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政历程

出版时间:2004-01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任东来,陈伟,白雪峰  页数: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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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略论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难产,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和民主党候选人戈尔的政治前途竟然系于佛罗里达州的区区几百张选票!为此,双方打得不可开交,还好不是在白宫门前舞枪弄棒,而是在法院上唇枪舌剑。双方几经过招,最后把官司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后者一锤定音,解决了长达36天的总统难产危机。     由非民选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来解决选票统计的纷争,进而决定了总统宝座的归属,这多少是美国民主的尴尬。不过,在嘲笑美国民主制度“不民主”的同时,人们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美国法治的完善和对法院权威的尊重。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一票之差作出了不利于戈尔的判决后,戈尔优雅地承认失败:“我虽然很难同意最高法院的决定,但是我接受它。我接受这一判决的最终权威,……为了我们民族的团结和我们民主的力量,我拱手让步。”     一     对远在大洋彼岸隔岸观火、欣赏美国大选悲喜剧的中国读者来说,印象最深的可能不是布什和戈尔的较劲,而是最终由最高法院来定夺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这样,平时不显山露水的美国最高法院也开始进入中国读者的视野。在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社会中,我们可能无法理解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权力和权威。美国法院哪儿来的这么大的权力?它何以能够获得被万民景仰、连总统都得让它三分的权威?它又以什么形式来展示、维护和巩固自己的权威?     的确,在当今世界各国政府中,似乎还没有哪个国家的司法部门拥有美国最高法院那样的权力和权威。这一权力来自它对美国根本大法——宪法的“话语霸权”,它是美国宪法的最权威和终极的解释者,它的权威来自它的基本公正、来自它基本不受政府更替和舆论变迁的我行我素。20世纪美国知名政治家、著名大法官查尔斯·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s)在1907年的一次演说中曾感慨到:“我们生活在宪法之下,但这个宪法是什么意思却是法官们说了算。”说这番话时他是纽约州州长,后来,他破天荒地两度出任最高法院法官(1910─1916任大法官,1930─1941任首席大法官),更是亲自体会到了这句话的份量。     对最高法院的这一“话语霸权”,美国行政当局头痛不已。学者出身的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1913-1921年任职)就曾抱怨道:最高法院“在不间断地开着制宪会议”。至于是否真的如此,他的前任、法官出生的总统威廉·塔夫托(William H. Taft,1909-1913年任职)可能更有发言权。此公一生的梦想是当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但却阴差阳错先当上了总统。总统任内,他打破常规,利用职务之便提名年老体衰的大法官爱德华·怀特(当时已65岁)出任首席大法官(Edward White,1894-1910年任大法官,1910-1921年任首席大法官),为自己退休后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铺平道路。1921年怀特去世后,塔夫托如愿以偿执掌最高法院(1921-1930年任职),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既当过国家行政首脑又作过司法总管的美国政治家。他后来回忆说出任大法官是他一生最愉快的时期。可见,塔夫托对大法官职位的喜爱远胜过总统职位。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美国建国之初最高法院并不是非常有力的机构,大法官也不是一个令人仰慕的位置,因为美国宪法第三条对最高法院权限的规定非常笼统,只有短短的三款,远不及立法(第一条)和行政(第二条)那样详尽。它既没有明确规定联邦最高法院高于各州的法院,也没有明确指出最高法院对国会立法的司法审查权。     而且,从出生日期来看最高法院的也是其他两个政府部门的小弟弟:国会老大,众议院和参议院是分别在1789年4月1日和6日成立的;总统老二,华盛顿在4月30日宣誓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该年9月24日,华盛顿签署了国会两院通过的《1789年司法条例》,建立起美国最早的联邦司法体系,即由6位大法官组成的联邦最高法院以及由大法官兼任法官的3个巡回法院和13个地方法院。次年2月2日,在纽约的皇家证券大楼(the Royal Exchange Building)最高法院正式成立办公。     不过,当时华盛顿任命的6名大法官中只到了4位。罗伯特·哈里森(Robert Harrison)干脆就拒绝了华盛顿的任命,因为在他看来,他当时的职务马里兰州大法官(chancellor)要比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更重要更体面。来自南卡罗来纳的约翰·拉特利奇(John Rutledge)虽然不好驳华盛顿的面子,勉强接受了任命,但却从未到任履新,一年后便辞职去担任南卡罗来纳州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了。甚至就连第一位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John Jay, 1789-1795年任职)后来也撂挑子不干了,回家乡纽约去当了州长。他当时写信给约翰·亚当斯总统(John Adams, 1796-1800任职)抱怨说:“在一种有如此缺陷的制度下,它(大法官的位置)缺乏必不可少的活力、份量和尊严”。     因此可以说,在美国立宪建国之初最高法院无足轻重。它甚至连个像样的、单独的办公楼都没有。19世纪初,美国建立首都哥伦比亚特区时,国会根本没有考虑单独给最高法院盖个办公楼,只是说在国会大厦的一楼给它留一间“只需家具”的房间。当时有人这样描绘了最高法院的窘境:“一个陌生人在国会大厦黑暗的通道上转上一个星期,恐怕也无法找到这个管理着美利坚共和国司法机构的偏僻角落”。     1921年塔夫托出任首席大法官后,积极谋求为最高法院盖个像样儿的办公楼。此公毕竟是当过总统的大人物,人脉广泛,活动能量极大,1929年,国会原则上同意修建最高法院大厦。1935年,在摆脱经济大萧条的背景下,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Franklin D. Roosevelt, 1933-1945年任职)大兴土木盖美国式的“楼堂馆所”,总算在国会图书馆旁边为最高法院建了一幢庄重典雅的新古典式大厦。     最高法院办公地点的窘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建国之初司法部门的软弱。但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决不满足甘当老三的地位,在能干的第四任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 1801-1935任职)的领导下,最高法院终于争取到了司法审查权这一撒手锏,并通过一系列影响巨大的判决赢得了民众和其他政府部门对它一定的尊重和服从,终于确立并巩固了司法部门在美国政府三足鼎立框架中一足的地位。                                                            ……

