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7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作者:黑格尔 页数:247 译者:王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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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黑格尔先后写过两部逻辑学著作,都叫《逻辑科学》(Die Wissenschaft der Logik),先写的那部篇幅较大,在中国俗称“大逻辑”,但正式书名叫《逻辑学》。后一部的篇幅少了近一半.黑格尔将其作为《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的第一部分(后两部分是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在中国俗称“小逻辑”。前者详细、论证充分,后者更加简洁,在作者自己看来更成熟。逻辑学是探讨思维的科学,它赋予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以灵魂.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则应用逻辑学。研究自然现象和精神现象时,运用形式逻辑演绎与推理,得出可以被不断运用的原则或者定理。《小逻辑》以小节的形式阐发了逻辑学的原理,并运用其原理对西方哲学进行了全面的反思。
作者简介
黑格尔(Georg Wilhelm Hegel,1770~1831)德国哲学家,出生于德国斯图加特。18岁进入图宾根大学,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被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其哲学思想才最终被定为普鲁士国家的钦定学说。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围绕这个基本命题,黑格尔建立起令人叹为观止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主要讲述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
书籍目录
【译序】【第一章】导言【第二章】初步的概念【第三章】思维对客观性的第一种态度【第四章】思维对客观性的第二种态度 第一节 经验主义 第二节 批判哲学【第五章】思维对客观性的第三种态度:直接知识或者直觉知识【第六章】逻辑学的进一步界定和划分【第七章】逻辑学的第一个次范畴:存在论
章节摘录
【第一章】导言 1. 其他科学所具有的一种有利条件,哲学并不具有。哲学不能像其他科学那样,把意识所自然承认的事物当作其对象的存在依据,也不能假定,它不论是在开始还是继续时所采用的认知方法,是一种已经被接受了的方法。的确,哲学的研究对象总的看来是与宗教相同。不论是在哲学还是在宗教当中,所研究的对象都是真理,这说的是真理的终极意义,即上帝就是真理,而且只有上帝才是真理。哲学和宗教都同样进一步处理自然和人类精神这两个有限的世界,处理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对上帝的信念之间的关系。因而倘若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原因的话,那么哲学就可以假定,甚至必须假定,它不但对它的研究对象有所了解,而且还对它们怀有某种兴趣;哲学可以甚至必须假定,就时间而言,早在精神形成了对象的概念之前,精神就已经形成了对象的一般意象,而且只有通过这些精神意象,并且求助于这些精神意象,进行思考的精神才能进而思考性地进行了解和理解。 但是随着对事物的这种思考性的研究的增加,立即就显而易见,能够使思维得到满足的,只能是表现出其事实的必然性,只能是证明其对象的存在,以及那些对象的性质和属性。这样一来,人们也就发现,我们对它们的最初的了解是不充分的。我们什么也不能假定,什么也不能教条地予以断言;我们也不能接受别人的断言和假定。然而我们却必须作出一个开端,而开端既然是最初的和非派生出来的,因而开端又成为一种假定,或者更确切地说它就是一种假定。这似乎就好像,要作出一个开端是不可能的。 2. 大体上,对事物的这种思考性的研究可以用作对哲学的一种描述。但这个描述又太宽泛了。如果说思维造成了在人类与低等动物之间的区别,而且这样说又应该是正确的话,那么一切有人性的东西都能显示出入的本性,其唯一的而且又是简单的理由就是,这是思维的作用所带来的结果。另一方面,哲学又是一种奇特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当中,思维变成了知识,而且又是通过种种概念而变成知识的。因而不管这两种思维方式的同一性和本质上的统一性可能会是多么巨大,哲学的思维方式,还是要与那种作用于一切具有人性的事物、与那种作用于赋予人性以特性的一切事物的更为普遍的思维有所不同。而且这个不同又把自身与这个事实联系了起来,即意识的那些严格具有人性的,而且又是由思维引起的现象,一开始并不是以思想的形式出现,而是作为一种感觉,一种感知,或者精神意象而出现——所有这些方面都必须与严格意义上的思维形式区分开来。 有一种古老的先入之见,它已经演变成了一种微不足道的命题,按照这种先入之见的说法,人之异与动物的标志正是思维。尽管这种古老的信念可能似乎是微不足道的,然而足够奇怪的是,在当今的某些先人为主的理念的面前,却必须回想起这个古老的信念。这些理念将会把感觉和思维远远地分离开来,使得它们成为对立面,而且将会把它们表述为敌对的,认为感觉,尤其是宗教感觉,据说被思维污染了,被思维曲解了,甚至被思维毁灭了。这些理念还强调地认为,宗教和虔诚是由某种别的东西所产生出来的,并且依赖于某种别的东西,而不是依赖于思维。不过与此同时那些作出这种分离的人却忘记了,只有人类才具有拥有宗教的能力,而动物则既没有法律和道德,也没有宗教。 那些坚持认为宗教是与思维这样分离开来的人,通常在他们的脑海面前有这种可以称之为后思的思维。他们指的是“反思”思维,反思思维要处理的是作为思想的思想,并把思想带进意识之中。