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非非

出版时间:2009-5  出版社: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作者:花清晨  页数:339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喂,笨鸟,你就从了我吧。你看。你的裸体我看过了,你的嘴巴和脸我也吻过了,你的手我也牵了。这要是放在古代,你就等于是我的人了。今天这样,明摆着就是约会了,你说你还在扭捏个什么劲儿?”    停住脚步,沈先非面部抽搐地僵立在那儿,迟迟未转身,脸上豫隐地透着一丝怒气,强忍着不发作。   这个迟钝的丫头。   转过身,他对着她吼了一声:“保证书追加两条:不许打架,不许喝酒。”  “喂,在和你说男女朋友的事,你扯保证书干吗?”桑渝白了他一跟,真是个好没爱的家伙。

作者简介

花清晨,意寓花开在清晨。处女座的神经质写手,最大的理想是当个好吃懒做的宅女;小小的爱好就是做白日梦:写作的灵感来源是晚上做噩梦;人生的目标就是把晚上做到的噩梦变成人间最美丽的爱情的事。
  已出版作品:
  《寻爱上弦月》《想入非非》,即将出版作品《美人在侧花满堂》。
  博客:http://blog/sina.com cn/huaqingchen
  花清晨9年古代言情代表作品:
  《美人在侧花满堂》

书籍目录

chapter 1 命运撞车 匪夷所思的心理隐疾Chapter  2 遇见的概率有多高 报考H大的决心 HK518——香港我要发 牢狱之家VS离婚之家 法律是一种生活艺术 悲惨平安夜 大碗皮肚面的感动 淑女迅速养成 失恋就像是女人的痛经Chapter 3 I am sorry 狐狸精的挑衅 征服世界的三大法宝 令人销魂的暖昧Chapter 4 偷窥 天意留人 有条件同居 “激烈”一吻 完美的设计手稿 守门 天使VS神经病 忘不了的滋味 你就从了我吧 不正常的男女关系 青涩初吻 两个寂寞的人 独占 让你的身体留下我的痕迹 半夜猫在叫Chapter  5 求证 半夜造访 晚宴 密码 选择性失忆 没有理由,怎么原谅 没有任何借口  什么才重要Chapter  6 黑的,永远漂不成白的 绝不分手 我们结婚吧 母爱的陷阱 错失Chapter  7 我们重新开始吧 别墅 坚持的果实 The most distant way in the worldSpecial 结婚?还是一万年? 挣扎与守护 如意 爱你一万年 设计师的天分