内容概要

本书并没有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资料,描述了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联邦最高法院的25个故事所提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观念,一种精神。美国宪政的酸甜苦辣尽在其中,让读者去细细回味。

作者简介

任东来,1961年生, 教授,江苏宜兴人,生于吉林长春。 1982年、1985年和1988年先后从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和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获得历史学学士、国际关系法学硕士和世界史博士学位,师从丁则民和杨生茂教授,是国内第一位美国历史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获得者。1988年7月开始执教于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1990年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晋升为教授。    1992年以来,先后获得全美社会科学理事会(Social Sciences Research Council,1992)、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1994)、挪威诺贝尔研究所(The Norwegian Nobel Institute,1993)、美国亚洲基督教高等教育联合董事会(The United Board of the Christian High Education in Asia,1997)、洛克菲勒基金会(Rockefeller Foundation,1999)、香港华英文教基金会(1999-2000)和福特基金会(Ford Foundation,2002)等国际著名研究机构的研究金(fellowship),以高级访问学者或客座研究员身份前往美国、挪威、意大利和香港的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和长期的访问研究。另外,还先后获得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996)、国家教育委员会留学回国人员研究基金(1994)和教育部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1)的资助。    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外交史、、美国外交史、美国宪政史、中美关系和国际关系理论。除了在《历史研究》、《世界历史》、《抗日战争研究》、《美国研究》、《欧洲》、《战略与管理》、《太平洋学报》、《南京大学法学评论》、《世界经济与政治》、〖香港〗亚洲评论和〖美国〗《亚洲事务》(Asian Affairs)等学术刊物发表了众多外交史和国际关系和美国政治领域的学术论文外,还以"东来"的笔名在《书林》、《读书》、《博览群书》、《学术界》、《中华读书报》、《社会科学报》、《社会科学论坛》、《科学中国人》、《东方》、《世界知识》、《国际展望》、《看世界》、《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美国大观》、〖香港〗《明报月刊》和〖新加坡〗《联合早报》等报刊上发表许多学术评论、国际评论和美国宪政文章。主要科研成果:1、《美国对外政策史》(合著),人民出版社,19912、《争吵不休的伙伴:美援与中美抗日同盟》(专著,曾获第二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专家提名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3、《当代美国:一个超级大国的成长》(主编),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4、《宪政历程:塑造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书籍目录

