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9 出版社:严军兴、程维峥、 管晓峰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10-09出版) 作者:严军兴,程维峥,管晓峰 编 页数:458
前言
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社会转型必将是一个复杂漫长而又充满矛盾纠纷的过程。在社会转型背景下,传统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结构、分配体制、价值体系和城乡二元体制受到巨大的影响和冲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下,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不仅是一个热点问题,而且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这是因为,法治国家的建设不仅要求有完备的法制体系,而且要求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能够有效、良好运行。如何不断完备法制体系并使之在我国复杂的农村矛盾纠纷解决中充分发挥作用?显然,完全依靠诉讼的方式不仅成本高昂,而且目前仅有的司法资源也难以承载。因此,我们必须从传统和民间汲取智慧,秉持和谐的理念,以多元化的方式来解决农村的矛盾纠纷。但是,我们又必须防止法律虚无主义的倾向,不能牺牲法律和制度的价值,毕竟我们是在法治国家的建设过程中寻求一条合乎实际又逐步接近法治理想的路径。因此,应当同时将法治发达国家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纳入到我们的视野当中来,思考如何将和谐与多元的理念融人到法治化的轨道当中。
内容概要
《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包括了第一章:社会转型与社会情势变化、第二章:社会转型与农村矛盾的凸显、第三章:处理转型期农村纠纷的基本原则、第四章: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处理体制的完善、第五章: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第六章: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的完善、第七章: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的完善等等。
作者简介
严军兴,研究员、教授、兼职律师,曾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院长。长期从事司法理论研究工作,1998-2004年,在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担任副所长、研究员;2005年年初调到司法行政学院工作,著有《律师执业损害责任赔偿》、《英国刑事司法与替刑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理论与实务》、《英国普通法制度之旅》、《中外民事强制执行制度比较研究》、《我国辩护律师制度的问题与完善》、《多元化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研究》7部专著,发表论文数十篇。曾多次主持和参加中英司法研讨会、中芬司法研讨会、中美非官方人权对话和中德人权研讨会等双边或多边国际会议。2004年至2005年曾分别赴日本亚远所和美国马里兰大学进行短期访问进修。其专著和论文获部级以上研究成果奖6项。2000年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程维峥,男,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大学毕业后先后在乡镇任团委书记、乡镇副职、乡镇长、乡党委书记等职,2004年任现职,分管城建、城管、土地、公安、司法等工作,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参与本书很多内容的编写,为本书编写提供了实践借鉴。管晓峰,男,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撰写有《金融法》、《金融法学》、《银行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金融法教程》、《商法》、《合同法》等著作、教材,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38篇。
书籍目录
前言论题·理念第一章 社会转型与社会情势变化第一节 社会转型对社会结构的影响一、转型期社会结构的核心问题二、转型期社会结构变化的主要特征三、农村社会结构调整引发诸多矛盾第二节 社会转型对分配体制的冲击一、分配制度的内涵及其本质二、传统分配方式被打破三、多元分配体制引发的纠纷第三节 社会转型对核心价值体系的冲击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二、价值观的概念及其形成三、社会转型引发价值观的冲突第四节 社会转型对城乡二元体制的冲击一、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形成二、城乡二元体制带来的差距三、城乡差距诱发的纠纷第二章 社会转型与农村矛盾的凸显第一节 转型期矛盾多样高发一、社会转型的突出特点二、转型期矛盾呈高发态势三、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与差距四、准确了解这些矛盾第二节 农村是转型期矛盾高发的突出部位一、“三农”建设取得的成就二、“三农”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第三节 加强社会转型期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一、开展这一课题研究的必要性二、开展这一课题研究的重要性第三章 处理转型期农村纠纷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认清转型期农村纠纷的性质一、农村纠纷的现状和新特征二、转型期农村纠纷的成因三、转型期农村纠纷的性质第二节 转型期农村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一、高度关注民生的原则二、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法律需求的原则三、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原则四、司法最终解决的原则五、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原则六、因地制宜的原则体制·机制第四章 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处理体制的完善第一节 转型期农村纠纷处理体制的现状与问题一、法律手段解决农村纠纷的尴尬境遇二、诉讼在解决农村纠纷中的局限性三、农村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需求第二节 “三位一体”大调解的实践探索一、“三位一体”大调解的组织网络建设¨二、“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的工作机制建设第三节 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的立法尝试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要方式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三、调解协议、和解协议_的效力及其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四、法院和行政机关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第五章 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第一节 农村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考察一、调解概述二、农村人民调解制度的源头三、农村人民调解制度的雏形四、新中国农村人民调解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第二节 社会转型期农村纠纷调解机制的现状及其问题一、农村纠纷现有调解体系二、农村调解工作机制的实证考察三、农村调解工作机制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思考第三节 转型期农村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优势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第六章 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的完善第一节 转型期仲裁机构解决农村纠纷的现状及问题一、仲裁机构解决农村纠纷的概述二、仲裁机构解决农村纠纷的现状描述三、仲裁机构解决农村纠纷的问题解析第二节 转型期仲裁机构处理农村纠纷的完善一、仲裁机构处理农村纠纷的总体思路二、仲裁机构在处理农村纠纷中不可或缺三、建立仲裁机构与相关部门互动的良性运行机制四、仲裁机构在处理农村纠纷中应不断创新第七章 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的完善第一节 转型期农村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的现状及问题一、农村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的法律规定及特点二、农村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的问题分析第二节 转型期行政机关解决农村纠纷的法制建设一、重构农村纠纷的行政解决机制应遵循的基本理念二、农村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的法治构建第八章 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司法解决机制的完善第一节 转型期农村纠纷司法解决机制的现状与问题一、司法解决机制概述二、司法机关解决农村纠纷的现状第二节 转型期农村纠纷司法解决机制的完善第九章 社会转型与农村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对策·措施
章节摘录
所谓分配制度,是指由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等主体在进行特定的社会财富和利益的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总称。分配制度不仅构成了不同主体之间分配关系得以产生的法律前提,同时还是调整具体的分配行为和由此而产生的分配关系的法律准则,直接影响着社会财富在不同主体之间的配置结果。因此,分配前提的平等性、分配规则的统一性、分配过程的有序性、分配结果的公平性,都与分配制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但是,分配制度又会受到不同历史时期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在同一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分配制度会呈现出明显的差异。特别是由于分配制度直接涉及每一个社会主体的切身利益,分配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不同分配主体之间的分配关系的复杂性。所以,在社会转型时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必然会影响分配体制的变革,也必然会带来分配领域的矛盾和纠纷。“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映”,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
后记
本书系司法行政学院严军兴研究员承担的司法部200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课题编号08sFB2030)的最终理论研究成果。本书的研究工作由严军兴研究员会同管晓峰教授、程维峥同志共同主持,并详细制定了课题研究大纲,对课题组的研究思路进行了悉心指导,保证了本书的顺利完成并交付出版。课题组成员的撰写分工如下(以章节先后为序):第一章、第二章(严军兴、程维峥);第三章(程维峥、周础);第四章、第五章(周础);第六章(管晓峰、邓江源);第七章(程维峥、周兰领);第八章(张灵);第九章(严军兴、张灵);第十章(王晟);第十一章(张灵);第十二章、第十三章(周兰领);第十四章(张灵);第十五章(宋艳慧);第十六章(姜焕强、程维峥);第十七章(管晓峰、邓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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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与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08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念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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