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5 出版社:光明日报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页数:292 字数: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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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古今中外描写与形形色色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文学作品中,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探案小说无疑是佼佼者,历经百年时间考验,至今仍为世界各地读者争相传诵,在世界大众文学史上实属罕见。福尔摩斯这个口衔烟斗、神态严肃、行动诡秘、神通广大的英格兰大侦探已成为妇孺皆知的人物,人们几乎忘了他只是个作家笔下的虚构形象,而把他视为实有其人的英雄,崇拜备至。英国有“福尔摩斯协会”,这位大侦探所“居住工作”过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已成为历史名胜,每年都有福尔摩斯迷前来凭吊。当年柯南道尔中途颇有倦意,决心停止福尔摩斯系列写作,“狠心”让主人公惨死,竟引起读者强烈抗议。众怒难犯,柯南道尔被迫让福尔摩斯死而复生,重展当年雄风,为民除害。凡此种种,不难看出福尔摩斯探案影响之深,魅力之强。亚瑟·柯南道尔(1859-1930)是个著作等身的学者和作家。他出生于苏格兰一个公务员家庭,从小受系统的学校教育,在爱丁堡大学攻读医学,并获得博士学位。他一生经历甚广,除了有丰富的行医经验,还研究过史学,捕过鲸,当过战地记者,涉足过政界,得到爵士封号。柯南道尔除了福尔摩斯系列外,还写过人物传记、诗歌、剧本、政论等。但他的名字始终与福尔摩斯连在一起,主要因这一艺术形象的塑造而为人们所称道。柯南道尔的作品之所以拥有那么广泛的读者群,不仅以怪诞离奇的故事取胜,而且得力于作者苦心塑造出一个焕发出智慧之光,才思敏捷、冷静果断、善恶分明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福尔摩斯是当年欧洲大陆首屈一指的名侦探,在与犯罪分子的斗争中,不管案情有多复杂,也不管他的处境多险恶,他总能逢凶化吉,所向披靡。他克敌制胜的法宝便是他那非凡的智慧。他说过:“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研究。”一语道破了他成功的秘诀。他凭着自己独特的推理手法解娃释疑、破案擒敌。他的过人之处在于善于从一些为常人所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到有用的线索,得出正确的结论。他不但谙熟常人常态下的心理活动、行为规律、生活习惯,也摸透了反常人物的病态行为、特殊环境下人物的特殊心理和反常行为方式。福尔摩斯所掌握的这套推理方法自然不是与生俱来的。他的出类拔萃、料事如神完全得力于他对知识的渴求,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和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他时时刻刻不放过对各类人心态、衣着、行动的细致入微观察,并重视经验的积累。他可以凭着一撮烟灰知道凶手的身份,根据步距推断对方的身高乃至年龄,一瞥之下就能大体说出人家的某段经历……说来神乎其神,一经点破,便觉合情合理。福尔摩斯并非孤胆英雄。虽说他瞧不起刑事部里的一班警察,但在实际行动中往往依仗警力,更尊重法律程序;他调动街头流浪儿、店铺小厮为自己刺探情报,通风报信。华生更是他须臾不离的助手。他沉默寡言、喜怒无常,似乎是个冷酷之人,其实他是位有血有肉、感情丰富的现实中人。他酷爱音乐,拉得一手好提琴。得意之时他高谈阔论;忘形之余竟跟一本正经的老爵爷大开玩笑……小说中这类描写虽然意在调剂气氛,为紧张的故事平添几分轻松乐趣,也从侧面反映了主人公丰富的内心世界。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对大多数读者来说,目的自然不是仿效福尔摩斯具体的破案手法,而是从中吸取智慧,开拓眼界,认识人生,学习观察事物和处理难题的思路,以提高自己的艺术欣赏水平和精神境界。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计有七十余篇。本书只收入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十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整个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第一篇,几乎为此后的故事定下了基调,颇具提纲挈领作用;《巴斯克维尔魔犬》被认为福尔摩斯探案中的精品,文中所营造的神秘氛围,所布下的种种悬念和人物飘忽不定、矛盾复杂的心态相互辉映,达到了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收入本书的作品均译自美国“矮脚鸡丛书”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中短篇小说全集》。由于篇幅限制,译文已作部分删节。姚锦镕
内容概要