前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略论1.保守的美国革命产生了长寿的联邦宪法2.美国宪政法治的捍卫者:最高法院的九尊护法神3.美国宪法的英国普通法渊源4.最高法院至高无上的权力是谁给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 5.契约神圣原则与大学自治传统——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1819) 6.联邦至上原则和宪法默许的权力——马卡洛诉马里兰州案(1819) 7.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吉本斯诉奥格登案(1824) 8.引发美国内战的司法判决——斯科特诉桑弗特案(1857) 9.总统大还是最高法院大?——从梅里曼诉讼案到米利根诉讼案10.从受害者到胜利者:华人官司对美国法律的贡献——益和诉霍普金斯案(1886) 11.20世纪美国反托拉斯垄断的第一枪——北方证券公司诉美国案(1904) 12.争取劳工权益的漫漫长路——有关劳工权益的几个案子13.当爱国主义碰上宗教和言论自由——有关国旗致敬和《效忠誓词》的三个案子14.战时的公众自由和种族——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裔美国人被拘留案15.吹响结束种族隔离制度的号角——布朗诉托皮卡教育管理委员会案(1954) 16.校园祈祷与“分离之墙”——恩格尔诉瓦伊塔尔案(1962) 17.“政治棘丛”中的平等选举权——贝克诉卡尔案(J962) 18.公正审判与对穷人的司法援助——吉迪恩诉温赖特案(1963) 19.对新闻自由的挑战:诽谤还是舆论监督——《纽约时报》公司诉萨利文案(1964)20.不厌其烦的告诫与刑事被告的权利——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1966) 21.选择权与生命权的漫长较量——罗诉韦德案(1973) 22.“帝5E,总统”的自我弹劾——美国诉尼克松案(1974) 23.如今在美国究竟谁歧视谁?——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1978)(383)24.星条旗保护焚烧它的人——得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1989)(406)25.新闻自由与公正审判的两难抉择——罗德尼·金诉洛杉矶市警察局案(1992) (420)26.程序公正与“世纪审判”——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杀人案(1995)(439)27.总统难产引发的司法大战——布什诉戈尔案(2000)(471)28.美国政府为何总跟微软过不去?——美国诉微软案(2001)(505)网络资源和参考书目(531)附录一: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大陆会议美利坚十三个联合邦一致通过的宣言(555)附录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559)附录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继承和任期表 (583)附录四:刑事司法程序流程图(589)附录五:美国联邦法院系统(590)附录六: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巡回区(591)附录七: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之最、花絮和传统(592)附录八:全书案例分类目录(598)图片一、最高法院办公楼(601)图片二、最高法院大法官“全家福”(602)后记:一次愉快的精神之旅(603)

