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执法办案精解

出版时间:2011-6  出版社:中国工商出版社  作者:孙百昌  页数:227  字数:240000  

内容概要

  我国正处在外部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不断快速变化的窗口期。一线执法人员在这一窗口期,面临丰富多彩、快速变化的现实生活,必然会不断遇到新的问题,甚至是执法困境。现实在考验也在提升我们的执法智慧。本书的个人见解或许能为阅读者提供一种分析问题的思路,执法实践中仅供参考。
  不过应当承认,在活生生地现实生活中,任何法律都是过去时,抽象甚至显得苍白无力。此时我常常感慨和敬佩在一线的执法人员,是他们在忠于法律的同时,把生活和书本真实地结合起来。正是他们在推动着法律的完善。
  我在书中基本采用了提问者的原话,为了讨论的方便,笔者对其中一些问题进行了简化处理,以防止问题过于复杂而主要观点不突出。

作者简介

孙百昌,管理学博士。直接从事了大薰的企业注册、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反不正当竞争等行政管理的个案操作和宏观指导,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结合实践进行理论研究,熟悉中国行政法、经济法,在国家核心期刊等刊物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个人专著有《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学》、《监管制度理论及工商行政管理博弈研究》、《实用行政法学研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与证据操作》、《基层执法疑难问题研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解释司法解释分类汇总及应用解析》等。

书籍目录

第一篇 执法主体类
第二篇 办案程序类
第三篇 法条适用类
第四篇 案件定性类
第五篇 企业登记类
第六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七篇 无照经营类
第八篇 食品等商品类
第九篇 广告类
第十篇 商标类
第十一篇 不正当企业类
第十二篇 个体工商户管理类
第十三章诉讼复议证据等问题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据此,《消防法》在第六十五条规定了两项法定义务,这就是该条第一款规定的工商部门查处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职责和第二款接受公安部门通报及时查处职责。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曾多次联合进行有关整顿。根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通字[2005]42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这次整治工作中,主要打击假冒或仿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对此可以参照确定我们的监督管理内容。有关法律依据包括:《国消防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执法分工和执法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有些地方法规规章直接规定公安部门对消防器材销售的监管。例如《天津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其职责是……(二)对生产、检修、销售消防产品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质量保证体系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产品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第四条规定,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须经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准后,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第五条规定,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须按照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方式和范围进行生产或经营。需要变更经营方式和范围的,须经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不再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应到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2010年《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公消[2010]51号)规定:“为加强全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成立消防产品监督执法协调办公室,由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稽查处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处等业务处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由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长担任主任。”、“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并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此外,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生产、销售违法行为的查处。”

编辑推荐

《基层执法办案精解(2011年续)》见解或许能为阅读者提供一种分析问题的思路,执法实践中仅供参考。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基层执法办案精解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