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6 出版社:刘家琛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9-06出版) 作者:刘家琛 编 页数:2174
前言
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诞生于1979年7月1日,并于1980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它的修订施行对于进一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的刑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9年10月30日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1999年12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1年8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12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2年12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2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6年6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2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0年4月29日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1年8月31日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内容概要
《刑法及司法解释适用指南(上下册)》由司法界、学术界参与和熟悉刑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起草和讨论的专家撰写。以刑法及其修正案、解释案,单行刑法为主干,结合“两高”配套司法解释,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采取编写结合、重点提示的方式.为刑法及其配套规定的具体适用,提供了指南性的基本法律工具书。每章均以导读开篇。以“核心提示”的方式,概述了刑法总则中每个具体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以及刑法分则中每个法定罪名的基本概念、犯罪构成、刑事责任和有关适用问题。在相关法律规范的选取上,兼顾全面系统和现行有效原则;在编排体例上,以刑法典为径,按照法条之间的逻辑联系,分解成若干具体法律问题;以具体法律问题和个罪罪名为纬,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条文贯穿一起,使读者通过某一问题或罪名,同时把握与之相关的所有法律依据,以便全面、完整和准确地适用刑法典。
作者简介
刘家琛,男,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兼职教授。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出版《诉讼及其价值论》、《反腐廉政通鉴》、《刑法总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等数十种法学著作。
书籍目录
第一编 总则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 犯罪第三章 刑罚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二编 分则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 走私罪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锈、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九节 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第九章 渎职罪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后记
章节摘录
一、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解释》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解释》的精神,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依法查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案件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惩治腐败、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根据《解释》,检察机关对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解释》所规定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案件,应直接受理,分别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四条和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立案侦查。三、各级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案件过程中,要根据《解释》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把握界限,准确认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活动是否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解释》所规定的行政管理工作,并正确把握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和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对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适用《解释》的规定。四、各级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案件过程中,要注意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下级检察机关要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上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及时研究,加强指导,以准确适用法律,保证办案质量。
后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经多年的研究和修改,于1997年3月14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这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大步骤,对于进一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刑法修正公布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七个刑法修正案、三个单行决定、九个刑法解释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其公布的单行法律中也规定了许多特别刑法规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发布了许多司法解释。为了学习和掌握刑法及配套规定的内容,我们约请公、检、法、司各部门参加和熟悉刑法修订的专家和学者共同编写了这本书。本书的编著者主要来自以下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公安厅、第二炮兵司令部、总参谋部、北京、河北、上海、河南、湖北、山东、吉林、黑龙江、四川等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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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及司法解释适用指南(上下册)》为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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