少历史研究者已经注意到并为之命名。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之说算是一种命名的方式。从财政、税收的角度,不少研究者称其为“非经制财政”,或者“非正式的税收”(黄仁宇)、“非正式经费体系”(Madeleinezelin),不过由于史料的不易得,因而尚未见有系统、深入的探讨。本书所做的工作,就是力图通过对其表现的形式、产生的原因、发展的动力、规模的大小、对历史的影响等方面的勾勒,把它的面貌较为完整地呈现出来。“亚财政”这种现象之所以值得关注,是因为它对中国历史走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全面地探究这些影响有很大的难度,这里只能捡比较重要的说一说。还是来看一个历史事例。雍正四年(1726)三月、福建巡抚毛文铨在向雍正皇帝汇报福建海关的情形时,分析了此前十几年到福建来的外国商船越来越少,甚至“数年以来,竞绝无一至”的原因。毛巡抚说:臣再四访查,始知各国番船无愿来中国,缘自康熙五十一二年以后,文武大衙门需索陋规日甚日深,如红毛船一只,倘挟货百万两上下者,督、抚、提、镇衙门必各索至五六千两不等,而以下之文武各员弁种种抑勒不在其内,此其所以风闻畏缩不前也。按照毛巡抚的分析,外国商船不愿到福建来,是因为福建的衙门需索陋规太厉害,一只载货值百万两银子光景的商船,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几大衙门先要各自勒索陋规到五六千两银子,下面的各级文武官吏各种各样的勒索还没有计算进去,外商们听说了这种情况,就都不敢来了。(雍正四年三月十日福建巡抚毛文铨奏折)我们知道,帝国时代的官吏有两项基本职责:一是完成国家规定的征税任务,一是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维护社会基本秩序就是提供公共服务,维持正常的商业秩序是官吏们应尽的公共职责之一。而我们在福建的这个事例中却看到另一番景象:官吏为了自身的利益——“陋规”而导致商业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番船不敢在福建停泊,对外贸易无法实现,福建的地方经济自然大受影响,地方繁荣就成了无源之水。据毛巡抚的进一步分析,福建是山海之区,靠与外商交易或出海往安南等地贸易谋生的老百姓不少,外商不来,出海受限,他们的生计必受影响,没了生计的人不免铤而走险,这样社会问题也就增多了。由此可知,福建官吏们的行为不仅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成了社会矛盾酝酿的潜在因素。福建的例子不是惟一的,而是全国性的普遍现象。就在毛巡抚向皇帝呈递报告的早些时候,广东巡杨文乾和江苏巡抚张楷也向皇帝呈递了相似的报告。广东的杨巡抚说,商人们因为不堪忍受太平桥关(广东税关之一)的关卡,只好绕远道从惠州山路走,或者干脆前往别省经营。(雍正四年二月十二日广东巡抚杨丈乾奏折)江苏的张巡抚说,设在江苏的著名税关——淮安关自从监督庆元到任之后就成了“阎王关”,由于花样繁多的征税附加项目,一段时间以来,商人们不敢从淮安关经过,而宁可绕远路从南京、仪征那边走,都说我们宁可多花些路费走远路,也不敢过你这个“阎王关”。(雍正三年六月十八日江苏巡抚张楷奏折)福建、广东、江苏的报告只是我们能够看到因而知道的帝国税关的情况,其他地方或者没有报告,或者有报告而我们没有办法看到。从这些报告中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推测,大清的税关到处都一样,用清代的一句民间谚语来概括,就是“关无善政”。“关无善政”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官吏追求非正当的福利——“陋规”,从而对正常的商业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福建官吏诛求太多,外国商船不敢靠岸,但他们可以前往别处贸易,而在帝国之内,商人们只好绕过设在交通要道上的税关而走远道或走偏僻的山路,这种做法增加了商业成本,降低了流通速度,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显而易见。