章节摘录

  chapter1  命运撞车  原谅把你带走的雨天  在突然醒来的黑夜  发现我终于没有再流泪  原谅被你带走的永远  时钟就快要走到明天  痛会随着时间好一点  伴随着张玉华富有磁性的声音传来,沈先非瞥了一眼手机上的来电显示,唇角轻勾,按下了接听键,随即耳机里传来一个极其不耐烦的男声:“我说沈大帅哥,你到底什么时候到啊?你已经迟了整整一小时二十五分钟又三十八秒。又不是大姑娘第一次约会,你在磨叽啥呢磨叽到现在?还有五分钟,就到了我和下一个病人约好的时间。”  一想到电话那头正在抓狂的阿穆,沈先非就忍俊不禁,手中握着方向盘,他笑道:“穆医生,有必要将时间算得这么精确吗?上学的时候你常常迟到,也没见你这么有时间观念。你到底在急什么?难不成你下一位病人是位美女?”  耳机里一阵贼笑:“让你小子给蒙对了,还真是位大美女。限你五分钟之内给我滚上来,让哥们我瞧上一眼,然后你就可以滚到一边喝茶去,别妨碍哥们我‘看’美女。”  “已经在你们医院地下停车场内了,马上就到。”沈先非闷笑了几声,挂了电话,瞄准了空车位,向空车位倒去。  将车子停好,桑渝下了车,刚锁上车门,这时包里传来了熟悉的音乐铃声,是张玉华的《原谅》。从几年前,她就开始用这个铃声作为手机的默认铃声,一直不曾换过,她也不知道她想原谅什么。  拉开包,她在包里找了半天都没找着手机。刚才下车时,她随手将手机扔在包里,这会儿不知沉在包的哪个角落里。  一个字,烦。  约了医生的时间就要到了。临走之前,她的小秘袁润之千交代万交代不能迟到,这个全市最有名的心理医生很难预约,为人脾气古怪,最恨人家迟到,若是错过了,下次还不知道要约到什么时候。  最可笑的是,这个医生有个更怪的名字,叫穆挞霖,穆Darling?  铃声还在响着,该死的,是谁找她找得这么急?  她走的时候对袁润之三令五申过了,没有被逼到进太平间的地步,任何事都不准找她,要是耽误了她看医生,回去之后她一定要剥了她的皮。  翻着包包里的手机,踩着脚下那三寸细高跟,她一边走一边低咒。  沈先非倒车的速度就跟蜗牛爬似的,但也没想到这时空车位会凭空闪出来一个人,只听车屁股后一声闷响,车撞上了那个凭空冒出来的人。  桑渝只顾着找手机,并未留意那正在缓缓倒车的车子,在车尾撞上她的那一刻,她一阵惊慌,脚下一个不稳便往后栽倒,头正好撞在了卡车位的铁柱子上,昏了过去。  “要命!”沈先非低咒了一声,急忙下了车。  昨天车尾被一个冒失鬼给舔了一下,倒车雷达的传感器似乎被撞得位置扫地了,还没来得及送修,今天就撞了人。  被他撞倒的是个年轻女人,他急忙蹲下探了探这个女人的鼻息,还有气,顾不了其他,连忙抱起她,往电梯口奔去。  这个女人好轻。  立在电梯里,沈先非时不时地望望怀中的女人,她有一张姣好的面容,如今这个时代,在一群喜欢将脸面弄成调色盘的女人当中,她还真是个异类,有着自皙的皮肤,纤长的眼睫,挺直的鼻骨,细尖的下巴,还有一张让人遐想的红唇……  他在千什么?怎么会和阿穆一样,满脑子的色情思想,没事意淫人家姑娘!  挂在那女人手腕上的包就要掉了,他以手接好,抱紧了她,冲出电梯,便对着眼前好几个白晃晃的白大褂高声叫道:“医生,医生,有人被车给撞了——”  立在病床前,沈先非双手抱胸,盯着床上的桑渝。做了一系列的检查之后,医生说了,她没什么大碍,只是头部撞着晕过去而已,睡醒了就没事了。  之前为了办理手续,他不得已翻了她的包,在她的钱包里找到了她的身份证。  原来她叫桑渝,一个很特别的名字,让他想到“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他在等她醒来,当面道个歉。  这时,他想起约了阿穆,突然出了车祸,却忘了通知阿穆。约好了晚上请客吃饭,这会儿他这个东家失踪了,这家伙一定要找他拼命了。掏出手机,他拨了阿穆办公室的电话,占线,又拨了阿穆的手机,却是“您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内”。  算了,今天他送上门就是任由他们那群人宰割的,反正都逃不了被削,荷包始终都是要大出血,不如让这个家伙多等等,让他知道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又一个多小时过去了,不知多少次抬手看表,桑渝依然还是没醒。  沈先非忍不住走出病房,对着走廊的尽头叫了几声:“医生,护士;医生,护士——”  “年轻人,这里是医院,没看见这里的告示牌吗?