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7 出版社:第1版 (2003年1月1日) 作者:庞顿 (Ponton Geoffrey) 页数:342 字数:265000 译者:张定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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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西方国家关于政治学导论性的书籍可谓汗牛充栋,但像著名美国学者杰弗里•庞顿和彼得•吉尔所著的《政治学导论》这样,以几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作为案例阐述政治学内容的却为数不多,从这层意义上讲,本书具有另辟蹊径的风格。本书的第一部分,作者论述了政治学的含义和范围,方法与程度,政治学的重要概念(权利、权威、合法性、意识形态、利益和选择等),政治学研究中的主要模式(多元主义、合作主义、新自由主义或新右派、马克思主义、精英主义)。第二部分,作者讲述了与政治稳定相关联的政治背景因素,如历史、传统和神话,政治的经济、社会环境等。第三部分是国家政治的运作,作者论述了政党政治、集团政治、行政部门,议会以及行政议会的关系,官僚机构,法律,法院和法官,警察和军队等。第四部分是超国家和亚国家政治。作者首先从全球政治的角度分析了政治现实主义及其批判(其中包括女性主义的批评、自由主义多元论,结构主义对自由主义多元论的批评);在全球的第二部分,作者动态地考察了一体化,国家解体,民族主义、联邦制和权力下放,地方政治(组织、功能、财政),并比较了3个国家的实际情况。第五部分是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联系,作者论述了与政治合法性相关联的各种因素:挑战与亚文化群、政治社会化(媒体)、代议制与选择、选举制度、投票及其他各种参与形式(包括公决和直接政治行动)。
作者简介
张定淮,1955年生于武汉,先后毕业于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和武汉大学政治学系,现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性著(译)作有:《香港公营部门改革》、《中国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探索》、《控制僚》、《公共部门标杆管理》等。
书籍目录
译者序中文版序言 第三版序言 第二版序言 第一版序言第一部分 政治研究 第一章 政治学的含义和范围 第二章 方法与程度 第三章 重要概念:(1)权力、权威及合法性 第四章 重要概念:(2)意识形态、利益和选择 第五章 政治学研究中的模式 第六章 民主的模式:(1)两种途径 第七章 民主的模式:(2)争论 第八章 国家的范围和责任第二部分 政治的背景 第九章 政治稳定 第十章 历史、传统和神话 第十一章 政治的经济、社会环境第三部分 国家政治的运作 第十二章 政党政治 第十三章 集团政治 第十四章 行政部门 第十五章 议会 第十六章 行政、议会的关系 第十七章 官僚机构 第十八章 法律、法院和法官 第十九章 警察和军队 第四部分 超国家和亚国家政治 第二十章 全球政治:(1)分析方法 第二十一章 全球政治:(2)变化的进程 第二十二章 民族主义、联邦制和权力下放 第二十三章 地方政治 第二十四章 合法性 第二十五章 政治社会化 第二十六章 代议制与选举 第二十七章 其他的参与形式中外译名对照
章节摘录
(一)政治群体的规模 对政治活动水准做出考量有几种方法。只要有两个或三个人走到一起就存在着发生政治活动的潜在可能性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这样一个群体在有些行将做出的选择上进行合作或产生冲突,但控制与服从,谈判与妥协的关系均可能在他们着手处理他们的事情时展示出来。在这个层面上,政治的最明显表现是家庭群体。但是,尽管家庭政治规模的影响力所具有的重要性不可低估,它们仍必须主要被置于私人生活的领域,而不是公共生活的领域之中。我们只应该将家庭当做使小孩适应社会影响的方式来处理这些问题。 在政治生活中,更多的是到处都可以见到的面对面的群体。从住户协会到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具有决定意义的政治竞技场通常就是小群体的竞技场。超过一定规模,如几十个人,要使 该群体中的每个人都参与详细的决策在实际中是不可能做到的。