广东的杨巡抚说有些商人干脆往别省经营,这与外国商船不敢前往福建的情况如出一辙。因陋规导致外国商船不敢前往福建的这种情况还有更严重的后果。清代在康熙时代曾设有四个海关: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和江海关。外国商人可以前往四地贸易,这是“四口通商”时期。到了乾隆时代,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单口通商”。导致政策调整的原因,实际上与陋规制度有很大的关系。在“四口通商”时期,外国商船不敢去福建了,后来大多前往广州的粤海关贸易,但是在粤海关贸易久了,情况越来越像福建,外国商人觉得难以忍受,于是他们前往宁波,准备探寻不去广州贸易的方案,这种做法引起了广州官员的恐慌,他们想阻挠这种行为。刚开始的时候,广东官方向皇帝提出的建议是向前往宁波浙海关贸易的外国商船征收比广州粤海关多一倍的关税。但是外国商人还是宁肯去宁波。在经济政策调节无效的情况下,大清帝国关闭了其他三个海关,只留下一个粤海关。“单口通商”政策对中国历史走向的不良影响在后来的岁月中越来越清楚。而追究这个政策出台的原因,显然与粤海关官吏及广东官方为了自身私利而对乾隆及身边人员所做的游说有莫大的干系。由于英国人需要中国的茶叶,他们不能不与中国贸易,而贸易地点仅限于广州,英国人做了多次突围的尝试而没有取得任何实质的进展,这样矛盾便慢慢积累,最终引发了鸦片战争。从某个角度来说,鸦片战争与其说是因鸦片而引起的,不如说是因陋规而引起的,在这个意义上,鸦片战争与其说是“鸦片战争”,不如称为“陋规战争”更加符合历史实际。(详见本书《陋规战争》一文)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农业是立国之本,工商业并不发达,商人更处于士、农、工、商“四民”之末。从上述福建等地的税关事例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发展工商业有很多难以想象的阻力,官吏的行为对工商业的发展是有破坏力的。在这种社会规则之下,以工商业为特征的资本主义难以发展就显得很正常。明代嘉靖年间的严世藩,曾经纵论当时财富在百万两银子以上的富豪,榜上有名的17家中,除了“山西三姓、徽州二姓”可能是指晋商、徽商之外,其余的都是官吏集团中人。(王世贞《弁州史料后集》卷三十六)而那可能是商人的五姓,恐怕其发迹也不完全是靠纯粹的市场行为,而有可能是与官吏集团狼狈为奸的“红顶商人”。历史事实一再证明,在帝国时代要想发大财,除了当官就是与官吏勾结而得到经济特权,除此而外别无它途。这也导致了中国的大商人往往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人,他们一般不是靠开拓市场、发展技术、提高管理水平这些对社会进步有益的方式积累财富,而是通过与官吏勾结、在既有社会财富的分配中占据有利地位而实现的。当社会财富集聚到官吏及官商的手中,而这些人又没有动力去发展工商业,那么代表新兴生产方式的力量就成长不起来,资本主义也就不可能发展起来了。无法发展出资本主义的传统中国,就只能陷于王朝更替的“历史周期率”泥淖之中而不能自拔。曾经强盛的王朝为什么会崩溃?中国传统政治思想认为这是行苛政、恶政、暴政而不行善政、德政、仁政的结果。苛征暴敛的恶政激起大规模社会反抗是人们在中国历史中容易看到的一种现象,也是容易为恶政做注脚的现象。但是,历史远非如此简单。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就宣布“永不加赋”,那么为什么还有后来的白莲教起义、太平天国起义和辛亥革命?这个问题不是那么容易回答,但早在康熙十九年(1680)就有人给出了答案。