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李仕春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0-01出版) 作者:李仕春 页数:936
内容概要
《2009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联想360°(上中下)(套装共3册)》以核心考点和重要法条为纲,从真题切入,分析放大真题所体现的考点,同时将关联的知识点归纳整理,对比历年所有考过的真题,列明常考的知识点和易出题要点,使考生能根据历年的真题对该考点的重要性进行权衡把握,真正体现全方位“联想”的特点,对处于强化复习阶段的考生,该书的优越性十分明显。 通读《2009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联想360°(上中下)(套装共3册)》,我们不难发现,很多考题由于所涉及的考点、设计的案情、提供的选择项、答题的思路和技巧等引人入胜、意味深长,而堪称经典之作。选择这样的经典真题,对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全方位的联想和拓展,推导出与此真题考点相仿、相近、相反、相同考点不同的命题角度,从而达到知识上从点到面、深度延伸,效率上强化巩固、事半功倍,层面上囊括了众多的考点,效果上一通百通与豁然开朗。在体例设计上,《2009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联想360°(上中下)(套装共3册)》放弃采用传统图书的全面灌输的方式,而是从真题出发,列举该真题反映的所有考点,根据考点再次寻找真题,进行二次解读,同时把与此考点关联列一一列举,循循善诱,详细说明,层次非常明显,便于强化记忆。
书籍目录
民法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物与有价证券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第六章代理第七章诉讼时效与期限第八章所有权第九章共有第十章用益物权第十一章担保物权第十二章占有第十三章债的概述第十四章债的履行第十五章债的保全和担保第十六章债的移转和消灭第十七章合同概述第十八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九章合同的效力第二十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第二十一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二章合同责任第二十三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第二十四章转移标的物用益物权的合同第二十五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第二十六章提供劳务的合同第二十七章技术合同第二十八章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第二十九章著作权第三十章专利权第三十一章商标权第三十二章婚姻家庭第三十三章继承概述第三十四章人身权第三十五章侵权行为。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第一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二章管辖第三章诉第四章当事人第五章诉讼代理人第六章民事证据第七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第八章期间与送达第九章法院调解第十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一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第二审普通程序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第十九章民事裁判第二十章执行程序第二十一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第二十二章仲裁与仲裁法概述第二十三章仲裁协议第二十四章仲裁程序第二十五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第二十六章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宪法部分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二章国家基本制度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国家机构之一第五章国家机构之二第六章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七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第八章立法法的相关问题第九章监督法的相关问题法理第一章法的本体第二章法的运行第三章法的演进第四章法与社会法制史第一章中国法制史第二章外国法制史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一章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第二章审判制度第三章检察制度第四章律师制度第五章公证制度第六章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第七章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商法第一章公司法第二章合伙企业法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第六章票据法第七章保险法第八章海商法经济法第一章竞争法第二章消费者法第三章银行业法第四章证券法第五章财税法第六章劳动法第七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第八章城乡规划法第九章环境保护法国际法第一章导论第二章国际法主体第三章国际法律责任第四章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第五章国际法上的个人第六章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第七章条约法第八章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第九章战争与武装j中突法国际私法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第三章法律;中突、j中突规范和准据法第四章适用j中突规范的制度第五章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六章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第七章区际法律问题国际经济法第一章国际货物买卖第二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三章国际贸易支付第四章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第五章世界贸易组织第六章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刑法第一章刑法绪论第二章犯罪和犯罪构成第三章正当化事由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五章共同犯罪第六章罪数形态第七章刑罚的体系第八章刑罚的裁量第九章刑法的执行与消灭第十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十一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十二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十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十四章侵犯财产罪第十五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十六章贪污贿赂犯罪第十七章渎职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第四章管辖第五章回避第六章辩护与代理第七章刑事证据第八章强制措施第九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十章期间第十一章立案第十二章侦查第十三章起诉第十四章审判程序概述第十五章一审审判程序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九章执行第二十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行政法部分第一章行政原则第二章行政主体第三章公务员法第四章行政行为第五章行政强制第六章行政许可第七章行政处罚第八章政府采购第九章行政应急第十章信访制度第十一章行政监察第十二章行政复议第十三章行政诉讼的概述第十四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第十五章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第十六章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十七章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第十八章行政诉讼的裁判和执行第十九章国家赔偿概述第二十章行政赔偿第二十一章司法赔偿
章节摘录
另外,《民法通则》第125~126条采用了过错推定。但应该注意的是过错推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而不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在过错推定之下,根据损害事实的发生就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只有行为人证明自己确无过错时,才可以免责。 (2)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确立了该原则。适用范围包括《民法通则》第121-124条、第127条、第133条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而且还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集中特殊侵权责任。 (3)除本题中涉及的公平责任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责任减轻的规定,还需要掌握在下列情况下的免责事由。免责事由一般由法律规定,但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也可由当事人约定。其包括的情形主要有:①正当理由:第一,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执行职务的权限来自法律规定,或法律的授权,并且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第二,正当防卫。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是:A.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B.防卫的时间是侵害行为正在实施;C.防卫的对象只能是加害人;D.正当防卫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第三,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A.如果险情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由引起人承担责任;B.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上述两种情形下,若行为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四,受害人的同意。是指事先明确表示愿意自行承担某种损害结果,而且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自助行为。此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形下,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施加的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强制行为。自助行为若成为抗辩事由应具备以下要件:A.必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B.必须是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C.自助行为的手段不得超出法律、道德允许的范围;D.在自助行为后,应及时交由有关当局处理。 ②外来原因:第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二,受害人的过错。包括受害人有过错而加害人无过错和受害人与加害人都有过错两种情况。在后一种情况下,为混合过错,可发生过失相抵,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的规定,过失相抵在过错责任领域内适用,也可在无过错责任领域内适用。具体而言,在加害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情形,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适用过失相抵,即不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在使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中,加害人主张减轻其赔偿责任时应仅限于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才适用过失相抵。第三,第三人过错。第三人过错的特征是: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第三人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共同过错,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第三人的过错可以免除或减轻被告的责任。第三人的过错根据构成,可以分为:A.第三人的完全过错。被告因此免责。B.第三人与原告的共同过错。在此情况下,原告与第三人构成混合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的责任则被免除。C.第三人与被告共同造成损害。在此情况下,被告与第三人共同造成损害是基于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是数人侵权行为间接结合造成损害,不构成共同侵权。被告只可以免除因第三人行为造成的部分责任。第四,意外事件。是指非因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损害。作为免责事由,意外事件仅仅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责任中,而不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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