章节摘录

保守的美国革命产生了长寿的联邦宪法    五百多年前,意大利航海家哥伦布航行到了美洲,此后,欧洲殖民主义者便像嗜血的鲨鱼一样瓜分了这片肥沃的土地。到17世纪中期,南美和中美洲已成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天下,成为后来的拉丁美洲。北美洲的东海岸主要是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地盘。英法两国为了争夺北美及世界霸权打了一场七年战争(1756-1763),结果法国败北,英国获得了加拿大和阿勒根尼山脉以西直到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的大片土地,成为了北美的霸主。     在战争期间,北美英属13个殖民地也积极参战,以便获得更多的土地,并消灭反抗的印地安人部落。但战争胜利后,英国人却不允许殖民地人民向西移民染指新占领的土地。不仅如此,英国人还通过征税和缉私,要殖民地居民来承担战争的费用和英国在北美驻军的开销。这大大得罪了殖民地民众,特别是有钱的人。当时南方的殖民地是奴隶制种植园经济,种植园主要靠向西部的土地扩张来扩大生产,而东北部(通称新英格兰)靠航海及相关的工商业为生,与加勒比海地区的走私贩私是最赚钱的买卖。英国的现行政策却是要断绝他们的生财之道,他们岂有不反之理?     不过,与大部份殖民地的造反不同,北美殖民地的革命是由有钱有势的富人领头起事的。他们非常狡猾,知道如何用最低的成本来获得最大的利益,知道如何获得民众最广泛的支持和同情。他们利用英国普通法的传统,强调“无(议会)代表不纳税”的原则,高喊“不自由毋宁死”的口号,让世人感觉到他们是为英国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来反对英国政府。     在用和平请愿的方式无效的情况下,1776年7月4日,北美13个殖民地发表了脱离英国的《独立宣言》,它所提出的“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让无数当时和后来的人激动不已。不过,这里的“人人”实际上仅仅是指男性白人。还有一点不能不提的是,在这个历史性文件上签名的56位大陆会议的代表中25人是律师,因此,称美国革命是律师领导的革命实在是恰如其份。其余的签字者也都是商人、医生和农场主等有产阶级。     应当指出的是,美国革命和1789年法国大革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公开声称追求自由、民主和平等。但是,这两场革命之间实际上有很大差别。激进的法国大革命以暴力推翻旧制度和旧秩序,在民主和民意的旗号下,雅各宾派革命政府掌握了不受约束的巨大权力,以民主之名行专制之实,不仅王公贵族人头落地,而且众多革命者也先后成为昔日战友的刀下鬼,结果,自由平等的理想国转眼竟然成为血流成河的屠场。相比之下,保守的美国革命却努力维持现有的秩序和规矩,在宪政法治的制度框架中建立起虽不够民主但却能保障富人和有产阶级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共和制民选政府。     经过6年的苦战,而且还是在法国和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的帮助下,北美殖民地才勉强赢得了战争的胜利,迫使英国承认13个殖民地独立。可是,独立后的日子并不好过,它们失去了原来在英帝国内进行贸易的好处,还要偿还战争中欠下的内债和外债。更糟糕的是,独立后的13个殖民地各自为政,各有宪法,在政治上互不相让,在经济上相互拆台。这也难怪,这13个独立邦只是为了反对共同的敌人英国才成立了一个基于《邦联条例》的联盟(邦联),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也没有完整的中央政府。     政治的不统一,经济的凋敝,财政的混乱,导致了社会的动荡和民众的不满,富人和有产阶级的利益再次受到威胁。作为独立战争的领导人,各邦的政治精英心急如焚,1787年5月,他们赶忙召集了一次由各界精英参加的政治会议,打算商讨对策,修改不合时宜的《邦联条例》。谁料想,会议代表违反授权,擅自主张,把修改《邦联条例》的会议变成了制定新宪法的大会。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固然是形势逼人、时不我待,也是因为参加会议的55位代表均非等闲之辈,都是闻名遐迩的种植园主、商人、银行家或律师。法国贵族学者托克维尔称赞他们“是新大陆当时最精明、最高尚的人物。”(托克维尔著、董国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91,126页。托克维尔的评价显然过高,实际上这些人精明有余,高尚不足,积极推动他们制宪的一个主要动机是保护他们自己的经济利益。在《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商务印书馆,1988]中美国史学大家比尔德以确凿的证据指出了这一点。)会议代表的一个突出的特点是,既没有下层工农兵群众,也排斥了思想激进的小资产阶级和脱离实际、好高鹜远的学者型知识分子。制宪代表当中有三分之二的人从事法律业务,其中14人担任过各邦的法官。

媒体关注与评论

书评在美国,自然权利是神圣的,社会契约是神圣的,拥有私有财产是神圣的;更不消说,神与对神的信仰是神圣的。这些观念融合在一起,才形成了法律在美国的神圣性。因此,要比较深入地了解美国法律,就必须了解美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反过来一样,要研究美国的任何一个侧面,都需要了解美国的法律。    值得称道的是,本书并没有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资料,描述了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联邦最高法院的25个故事所揭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观念,一种精神。美国宪政的酸甜苦辣尽在其中,让读者去细细回味。东来博士要求这部书“溶学术著作的准确性和通俗读物的可读性于一体”,我看这个任务是圆满完成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所长  王辑思    我觉得本书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通过联邦最高法院在过去两百余年25个重大案件的审判的再现,向读者展示了一部形象的美国宪法史。这幅历史图画在细节的的刻画上栩栩如生,而评论则从大处着眼,要言不烦,对于相关制度演进的过程及其历史和现实的意蕴给予了深刻的揭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贺卫方    《美国宪政历程》用真实案例,渐次说清楚了美国宪政精神、宪政制度、政体及动作方式、联邦最高法院地位、所有这些讲究的由来和发展的依据等等。对美国宪政的过程做了一个梳理,对中国的现代化来说很有作用。现代化最得要的一点是制度的现代化,本书提供了丰富的财产。                                        ——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  袁伟时

