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4 出版社:华龄出版社 作者:刘朝谦 页数:219
内容概要
《赋文本的艺术研究》主要是围绕赋文本的体裁、语言、赋象、文化背景等要素设计相应的问题意识,并给予解决。其中,对于赋体文学南方文化根性的认定,是《赋文本的艺术研究》论述的一个中心问题。
作者简介
刘朝谦,文学博士、教授,中国赋学会理事,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文艺学硕士生导师。在文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论文曾在《新华文摘》转载,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复印,《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发论文主要观点。已出版《汉代诗学发微》等3本学术专著,其中《汉代诗学发微》获200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现主持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两项四川省教委重点科研项目。
书籍目录
第一章 赋的文体研究一、赋与诗的文体特征比较二、赋文学体裁不起源于诗三、赋体没有北方之源四、赋:从地方文学到天下文学五、对话与对话体赋的生成第二章 赋体文学的文人性一、中国文人阶层与赋体文学共生二、赋文本作为文人生命的文学形态三、赋文学对文人文学时代的开启第三章 赋文本的虚构与真实一、赋文本虚构本质的认定二、司马相如赋中人物命名原则的虚构性第四章 文木——赋文意象的原型研究一、文木母题在赋文学中的确立二、赋之文木叙事的诗化哲学原型三、小说先行于赋对文木的叙事四、文木母题在后世的流溢与深化第五章 赋文本语言的诗性一、赋言基本的文学向度二、赋文本语言的夸饰三、赋文本语言的知识性与思想性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赋的文体研究 赋文本作为赋家所创作出来的一个特殊的语言结构,它的特殊性,源自于赋文学体裁的规定性。赋家是按赋体的规定性而从事赋文本的话语建构的,具体的赋文本的话语可以千变万化,但赋的文体所要求的,永只是一定之规。此规定在文本的创作活动中,高悬为赋文本形式方面的最高尺度,惟符合此尺度的文学文本,方可以称为赋文学文本。 赋的文体规定性不仅高悬在一切具体的赋文本之上,而且存在于一切赋文本之中,当其在具体的赋文本中,它始能让赋文本成其为赋文本。在这一意义上,赋体的规定性,乃是赋文本根本的规定性。 一、赋与诗的文体特征比较 1.赋的文体特征 赋的文体特征决定了赋文本特殊的存在本质,在对它下一个总的定义之前,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古人在这方面的认识。 古人对于赋体特征的认识,始于宋玉,大盛于汉代。汉代的赋体特征理论对整个中国赋体理论而言,无疑是一块坚实的基石。但应当说,中国古人对赋体文学的体裁特征的认识落实到一个具体的认识者时,基本上都是只言片语的,他们往往只谈及赋文学体裁的某一方面,就此全面系统地来谈的人很为少见。 最早讲赋的文体特征的也许是宋玉,宋玉如是写道: 楚襄王既登阳云之台,令诸大夫景差、唐勒、宋玉等并造《大言赋》,赋毕而宋玉受赏。王曰:“此赋之迂诞则极巨伟矣,抑未备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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