该年一个名叫许承宣的官员如此描述生活在立国未久的大清帝国的老百姓的痛苦:“今日之农,不苦于赋,而苦于赋外之赋”,“今日之商贾……不苦于税,而苦于税外之税”。(《请禁额外苛征疏》,《皇清奏议》卷二十一)由于“亚财政”制度的存在,老百姓不仅要负担国家正式财政制度所要求的赋税,还要负担并非国家正式财政制度要求的“赋外之赋”、“税外之税”。按照帝国的正式规定,正式赋税并不高得让人难以承受,相反,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比如农业税率一般不高于百分之十,低者甚至不到百分之一,商业税率是“三十税一”或“值百抽五”,如果加上“永不加赋”的动听承诺,那么人们似乎可以生活在蜜罐里了。可是事实却是另一个样子,帝国时代的老百姓始终很苦,苦的原因就在于存在“赋外之赋”、“税外之税”。由于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小农经济有自己独特的经济规律,其重要表现就是农业生产剩余极其有限,这导致了农民的税负能力很差。所以尽管国家正式赋税的负担可能还不是很重,但由于存在“亚财政”,而且“亚财政”的总体规模常常要比国家正式财政的规模还要大,正式负担加上“赋外之赋”、“税外之税”,就可能超过中国传统农业经济所能承受的极限,成为不堪承受之重。老百姓自然也希望通过合法渠道取缔“赋外之赋”、“税外之税”,但历史证明这些努力都是无效的,即使一时被取缔,不久后又会死灰复燃,并且超过原来的水平。——这就是所谓的“黄宗羲定律”。合法渠道走不通,最后只能通过不合法的途径来解决,社会动荡由此而生,中国式王朝更替也就不可避免了。中国历史上的思想家为了寻求摆脱王朝更替“周期率”的答案曾经搜索枯肠,他们能够想到的最佳答案是仁政(善政、德政),也就是所谓“以德治国”。这一套方案的致命缺陷,梁启超看得很透彻。梁启超说:儒家论仁政“只能当如是,而无术使之必如是”(《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说到底,他们论证的只是理应施行仁政,而对不施行仁政应该怎么办却束手无策。既如此,现实就如同清代的民间谚语所说的那样——“关无善政”,税关从来没有善政,中国历史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善政。没有善政的一个表现,是无法限制“亚财政”现象。中文“财政”这个词是明治维新时代的日本人创造出来的。日本人创造“财政”这个词,借用了两个中文字——“财”和“政”。“财”是财富,“政”是政治。所以“财政”就是“关于财富的政治”。“财富”包含着创造财富和享有财富两层意思。创造财富属于生产,享有财富事关分配。财富由谁创造,又由谁享有,这其实是人类社会最核心的问题,是一切政治的核心内容。由于分配可以影响生产,当财富分配制度不公时,生产就失去动力,进而使整个社会停滞不前、衰弱落后。中国历史上的“亚财政”制度,是一种“关于非正当财富的政治”,它使社会财富做了扭曲性的、不正当的分配,它所导致的后果,一方面是生活中“潜规则”盛行,一方面是当这种不正当的财富分配过于严重的时候,社会就有动荡的危险。一个国家,如果要真正强盛,它就必须解决财富分配的公平问题——为社会成员出于自身福利最大化的目标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和平台。有了这样的机制和平台,社会就有活力,国家就能强盛,否则,就无法摆脱“历史周期率”的支配。
内容概要
本书通过一系列真实而生动的历史故事,细致勾画了中国历史上奇特而诡异的政治现象——“亚财政”制度,这是一种亚生育国家正式财政制度而又不被国家正式认可的非正式制度,它身份尴尬,却影响深远:它使民众在缴纳“明税”之外还要负担“暗税”,其规模随岁月推移而逐渐扩大,终成农民不堪承受之重,当总负担超过中国传统农业经济规律所决定的税负能力之时,“明税”所体现的博弈均衡终被打破,“历史周期率”问题也就在此凸现并发挥作用。
作者简介
洪振快,民间学者,自由撰稿人,曾为《南方都市报》撰写专栏,近年有多部人文社科著作创作出版。
书籍目录