请勿大声喧哗!有什么事直接按铃嘛。”  一位身穿白大褂的老医生,突然像一缕游魂似的出现在沈先非的面前,吓了他一跳。他顺着老医生指的墙上望去,的确是挂了一个禁止喧哗的告示牌,他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只是……只是朋友被车给撞倒了,有些着急。”  沈先非想不到用什么样的词语来解释他和桑渝的关系,总不能见着一个人就说,是他在倒车的时候把她给撞晕过去的。  “年轻人来医院看病的,都是急得要命的事,没病没痛,不着急,谁来医院?”那老医生走进病房,看了看躺在床上的桑渝,“朋友?是女朋友吧!”  沈先非被这位老医生突如其来的问话弄得有点不知所措,尴尬一笑:“误会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年轻人,别急着否认。不是你女朋友,你干吗那么紧张地抱着她,一冲出电梯就大声嚷嚷地叫医生做什么?年轻人,撒谎是不对的。”那老医生一本正经地教训起他来。  嘴角微微抽搐,沈先非对这位“热情过度”的老医生感到无语,话说,这撞伤了人,能有不着急的吗?  原谅把你带走的雨天  在突然醒来的黑夜  发现我终于没有再流泪  这时,一阵手机铃声传来,又是那首《原谅》,沈先非急忙摸出自己的手机,在看到屏幕上无任何动静时,才意识到并不是自己的手机在响。  “年轻人,是你女朋友的手机在响。”那老医生朝他努了努嘴。  顺着老医生所指的方向望去,病床上,桑渝的身旁,她的包包口微开,正露出一部银色的手机,那首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原谅》在不停地唱着。  她居然也用这个铃声,好巧。  “年轻人,还看什么看?还不快接,难不成是你准丈母娘打来的?”  沈先非暗自叹了一口气,真是服了这位三八老先生,听着那熟悉的歌声,他走过去拿起那部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手机那边一个甜美的女声传来:“请问是袁润之小姐吗?”  袁润之?她不是叫桑渝吗?打错电话了吧。  沈先非望了一眼床上的女人。  等等,这声音很熟悉,沈先非怔了怔,便说:“噢,不是——”  “哦,这样的啊——”其实沈先非的话并未说完,电话那头的女人已抢先了说,声音拖得很长,语调里带着明显的暖昧,接着便自顾自地说了起来,“袁小姐的朋友,您好!请麻烦您转告袁小姐以下留言:‘袁小姐,您好!这里是穆挞霖医生办公室,您约了下午三点整看诊,现在是下午五时三十八分又二十五秒,您整整迟了两小时三十八分又二十五秒,所以作为穆先生的特别助理,我在此提醒您,下次看诊时间,请提前一周电话预约,谢谢!祝您身体健康!  在听到穆挞霖三个字时,沈先非的唇角缓缓向上轻扬,难怪这声音听着这么熟悉,这不是阿穆的“贴身”助理护士艾妃妃吗?  听完艾妃妃这一长串公式化留言,沈先非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小护士跟在阿穆身边,对时间也越来越敏感了,他轻笑出声:“艾小姐,能不能请穆医生接个电话?”  电话那端即刻传来了一声惊呼:“啊——是、是、是沈先生?!”  “嗯,是我。”  “穆医生等了你很久,在办公室里不停地咒骂,说你是不是停车停到火星上去了。穆医生也等了袁小姐很久,他最讨厌别人迟到。沈先生你怎么会和袁小姐——在一起的呢?”艾妃妃的声音充满了好奇。  “袁小姐?哦,你打错电话了,我接的这个电话不是袁小姐的,是另一位桑小姐的。这个说来话长,我在倒车的时候,撞到了桑小姐,所以,现在,在你们医院的急诊病房里,等待桑小姐醒来。”沈先非以最简洁最易懂的语言解释。  “不是袁小姐的?”对话那头一阵沉默,随即又听见艾妃妃说,“这样啊——那个,穆医生打了你很多次电话,但你的手机一直提示不在服务区内,最后他恼火地先走了。不过他临走之前有交代,要是你打电话来,就说七点钟,老地方见,不见不散。”  “好的,我会和他联系的。谢谢你,小艾。”  这一声“小艾”,让电话那头的艾妃妃激动得差点没晕过去,拿着电话,深吸了一口气,对着桌前的小镜子,眨了眨眼,换了一副柔媚迷人的表情,软声细语地说着:“不客气,沈先生,为您和穆医生效劳是我的荣幸。”  沈先非很自然地笑了笑:“那好,Bye。”

