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12 出版社:中共党史 作者:周言久 页数:286 字数:180000
内容概要
安徽农村改革,一直为国人所关注,是因为其不仅带有首创性,更具有自身的特色,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在省委负责同志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力量,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围绕安徽农村改革的重大历史事件,撰写成《安徽农村改革之路》一书。 农业是哺育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史的基础产业。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党和国家始终将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基础位置,长期坚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直到今天,“三农”问题依然是各项工作的战略重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刚刚拉开序幕。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民小康,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没有农村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这是当今人们的共识。本书是集体合作的产物。撰写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广泛搜集资料,进行深入研究,认真写作,力争实现既突出重点、又展示安徽农村改革基本脉络的目的。
书籍目录
绪论第一章 推行农业“三改”探求“避灾保收” 农村的新变化与面临的新课题 农业“三改”的提出 农业“三改”的推行 农业“三改”的主要成就 农业“三改”的经验与教训第二章 实行“责任田”农村改革“预演” 急剧变革的生产关系及其影响 “责任田”的兴起 “责任田”的推行 “责任田”引起的反响 “责任田”的夭折 “责任田”的实质及其作用第三章 创立“大包干”掀起改革大潮 改革前的安徽农业生产形势 调整农村政策,转移工作重心 集体联产快速发展,改革迈出新的步伐 家庭联产产生,农业生产找到新路 改革充满艰难,总设计师支持渡过难关 改革走向深化,谱写新的篇章第四章 实行税费改革减除农民负担 税费改革试点前的农业农村形势 解决农业农村问题的有益探索 局部地区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意义后记
章节摘录
书摘 不要受提纲的限制,尽可能讲详细些、具体些,我们把这些重要的资料整理出来编书出版,留给后人。 王光宇:我是1952年5月1日调来安徽省委工作的。我首先谈谈安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土地改革以后,农民中普遍存在着个体和集体两种积极I生。他们要求合作,特别是一些贫穷户、困难户,这是必然的趋势。1953年,党中央先后做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草案)》两个决议。实际上,新中国建立初期农村某些地区就已经开始有互助合作组织了,特别是老解放区。1951年我在阜阳地委工作时,阜阳地区就已经有了一些互助合作组织。开始,民间自发组织的互助组有“临时性互助组”、“季节性互助组”、“常年性互助组”三种形式。中央决议出台后,这些互助组织发展得就更快了、更广泛了。 1952年5月起,我任安徽省委秘书长,1954年3月起任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那时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土地改革”。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个《决议》很全面,我省根据《决议》精神开始试办“农业合作社”即“初级社”。试办初期,我们在每个县都设有试验点。“初级社”比“互助组”的形式提高了,政策性也增强了。“初级社”的性质主要为股份制:土地入股,劳动力评分,耕牛、农具折价归公或租用。由于“常年性互助组”有了一定的基础,因此多数“初级社”是在“常年性互助组”的基础上试办起来的。当时试办的规模很小,有的十来户办一个,有的一个村庄办一个。当时中央农工部对各省办“初级社”的数量是有计划要求的。由于农民的积极性很高,从1954年开始,全省农村出现了大办“初级社”的热潮,因此“初级社”的发展速度很快,随之也出现了一些“自发社”。当时省委对“自发社”不是很赞成,政策对待上也有区别,但是没有干预,任其发展。基层干部对“自发社”也有歧视,叫它“私生子”。那时基层办事比较规矩,很守纪律。1954年5月至7月份安徽发生特大洪水,我省境内长江、淮河干堤先后溃决,灾情很大,8月份长江无为大堤安定街江坝决口,淹没农田400余万亩。由于洪灾的原因,省委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抗洪救灾工作上,此时的“初级社”主要由各地自己在搞,因此发展速度受到影响,当年办“初级社”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只是出现了一些“自发社”。1954年全国各地实际办“社”速度超出了原定计划,特别是浙江省办“社”速度太快,超出计划太多。安徽当时还好,速度、数量都还适中。中央农工部看到这些问题,想减慢发展速度。当时曾希圣同志在浙江,我1954年因生病在上海做手术。