财政:关于财富的政治(代序)货币换算说明做官的“利钱” 官崇拜与“隐性福利”现象解释权力 “合法伤害权”与“合理赐福/利权”清官海瑞的私生活 海瑞受穷的真正原因穷京官的阔日子 清代京官生活的真实图景送礼政治 送礼后面的政治规则跑部钱进 清代中央衙门的“部费”问题分月巴法则 湖南醴陵漕案背后的政治法则陋规战争 关于鸦片战争起因的旧说法陋规名色考 明清官场的陋规名目亚财政 非正式财政的分配机制及其规模估计吴思没说透 吴思历史解释框架评议李悝模型 中国历史博弈的均衡和失衡后记
章节摘录
做官的“利钱”官崇拜与“隐性福利”现象 一、刘墉对联清人丁柔克(1840-?)在他的笔记里面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个人到金山寺游玩,寺僧见他穿得很朴素——“布衣芒履”,瞟了瞟他说:“坐。”对小和尚说:“茶。”过了一会,僧问此人是于什么的。回答说:“官。”僧人马上变得热情起来,说:“请坐。”并让小和尚“泡茶”。再过一会,僧又问此人是什么官。此人慢吞吞地说:“中堂。”僧人大惊,恭敬地说:“请上坐”,再吩咐“泡好茶”。僧请此人为寺院题词,此人拿过笔来,写下一幅对联,上联是:“坐,请坐,清上座。”下联是:“茶,泡茶,泡好茶。”(《柳弧》卷一)故事中撰写对联的人,是乾隆、嘉庆年间曾任内阁学士、大学士的刘墉(1719-1805),也就是时下电视剧里的“宰相刘罗锅”。刘墉其人诙谐有智,这样的妙联估计也只有他写得出来。刘墉当时“有服”(父母去世),所以衣服朴素,“布衣芒履”,这也是符合情理的。所谓一粒沙里见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这个故事的人情倒无须多说,官崇拜、势利眼本是人间常态,实在没有必要为之多费唇舌,但这个故事中的“世界”却值得一说,这个“世界”就是帝国时代的社会生态和心态,以及其中隐藏的帝国秩序和历史机奥。仔细品味刘墉在金山寺享受的“待遇”,可以发现它含有两个系列、三个等级的内容。先说两个系列。对联的下联——“茶,泡茶,泡好茶”这个系列的待遇属于物质待遇。从随便倒一杯茶到现泡热茶,从泡普通的茶到泡好茶,物质待遇在逐渐提高。对联的上联——“坐,请坐,请上座”则是精神待遇。从坐到请坐,从请坐到请上座,这是态度问题,让人感受到了被人尊敬的精神满足。这两个系列的待遇,一个是可以用货币化来衡量的,一个难以货币化衡量。我们现在到名山古刹观光,常常可以品一杯茶小做休憩,环境再清雅,茶再好,十元钱不够,二十也许够了,二十不够,五十总够了,五十再不够,一百总差不多了,所以一杯茶的价值是可以用货币衡量的,大凡物质待遇大率如此。但精神性的待遇则不一样,它能让人感到满足,“请上座”的尊贵感觉比起享受一杯好茶的感觉更美妙,但这样的尊贵感觉到底值多少钱却不太好说。有理由相信的是,它可能比一杯好茶的价值要高得多。时下的名山古刹往往设有贵宾接待室,一般人是没有资格进去的,能够在贵宾室享受“请上座”的尊荣,恐怕是要比喝一杯好茶更让人身心舒泰的。而我们现在要在名山古刹喝一杯茶大概也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但要让名山古刹的处级、局级、部级主持尊敬地请你上座,那却需要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行(像刘墉那样具有“中堂”身份的人自然是没有问题的),而普通人估计是没有那样的资格、享受不了“请上座”的待遇的。再说三个等级。金山寺和尚的前倨后恭,开始冷淡最终热情,他在待人接物的心理上是看人下菜,根据人的身份等级分别对待:衣饰普通,“布衣”也,所给的“待遇”是“坐”、“茶”;如果是官,“待遇”提高一个等级,“请坐”,“泡茶”;如果是大官,那么“待遇”就再上一层楼,“请上坐”,再“泡好茶”。在这里,金山寺和尚给人的待遇依据身份被分成了“坐一茶”、“请坐一泡茶”、“请上坐一泡好茶”三个等级。我们可以讨论一下上述故事中刘墉享受的“待遇”的性质问题。故事中的“待遇”到底算什么呢?所谓“待遇”,其实是一种个人的“福利”。