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作者:关怀,郑爱青 著 页数:289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过长期斟酌、多次起草和反复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次审议后,于2007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这部法律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了。它的颁布进一步健全了我国的劳动法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它确立了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准则。《劳动法》第三章也专门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各项规范,自第16至32条,以16个条文的篇幅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签订规则、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履行的规范、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工会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监督,以及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这一系列规范为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但是这些规定不够详细,需要进一步制订较为详细的规范,以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在于弥补了《劳动法》的不足,较详细地规范了劳动合同的行为,同时也加强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从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内容概要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对《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进行阐释,从理论到实践针对《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讲解,以便对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给予指导,为顺利贯彻《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创造条件。
作者简介
关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自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建校起开始在该校从事劳动法的教学与研究,是我国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开拓者之一;其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名誉会长、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北京市总工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企协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委员会顾问,1992年被评为,“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1999年获中国法学会颁发的“劳动法学理论研究杰出贡献奖”,参加了《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著有《经济立法与经济法)、《经济法》,主编高等院校法学统编教材《劳动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劳动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劳动法》、《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和《经济法与劳动法》等。 郑爱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社会法博士。199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后留校从事劳动法的教学与研究。1998年秋赴法攻读博士,2005年初获得巴黎第一大学社会法博士学位。现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方资源研究会劳动关系分会常务理事。2007年在法国出版法文专著《中国劳动者基本权利和自由》,曾先后参加高等院校法学统编教材《劳动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劳动法》的撰写,担任劳动部培训教材《劳动法学》和《劳动法导读》等多本专业书的副主编,在中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2006年撰写的《限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用》一文获得北京市200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书籍目录
第一讲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概述一、《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概念二、《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与颁布适应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三、《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与颁布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的一座新的里程碑四、《劳动合同法》颁布与实施的意义五、《劳动合同法》的结构六、《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七、《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范围八、《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为《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二讲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与形式一、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二、用人单位与职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的责任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第三讲 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和合同的无效一、劳动合同内容的概念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三、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四、劳动合同的无效及其处理第四讲 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概述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第五讲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一、保守商业秘密的重大意义二、保密协议和竟业限制条款的关系三、在职期间的保密和离职后的保密的区别四、商业秘密的界定五、竞业限制条款的订立六、竞业限制条款的实施第六讲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二、劳动合同履行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三、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七讲 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解除概述二、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三、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五、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六、非过失性解除第八讲 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和法律后果二、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关系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四、劳动合同终止的延缓五、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六、经济补偿金制度第九讲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一、什么是集体合同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联系与区别三、集体合同在世界范围内的产生、发展和作用四、我国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概况和作用五、《劳动合同法》在集体合同方面的新规定六、集体合同的订立七、集体合同的效力八、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九、集体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讲 劳务派遣一、劳务派遣的概念和特点二、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三、《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要求四、《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五、《劳动合同法》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关系的规范六、《劳动合同法》中派遣单位的义务七、《劳动合同法}中用工单位的义务八、《劳动合同法》特别强调的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九、被派遣劳动者的解雇和辞职问题十、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第十一讲 非全日制用工一、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和特点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三、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四、认定工资数额的依据.、五、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问题六、试用期问题七、终止用工的条件八、就业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保险问题九、工资支付周期第十二讲 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一、劳动合同监督检查概述二、劳动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三、政府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四、工会组织的监督五、其他组织和个人的监督六、劳动者的监督第十三讲违反
章节摘录
第一讲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概述 一、《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概念 法律体系的构成及法律部门的分类在法学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立法机关和理论界对此有广泛的研究与探讨,曾提出过多种分类方案。近期以来,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我国法律体系应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就社会法而言,则是指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法律规范,包括对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和其他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权益的保障制度。这就决定了劳动法是属于社会法的范畴,是重要的社会法之一。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它对劳动关系中的方方面面提出了基本规范。除规定了劳动法的指导方针、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以外,对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工时与休假、工资、劳动保护、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也规定了应遵守的法律规范。由于《劳动法》对这一系列问题不可能规定得非常详细,在许多问题上只能做出原则性规定,为了能够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提供详细的、可操作的规范,需要制定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各种单行法律,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动法法律体系。 原劳动部对劳动法律体系做出了明确的解释。1994年8月22日原劳动部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意见》。在这一法律文件的第十部分一关于完善劳动法律体系问题中提出,《劳动法》是劳动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要使其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还必须制定与之配套的《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职业技能开发法》、《社会保障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监察法》等单项法律和法规,形成完善的劳动法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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