编辑推荐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的主体部分由三篇精彩的宪法论文与25个司法大案组成,一共28节。这三篇论文是《美国宪法的英国普通法渊源》、《保守的美国革命产生了长寿的联邦宪法》和《美国宪政法治捍卫者:最高法院的九尊护法神》。按照历史发展的轨迹,三篇文章分别扼要论述了美国宪政中的英国因素、美国特征及平稳发展的原因。25个司法大案则主要包括:确立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引发内战的“斯科特案(1857)”、结束种族隔离的“布朗案(1954)”、导致总统下台的“美国诉尼克松案(1974)”,以及裁决总统选票的“布什诉戈尔案(2000)”。每个案例自成一节,既有生动的史实叙述,也有引人深思的法理分析。25个案例异彩纷呈,令人回味无穷。

名人推荐

在美国。自然权利是神圣的,社会契约是神圣的,拥有私有财产是神圣的;更不消说,神与对神的信仰是神圣的。这些观念融合在一起,才形成了法律在美国的神圣性。因此,要比较深入地了解美国法律,就必须了解美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反过来也一样,要研究美国的任何一个侧面,都需要了解美国的法律。值得称道的是,本书并没有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资料,描述了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联邦最高法院的25个故事所揭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观念,一种精神。美国宪政的酸甜苦辣尽在其中,让读者去细细回味。东来博士要求这部书“溶学术著作的准确性和通俗读物的可读性于一体”,我看这个任务是圆满完成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所长  王缉思 我觉得本书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通过对联邦最高法院在过去两百余年25个重大案件的审判的再现,向读者展示了一部形象的美国宪法史。这幅历史图画在细节的刻画上栩栩如生,而评论则从大处着眼,要言不烦,对于相关制度演进的过程及其历史和现实的意蕴给予了深刻的揭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贺卫方 《美国宪政历程》用真实案例,渐次说清楚了美国宪政精神、宪政制度、政体及运作方式、联邦最高法院地位、所有这些讲究的由来和发展的依据等等。对美国宪政的过程做了一个梳理,对中国的现代化来说很有作用。现代化最重要的一点是制度的现代化,本书提供了丰富的财产。 ——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  袁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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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41条)

 
 