世界上最聪明的侦探,人间最诡秘的案情,福尔摩斯——令人在黑暗中热血沸腾的名字,像猎犬一样跟踪罪犯的蛛丝马迹,在烟斗和小提琴的陪伴下让思路重现凶案现场…… 阿·柯南道尔是世界著名的侦探小说家,他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是近百年来全世界最销的书。他创作的福尔摩斯形象栩栩如生;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读者从中不仅可以领略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和勇敢,还可以掌握一定的推理探案知识。本书图文并茂,语言流畅优美,是爱好推理小说读者首选的经典读物;极具收藏价值。
作者简介
柯南道尔(1859—1930年),英国小说家。1887年发表第一部侦探小说《血字研究》。1889年,柯南道尔出版其第二部小说《四签名》。这两部小说引起了广人读者的兴趣。之后陆续出版有系列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使其中主人公福尔摩斯成为家喻户晓、受人崇拜的英雄人物。柯南道尔还写
书籍目录
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魔犬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证券经纪人的雇员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红圈会王冠宝石案三个同姓人
章节摘录
插图:血字研究第一部 约翰·华生回忆录[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一八七八年我被派到诺斯特伯兰第五火枪手团当助理军医。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我还没来得及赶到部队,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许多人在这场战争中捞到了晋升的机会,获得不少荣誉,我得到的却是痛苦和灾难。在一次战斗中我的肩部挨了阿富汗人的一枪,子弹打中肩胛骨。全亏我的勤务兵默里的勇敢和忠心,把我救了回来。我受尽了病痛的折磨,加上长途辗转的劳苦,变得虚弱不堪。后来在后方医院疗伤,才慢慢恢复了健康。可是不久我又染上了伤寒,连续几个月挣扎在死亡线上。最后虽然保住了一命,可浑身无力,瘦得皮包骨头。医院方面只好送我回英国休养。我在英格兰无亲无故,无牵无挂,伦敦自然对我有巨大的吸引力。这个城市无疑是个大污水池,大英帝国的所有游民懒汉全都麇集其中。我在河滨区的一家私人公寓里住了一段时间,终因瘪下去的钱包对我敲起了警钟,不得不决心从公寓搬出,另找一个花销少的住处。一天我在“典范”酒吧里碰见我在巴茨时的助手小斯坦福。异乡遇故旧彼此非常高兴。欣喜之余我俩决定到“赫尔朋”用餐。路上他得知我的不幸经历后深表同情,后来他问起我的打算。“先找个住的地方,”我说,“设法租到既舒适,价钱又便宜的房子。”他听了很是惊讶,说我已不是今天第一个提这种事的人了。据他说,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找到了一所房子,几个房间挺不错,只可惜租金太高,他一个人住不起,想找个合适的人合租。我听了很感兴趣,问起那人的情况。小斯坦福告诉我,那人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听说这个福尔摩斯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要问他一门心思在干什么,不得而知。可他对解剖学很在行,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他从来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他的脑子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连教授们也感到吃惊。据小斯坦福说,他这人平时话不多,可一高兴,叽叽呱呱就说个不停。要是想见到此人,现在就去,准能在实验室里找到他。他这人要么一连好几个星期不踏进实验室一步,要么待在里面从早干到晚。小斯坦福还说:“福尔摩斯的学究味很浓。他的血简直是冷的。有一次他竟拿一撮刚提炼出来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他倒不存什么坏心,纯粹想查清这种植物碱的确切效用。他对知识就爱讲究精确无误,一丝不苟。他居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敲打尸体,说是要证明人死后挨打会产生什么样的伤痕。”于是我们两个人去化验室找福尔摩斯,看个究竟。实验室的房间挺大,横七竖八地摆满了数不清的瓶子。几张又宽又矮的桌子,上面散乱地放着蒸馏器、试管和几盏本生灯。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远处桌前埋头工作。他听到脚步声,回头看见我们,“噔”地跳了起来,兴高采烈地说:“找到了!我找到了一种试剂,只有用血红蛋白才能使它沉淀,别的东西都不行。”瞧他的高兴劲儿,胜过发现一处金矿。“这位是华生大夫。”小斯坦福替我作了介绍。“你好,”福尔摩斯用力握住我的手,热情地说,“看得出你在阿富汗待过。”“你怎么知道?”“先不谈这个,不妨先谈血红蛋白。这可是近年来实用医学的一大发现。”福尔摩斯说罢抓住我的袖子,把我拉到他刚才工作过的桌子前,用一根长长的粗针扎破自己的手,用试管吸了流出来的那滴血,放进一公升水里。血与水混在一起。但水仍旧像清水一样,看不出别的东西来。据他说,虽然血占水的比例不到百万分之一,但肯定能得到一种独特的反应。