福利福利,有福有利,在现代的用法中基本上是指物质利益,其实只是“利”,而没有“福”,而在中国古代的用词习惯中,二者是有区别的,物质待遇属于“利”,精神待遇则属于“福”。在上述故事中,刘墉享受的“待遇”既包含了“利”,也包含了“福”。“利”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福”则不能。在人的生活中,到底是“利”重要,还是“福”重要呢?这可能因人因时而异,难以一概而论。但人之不同于一般的动物,在于人有精神世界,有做人的尊严,所以“福”不是可有可无的。孔子曾经说,现在人们说到孝敬,以为只要给父母吃的、能够赡养父母就够了,可是人们养一只狗养一只马,也都要给它们吃的,以养活它们,假如你没有孝敬的内心,那么你养父母与养狗养马的差别在哪里呢?孔子所谓“犬马之养”的这个论断,明白指出了赡养父母与喂养动物的差别,也指明了做为父母的人与做为动物的犬马同样是活着的差别,父母需要的不仅仅是儿女供养他们吃饱穿暖,还需要孝敬的内心和恭敬的态度。所以对于父母来说,他们要求的不仅仅是物质性的供养,还需要精神上的安慰,他们希望得到的不仅是“利”,还希望有“福”。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每个人都有可能做父母,父母的心态也就是每个人都一样的心态。这种心态,出于人的本性——追求自身精神和物质的最大限度的满足——“福”和“利”的最大化,概括说,就是“福利最大化”,具体说,它应该包括“福”的最大化、“利”的最大化,和难以区分精神性的“福”和物质性的“利”或二者兼而有之的“福利”的最大化。“福利最大化”,是人的一切社会活动的根本目标和基本动力。现在的问题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一个人能够享受的“福利”由什么来决定?在上述故事中,刘墉享受的“福/利”是由身份决定的。“身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是官?二、是什么级别的官?金山寺和尚以这两个方面作为区分“福利”的标准:“坐一茶”是给予一般人的“福利”,“请坐一泡茶”是给予普通官员的“福利”,“请上坐一泡好茶”则是给予高官的“福利”。从“福利”的享受主体——刘墉来说,我们看到在整个过程中他的“福利”在不断增长,增长趋势明显,幅度很大,而这一切基于他的身份:是不是官?是什么级别的官?官的身份增加了刘墉的个人福利,但是这种福利却不是国家赋予的法定福利,这样我们就遇到了命名的难题:刘墉在这里因为官的身份而享有的福利应该怎么定性?叫它什么?刘墉当官有法定福利。按照规定,清代“中堂”一级高官的年薪包括180两银子和90石大米。刘墉做“中堂”的时代可以领双俸双米,所以法定工资是360两银子和180石大米。如果米价按乾嘉时代每石1.5两银子来计算,刘墉的年薪大致相当于现在的13万元人民币,月薪一万多一点。这个工资是帝国官员的最高标准了,但相对于一个大国的总理副总理来说这份工资实在不能说是高了。其他的福利多多少少有一些,但数额有限。总体来看,作为一个大国总理级别的“中堂”,其正式的福利不算多,级别比他低的各级官吏就更不用说了。这样就不免产生一个问题:当官当到最高级别,也不过是这么点福利,那当官还有什么吸引力?显然,如果当官就这么点好处,那与读书人十年十几年几十年寒窗苦读、青灯黄卷的寂寞孤独是不相配的。中国古代的读书人虽说读圣贤之书,但也未见得道德就比其他人高一些。生活是一本细账,付出多得到少的事情是不能被绝大多数人接受的。做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而且是社会的精英,中国古代的读书人不会算不清基本的账。而他们又像范进那样对当官梦寐以求,打破脑袋也要挤进官场,这意味着有另外的东西吸引着他们。这东西是什么呢?二、神秘礼物在1930、1940年代任北京大学校长十几年的蒋梦麟先生,曾经说到他少年时候的一个亲身经历。蒋先生说,他的故乡浙江余姚(当时属绍兴府,现在属宁波市)城外的姚江岸上有一座接官亭,如果有上级官员过境,知县就在亭里迎候。一个下午,还是小孩子的蒋先生发现亭子附近聚集了一大堆人,赶过去一看,原来是大家在观望学台和他的随行人员。