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1 作者:周玉华 编
内容概要
《司法之道:以当事人为本》是山东省三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人民司法理论和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对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更好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人民权益,具有积极的倍鉴意义。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权益,主要是通过审判、执行案件实现的。各.类案件的当事人是人民法院最直接的工作对象。人民法院如何对待当事人,如何充分发挥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如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同志以及山东法院的同志们,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此做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在总结工作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这部《司法之道:以当事人为本》著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永无止境,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永无止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都应当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方面不断推出新举措,不断创造新经验,努力开创人民司法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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