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10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作者:刘家琛 页数:664 字数:785000
内容概要
一、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原则的确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为此,国家立法机关相继公布施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也发布了数量可观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我国还缔结或参加了许多国际公约。由于上述法律规范门类广、层次多、数量大,且立改废较频繁,给广大法律工作者在检索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时带来诸多不便。有鉴于此,我们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常用法律分解适用集成系列》。 这套书打破以往法律汇编类图书的罗列形式,采取分类编纂方法,即以常用法律为主干,按照法条之间的逻辑联系,分解组合成若干具体的法律问题,将涉及该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以及立法说明等都集中编排在一起,使读者能够在该问题中迅捷查检到与该问题相关的所有法律的具体规定。如此,使纷繁浩大的法律条文形成互相联系、有机结合和方便适用的整体。 二、《侵权渎职犯罪惩治法律分解适用集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司法解释为经,以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具体条文为纬,进行全面系统的分解适用集成。全书分一般规定、侵犯渎职犯罪的主体、渎职犯罪的惩治、国家工作人员侵权犯罪的惩治、侵权渎职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共计5章,48类。 三、本书所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全文和节录两种方式。数个问题涉及同一文件(或同一法律条文)的,为减少前后查找翻阅不便,按其类别做适当的重复收录;所收文件不宜分解的,与所涉较主要的问题编排在一起,较次要的问题也涉及的,采取“参见”的方法。
作者简介
刘家琛,男,1937年10月出生于四川省三台县, 196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 毕业后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处、民庭、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先后任科员、书记员、科长、主任等职;1981年至1983年任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83年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一、人民检察院对侵权渎职案件的管辖 二、侵权渎职案件检察工作第二章 侵犯渎职犯罪的主体 一、国家工作人员 二、司法工作人员第三章 渎职犯罪的惩治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的惩治 二、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惩治 三、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犯罪的惩治 四、私放在押人员、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犯罪的惩治 五、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的惩治 六、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的惩治 七、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犯罪的惩治 八、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犯罪的惩治 九、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犯罪的惩治 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犯罪的惩治 十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犯罪的惩治 十二、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惩治 十三、传染病防治失职犯罪的惩治 十四、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惩治 十五、放纵走私犯罪的惩治 十六、商检徇私舞弊、商检失职犯罪的惩治 十七、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的惩治 十八、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的惩治 十九、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犯罪的惩治 二十、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的惩治 二十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犯罪的惩治 二十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的惩治 二十三、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犯罪的惩治第四章 国家工作人员侵权犯罪的惩治 一、非法拘禁犯罪的惩治 二、非法搜查犯罪的惩治 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犯罪的惩治 四、虐待被监管人犯罪的惩治 五、报复陷害犯罪的惩治第五章 侵权渎职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 一、报案、控告、举报、受案、初查 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受理 三、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立案及立案标准 四、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侦查的一般规定 五、讯问犯罪嫌疑人 六、询问证人、被害人 七、勘验、检查 八、搜查 九、扣押物证、书证 十、查询、冻结存款、汇款 十一、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的刑事赔偿及应追究的责任 十二、鉴定 十三、辨认 十四、通缉 十五、侦查羁押期限 十六、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及撤销案件常用侵权渎职犯罪惩治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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