说着,他往容器里倒入一点白色晶体,又加入几滴透明的血水混合物。片刻后,这溶液就变成暗红色,接着一种褐色的颗粒便沉淀到玻璃瓶底。“妙极了!真是妙不可言!”他高兴得像个小孩子得到新玩具,“过去用水做实验,既困难又不准确,用显微镜验血球的方法也有同样的毛病。如今有了这种试剂,不管对新鲜血迹还是干了的都行之有效。要是早几年发现这种方法,如今仍逍遥法外的一些罪犯早已被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下场了。”据他说,这种方法可以使侦破刑事案件取得新的突破。往往有这种情况,案件发生几个月后才发现嫌疑犯。在他们的内外衣上可能会发现一些棕色斑点。可这是血迹还是污垢,使许多专家感到十分棘手。现在好了,有了他所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接着他举出好多案例,说是这种侦破方法可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夏洛克·福尔摩斯说着,把一小片橡皮膏贴在手指伤口上。只见他的手指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而且被强酸腐蚀得变了色,因为他经常接触有毒物。小斯坦福说明了我们的来意。夏洛克·福尔摩斯听了挺满意。“我看中了贝克街上的一套房子,”他说,“很适合你我合住。我想你不讨厌强烈的烟草味吧?”“我也经常抽‘船牌’烟。”我说。他还问我是否讨厌化学品,因为他经常接触化学品。他说:“我有时情绪不好,一连几天不声不响,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不要认为我在生谁的闷气。别来管我就是了。两个人合住,先摸清彼此的主要毛病就好办了。”我回答说,本人由于神经衰弱,最怕吵闹。每天起床没准时,也非常懒散。此外还有一些别的毛病。说到小提琴声,我说只要是出色的提琴手拉出来的都是仙乐,算不上吵闹,而蹩脚的人又另当别论了。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并讲好第二天中午一起去看房子。临分别时,我问福尔摩斯他怎么知道我在阿富汗待过。他神秘地一笑,支吾过去。[二] 演绎法第二天我们如约去看房子。房子坐落在贝克街221B号,有两间舒适的卧房,一间又大又通风良好的客厅,陈设讲究。两扇大窗子,光线非常充足。房子方方面面令人满意,我们当场拍板成交,立刻租了下来。当天晚上我就搬了过去。第二天夏洛克·福尔摩斯也运来了几只箱子和旅行包。一切安排妥当后我俩逐渐安定下来,慢慢地适应了新环境。其实夏洛克·福尔摩斯不是个难相处的人。他少言寡语,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十点钟前就睡了,早晨我起床时他已吃过早饭。白天他有时在化验室里,有时在解剖室,偶尔出去散散步。他一旦来了劲,精力充沛,做起事来像个拼命三郎。有时却接连几天躺在客厅沙发上,从早到晚不言不语,寸步不动,眼神恍惚,心不在焉。我过的是漫无目的的生活,活动范围很小,所以对自己的这位伙伴种种神秘之处特别感兴趣,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试图揭开他的秘密上。他身高六英尺,长得精瘦。他的目光锐利,咄咄逼人。他生就一只细长的鹰钩鼻子,给他平添了几分机警而果断的神态。他的下颚突出方正,说明他行事坚定。他的双手虽满是墨水和药品的污渍,但我注意到他使用那些易碎而精巧的仪器无不得心应手。他并非志在研究医学,也不像存心去叩学术大门,然而他对某些学科的热情异乎寻常,在某些古怪的知识领域学识非常渊博精深,一些见解令我惊诧不已。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立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记得有一次散步回来,他把沾在裤子上的泥土指给我看,并根据不同颜色和密度,辨别出是在伦敦哪个地区沾上的。他认为:人的头脑最初像问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货不分青红皂白全塞进去。否则有用的、没用的全混杂在一起,有用的知识反而出不了头。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小心谨慎选取有用的东西装进大脑这个阁楼内,别的一概不要。而这些有用的“工具”配套齐全,摆设有序。为了增加新知识,往往得把旧知识忘掉一些。所以应该别让无用的知识挤掉有用的知识。说来也怪,福尔摩斯提琴拉得出奇地好,能拉难度很高的曲子,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很少见他能拉出有腔有调的段落。开始时我以为他缺朋少友,可不久发现,他有许多熟人,高贵贫贱各阶层的人都有。每当身份不明的人来访,夏洛克·福尔摩斯总要我让他单独使用客厅。有一次,我在一本杂志上翻到一篇题为《生活指南》的文章,文章企图说明:善于观察的人,对所接触事物只要作出精确而系统的观察,得益匪浅。我认为该文写得荒谬可笑。可福尔摩斯却不以为然。原来那篇文章是他写的,他说他是凭观察和推理挣钱过日子的。他的职业是为人出谋划策的侦探。据他说,伦敦有不少官方侦探,也有许多私家侦探。他们一旦有麻烦就来找他。他则为他们排忧解难。他说自己有专门的知识用来解决难题,效果十分理想。后来话题转到初次见面他怎么一眼就看出我在阿富汗待过,我问是不是有人跟他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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