  •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相对于我国采用的大陆法系“成文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判例法”。《美国宪政历程》是一本写给中国普通读者的英美法系法律专业书,让我接触到与我国迥异的另一种法律体系。这本书的主体部分由三篇精彩的宪法-论文与25个司法大案组成。引人深思的法理分析,令人回味无穷;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案情,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25个判例故事所揭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精神。美国人所谓的“法治精神” (rule of law)同我们常说的“依法而治”(rule by law)虽只有一个介词之差,但区别却非同小可,“法治精神”的主语是法,宪法是至高无上,毫不妥协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虽然美国历史也充满了腐-败、剥削、压榨、垄断、童工、奴隶制、种族歧视,但法治精神造就的一个良好的可伸缩的制度框架加上历代法律精英的努力,最终引领和促进了美国的社会进步。如果不读这本书,我不会相信世界上有一个国家允许自己的人民焚烧国旗,正如“得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1989年)”一节描述的一样,最高法院认为约翰逊焚烧国旗的亵渎是一种“表达行为”,因为它旨在“传达一种特定的信息”,是受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保护的“表达自由”,甚至连保护国旗这一最为美国人珍视的行为,也必须服从言论自由这一原则不能有所例外。随着最高法院的一纸判决,全美4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有关保护国旗的法律全部因违宪而无效,从而产生了一句著名的结案陈词:“星条旗保护焚烧她的人”。
  •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在宪政舞台上: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轨迹》姊妹篇)太难读下去了
  •   这是一本蛮有名的书,我是抱着巨大期待买的。初拿到本书,还略微有些失望:装帧有点太简单了吧,带有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特色:硬质塑封,标准32开。
    拖了很久终于在今天把这本书读掉了,仅仅花了2天而已,每天看掉一半——真是停不下手来!因为本书写得太好看了!装帧的落伍并不影响内容的优秀。
    应该说这25个案例的选择非常精心,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应该说,这是本书编选者故意为之的,这从目录后那个“全书案例分类目录”就可见一斑。我们可以看到美国最高法院绝不是远离普通公民的生活之外的。
    除了案例编选的精心,本书对于每一个案例的背景介绍和意义述评都很到位。其实本书很多案例耳熟能详,可以在任何一本谈美国宪政的书里找到,但本书显然法律气息浓厚得多,作者个人感情色彩或政治意图很淡,完全让案例本身说话。说实话,现在的我显然更接受这种方式,因为给读者留下更大自主思考空间。
    我要特别赞赏本书的前言和附录两部分,均十分精彩且用心。前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略论》和前三章从美国独立战争、最高法院构成和英国普通法渊源四个角度补充了对于了解、理解美国宪政必不可少的知识——尤其是对英国普通法的介绍,相当重要。七个附录涵盖了《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历代大法官名录轶事以及中外文的参考文献和进一步阅读指南。
    年底热诚推荐这本优秀的好书!
  •   本书并没有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资料,描述了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
  •   好书!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   初读《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之后,就被其中的睿智而浅显的对司法案例的分析所折服与入迷。并给我对接下来的进一步的了解司法判决与法学专业的学习提供了独特的视角与看法,对于我这个对法学专业刚刚入门的本科生来说,获益匪浅也!
  •   了解美国法治进程,了解美国宪政历程。相信你读完本书,对美国一定会有新的认识。整本书较厚,25个案例像小故事一样,读起来不太费力。书的装帧一般(就是正常装帧),封皮外过塑普通硬纸,书页就是普通的纸质。总体编辑质量很平淡,没有花里胡哨的样子,和教科书类似。
  •   对影响美国宪政的司法大案进行梳理,有了较为详实的了解。
  •   学法律,了解美国宪政历程必备。
  •   美国宪政司法历程中的智慧光芒
  •   真的很不错,书的价值是很好,让人们能够了解到美国的宪政历程,评论也算是客观公正,但个人觉得此书故事性有点偏强,对专业法理解释不强,但人无完人,从这本书中,确实能学到不少东西,包括美国历史,果断好评。
  •   这本书将法律问题讲得很清楚,通俗,没有那么多吓人的专业术语;另外翻译的也很流畅,符合汉语习惯;另外后面附有《独立宣言》、美国宪法、联邦最高法院的有关情况等,真的值得拥有。
  •   应该看看这本书,了解一下美国宪政历程
  •   这是非常好的书,反映了美国的宪政历程。
  •   了解美国宪政历程的不二选择,质量很不错
  •   对美国的宪政历程有了一定了解,很有启发,值得思考.
  •   这本书不错。挑选美国25个经典案例,对美国宪政法律有了新的认识。
  •   政治和法律的书籍是枯燥的,但这本不是。