1955年5月初,我赶到浙江曾希圣处,从报纸上看到全国每天都有人退“社”,当时中央农工部制定出一定的缩减数字,我们对此很有看法。后来中央农工部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了两个计划,一个是发展“快”的数字,一个是发展“慢”的数字。安徽省由傅大章、张立治二位副部长参会,他们两人不敢做主制定计划,就打电话回来请示。那时李世农副书记在家,他也作不了主,又打电话到浙江向曾希圣同志请示。当时我正在曾希圣处休养,电话是我接的。我接了电话后就向曾希圣同志汇报,曾希圣同志说“安徽比较平稳,我们暂时不动。”因此我们省执行的是“快”的计划。从试办“初级社”到发展成为“高级社”,安徽搞的比较好,所谓的“自发社”后来也统统正式化了。5月份中央召开省委书记会议,批评了中央农工部,特别是批评了对浙江问题的处理。1955年7月3 1日,中央召集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召开有关“农业合作化”工作会议,毛主席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系统阐明农业合作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提出发展合作化必须注重质量,反对盲目追求数量,重申了自愿互利的原则,要求合作社要全面规划,有计划地发展。会上对中央农工部部长邓子恢作了不符合实际的批判,说他是“小脚女人”,是“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地否定了1953年和1955年春对农业合作社的两次整顿工作。我参加了这次会议。1955年8月6日,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和地、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会议,传达和讨论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判所谓“稳步发展”的做法,改变了原来的布置,提出了办社“翻一番”的指标。因此,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快速度,合作化数字翻了番。1955年11月份,中共安徽省第三次代表会议召开,传达党的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安徽党组织全力贯彻并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历史任务。会上批判“右倾机会主义”。此时,在左倾思想的指导下,农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就更快了,紧接着就开始大办“高级社”。由于“高级社”是在“初级社”的基础上办起来的,因此它比“初级社”的规模增大了,有的一百户,有的几百户,最大的一千多户。政策性更强了,如:它以大队为核算单位,取消土地股份制,采取将劳动力“定底分”和“凭工记分”(多劳多得)的形式激励劳动者。由于上述原因,“高级社”发展得非常迅速,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发展不按计划、政策混乱等一系列问题。当时中央农工部不赞成办大的“高级社”,安徽的“高级社”办得都比较大,很多地方是“一乡办一社”。“小社”有“公益金”、“公积金”、“生产用费”三大项积累。并成“大社”后农民的实惠减少了,农民有意见了,这从当时老百姓中流行一句“难忘的1955年”(1955年“小社”多,虽然发展速度慢些,但农民的实惠多些)的话中也可反映出来。由于“高级社”没有经过试验,基础不好,加上发展速度较快,许多具体政策还没有研究清楚,因此在办“高级社”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1956年上半年,有些地区出现“退社”现象。一些富裕农户入社时土地、耕牛均入了股,要求退社时土地没有了,他们只有拉牛“退社”。当初办合作社的政策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际上后来“退社”不自由了。对老百姓要求“退社”问题的处理,我们主要是说服教育。开始我亲自带人下去,我们通过开会、讲道理等形式,合隋合理地处理。有些农民经过说服教育不退了;有的农民说服教育不行,就自行退了;有的农民“无理取闹”被处理了。但不少地方由于基层干部处理方式简单,引起一些要求“退社”农民的反感。当老百姓一有怨言,他们就与老百姓对立起来,激化了矛盾,出现抓人现象,严重违反政策。当时办的“高级社”相当于苏联的集体农庄。1955年下半年,我们办了一些集体农庄,如:凤阳有个集体农庄、定远有个“拂晓”集体农庄,这两个农庄都是模仿苏联办的“实验田”。后来有的“高级社”就发展成农场了。1956年底,农业合作化从“初级”到“高级”提前5到10年完成。P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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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改革,一直为国人所关注,是因为其不仅带有首创性,更具有自身的特色,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在省委负责同志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力量,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围绕安徽农村改革的重大历史事件,撰写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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