编辑推荐

  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  晋江原创网人气作者花清晨继《寻爱上弦月》后转战都市言情,比《致我们终将逝去青春》里“玉面小飞龙”还要豪爽,比《魔女游戏》里的魔女还要霸道的富家千金桑渝和穷小子沈先非,倾情演绎另类崦幽默的“飞鸟和鱼”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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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71条)

 
 

  •   “喂,笨鸟,你就从了我吧。你看。你的裸体我看过了,你的嘴巴和脸我也吻过了,你的手我也牵了。这要是放在古代,你就等于是我的人了。今天这样,明摆着就是约会了,你说你还在扭捏个什么劲儿?”停住脚步,沈先非面部抽搐地僵立在那儿,迟迟未转身,脸上豫隐地透着一丝怒气,强忍着不发作。这个迟钝的丫头。转过身,他对着她吼了一声:“保证书追加两条:不许打架,不许喝酒。”“喂,在和你说男女朋友的事,你扯保证书干吗?”桑渝白了他一跟,真是个好没爱的家伙。——————————————————————————————————————————————————————————————————————————————————————我就是看到上面这一段,才决定要买书的。太搞笑了!果然不失所望。
  •   (人气作者花清晨继《寻爱上弦月》后又一经典力作·蝴蝶季)
  •   之前就很喜欢作者的《寻爱上弦月》,没想到这本《想入非非》一样精彩。很佩服桑渝这样率性的女生,虽然野蛮粗暴,抽烟喝酒,但是她对沈先非的那个执着劲也令人震撼。作者用的还是一如既往轻松的笔调,让人在追看飞鸟和鱼的故事时被那么突然冒出来的一两个笑话逗笑。真的很不错,其实青春就这么一次,为自己的梦想大胆去拼一下,将来一定是笔宝贵的回忆。
  •   前尘:回首前尘,那段年少轻狂的意气风发。初初相遇时,他踩着单车飞驰而来,可曾想过,眼前这个刁蛮任性的女生,会在自己的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蓦然回首,她在内心的荒芜和寂寞中飞扬跋扈不可一世。两个人都是寂寞的载体。只是不同的是,他是用一脸的冷漠和隐忍掩埋过往那些背后的指指点点;而她,却选择了用放纵自己的乖僻嚣张来弥补家庭带来的空虚。打架闹事,谁可曾记得而后那个干练的桑渝曾经也曾年少轻狂?直到遇到沈先非,这段际遇,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轨迹。又或许,本身命运就早已被定格?桑渝是倔强的,倔强地想要一个完整的家,哪怕只是一个空壳,她也要维系父母这段摇摇欲坠的婚姻。她也是恐惧而又烦躁的,那个想要的家带给她的只有更多的厌恶和烦躁。一个花天酒地的父亲,一个懦弱又没有追求的母亲,这样的一个家庭,对于她是痛苦,却也是不得不担负起的责任。记得笨鸟的有一句话让我曾经很难受:他的桑渝,内心比别人更脆弱,比别人更需要保护,他的桑渝……桑渝虽然霸道,虽然有些任性,可是更像是个孩子,一个内心无处寄托的孩子,想要寻求一个可以依靠的港湾。笨鸟还有一个深深地疼爱他的好母亲,可是桑渝……什么都没有。可是她却不曾露出丝毫的软弱,这也是桑渝令人喜欢的原因之一,她的倔强的坚强。有点点的粗线条,有点点的自大,有点点的任性,却不会令人讨厌。她会为了笨鸟的一句话把自己变得女人,也会锲而不舍地实行她的倒追计划,这样敢爱敢恨的女子,着实讨人喜爱。至于笨鸟,很庆幸,他懂了桑渝,他懂得这个任性的小女生的经历不像表面那样的光鲜和幸福。从一开始的见义勇为之时的针锋相对,到而后可乐事件,一步步的了解,一步步的吸引,一步步的沉沦。“我的手,不好牵,如果半路上,你牵丢了,再不是像图书馆那样只打你几拳那么简单。”他仍是坚定地握住了她的手,不会表达太多的爱意,只是淡淡地一个动作,一个眼神足以。“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一向不善言辞的笨鸟,说出这样的话时,想要的,必然是那天长地久的永恒。谁又曾想过,一切会发生这么多的变故。那场意外的被袭,让两个人擦肩而过。现世:再相见,命运如同一双大手,控制着所有人的离合。这是一场迟到的重逢。五年,可以改变的太多。她已然不是当年那个青涩任性的小丫头。家破人亡的过往、男友的突然的不辞而别,改变了她,从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生变成了如今的桑总,这期间,是用父母的血泪换来的成长。五年,他离开了五年,忘记了五年,一切可否重来?心悸的感觉为何那样的熟悉?应该说花大是亲妈,结局是好的。两个人终于走在了一起。一个比童话还要精彩的故事,推荐给大家阅读!
  •   刚看的时候没太看懂,后来才明白作者是用插叙和倒叙的手法写的。他是真的爱她,才会在选择性失忆后仍能爱上她!花清晨的书都不错,《寻爱上弦月》我也有,这部书因为是花清晨写的才买的。我很多时候买书都是只看作者,不看内容的,等买到手之后才知道每一本书写的是什么。
  •   一个朋友说过,男人一旦开始爱了,会比女人更认真。沈先非就是这样的男人。“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平淡却很MAN的告白~~~一个误会和一场意外导致了两人五年的分离。但他们的身体上有彼此的痕迹,即使走丢了,最后还能找回对方。桑渝锲而不舍的追求绝对堪比玉面小飞龙。阿正和郑微的故事在这本书里完美延续~~~
  •   花清晨的书,我还买过《复制初恋》,文笔清新,流畅,是我的菜。

