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11 出版社:工商出版社 作者:彭曙曦 页数:385
内容概要
近年来,商品质量问题已经成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关注的焦点。2001年国务院对质量监管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由质监部门划转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由于流通领域范围广,流通渠道多,造成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如何“管的住”、“管的好”,并节约政府行政成本,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深圳的市场经济相对发达、开放程度较高,流通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所面临的问题更为典型。作为改革开放的经济特区深圳,在此领域进行研究探索,意义重大。 将实际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是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偏重理论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本课题侧重基础研究和数据收集,尤其是客观的、有历史价值的、能反映现实情况的数据资料,而不是纯理论的演绎。课题组认为,研究的结论可能有一定时代局限性,而反映实际状况的数据和资料却具有历史价值,可供长期研究和参考。为此,课题组做了艰苦的工作,开展了大量的调研,进行了近4000份的问卷调查,召开各类座谈会、调研会20余次,掌握了大量的原始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课题研究总报告和十一个分报告。
书籍目录
深圳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现状与体系构建研究总报告第一部分 深圳市流通领域现状第二部分 深圳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现状分析第三部分 深圳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现状与问题第四部分 国外流通领域质量监管经验第五部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高效监管体系构建深圳市商品流通环节现状研究(分报告一)一、深圳市商品流通业总体现状二、深圳商品流通业特点三、深圳商品流通业存在问题四、深圳商品流通业发展趋势五、深圳商品流通业进一步发展思路探讨六、常见商品流通渠道模式研究深圳市商品品类现状与重点监管商品目录研究(分报告二)一、研究基本思路二、关于商品分类的说明三、深圳市流通领域商品品类现状及重点监测商品的筛选四、重点监管商品选择方法和重点监管商品品种确定附录2005年深圳市家庭关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调查结果深圳市居民消费习惯与商品质量意识调查研究(分报告三)一、调查实施情况二、调查思路和内容'三、调查结果总体分析四、调查结果交叉分析附件:《深圳居民家庭消费习惯与商品质量意识调查问卷》深圳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现状及监管对策研究(分报告四)一、深圳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及质量管理状况二、流通领域商品(不含食品)质量及质量管理问题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四、建立新型流通领域企业质量监管模式深圳市消费者投诉举报深度研究(分报告五)一、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12315/12358申诉举报中心介绍二、深圳市工商局12315热线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分析三、12315热线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深圳市流通领域市场准入现状与对策研究(分报告六)深圳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政府监管现状研究(分报告七)深圳市流通商品质量社会公众监督体系(分报告八)深圳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经验研究(分报告九)深圳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法律支撑体系研究(分报告十)深圳市消费者购买行为及自我佑护体系研究(分报告十一)
章节摘录
其次,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关于商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督促各类经销企业切实履行商品质量保证义务。保证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合格。最后,督促企业建立和执行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由企业自行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测和把关。 2.以质量监测为主要手段,实施商品质量监督检查 (1)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形式 一是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即由国家工商总局或省工商局统一规划和组织,委托法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各类商品交易场所经销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查。这是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也是目前开展较多的一种检查形式。深圳市工商部门的质量抽查工作分为定期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两种。每季度定期监督抽查,根据商品市场的季节性特点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根据消费者申(投)诉较为集中及市场监管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开展。工商部门通过抽查的具体程序,即制定计划、审批抽查方案、下达任务书、抽取样品、样品确认、样品检验及判定、结果确认、汇总分析、结果公布、后处理十个环节,对深圳市内流通领域实施严密监管和检测。二是商品质量专项检查。即针对某些质量问题突出,消费者或有关方面反映大的热点商品组织专项检查。其特点是针对性强,能够及时发现问题。三是商品质量日常监督巡查。指工商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商品质量进行的检查,这种形式更多的是对商品外在质量状况的检查。 为加强对违法商品销售者的教育和惩戒,及时把市场上的商品质量信息告知消费者,工商部门还将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如实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是基于承检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包括所有合格商品和不合格商品的信息,即样品名称、销售者名称、标称商标、规格和抽样日期,以及不合格商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不合格的项目等。 (2)质量检查的内容 包括七个方面:商品的进货凭证;商品的注册商标和商品标识;是否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是否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说明书及其他宜传资料是否符合商品的实际状况;是否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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