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2 出版社:江必新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9-05出版) 作者:江必新 页数:122
内容概要
为了更好地为司法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服务,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司法工作与行政执法能力,经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有关部委同意,人民法院出版社于2005年1月起正式出版《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系列。本系列以“解读”为重点,突出全、专、新、快、准等特点,通过对最新法律文件的同步解读,为广大读者学习理解最新法律规范,及时解决实践中的新问题,提供一个全新的理解与适用法律的信息平台。
书籍目录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2009年4月24日)[解读]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邮政法修订的主要内容邮政法修订的必要性和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全文及说明[相关资讯]马军胜接受新华社专访:让百姓充分享受到邮政普遍服务的便利马军胜要求邮政管理干部权力在手更要常修从政之德国家邮政局系统宣传贯彻邮政法动员大会召开国家邮政局马军胜局长在重庆调研时强调要突出宣传贯彻邮政法[相关法律规定与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11月12日)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2008年7月12日)解读《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08年7月16日)解读《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国家邮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指导意见(2007年9月12日)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共同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2007年6月25日)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8月10日)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2000年10月8日)集邮市场管理办法(2000年5月24日)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2008年4月1日)邮政业“十一五”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09-2013年)(2009年3月2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邮政业发展的通知(2009年3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引导扶持多种所有制快递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2008年10月27日)[相关案例报道]快递公司运单背后有“玄机”5900元货物丢失只赔200元邮寄包裹干果变质法院判令邮局赔偿学校面试通知迟延送达误升学平信邮寄邮政局免责邮寄特快专递不用邮票符合法律规定[邮政法答问]邮政法规定外资企业不得从事国内信件快递业务,这一规定对外资快递企业会有什么样的影响?邮政法外资企业从事信件业务的规定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关于邮政法中提到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资金用于支持邮政企业用于普遍邮政服务,这笔资金如何实现监管?邮政法第三条规定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在这次修改过程中对保护公民个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方面作出了哪些规定?新修改的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这个专营的范围尤其是重量方面是怎样规定的?国家邮政局作为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下一步打算如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邮政法?
章节摘录
2009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邮政法。“修订后的邮政法第一次在立法层面明确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制度,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作为邮政法修订的主旨之一。”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26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邮政法的修订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监管为民、提升服务、促进发展”的理念。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邮政法制建设一直比较滞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邮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1986年颁布的邮政法,已经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和邮政业消费者的需要。“这次修订,是邮政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具有深远的意义。条款从44条增加到87条。确立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制度体系,用法律的形式固化了邮政体制改革的成果,适应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马军胜说。马军胜介绍,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关系到公民通信权利这一基本人权的实现。根据万国邮联提供的资料,约有113个国家已经确定了在本国全境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标准,其中有49%的国家在其国内的法令中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概念。世界发达国家的邮政法,无不把保障和规范邮政普遍服务作为其核心内容之一。“谁来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邮政普遍服务的范围是什么?如何保障普遍服务有序进行?”马军胜说:“修订后的邮政法从法律层面上解答了这些问题,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实施主体、监督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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