    原本买的时候,图得是限时抢,便宜。没想到,出乎意料的好!

    桑渝这个女主角够特别,霸道,粗鲁,打起架来不输给男人,对待感情即纯情又执着。看着她,想法设法的讨好沈先非,为他改变自己,太可爱了。非常喜欢!
  •   喜欢花清晨,是因为他和我一样,不喜欢悲剧,他是一个不会写悲剧结局的作者。我很喜欢,《想入非非》是一篇很好看的文章,飞鸟和鱼的恋爱,在现实中是如此的遥不可及,但是在花大的笔下,那是一种至死不渝的绝爱!
  •   爱死桑渝,急死沈先非!迷死花清晨!!!
  •   【的却是一本很难得的好书】

    这是第一次接触花清晨的书,也是第一次在当当上买的书。
    我没有后悔。这的却是一本很好看的书。
    可以说是,是女追男系列书中的佼佼者吧。
    不仅是我,就连同学也说,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不是聚星里抄袭殿郭妮写的那种恶心吧啦的文字;
    不是那种爱来爱去的王子公主;
    也不是一大群帅哥喜欢一个平民女生的俗套剧情。

    【就书中人物来看】

    桑榆。
    喜欢她的性格,一旦爱了。绝对不放手。

    沈先非。
    不知道怎么形容。(很纠结。。)