这位学台正预备去宁波主持考试。此前一目,知县已经从老百姓手中“抓”、去好几条大船,那条专为学台预备的船上装了好几只加封条的箱子。至于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那就只有经手的人才知道了。蒋先生接着说了自己当时的感受:“我遥望着学台等一行换了船,学台踏上最华丽的一只,随后这只载着官吏和陋规礼金的小型舰队就扬帆顺着退潮驶往宁波去了。那种气派使我顿生‘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触。我心里说从今以后一定要用功读书,以便将来有一天也当起学台享受封藏在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西潮·新潮》)蒋先生所说的学台大人即各省的学政,在清代是中央特派专门负责一省的教育的,相当于现在的省教育厅厅长或主管教育的副省长,他的职责和权力主要是到省内各地级市(如宁波)主持考试,考查地方上的读书人——秀才,按考试成绩决定他们是否有资格参加省一级的考试——乡试。乡试的结果对读书人非常重要,在乡试中胜出的人,称为举人,获得了两种资格:一是有资格参加更高一级的考试——会试,胜出者成为进士,这是进入仕途的阳光大道;二是直接出仕做官的资格,如果举人不想参加进士考试,或者参加了考试而不能胜出,那么可以从基层干起,虽然这不是阳光大道,但还是有一定的升迁机会的。说到底,学政只是掌握了读书人通向做官道路的一个环节,但这个环节却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全省的读书人对学政还是很巴结的。学台大人经过之处,地方上不仅恭敬有加,而且送上了“神秘礼物”。从还是小孩子的蒋梦麟先生的感受来看,他除了羡慕封藏在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之外,还产生了对学台大人享受的气派的羡慕感,因而生出当年刘邦见秦始皇出行仪仗漫天威风八面而生出的“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触。反过来,从学台大人的角度看,他不仅可以享受封藏在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还享受了地方上的尊敬巴结以及旁观者对其气派的羡慕。“神秘礼物”是物质性的,而“气派”——尊敬、巴结、羡慕则是精神性的。物质性的东西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而精神性的东西则不能。前者属于“利”,而后者属于“福”。学台的出行,享受了物质和精神的双丰收,而这些福利是在法定福利之外的。如果我们比较一下这件事中浙江学台所得到的“福利”与前面故事中刘墉在金山寺中获得的“福利”,它们有什么差别呢?二者在因为官职而获得法定福利之外的福利这一点上没有差别。有差别的只是浙江学台到宁波去主持考试,这属于公务活动,所以接待者是官方;而刘墉在金山寺的活动则是非公务活动,接待的僧人不具有官方身份。这两件事合起来可以说明一个事实:不论是在公务活动中,还是在非公务活动中,官职官位都能给本人带来好处。这些好处不是法定福利,但又能实际享有,我们该叫它什么呢?我想可以叫做“隐性福利”。在帝国时代,当官的法定福利也许并不那么吸引人,但“隐性福利”’却非常滋润人。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会有官崇拜,如同浙江学台的“隐性福利”让小时候的蒋梦麟先生所生出的羡慕,所产生的刘邦见秦始皇车驾而生“大丈夫当如是也”的羡慕感一样。羡慕值多少钱没有办法衡量,但蒋梦麟先生所说的学台的享受的“封藏在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却是可以衡量的。所谓“封藏在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在当时叫做“陋规”。