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11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作者:张友渔 页数:528 字数: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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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我国现行宪法自制定以来已历时20余年,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在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展现宪法制定过程中就一些重大问题展开的激烈讨论,其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既需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纠正相当长时期以来的失误,又需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巩固改革的成果和确定进一步改革的方向。今天再回顾这一讨论.不仅可以了解我国宪法制定的过程与背景.把握改革开放的历程,也能帮助我们理解宪法的基本内容与精神。
作者简介
张友渔(1899~1992)中国法学家,政治学家,新闻学家。原名张象鼎,字友彝。山西灵石人。
1923年毕业于山西第一师范学校,继入国立法政大学法律系。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受党派遣,1930、1932和1934年曾三次东渡日本求学和从事革命活动。
回国前后,先后担任过天津汉文泰晤士晚报总编辑、北平《世界日报》总主笔,并任燕京大学、中国大学、民国大学、中法大学、北平大学法商学院教授,讲授宪法学、劳动法学、新闻学和日本问题。在此期间,在党的领导下从事文化统战工作,创办《世界论坛》杂志和《时代文化》杂志(后改名《文化动向》)。
七七事变后离北平去济南、开封等地,先后任中共山东联络局书记、中共豫鲁联络局书记。1939年春去重庆 ,作为中国救国会领导人之一从事民主宪政运动。1941年春,去香港,任《华商报》总主笔。1943年在重庆,任中共南方局文委秘书长、《新华日报》社论委员会委员、中共重庆工作委员会候补委员兼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华日报》代总编辑、生活书店总编辑。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代表团顾问,参加国共谈判。1946年,任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新华日报》社长。1947年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兼秘书长,1948年4月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秘书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兼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兼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82年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参与1982年宪法的起草工作。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还参加了中国多项重要法律的制定工作。
书籍目录
为了中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彭真同志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关于修改宪法的几个问题宪法修改草案的基本精神 论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和实践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新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有力保证论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论企业民主管理 宪法与精神文明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重要保证论言论出版自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发展论国家元首问题 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 论加强农村基层政权 加强基层政权的建设 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 论宪法实施保障论我国宪法实施的法律保障论各国对宪法实施的保障社会主义制宪经验的科学总结 从实际出发,认真讨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新发展第四部宪法将是我国最好的一部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新的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论民主集中制论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论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 正确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略谈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如何正确地理解宗教信仰自由 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指导原则谈谈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略论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国家领导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完善国家制度的重要措施 国家管理制度的重要改革国家管理民主化的新发展论审计制度 吴新平继续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 国务院工作制度的重要改革 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大措施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点认识立法中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论宪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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