    【整体评价】

    这本书写了人物思绪的种种细节。这是很难得的。
    贴近生活的文字。只能这样描述。

    这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不会后悔的书。

    就这样。
  •   如果我的爱也可以守候五年,是不是,结局就会不一样?
    文中桑渝千金大小姐为爱守候,书生沈先非也为爱失忆
    至死不渝,我对你的爱是至死不渝的,桑渝是这样说的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们的距离,只有爱情,才能超越一切无法超越的事物
    看着这样的一篇故事,我挺感动,高兴
    为文中女主角有一个好的未来而高兴,为文中有一个好爱情而欣喜
    如果,我也有一份这样的爱,也许,我的结局也是不同的
  •   看到沈先非给桑渝念《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的时候才明白原来真正的爱情与是否失忆是没有关系的,就算曾经忘了爱过的人的容貌和声音,忘了和她之间的一切,再次见到的时候还是会呗对方深深的吸引,因为那种爱是早已刻在了生命和灵魂之中的。所以结尾的时候作者也没有交代沈先非是不是重拾了以往的记忆,但那些都不再重要了,因为他们又一次的相爱,并且在一起了。很好看的一本书,很感人的桑渝,佩服她的勇气和坚持,为新版飞鸟和鱼的故事喝彩。
  •   笨鸟和飞鱼的故事..桑渝的坚持真的很令我佩服,她爱啊非,付出了非常多,啊非也是个火热的人,总是吻桑渝..也许只有啊非才能把桑渝这个魔女搞定吧.人物的描写很细腻,而且有些句子很搞笑,虽然中间有波澜,但是对结局还是很满意,如果啊非能记得以前所有的事就更好了.而且封面我很喜欢,~收到书很开心,值得看的一本书.
  •   很有兴趣的把书看完鸟~~~!怎么觉得很像《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面郑微和陈孝正那段(连H都很像哦~~),不过结局不同罢了···辛大的书比较现实,结局总让我觉得有点伤感。《非非》虽然有点遗憾,但是总的来说是很美好哒~如果沈先非能记起来就更完美了···目前阶段我比较喜欢亲妈,对虐文敬而远之,所以这本书还算是挺合我胃口的。嗯嗯~最后希望桑渝和笨鸟能够幸福···
  •   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超赞的台词,超感人,一直以为是桑渝讲的,没想到先非会说得那么扇情!
  •   就像很多小说中无法无天的女主都会爱上第一个打她第一个管她或者第一个不拿她当回事的男人一样,缺乏家庭温暖的桑渝就是那样认识了他吧。随后的情节没有惊心动魄,一切都按那个青春少女的成长轨迹前进,桑渝是暴力的,也是可爱天真善良的,所以她只会用送玩具打电话这种孩子般死缠烂打的方法辛苦倒追着。感动的一瞬间源于她一夜变淑女,接发是很痛苦的,因为她不是安静的性子;穿裙子很别扭,因为她习惯了牛仔裤,可是通通的一切只为了他的一句话,那种痴傻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幸福的变成他喜欢的样子,迫不及待展示的时候却发现一切物是人非,他依然不喜欢她而且还有了女朋友,从云层直摔入地狱,一定很疼吧,一如琼瑶小说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刻出现情节的幡然逆转,那一刻,我为了桑渝心疼。
  •   用了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想想最近看的书好像都是类似这种题材的,但是新奇的就是每本看过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悲伤痛苦后带来的还是无尽的欣慰和祝福,甚至是羡慕~两个人的感情牵扯纠缠于从自己的青涩青春到自己的成熟干练,应该觉醒是怎样的刻骨铭心才会如此的难以忘怀,其实都是只因那个“他”和“她”都一直住在自己的心里,随自己的身体同呼吸共命运,不管是否失意,不管是否痛苦,不管是否忍耐,最终还是要走在一起的~就如同沈先非说的:“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如此坚定的承诺,唯有自己先跨出第1步,静静地,坚信的,期待的等待他走过来,不管用了多长时间,他始终会朝着自己的方向,走完那剩余的999步!
  •   读书时的沈先非我太喜欢了,尤其那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太让人狼血沸腾了。唉,成年之后的他我很想踹扁再挂起来风干!无论站在哪个角度,他有什么资格嫉妒有什么资格生气呢?五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人忘记另一个人了,不要说桑渝如今还念着他,即便是桑渝忘了他,也是应该的,即便当初不是他的错。必竟今天,沈先非已经忘记了桑渝的一切。桑渝的神经应该很强韧,那么多的变故,她挺了过来,再面对曾经的爱人,对她视而不见,她还能泰然处之。
  •   花清晨的书绝对的有质量保证,最爱的还是想入非非这本。其实在网上看过了,但还是要入手~嘿嘿,看到好书就有种占有欲~~~~
  •   因为《寻爱上弦月》的不好看差点错过这本这么好看的现代文,不过当当的五星读书榜诚不欺我,卖得心满意足!
  •   最爱花清晨的书,尤其是这本《想入非非》。很幽默,很感人。
  •   说实话这是我购买的第一本小言书从大学开始偶就开始爱上小言看了差不多有几千本(那时候租书),我看书速度非常快基本上一本书3-4个小时就搞定而且情节主角过目不忘(有点自吹自擂了)工作以后大部分是网上看所以虽然我从没写过一本书但是偶的品味还是不错地甚至有时候能推测到大部分的情节呵呵花花的书我一开始看了就很喜欢因为她的风格蛮不一样的是那种清新搞笑又有忧伤风格的书看多了富家子灰姑娘办公室恋情欢喜冤家的情节所以觉得这个有新意而且女主的个性鲜明有特点所以偶强烈推荐呀希望更多的人喜欢这本书(我发现好多人喜欢寻爱啊美人什么的,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偶还是最爱这个)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我多么希望结尾多一点番外多一点他们婚后相处的描写可惜作者就是那么坏非得要让人意犹未尽啊