几百个人的群体——就像议会那样——通常只能做出宽泛,更为具有概括性的决策。一旦决策群体超过规模达至千人,秩序 和凝聚力就难以维持,蛊惑性就可以轻易地支配程序。 (二)邻里 更加清晰地区分政治活动水平之间的差异的可供选择,更为有用的方式是采用地理或空间上的范围。在公共领域政治活动的最低层次,或用空间的术语讲,最小竞争场所就是邻里。在这里,围绕资源的分配可能涉及住宅、学校、道路、垃圾收集、公共交通等等。由于竞争的场所规模不大,其主要竞争角色很可能都是些个人。但是,租住户和住户协会发展起来,以便既为居民区内的政治争辩提供一个讲坛,又为运用更大的力量应对更高层次的政治过程提供一种手段。 监察和处理居民区事物的组织在美国和前苏联共和国都存有过。在英国,这一层次的传统官方有组织的群体一直是农村教区会。它们仍然在农村地区运转。新近,邻里会(中央政府对贫民区的问题所做出的回应的一部分)、维持会、监护组织(watchscheme)等已经在许多地区建立起来。它们的作用被界定为具有代议性,而不是具有行政性。 (三)地方政治 另一个层次是通常所指的“地方政治”,尽管这样所指的“地方”,其人口可从几千人到几百万人不等,与邻里层次相区别的是,它是对政治中“谁获得什么,何时和怎样获得”做出 决定的最低层次,通常受到来自中央政府的不同程度的干预(见第二十三章)。地方政治中的行为者是不确定的,部分地取决于地方群体的规模。在地方经济和地方层次的服务中具有利益的群体和各种协会将表现得最为积极。在美国和英国,所涉及的地域越广,有组织的政党的重要性就越突出。在苏联,地方基层组织和行政区分别提供了最底层的党和国家的组织。 (四)区域政治 在我们选择作为案例研究的3个国家,对处于地方和国家政治之间的另外一个层级的政治加以区别是有用的。但对于区域政治给予一个概念却很难,因为它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取决于规模的大小、人口统计以及本国政府的结构等诸因素。组成美利坚合众国的50个州部分地基于早期建立的共同体,部分地基于后来获得的土地。它们为那个国家的政治活动提供了决定性的讲坛和认同焦点。 在苏联,有15个加盟共和国(外加其他的自治共和国和地区),其中最大的是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它有全苏联超过50%的人口和75%的土地。这些政治和行政的区划基于民族因素。如在美国各州之间存在的文化、经济差异在苏联就表现得尤甚,这是因为其版图更大,语言、文化差异不仅存在于各共和国之间,且存在于它们内部。如今,独立的各共和国都有区域性的行政安排,特别是为迎合其疆域内少数民族的要求。 英国版图的相对狭小(地理上的,而不是人口统计上的),加之其政府的单一架构,采用了中间层——区域层——主要是为了管理各种社会服务(有些是私营的,有些是公营的)如交通、煤气、水、电和卫生。在英国,它们并未在政治上提供一个认同的焦点。当然,在具有不同的民族而不是英格兰人的区域,情况当然就不同了。爱尔兰、苏格兰和威尔士民族主义在英国的不同时期都具有相当大的政治影响力(见第二十二章)。 目前,有关这一问题的大部分讨论都是在一个“区域的欧洲”(Eumpe of the regions)的范围内展开的。1985年建立的欧洲地区议会具有来自东、西欧的171个成员。尽管它被界定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然而“地区”的概念涵盖了各种各样的情景,如威尔士是一个成员,尽管它是一个民族。大部分的苏格兰地方政府的情况也是如此,尽管它们从严格意义上讲是地方政府。另一方面,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在过去的20年也都引入了不太模棱两可的区域代议的架构。 模式的选择将首先有赖于其完成手中工作的能力。因而应提出如下问题:第一,模式具有相关性吗?在模式和我们感兴趣的现象之间存在充分的联系吗?其二,它是经济的吗?它是不是比被模式化的环境更简单?若不,就没有运用这种模式的必要。最后,它组织、展示和预测吗?对于政治学预测的实际问题,不能因模式不能促成对未来事件的具体预测而抛弃它。若它能够预测未来事件出现的可能性和所应寻求的关系,这就够了。 然而实际上,研究者可能发现有几种模式满足这种标准。若如此,怎样做出选择呢?最终,研究者将选择这样的模式,它看起来极适于在所选定的研究领域中采用。由于研究领域的选择没有客观标准,选择将有赖于分析者的主观兴趣或他或她所承受的压力。在这种意义上讲,研究者很像渔民:“观念的模式不仅固定网眼,以便研究者为解释特定行为获取材料;它们还引导他为抓到他所追逐的鱼在选定的鱼池以适当的深度撒网。” 