“陋规”实际上是与其相关的一类事物的总名。帝国疆域辽阔,各地语言差异很大,关于“陋规”也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词儿,比如海瑞,他在浮安当县令的时候,把这类东西叫做“常例”。在清代,“陋规”的花色极多,除了众所周知的“冰敬”、“炭敬”、“别敬”、“程仪”之外,还有“平规”、“盐规”、“关规”、“漕规”、“驿规”、“棚规”等等名目。(参见本书《陋规名色考》一文)这些名目还只能算是某一领域的总名,其下还有各级细目,每一个名称的后面是一类享受主体。中国人在这方面似乎有着特殊的语言天赋,其实这是一个注重身份的社会现实决定的,因为每一个级别都应该有相应的词汇与之相对应,是绝对不可以混淆的。比如“漕规”,按湖南人的习惯,基层州县官员从征收漕粮中所得到的好处要在整个官场上分肥,给上司的叫“漕馆”、给地方上素质不好的读书人(所谓刁监劣衿)的叫“漕口”或“漕口银”,给押运漕粮的运丁的叫“水脚”,剩下留给自己的叫“漕余”;漕粮从湖南押运到北京通州的过程中送给沿途关卡、官吏的好处费有几十种,概括起来则分“南费”(在江苏淮安以南所支付的费用)和“北费”(从淮安开始北上途中的费用)。而湖南的“漕口”或“漕口银”,在江苏则叫“白规”,在湖北叫“蝗虫费”。(参见本书《分肥法则》一文)陋规”的“规”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如果解作“规则”,那么“陋规”就是“鄙陋的规则”、上不得台面的规则,也就是“潜规则”,这正是吴思先生“潜规则”一词创意的渊源。不过,在明清人的眼里,和他们平时用词的习惯,“陋规”通常是指“规礼”、“规费”,就是与国家正式税收相区别的那些送礼、乱收费等名目。当年的一位省里“一把手”——山东巡抚曾经说:“有一衙门即有一衙门之规礼,有一规礼即有一规礼之杂费。”(雍正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山东巡抚陈世倌奏折)他说的“规礼”、“杂费”就是陋规。“规礼”是给各衙门主要官员的,而“杂费”则是给官员的随从人员的,相当于小费。“规礼”的等级高一点,用“礼”来称呼显得尊敬一点;而“费”则等级低一点,不是那么好听。用“规礼”还是用“杂费”,这里面是有区分身份等级的深刻用意的,中国人的“聪明”往往体现在这种遣词用字的细微差别上。仔细体会“陋规”的两种含义,可以发现它们其实是有关联的:“潜规则”滋生和存在的目的就是那些“规礼”、“规费”。因为这些“规礼”、“规费”是不合国家正式规定的,所以必须以非正式的制度——“潜规则”来加以约定,形成一定的惯例之后,交易双方有了一定的规矩可以遵循,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时间久了,就成了一种不是规则的规则、不是制度的制度。这样看来,把“陋规”的“规”解释为“规礼”、“规费”,似乎更能体现佛家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智慧。规则,其实质不就是利益分配机制吗?规则本来是对权利、义务的规定,但对于陋规来说,下级只有向上级及随从人员馈送“规礼”、“杂费”的义务,而没有相应的权利,所以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规则”,而仅仅是一种怎样分配“福利”的机制。陋规是清代官场“隐性福利”的主要表现形式,但“隐性福利”不止于陋规,比如上述故事中刘墉所享有的“隐性福利”就不属于陋规。三、“一定也要做官”2007年1月22日《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因受贿而被判刑的安徽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在其任安徽濉溪县县委书记的1995年夏天,曾与记者谈起他的“唐百万”的绰号,唐怀民说:“我也知道有群众私底下叫我‘唐百万’。到了我这位置,想不成百万都没办法。”