  •   个人觉得很好看的一本书,桑渝的痴情让我感动……从最初的因为想要报复才开始追沈先非,到最后的深深爱上他……而沈先非从最初的讨厌到最后的深爱……让人感动……因为桑渝父母的介入,沈先非又遭劫失忆……桑渝苦苦等候了5年……这种痴心,让人感动……反正觉得很不错哦……
  •   飞鸟与鱼的故事?不是!就这样等待五年,只为等一个理由,换了是我一定做不到,因为那是如此的辛苦。说实话,并不觉得他们的爱情有多深刻,有多刻骨,但正是这种感情才让人觉得真实。桑榆和沈先非的爱情是那样慢慢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即使沈失去了与桑榆之间的记忆,但依旧对桑榆有着不一样的情愫,那就是我们常说的习惯吧,纵使不记得那个人,却也不由自主的想要靠近。
  •   悲痛的桑渝,将一切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so,现在事业有成。不再抱幻想的等待,只是内心深处,相思成疾。原谅,是祈求沈先非原谅她的任性做的错事,也是原谅沈先非对她的遗忘。沈先非虽然忘记一切,用原谅做手机铃声,估计是他自己也不清楚原因,只是内心深处,在救桑渝的那刹那,就原谅了桑渝的任性吧,也是隐隐祈求在世界某个角落的桑渝,原谅自己的离开。你忘记我了没关系,只要我记得你就好。本来想这辈子,念着你就好,但既然老天把你又放在我的面前,我绝对不会再错过了~~~
  •   早就在网络上看过几遍了,但最终还是买了书版。
    我很喜欢桑榆这个女人,看似很彪悍很大姐大,但是在谈恋爱方面又直爽单纯的可爱。
    花清晨的该系列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一本了。
    不存在什么一男二女或是一女二男的三角关系,单单纯纯的两个人而已。
    总是觉得读起来是神清气爽,当然每个人的感受不一样,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   很替桑渝感到心疼,5年的日子里,天天住在他们曾经合住的房子里,只是隔壁那个和式门里已经变得空荡荡了,曾经的沈先非已经离开,而现在站在桑渝面前的,是那个忘记了她,甚至有点可笑地嫉妒着过去的自己的沈先非。我真无法想像,桑渝是如何守着这幢房子,守着这些回忆过了5年。
  •   看此书的过程中,出现大笑出声的状态,可见有段文文写得彼为风趣。其中沈先非和桑渝温馨的场面较少,谁叫先非同学一直失忆,所以只能跟着渝同学回忆走……
  •   完美的爱情,花清晨的文字很唯美、很浪漫,期待她的下一步作品!
  •   有点儿狗血,当然狗血是华清晨的必备。有点儿啰嗦,当然口水是必不可少的戏份。总之还好,甜蜜而又苦涩的一段恋情。男主很有令人YY的空间,其实五年后的沈先非与桑渝的对手戏应该描写更多一些,5年后的沈先非更可爱。缺点是写到后边有些松散。总之,还算不错的文,没有太大的起伏,适合闲暇阅读
  •   花清晨写的书我都很喜欢,而且这本书形式上新颖!很喜欢男主角,也喜欢女主,情节更不用说了!最最重要的是结局甚好--大团圆结局!
  •   起初以为就是一般般那种失忆的文,在外加狗血的别后重逢,结果作者写的与我想的完全有出入,很惊奇,不过看完后一直在纠结个问题,沈先非有没有想起和女主已前的事啊?
  •   这一系列都不错,偶还是最喜欢桑渝和沈先非这本
  •   一个富家女和穷小子的爱情故事,先非是个有担当的男人,尽管失忆后知道自己当初的爱情,还是很用于承担,并且找回了自己的爱情。很佩服桑榆,对爱情的执着。看了让人非常温暖的故事。非常喜欢。
  •   很喜欢里面的男女主角!他们对爱情的专一,让我佩服!看过无数本关于青春的小说!唯独这本让我震撼,感动,由衷的喜欢!即使分开5年,桑榆和沈先非依然能坚守那份感情,对彼此忠诚!这也是当今社会里的男女很难坚持的!五年前的沈先非可能和五年后的他有所不同,但是无论五年前还是五年后他沈先非唯一爱着的女人只有桑榆!!无可厚非的让人感动!桑榆对爱情的坚持,不像恶势力低头的勇气,还有笑料不断的温馨情节,让我深深的向作者致敬!!精彩的情节,别样的磨难,哺育的感情!作者说故事的能力真的很强!我认为这本书最大的亮点是在整个故事里,作者只是单纯的在说桑榆和沈先非的感情,并未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为了增添字数而加的情节!很喜欢这一点,所以一口气读完了!闲暇时期还能在翻看!
  •   鱼追飞鸟,花清晨不得了
  •   很喜歡這本書哦、笑死我啦、一開始的時候、桑渝為了追沈先非那端笑死我啦、後面的內容也很好看啊、知得買壹本來看看哦。
  •   想起了自己的大学生活,桑渝遇上沈先非是幸福的,虽然五年的等待,终究有一个美满的结局,看到桑在机场追沈那段,哭了,控制不住的哭了。喜欢那样执着的桑渝,也喜欢沈先非虽然冷酷,但其实很温情的一面,比如纹身。那段很感动很感动..................
  •   因为太爱所以执著爱,因为太爱而忘记爱,怎奈月老不放过他和她,最终成就爱。这是一本清新自然的时尚小说,因为看了这本书于是开始追捧作者花清晨,找到作者所有的已上市的书来看,虽然作者的每本书里面的主人公都有一些这样和那样的性格或心理疾病,但是不妨碍故事的好看。特别值得推荐!看了决不后悔!强烈呼吁曾梓敖的爱情故事
  •   很多人都说:爱,这个东西,可遇而不可求。然而这本书中的女主却反抗了这个说法。谁说她的不是自己努力求来的。桑榆一步一步地像沈先飞发起进攻,从送礼物,跟踪,改变自己,逼他同租。一直到后来,沈先飞终于对桑榆产生了好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桑榆的不舍不弃,一步步努力而得来的。不是吗?所以说,有时候,爱情是要靠自己主动去追求的!!
  •   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笨鸟说这话时,很感慨。这两人真不容易,还好是HAPPYENDING,不然要哭死。
  •   爱是永远也不会成为往事的,只要有回忆,你就能感受到它的温度,有时冰冷,有时灼人。人说现实是不能仅仅只有爱的,可我看桑渝只相信爱,笨鸟也如是,尽管方式各有不同,但谁都不能逃避自己内心的那个最深最真实的一处。所以,相信爱的人写这样的文,相信爱的人爱这样的文......
  •   看完这本书我真的有很多感叹。爱情,究竟是什么?如果重新给沈先非一个选择的机会,他还会选择认识桑榆,爱上桑榆吗?从他选择性失忆这个事情上来看,很值得考虑啦!
  •   沈先非的那種性格,好像什麼都不為所動
    但偏偏愛上一個激動的女子
    為了她,原則可減退,步韶可減慢
    同樣的為了她,一直勇於向前望的他竟然害怕而選擇忘記