所以,可以认为,运用不同的模式分析政治过程的不同部分将更好地展示全貌。例如,若某人对决策感兴趣,不同的模式可能特别适合做出决策的各种层次水平。产生于心理学的针对个人做出决定的方式这种模式可能会得到从社会心理学总结出来的有关由小型面对面的集团(诸如无处不在的委员会)做出决策的模式所补充。相应地,这些模式会为有关官僚组织行为的模式所补充。决策的最全面图景可通过运用所有这些模式获得。另一方面,若某人更深入地思考这些模式,被一种模式认定为关键的因素和关系将大大不同于被另一种模式认定为关键的因素和关系,这变得十分明确。例如,如果官僚机构做出一项具体决定,是否通过以下方式达至对这一做法的最佳理解呢?参考一个或两个关键个人的心理过程;通过由他们的极亲密的同事和顾问所施加的压力;通过由政府机器(注意类比)的其他部分所施加压力或实际上不是通过这些方式而是通过经济和社会中其他地方产生的压力。 可以认为,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经过充分研究后,学术界将能够确定正确的模式或模式集合体以供研究者采用。然而,因为不可避免的主观知识构成,这尤其是不可能。对研究领域的选择以及对模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研究者的主观利益。所选择的模式将被用于概括,组织和分析,如果可能的话,还会用于对本领域的发展做出预测。反过来说,这些主观利益不会构建在真空中,并可能反映他或她对不同政治行为形式以及政治分析的态度。除此之外,必须永远记住的是政治制度是能动的——它们不断地变化,调节,并随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造自己。因此,某一特定模式可能变得过时且需修正或更换。地点的变化也会引入新的变量。 这进一步说明这样一种情况的必要性:不要只采用一种模式来更深层次地理解政治过程并不断验证它们的持续相关性和有效性。 国家社会主义是用于描绘苏联政府和占主导地位的政策的术语之一,直到米盖尔·戈尔巴乔夫领导下该制度瓦解时为止。其他一般敌意明显的术语有时为西方所用,如“独裁主义”或“国家资本主义”。在苏联内部,这一种制度(在1977年苏联宪法中)被叙述成“全体人民的国家”,而勃涅日列夫创造了一个词汇“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当然,苏联国家官方把自己看成社会主义并稳定地不可避免地迈向完全共产主义(这不应与基于私有而非公有产权的自由民主国家中有着集体主义趋向的任何运动相混淆)。马克思已阐明具有无限权力的强大国家的必要性,尤其是革命后的时期(“无产阶级专政”),那时资本主义的最后残余被消除;社会主义制度被建立——财产关系和社会经济结构以及实现改造。它仍存在着防御外部敌人的必要。但同时马克思坚持认为,国家应完全对人民负责。国家的目的是将其功能限制在不具有强制的情 况下对社会生活予以协调和指导的范围内。从长远看,马克思多少是在以理解1871年巴黎公社的思路来看待国家的组建:提供参与的机会、实行自治,具很多地方控制,不像(正如他所看到的)自由民主国家距离遥远的精英议会。面对俄国革命后出现的危机,列宁起初支持以各苏维埃和工厂委员会为基础的人民参与的作用,但共产党起领导作用。当时日益加剧的危机迫使他建立强大国家和采取专政措施。对于列宁是否把它看成暂时措施还是作为他的原则的必然发展以及这是否与其真实意图相一致的有关争论直至今天还在继续。 事实上,其他地方革命的失败,以及供养人口的迫切需要,大规模工业化的急迫都推动按专制主义方向进行组织。列宁在1924年的早逝给斯大林在1920年代巩固他作为党书记的权力提供了机会。从多方面看,正是斯大林创造的苏联给我们提供了苏联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他的人格和政策的影响直到1980年代还能从强大专制官僚的社会、秘密警察(KGB)的重要作用、虚假的统一和特选的片面历史解释中看出来。戈尔巴乔夫公开性政策的重要后果之一是要求消除斯大林对政府和历史解释的影响。因此,一个明显铁板一块的压迫社会直到1953年斯大林逝世一直存在,在其名义下进行恐怖的犯罪。这些包括农业集体期间消灭库拉克(富农),1930年代 对杰出布尔什维克的清洗和装模作样的审判。但它也夸诩一些重大成就,如几乎普及的识字率,大规模的工业化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功而代价高昂抵御德国对自己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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