他举了个例子:逢年过节,下面干部来我家,我总不能把他撵出去吧?来看我他总不能空着手吧?这么多乡镇、单位,一年10万20万也没什么奇怪的。唐怀民在县委书记任上成了“唐百万”,按照他的说法,光是“逢年过节”下面干部到他家里送礼,一年10万20万是没什么好奇怪的。“逢年过节”送礼算不算贪污受贿?这要看什么情况。假如是为了买官什么的而借“逢年过节”的时机送重礼那应该属于贪污受贿,但如果只是一般性的“联络感情”,恐怕就不容易认定为贪污受贿了。一个县委书记一年光是下属干部“逢年过节”送礼就能成为“唐百万”,可见县委书记的“隐性福利”是很多的,某些腐败分子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就不奇怪,其中以“逢年过节”送礼的形式的收入应该是一部分。由于送礼的人太多,书记们大概也记不得到底谁送了、送了多少,这就成了来源不明的财产,而积少成多,其数额又很巨大,到了某一天被查处的时候,就成了法院判决书中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后记
写一本书,如同一次精神历险。探险一般会有几种结果:探得宝藏,满载而归;一无所获,徒费心神;捡到几块石子,不清楚是璞玉,还是普通石头。本书的这次探险,大概属于第三种情况。“亚财政”和“李悝模型”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探讨,对于揭示中国历史是否有所价值,只能留待读者评判。感谢师长、朋友们对本书写作、出版的支持和鼓励。感谢葛剑雄先生和邹东涛先生拨冗为本书撰写了短评。欧阳日辉博士、丁骋骋博士、李世文先生对尚不完善的书稿提出过恳切的建议,于九涛博士使本书得以顺利出版。和朋友间的愉快讨论能够使某些问题的思考更加深入和完善,所以衷心感谢他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另外,还应该感谢吴思先生的思考和写作方式给予的启发。本书对吴思先生历史分析框架可能存在的逻辑问题做了学术意义上的批评,历史如此玄奥,我们每个人所得的只是在自己捡到的有限的历史记忆碎片的基础上拼凑起来的历史图画,这个图画上的风景是否就是历史原来的风景,大概没有一个人敢于确定,所以能否“说透”,那本来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一个历史观察者,他能够用自己的拼图方式拼出一幅动人的图案,那已经足以让人钦敬了,吴思先生的工作正有这样的价值。特别感谢现居加拿大的旧日同窗叶盛和彭锦秀伉俪,在我客居京华的日子里,他们提供了许多生活上的便利。戊子盛夏,洪振快记于京华无壁居。
媒体关注与评论
“其实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在这5年,我要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2008年3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答记者问 我一直以为,学习和研究历史之难,不在于史料难以收集,或难以理解,而在于如何通过史料的文字,读懂看不见的史料,理解史料背后的事实。尽管我们已经无法进入过去的社会,亲自发现或感受史料背后的事实,但通过认真的研究,还是可以复原出部分事实。这就是我重视《潜规则》的原因,也是我推荐《亚财政》的理由。 ——复旦大学教授、著名学者 葛剑雄 本书以大量史料分析了明清时代“亚财政”这个十分突出而未被细致研究的非正式制度,把集体腐败的潜规则揭示得淋漓尽致。历史是现实的镜子,现实是历史的注脚,认真研究历史上的“亚财政”现象,对当今中国的公共财政和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著名学者 邹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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