    多年後的回歸,當年的痛楚已經忘記
    又重新做回一個完美的沈先非
    卻又因同一個女子,而再次調整自己的生活

    她當初的堅持,他完美的愛
    她不再介懷那失憶的過程,
    他亦沒有因為失憶而不愛

    這是一個與記憶冇關,只有感情深深刻下的一個故事
  •   桑渝❤沈先飛❤
  •   喜欢花清晨的作品。这本书一如既往的好看。
  •   花清晨的作品不能给你惊艳,但能吸引你看下去
  •   第一次看花清晨的作品,不错,很喜欢~~
  •   桑榆,桑榆,至死不渝,好一个致死不渝,真的不愧为这个名字,为了沈先非,苦等了五年啊!人生有多少个五年可以拿来浪费呢!
  •   看的花清晨的第一本书,所以感觉最喜欢的也是这本。哈哈,参加派派语音访谈得到花花的签名书。高兴
  •   花清晨的书都写得很好!
  •   花清晨的文风还是一如既往的好,支持
  •   爱情里面没有谁对谁错,只有谁去努力了,我好喜欢女主角的性格,超赞的。看书时我跟着故事情节想入非非,好憧憬自己的生活里面也充满精彩的瞬间。
  •   一直很喜欢花清晨写的文,总让读的人有种淡淡的喜悦在心间。
  •   我被感动了,很少为一个故事或小说而感动的。可是当看完这本书后,我被感动了,被男女主对爱情的执着。为什么沈先飞会忘记桑榆,那是因为太爱了,就是因为他太在乎了。而女主一个人苦苦等了5年终于等来了不辞而别的原因,尽管当她得知后,是那么的痛心疾首,可是最后因为爱,她还是原谅了他。
  •   花清晨系列的都不错,要看就要看全套,里面的关联人物个性都很鲜明。
  •   花清晨的书,我一直在追着看的,都买了好多本。
  •   喜欢花清晨的书,很清新
  •   找了很久,终于有货了,开心。很喜欢花清晨的书
  •   想买这本书很久了,终于有货了,一直挺喜欢花清晨的书的
  •   本来就喜欢花清晨的文章,每篇都是精品
  •   清新、自热的文,一直支持花清晨。
  •   花清晨的书都很狗血,很俗套,可是我很喜欢
  •   特别喜欢花清晨的书,都很好看!
  •   一口气读完,花清晨总是那么容易就给我们惊喜。
  •   那里面的沈先非很呆,一开始只知道学习其他的搜不知道也不问,但是我们的女主人已出现就改变了,很想恶作剧之吻一样似的,单比它更好些很喜欢支持建议大家要看看看后会想很多的支持!!!!!!!!!!!!!!!!!!
  •   几乎是流着眼泪看完的,我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很喜欢桑榆,虽然她曾经整个像个太妹,但是一旦爱上以后,就是那样的义无反顾,敢作敢当,为了爱愿意舍弃一切,我喜欢这样的桑榆!当桑榆遭受那么多打击以后,我真的很心疼,先非,你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呀,我不喜欢你的懦弱,虽然那样的家庭我能理解,但你真的让桑榆受太多苦了!还好,你依然深爱!
  •   喜欢这本书,作者写的流畅,内容贴近生活,喜欢沈先非和桑榆。。。以后还要继续支持作者
  •   花的文中女主的描写没什么重复的,但是都不例外的很有魅力,非常喜欢桑渝。
  •   好好看啊,很喜欢这种感觉,本来不是很喜欢沈先非的,但是看到后面,越看越觉得他吸引人,感动。还有男二小曾啊,可怜的孩子,不知道作者还会不会再给他一个新的故事。
  •   桑渝的人生态度也是我非常欣赏的,即使痛苦也努力经营自己的人生,不放弃,不放纵,证明自己离开他也可以活得很好,可惜这两人这样较劲只是因为误会,青春和幸福就这样被蹉跎掉。
  •   事實認明. 好看的書是不怕情節舊的. 如果可以多寫一下現在的沈先非更好.有番外嗎?
  •   个人觉得比上弦月精彩,文笔也好很多
  •   还是这个书名起得好,我就是爱想入非非,然后在JJ上看到这个书名就点了此文,结果受不了后面锁文未完结,跑来买书,一口气看完,真的太好看了。喜欢作者,喜欢你的文!!
  •   很喜欢沈先非呢 看过很多次呢 书里的话都很经典
  •   有段时间就是非常偏爱轻松的爱情小文,《想入非非》正对上我的味口。也是因为这样,才把花大的书都买了来。但是看过后还是最喜欢这本。所以有时间,请拿来看一下,不会让你失望。
  •   《想入非非》终于买到了,啊啊,死当当,效率真慢,哈哈,看完了,好开心,两人在一起了,哈哈哈,希望《向心公转》也快点出版,要买要习啊,加油啊!!!哈哈哈!!
  •   尤爱花花的书,看完了想入非非,又据说花花又出了一本《美人在侧花满堂》。更是吸引了我的极大兴趣。喜欢看花花的书,总是那么容易让我们挥泪而下。
  •   吸引我的文。买过寻爱,然后又买了这本,都吸人的说,以后你的书都要买,期待你的美人,在JJ上看说五月出版,怎么还没有的呢?
  •   一开始看书名就被吸引了,想入非非?于是便点开了看看,结果真的很精彩。于是乎,就买了这本书,不得不说,真的挺值!好看
  •   哈哈哈,没想到实体书的H一个字没删,那个经典的手电筒啊,出版社太牛了,太好了。最后的番外挺搞笑的,沈先非太牛了,还能设计睡衣。
  •   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
    你只要跨出第1步,
    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
    ……
    世间有几个桑榆那样的好女子,
    敢于奔赴爱恨的战场,
    执着而坚定,
    在根根坚硬的刺包裹之下的,
    是一颗柔软、并且永远火热的心,
    仙人掌少女,相信每一个男孩或者女孩,都想要去呵护。
  •   看过许多言情小说了,尤爱这本《想入非非》。很感动。
  •   觉得桑榆在整个过程付出了太多而他与沈先非的误会也层出不穷加上父母的阻拦觉得爱的太刻骨铭心真挺
  •   跟一般的小言不同-
    情节没有那么恶俗...
    开头就很好...是女主角见心理医生然后追忆大学时候的爱情、男主角也不是一般小说那样有钱又有势.....颠倒传统地是富小姐倒追穷小子...
    很好看- -
  •   一本好书是不会被忽视的。而想入非非就好像是这样,勿需过多的语言去赞赏。我很喜欢这本小说,不仅仅是因为内容的精彩完美,还有作者细腻的手笔。而且这个封面,我也很喜欢。毫不吝啬的我,打个5星吧!也在此向大家推荐一番。
  •   花花的书带给我心动的感觉!很喜欢这个作者的书喔!希望作者写多多的书努力带给众人心悸的感觉!让更多人染上这名为“想入非非”的毒瘾!
  •   喜欢那洋溢着青春不悔的情感,喜欢桑渝的敢爱敢恨,
  •   非常喜欢这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
  •   五年前的沈先飞和五年后的沈先飞是不一样的了。五年前的桑榆和五年后的桑榆也是不一样的了。五年前,他们如此相爱,可以为对方放弃任何一切,可以为彼此去死。五年后,他们成为陌路。就在我为他们而惋惜的时候,故事突然出现转峰。尽管之间有那么多的误会,只是终究因为爱而化解了。或许不需要更多的语言吧,只要一个眼神足以。
  •   昨天把想入非非看完了,由衷的感概啊,一切误会积怨在强大的爱情面前显得多么的微不足道
  •   也许作者的初衷就是如此,应该是笨鸟先飞,可是男主人公的名字却是这样的,
    而且很悲惨的让沈同学得了选择性失忆,好在经历了好多,想起了爱的人,
    不过桑同学也太有钱了吧,同学也得到了不少的关照,
    不过她不是那种有钱就不讲理的人,她有她的信念与支持,也喜欢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
    让人感觉到好纯真 ,也好感动
  •   想入非非的开端比较轻松幽默,后面一部分就比较感人。但还好的是最终有了一个唯美的结局。
  •   一直到都很喜欢花的书,这次又买了想入非非,很不错的书。
  •   啊!!!
    好喜欢!!!
    沈先非!!!
    和他老婆!!!
  •   花花每篇文都值得看,从寻爱追到美人,到非非,还有现在的向心,美人出书了也一定会买回家的,期待美人出版。
  •   我在看过最喜欢的文是《何以笙箫默》,如今是《想入非非》和《何以笙箫默》。
  •   失之桑榆,收之东隅。一个人要有多坚强,才敢对过去恋恋不忘!心疼桑榆,为爱那么执着!欣慰沈先非,找到了桑榆!
  •   我喜欢桑渝的性格,那种敢爱敢恨的性格,那种不屈不饶的专一,文中用心刻画了人物,让人仿佛浸在书中,慢慢的渗透人心,爱~~~
  •   看完飞鱼和鸟的故事,我开始思索,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我开始疑惑。我所追求的爱情,是否值得?小榆够坚强,够痴情,而沈先飞呢?虽然他忘记了小榆,可是也是因为爱,因为太爱她了。而变得恐慌,害怕失去。或许有一种也叫做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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