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2-1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作者:吕冀平 页数:613
前言
这册汉语论集的名字原来定为《萤烛集》,我在序言里对它做了简单的解释。编辑先生觉得这个名字有点文学色彩,不够通俗,建议改用现在的名字。我仔细考虑之后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现在就把为《萤烛集》写的序言移录于下,不再另行赘述。 我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已有五十多年,时间不能算短,可是文章却写得很少,而且自己认为其中没有值得留下来的东西,因而从未想过要把发表过的文章集结起来付梓。多年前当好心的朋友这样鼓励我的时候,我只能以惭愧二字谢之。据说汉代的扬雄曾“强著一书,悔其少作”。朋友开玩笑,问我这样做是不是也悔其少作。我说岂止少作,连“老作”也同样,不过不是后悔,而是惭愧。后悔是役有必要的,因为本来就是那个样子,既写之则安之。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书读得稍多一点,就觉得写的那些东西实在“拿不出手”,不值得重新排印一次。最近两三年,戴昭铭教授作为我们的学科带头人,大力推动这里的汉语言文字学学科建设工作。他旧话重提,多次对我再加鼓励,敦促,甚至动员,我依然固执己见,敬谢不敏。昭铭身上尚存古风,因为我和他曾有师生之谊,一向对我执礼甚恭。最近他神色庄重地又找我谈这件事,强调“这是工作需要!”我顿时感到一种压力。见我犹豫,他情辞恳切地说了一番话,大意是既然当年写了,发表了,那就总会对从事这个专业的人有帮助,哪怕文章的观点、方法、结论是错误的,印出来让今天的年轻人少走弯路也是值得的。这坦率的肺腑之言,使我无言以对。回顾五十多年中,文章虽然不多,但扪心自问,每篇写得都很认真,决无苟且之处。倘不计其价值的大小高低,这些文章也可以勉强算是给汉语教学和研究事业添了一块小小的砖,加了一片薄薄的瓦。于是我接受了昭铭的建议,准备把它们拿出去,赧颜也好,汗颜也好。我便着手搜集、编选自己的旧作,并且把文集的名字初定为《萤烛集》,因为假如这集于还能有点光亮和火焰的话,那也是萤的微光和烛的细焰;出版它的目的,借用西晋刘子雅的话,就是“愿以萤烛,增辉重光”。 昭铭其实早就安排几位汉语专业的研究生在寻找、查阅相关的刊物,发现一篇就复印下来。他们工作得很辛苦,而且全是在课余时间。我发表过文章的报章杂志自己原是保存得很完整的,“史无前例”的风暴中三名红卫兵为了查出我放了多少毒,从我家中抄走了全部相关的刊物。从此它们便石沉大海,至今无影无踪,一想起来总不免扼腕浩叹。我遍翻旧箧.居然大出意外地翻出一篇发表在1949年哈尔滨《教学研究》上的文章,题目叫做《关于语文规律的我见》。这本杂志不知为什么竟然历尽沧桑留存下来,有几处像是鼠啮的痕迹,透露出它劫后余生的艰难。这大概是我写的关于汉语问题的第一篇文章,时间过去了52年有余,现在看看实在幼稚得可笑,连题目也觉得有点“扎眼”。但它写于共和国建立的前夕,内战尚未完全结束的时候。这反映出塞外的哈尔滨在那个年代已经开始讨论有关汉语的教学问题了,尽管“汉语”这种叫法那时在这里还根本听不到。由于它多多少少显示出此间语文教学的一个历史侧面,所以并未因它太幼稚而加以删除。但是有些文章却并未收入,比如发表于1957年的《拼音方案·普通话·文字改革》。那是个特定的年代,现在把那一年下半年的任何报章杂志拿出来一看便知,所有文章不管是何内容,都必须突出一个共同的主题:“批右”。上述这篇文章虽然也谈了 一些相关的学术性的问题,但通篇看来政治批判的语言压倒了学术讨论的语言。重读之后,觉得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再现那引人梦魇的场面。此外,两篇文章内容如有多处雷同的(大概其中一篇是应约急就之作),也只收一篇。其余则不计质量如何,篇幅长短,把找到的东西基本收入。除对少量过于不合时宜的例子加以更换之外,尽量存其原貌。 ……
内容概要
《吕冀平汉语论集》是我国语言学家吕冀平先生发表在报刊上有关汉语问题的文章的结集,内容涉及:关于理论方面的探讨、对汉语知识的解说和对语言文字的分析、关于汉语规范化的探索、关于提高语言修养和关于语文教学的论述等。
作者简介
吕冀平,1926年出生于山东省龙口市。早年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1948年在萧军主办的《文化报》作编辑,1955年在人民教育出版社任编辑,1962年任黑龙江大学副教授,1978年任教授,新时期以来曾担任黑龙江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中国语言学会第一、二届理事会理事,第三、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语言学会理事长、名誉理事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规划语言学科组成员、“八五”规划语言学科组副组长,在国内外汉语学界具有一定的影响,是90年代我国首批获得国家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之一。现任黑龙江大学语言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名誉院长、黑龙江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吕冀平的主要研究领域为现代汉语语法学,其中尤致力于句法学。80年代中期以后转向语言规范化问题。 上世纪50年代初,青年时代的吕冀平受到我国著名的前辈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的赏识提携,被调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工作,开始了他的汉语研究生涯。