    用生动的历史上实例来观察美国最高法院这个东东,能让你直观地、系统地观察人类在法制追求上的脉络。
  •   作者以通俗的语言选取了美国宪政史上的25个典型案列,以案件本身入手,讲述了美国立国以来的若干司法传统的确立过程。也让读者对美国宪政有了较深入的理解》
  •   文字简单易懂,绝不玩高深,用案例来让读者了解美国宪政的发展,确实能让人联想很多,但有很苦恼。
  •   本书初看之下有些繁琐,但是读下去就会觉得很有感觉和启发。虽然是中国人写美国宪法,但是对于美国法治的基本精神把握得很好,而且相比于美国人自己写的书,更是添加了很多背景资料,使中国读者更加容易明白,包括美国宪法的全译本等等,便于读者自己比对和思考,此外对于中国读者很多容易混淆的概念也有很明确的说明,不失其为一本了解美国政治,法律,历史和社会的好书,读者可以从中看到今天的美国和美国精神是如何炼成的。
    只是本书的封面太差,烫塑的封面没翻几页就卷边了,看了很不爽。
  •   书的内容很赞,对于增进对美国的宪政发展大有好处,而且目录是有两个的,从不同的角度编排,个人觉得很赞也很用心,便于查阅,没有塑封不是大问题,就是书的样式不是很喜欢,书面的封皮页底做的稍差。但这么厚的一本已经很直了,值得购买
  •   基本看完了,觉得既有可读性,又有趣味性,可作为普通读者了解美国宪政的入门书。
  •   想要对美国的宪政有所了解,这本书是不错的选择。
  •   对美国宪政发展史有很详细的介绍,很棒的书。
  •   深刻述论了美国作为民主国家,其在宪政上走过的道路,值得深思
  •   是学习美国宪政的很好的辅助参考书。
  •   美国的宪政实例
  •   此书对于了解美国宪政有一定的帮助
  •   上课时老师推荐的
    经典之作
    让你了解美国宪政史的脉络
    很喜欢很有意思
    推荐
  •   有理有据,以实际案例配以美国宪政的理论,使人读起来欲罢不能,对美国政治稍有了解的人都可以看得懂,有更深了解的人就会更加一气呵成,每晚睡前必读,直到困极了才收起。
  •   通过案例的描述,解释了宪政的历程
  •   在美国,任何一种权力都是不可逾越的,同时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赋予权力的正是美国的法律,包括《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美国的确是个法治的国家,事事有法可依。法制是美国文明给世界的礼物!
  •   还没读,为啥买,主要是想了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宪政到底是个啥玩意,增长知识,扩大视野,谢谢
  •   很少见到有书能将宪政这个严肃的法学主题讲的这么的深入浅出,阅读这本书不需要太多的法学或者史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作者详略得当的笔触令人不知不觉中就陷了进去,好书!推荐!!
  •   本国的宪政历程值得我们借鉴也令我们羡慕
  •   老美的宪政历程,很值得看。。。
  •   很难看到国内的出版社出版这样的书籍,内容很客观,以案例来说宪政历程,从中可知自己和别人的差距,具体在哪里!!!
  •   内容生动,让读者很容易就知道了何为真正的“宪政”。看完此书,正值儿子出世,取名也深受该书影响。
  •   这本书讲的这些案例都是对美国司法产生深远意义的,对研究美国司法发展历程很有帮助。
  •   这本书通过司法这一独特的角度,阐述了美国走向民主之路的艰难历程。虽然是一本专著,但是,它却融学术著作的准确性与通俗读物的可读性为一体。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评价这本书说,我觉得本书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通过美国两百余年25个重大案件的再现,向读者展示了一部形象的美国宪法史。
  •   许多人都向往美国的法治,但是实际上我们对于美国的法治是了解甚少的。而这本书则可以为我们打开一扇门,虽然不是面面俱到,但是通过这25个大案的了解,可以让我们明白许多关于法治的真谛,同时也可以避免许多臆想的错误。许多人似乎特别偏爱民意审判,觉得似乎民意就代表正义。但是看了本书就会发现,法治远非如此
  •   确实是不错的一本书。
    我不是学法学的,但还是深切的感受到了美国司法和中国法律的不同之处,
    从辛普森一案中可以看出来,我反正是认为辛普森是肯定是杀他妻子的元凶
    但是有两点值得我们思考,
    1、美国的司法权威就是这么一点一点建立起来的,
    2、美国的民众对“法”的认同,在辛普森一案以后,还有在那个“黑人权利”案中所引发的社会问题,都没有造就社会分裂,不得不佩服民众对“法”的认同和忍耐。

