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

出版时间:2008-4  出版社:佟柔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8-04出版)  作者:佟柔  页数:240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借鉴民法在调整商品关系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分析比较当代两大法系中一些国家的学说和法例,按照传统民法总则的体例,结合我国的国情,对我国民事活动和民法规范中的共通性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于民法的体例、传统民法总则的由来及其理论和现实意义、我国民法的体系和基本内容以及民法总则的各项具体制度,都作了开创性的研究并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  此次再版,根据我国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并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合同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物权法等)对《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修订版)》作出了较大修正和补充。《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修订版)》的出版将对我国制定一部完整统一的社会主义民法典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佟柔,男,满族,辽宁省北镇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佟柔教授执教四十余年,桃李满天下。他教过的本科生已无法计算,为本校和兄弟院校培养的民法硕士生及博士生近二百人;其中许多人已成为民法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中坚力量。佟柔教授生前曾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总干事、国家教育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司法部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兼社会科学组组长、民政部专家委员、中国检察学会顾问、中国版权法研究会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苏州大学和原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兼职教授、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他还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兼人文科学组组长和北京市第十律师事务所顾问及兼职律师。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是民法学的带头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或“泰斗”。日本有的法学家誉其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有的法学家称他是“中国民法先生”。

书籍目录

导言第一章 民法概述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历史沿革第二节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 我国民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第四节 民法和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第五节 我国民法的体系第六节 新中国的民事立法第七节 我国民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与完善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第三章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第一节 民事权利第二节 民事义务第四章 公民(自然人)第一节 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三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第四节 公民的人身权第五节 监护第六节 公民的住所第七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八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九节 合伙第五章 法人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和条件第二节 法人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法人的分类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及其责任第五节 法人的清算第六节 企业法人第七节 非企业法人第八节 联营法人第六章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第一节 国家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性第二节 国家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性第七章 物第一节 物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 物在法律上的分类第三节 货币与有价证券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概述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和构成要件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第五节 意思表示的真实第六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第七节 违法民事行为的种类及后果第八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九章 代理制度研究第一节 代理制度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第二节 代理的概念、适用范围、基本分类和要件第三节 代理权第四节 无权代理及其后果第十章 期日和期间第一节 期日、期间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 期间的分类和计算第十一章 时效第一节 时效概论第二节 诉讼时效概述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种类和期间第四节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编辑推荐

《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修订版)》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地论述了我国现阶段各项财产法律制度和人身权利法律制度及其他相关的民法制度。《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修订版)》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吸取了中外新的民法资料和国内外近年来民法科研的新成果,并与世界各主要法系国家的民法进行了比较研究,从而论证了当代中国民法的社会主义特色,同时也为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的民事立法、创制一部完整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典提供宝贵意见和参考资料。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了解过去的民法理论,这本书可算代表。尽管是修订版,毕竟难脱胎换骨。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