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2-5 出版社:人民法院 作者:吴合振 页数:297 字数:265000
内容概要
人的基本权利主要有两种,一是政治权利;二是民事权利。民事权利主要也有两种,一是人身权利;二是财产权利。关于财产权利,有学者以《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据,认为财产权利有四种,一是物权;二是债权;三是股权;四是知识产权。也有学者以《担保法》的规定为据,认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权利也可以成为物权的标的,称为“权利物权”。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但是,和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单位生产和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联系最广泛的还是物权和债权。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的法律,债权法是规范财产流转关系,主要是规范市场交易关系的法律。我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发展商品生产,促进市场交易开始的,因此,规范市场交易关系的法律法规较早受到重视。文化革命十年动乱结束后不久,我国制定的第一批法律里面就有《经济合同法》,以后又相继制定了《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等一大批规范市场交易关系的法律,直到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统一的《合同法》。应该说,在我国的民事法律体系中,规范市场交易关系的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完善。而作为财产法两翼之一的物权法起步较晚。尽管1994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物权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但由于当时我国经济体制正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经济体制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尚不清晰,作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的物权法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各方面认识尚不一致。物权法的起草处于准备阶段。
作者简介
吴合振,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现任河南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从事经济审判、民商事审判近二十年,结合审判工作潜心钻研法律,多有论著,先后著宥:《经济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合同法理论与实践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担保物权的概念、性质及特点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担保物权的特点 三、担保物权的性质 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产生及社会作用 第三节 担保物权的种类 一、法定担保物权和意定担保物权 二、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 三、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 四、定限担保物权与权利转移性担保物权 五、占有性担保物权与非占有性担保物权 六、典型担保物权与非典型担保物权 第四节 担保物权的效力 一、担保物权担保债权的范围 二、担保物权所及于标的物的范围 第五节 担保物权合同 一、担保物权合同的形式 二、担保物权合同的基本内容 第六节 担保合同的无效和解除以及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后担保人的责任 一、无效担保合同 二、可撤销的担保合同 三、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担保人的责任 第七节 担保物权的行使 一、担保物权行使的条件 二、担保物权行使的期限 三、担保物权行使的方式 四、担保物变价款的清偿顺序及物上担保人的求偿权 第八节 担保物权的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的 二、担保物权实现的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四、担保财产灭失或者被征收的 五、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二章 抵押权 第一节 抵押的概念 第二节 抵押的种类 第三节 抵押物 一、抵押物应当具备的性质 二、抵押物的范围 三、不得抵押的财产 第四节 抵押登记 一、抵押权登记 二、抵押物登记的部门 三、抵押登记的程序 四、抵押登记的效力 五、抵押登记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节 抵押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抵押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节 实践中涉及抵押的其他问题 一、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效力 二、抵押合同对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处理 三、关于债务人将自己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一个债权人的问题 四、债权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对抵押权的影响以及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对抵押权的影响 五、同一财产上存在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清偿问题 六、共有财产的抵押 七、抵押权与所有权混同的问题 第七节 特殊抵押权 一、共同抵押 二、最高额抵押 三、集合抵押 四、浮动抵押第三章 质权 第一节 质权概述 一、质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质押担保制度的沿革与社会作用 三、质权的分类 四、质权的标的 五、质权的取得 第二节 动产质权 一、动产质权的设定、生效与无效 二、质权的性质及效力 三、动产质权的行使 四、动产质押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动产质权的消灭 第三节 权利质权 一、权利质权的概念、性质及特点 二、权利质权的标的 三、权利质权的设定与生效 四、权利质权的效力 五、权利质押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权利质权的行使 七、票据及其他有价证券质押 八、基金份额、股权质押 九、基金份额质押 十、知识产权质押 十一、应收账款质押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章 留置权 第一节 留置权的概念、性质及特点 一、留置权的概念、种类及社会作用 二、留置权的性质 三、留置权与其他相关权利的区别 第二节 留置权的成立 一、一般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二、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的情况 第三节 留置权的效力 一、留置权担保的范围 二、留置权对留置财产支配的效力范围 三、留置权的排他效力 第四节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债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节 留置权的实现 一、留置权行使的条件 二、留置权实现的方法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附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附录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8日)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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