    现在我们的司法权威已经彻底完蛋了,如果在审判过程中重建司法权威,并培养民众对“法”的认同和尊重,两者之间良性的互动、提高,这才是我们当下弑待解决的问题。
  •   25个经典司法案例,展现了美国法制的发展历程,该书值得仔细拜读,也值得收藏!!
  •   美国的大案促使其司法改革的推进。
  •   非常好的一本书。看了本书,对美国能够形成现在的法律格局,法制精神的根源有了初步的了解。美国的法律可能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可是其坚持的原则,却似乎是全人类共同的追求。
  •   一个个案例让美国人切身感受到法律的理性与蕴含其中的人性,通过案例透视出人性的光辉、法律的光芒,在案例中人们不仅感受法律理性、正义的思维方式,更引发出人们对于生命的价值、公平正义的标准等人文精神的思考,更重要的是这些案例让美国人民明白一个在他们看来很自然的常识:政府与权力是危险的,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随时把它关在笼子里!
  •   写的不错,对于了解美国法律的历史有挺大帮助,寓教于乐。
  •   由浅入深,涉及美国民主法治,历史背景,经济生活等各个领域,非常棒。
  •   袁伟时先生推荐的十五本人文社科类读物的一本,了解宪政和民主,好书,值得一买!
  •   有案例有真相有分析对宪政体系很好地展示
  •   本书是一本偏重介绍性的书籍,每一个案例都像讲故事一样,说明了前因后果,适合一般人对美国司法体系有一个直观了解。纸质还行,简装,封面一般。
  •   书很好,内容适合入门者了解美国的法律
  •   透过一个个案例,了解美国初期法律的精髓。
  •   了解美国政治,了解人类文明,可说此书对我们普及法律意识,意义重大。
  •   看完走进美国系列之后相对美国历来的司法答案有个统一的理解,这本书刚好符合条件。
  •   很喜欢看美国司法类书籍,我觉得不错哦
  •   很科普的一本书,对于美国宪法史的理解很有帮助
  •   这本书写的很不错。美国今天的强大不是一天、一个人的能力所能决定的。
  •   看这本书,是了解美国的一面好窗口(当然,因人而异),美国人的价值观和我们相比,是完全两样的。另外,本书关于辛普森妻子之死的解读,和林达写的对比着看,也挺有意思的。
  •   这本书让人读后很痛苦,不是书的内容很文笔糟糕,恰恰是书中体现的美国法的精髓以及制衡的力量,让人痛苦,就像鲁迅先生笔下的不见光明的人,一直不见光明也不见得痛苦,恰恰是砸破黑屋乍见光明,发现自己身在黑屋却不能离开,那种痛苦更彻骨。
  •   了解美国宪法实施情况的好书。
  •   很不错的,介绍美国的书,哈哈,正版哦。。。
  •   确实是一本好书,展示了一部形象的美国宪法史。
  •   是了解美国民主进程的一本好书!
  •   闲下来看看美国制度的建立,颇有启发
  •   还没看完,不过对于了解美国人的思维模式很有帮助
  •   看了这书,才知道美国的民主底蕴,中国差远了
  •   了解美国的宪法案例
  •   看完了,很不错,美国做到了真正的宪法至上~
  •   宪法学老师推荐滴,对了解美国宪法很有帮助哦!
  •   美国政治。。。。。。。。。。。。。。。。。。。。。。
  •   我还买了一本书,也是司法大案,可以结合一起看
  •   不一样的司法背景,但大案判案思维一定会给人启示!
  •   知道一些历史文化是件很有用的事情,法律什么的系统学起来一定很难坚持下来,但是看历年的案例的故事,就会觉得有趣许多,不会觉得那样枯燥!
  •   好书,学法律的必看的。塑造法律观念
  •   以法律精神为核心,兼顾道德。简单而深刻,睿智
  •   如题,只有通过了解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法律,才能更深入并且发散性的了解该社会的特征。
  •   司法公正不是天降的,需要民主意识的觉醒和不断抗争
  •   民主历程不是天赐的,是自己争取的
  •   这本书应该算是法律中比较有意思的一本了吧,还不错,培养下兴趣
  •   一直再找这本书,学习法律的人值得读的书
  •   很喜欢这本书,没有一般法律书籍那么枯燥。
  •   从这本书上看老外的法律是怎么完善和形成的,制定法律的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的,但是自身与老百姓利益差不多,所以法律管用,从中看公司制度其它制度也是一样,要从实际出发才有用,只凭管理层想象的制定是没用的。
  •   从众可以学习和认识到司法的精神。
  •   内容就不说了,经过前一版本的修正,更加出色。案例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就连我这种初涉法律的都能看得懂,深入浅出。而且书后面列出一些其他援引的书目,很严谨。
  •   应该读此书的,不仅仅是法律人
  •   借同学的看完了又买了,比较通俗的法律读物,无不无聊都可以看!
  •   对法律入门学习很有帮助,很有意思,值得阅读
  •   不错,大学法律入门~很有用的~~~~~~~~~~~~~~~~~~~~~~~
  •   法律人应该看
  •   不错,值得学习法律的人一读
  •   学法律的学生必须看的书籍之一
  •   内容很多 需要耐心才能读得下去 是为学习的法律通选课买的 老师推荐的入门书
  •   好好看看,长不少见识。但是里面有一些法律的专业术语,学法律的好好看看!
  •   这个商品不错。我觉得很吸引我。这可以是喜欢法律的人看的宪法类学书。
  •   通俗易懂,很好的法律读物
  •   感觉每条法律都是经过漫长的斗争和等待才成为法律的
  •   作者通过流畅的文笔,将复杂的法律事件娓娓道来,在保证主题思想的情况下增加可读性,将晦涩的法律问题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展现出来
  •   在实例和细节中体会法的观念和精神,这是一笔巨大的人类财富,唯有公正、睿智且鉴定的人们才能将其发扬光大,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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