在思维方面,哲学无疑是作出了这个区别的,而人们对哲学所持有的最不加掩饰的异议和指责,就是认为它疏于感知到这个区别并疏于把这个区别考虑在内。人是拥有法律、宗教和道德的唯一生物——而这又恰恰因为会思维是他的天性。因而,在人类生活的这些领域里,思维以感觉、信念,或者笼统的意象为外衣,并不是不活跃的:它的行为和产品就出现在那里,被包含在那里。不过拥有这种感觉、拥有被思维所塑造出来并受到思维渗透的笼统的意象是一回事,拥有有关它们的思想又是另外一回事。在那些样式的意识上所作的后思所产生出来的思想,就是在反思中、在一般的推论等等中所构成的事物,也是在哲学本身的作用下所构成的事物。 对在一般的思维与哲学的反思思维之间的这个区别的忽视,也带来了另外一种误解,而且是更为频繁出现的误解。人们经常断言,这种反思是获得有关永恒和真理的一种意识阳确定性的条件,甚至是获得这种意识和确定性的唯一途径。例如, (现在多少有些过时的)形而上学对上帝的存在所提出的那些证据,在当今看来,就好像有关那些证明的知识,以及对它们的真实性所怀有的一种信念,是唯一的和根本的 手段,能够产生出认为上帝存在的一种信念和坚定的信仰。这样的学说,无异于认为在我们获得有关我们的食物的化学、植物学和动物学的知识之前,就不可能吃饭一般,也无异于认为,我们必须在研究完解剖学和生理学之后,才能够消化。倘若是如此的话,那么就实用性而言,这些科学就会像哲学在自己的领域里一样,在它们的领域里获得巨大的进展;事实上,它们的实用性就会上升到绝对的和普遍的不可或缺的高度。更确切地说,它们并不是不可或缺,而是会根本就并不存在。 3. 我们的意识所致力于处理的内容,不管是何种类型,就是构成了我们的感觉、感知、想象和理念的那些定性的特性,就是构成了我们的目的和责任的那些定性的特性,就是构成了我们的思想和概念的那些定性的特性。从这个观点来看,感觉、感知等等就是这些内容所采用的形式。内容仍然是完全一样,不管它们是被感觉到、看到、表示出来或者产生自意志,也不管它们是仅仅被感觉到,或者是搀和着思想被感觉到,或者只不过纯粹被感觉到。‘在这些形式当中的任何一个当中,或者在几个形式的搀和当中,内容都面对着意识,或者说内容就是意识的对象。但当内容这样成为意识的对象的时候,这几种形式的种种方式也就与内容发生了联系;结果它们当中的每一个形式似乎都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对象。这样一来,实质上相同的东西,就可能看起来像是一种不同种类的事实。 感觉、感知、欲望和意志这几种模式,就我们对它们的认识而言,一般被称之为理念(精神表现);而且可以大体上说,哲学用思想、范畴,或者用更为精确的语言来说的恰当的概念,来取代我们通常称之为理念的那些一般化的意象。这样的精神印象可以被看作思想和概念的隐喻。但拥有这些有一定形状的概念,并不意味着我们明白了它们在智力上的意义,并不意味着我们明白了与它们相对应的思想和理性概念。逆命题也是一样,拥有思想和有智慧的概念是一回事,而知道是什么印象、感知和感情与它们相对应,则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个区别将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人们所称之为的哲学的晦涩难懂究竟是什么。在一定程度上,人们的困难就在于没有能力进行抽象思维——而这种没有能力又只不过是习惯的欠缺;也就是说,没有能力掌握纯粹的思想并在纯粹的思想当中移动。在我们的惯常心态当中,思想穿上了当时的感官材料或者精神材料的外衣,并与当时的感官材料或者精神材料成为一体;而在反思、沉思以及一般的推论当中,我们把思想的混合介绍进感觉、感知和精神意象之中。 (这样一来,在论题是感官所带来的结果——比如在“这片叶子是绿的”这样的命题当中,就有像存在和个体这样的范畴被介绍给了我们。)不过要使得纯粹而又简单的思想成为我们的对象,则又是一件迥然不同的事情。 但是他们之所以抱怨哲学晦涩难懂,同样也是由于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一种迫不及待的愿望,想在他们面前拥有一个精神画面,在头脑当中那幅精神画面是一种想法或者概念。当要求人们领悟一个概念的时候,他们往往抱怨,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可思考的东西。但实际上,在一个概念中,并没有超出概念之外的东西可以考虑。这个说法所揭示出来的,是对一个我们已经熟悉的意象的追求。当不准头脑使用它熟悉的理念的时候,它也就感到,它所曾经坚定而又舒适地处于的那个领域被釜底抽薪了,而当头脑被带入纯粹思维的领域的时候,它又无法说出那个领域究竟在什么地方。 这个弱点所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人们发现,当作家、牧师和演说家谈到他们的读者或者听众已经烂熟于心的事情——也就是后者熟悉、并不需要解释的事情的时候,他们的话是最明白易懂了。 4. 这样一来,哲学家也就须考虑到思维的通俗模式,考虑到宗教的对象。我们看到,在处理思维的普通模式的时候,哲学家将首先须证明,他的奇特的认识方法是必要的,他几乎须唤醒这种必要性。在处理宗教的对象的肘候,以及在处理作为一个整体的真理的时候,哲学家将须表明,哲学有能力用其自身的力量来领悟它们;而如果与宗教概念的一种差异显露了出来,他就须为分歧之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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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的《小逻辑》是构成他的《哲学全书》的一个主要环节,本来是印发给学生的讲义性质。是黑格尔于最后十余年内的心血。它的好处在于把握住全系统的轮廓和重点,材料分配均匀,文字简奥紧凑,而义蕴深厚。初看似颇难解,及细加咀嚼,愈觉意味无穷,启发人深思。他的学生在他逝世后编订全集时,再附加以学生笔记作为附释,于是使得这书又有了明白晓畅、亲切感人的特点。尤其是关于思想对客观性的三种态度及概念的推论等,都是《大逻辑》所没有或极少见的,特别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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