他是当时具有深远影响的“汉语主宾语问题讨论”的主要参加者,在讨论中先后发表了《主语和宾语的问题》、《从两个方面看动词谓语句的构成》(笔名李之琛)、《对于〈主语的定义及其在汉语中的应用〉的商榷》等文章。他的鲜明观点和细致分析引起了语法学界的广泛重视。尔后汇编的《汉语的主语宾语问题》文集即以他的名字为代表而出版,从此奠定了他在语法学界的地位。1957年他在全国语法学界展开的单句、复句讨论中,又与郭翼舟、张中行合作撰写了论文《单句复句的划界问题》(笔名郭中平),提出了颇有见地的观点。1955年他参加吕叔湘、张志公领导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的制定工作,还参加了《汉语》课本及其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他为当时在上海新知识出版社出版的《汉语知识讲话》丛书写了《复杂谓语》一书,材料翔实,阐述透彻,80年代又再版发行,影响至今。1960年他与人合作写了《语法修辞》一书公开发行,被多家大学用为教材。1973年又主编了《汉语常识》。 在此期间,他撰写了《〈现代汉语语法讲话〉读后》、《逻辑:语法:修辞》以及《古籍中的破音异读问题》(与人合作)等论文。70年代末,他在长篇论文《两个平面、两种性质:词组和句子的分析》中明确提出,在进行句法分析的时候,应该引进并区分语言和言语这个观念,并具体运用到实践中去,此文对语法分析中一些敏感的难题进行了开拓性探讨,影响很大。而后又
书籍目录
自 序主语和宾语的问题从两个方面看动词谓语句的构成对于《主语的定义及其在汉语中的应用》的商榷单句复句的划界问题古籍中的“破音异读”问题两个平面,两种性质:词组和句子的分析句法分析和句法教学现代汉语的意动句式惯用语的划界和释义问题汉语句法中的意合问题动宾结构做补语谈副动词名词、动词、形容词的用法原因和理由的表达假设和条件的表达比较和选择的表达并列结构的搭配逻辑·语法·修辞从“恢复疲劳”引起的讨论语法修辞四讲从“白宫”说到“母猴”语言结构的层次俞平伯先生的一则跋文当前汉语规范工作中的几个问题语文规范工作40年语言规范问题琐议给《语言文字应用》编辑部的信对汉语规范化的总体认识关于“语文规律”的我见谈谈中学教师进修学校里的语法教学问题普通话和语文教学漫谈语文教学孔子·愤悱·启发由“来今雨轩”想到的语言能力的培养问题在第九次现代汉语语法学术讨论会上的讲话……附:怀念我的老师叶圣陶先生二三事薪尽火传不计年——记吕叔湘先生
章节摘录
大致说来,吕先生在《要略》里对主语宾语的处理就像上面介绍的那样。 但是,《要略》也有交代不清的地方。比如上面所引“3·8里的例句也有一部分,可以说那前置的止词是句的主语”,究竟所指是哪一部分呢?为什么不是全体呢?其次,更重要的,是《要略》里关于主语和谓语的定义。《要略》里说:“句子都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个‘什么’……,另一个‘什么’或‘怎么样’……。我们把前面那个部分称做‘主语’,后面那个部分称为‘谓语’。”这里的“前面那个部分”和“后面那个部分”可以理解为“在前的部分”和“在后的部分”,也可以理解为“前者”和“后者”。如果指位置前后,那就跟“处——动——起”、“处——动——止”这两类句子的主语是后面的起词和止词这个说法有矛盾。如果意思是“前者”和“后者”,《要略》本身是没有矛盾了,可是我觉得让主语可以在前或在后,在语法的规律性上还是差点儿。在这一点上我是同意语法小组和张志公先生把“处——动——名”式里的“名”当做宾语处理的。如果说这种句子里动词后面的名词是主语,也得指明它不同于一般主语。苏联龙果夫教授称之为“附属主语”,并且说明它是谓语的一个组成部分(全句是单部分句即无主句),那就比《要略》里笼统称作主语好多了。 总之,分析汉语动词谓语句是一个困难问题,怎样才能使结构跟意义统一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以为《要略》里所采取的分别主语和起词、宾语和止词的办法对于解决这个问题也许有些启发的作用,提出来供大家考虑。 近几年来,语法学界曾经比较集中地讨论了一些问题,比如词类问题、句法里的主语宾语问题等。这些讨论虽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但是已经使大家得到启发,基本上弄清了症结所在,对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的作用。语法里还有些重要问题应该引起讨论,其中之一是单句复句的划界问题。这个问题不论就理论上或者实践上说,都是关系重大的。我们觉得,目前对一篇文章做全面的语法分析所以会感到困难,原因之一就是单句复句的界限还十分模糊。各家语法著作在判断一个语言片段是单句还是复句的时候,意见很不一致。这造成了语法学习上特别是语法教学上的不小的困难。我们以为,语法研究工作者和语法教学工作者有必要通过讨论使这个问题得到初步的解决;即使仅仅弄清症结所在,抓住解决问题的线索,也是有意义的。因此我们在这里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请同志们共同研究讨论。 主语谓语是语法意义的概括,是分析句子所用的术语,因此主语谓语之间的关系不是词组里的语义关系。“昨天来了两个人”,就语义关系说,“昨天”是限定“来”的;但是就句子成分说,它却应该成为主语,因为它取得了“话题”的资格(试比较:“昨天来了两个人,今天来了三个人,明天可能还要来更多的人”)。过去在主语宾语问题的讨论中,有的语法学者总是摆脱不开把主语宾语同词组里具体的语义关系直接连在一起,以致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比如高名凯先生,他认为“今天很热”里的“今天”是主语,而“今天又过去了”里的“今天”不是主语。”揣摩起来,大概因为“很热”是形容性的词语,“今天”可以用它来描写;“又过去了”是动作性的词语,“今天”是不能有动作的,所以不能成为动作的主语。其实稍一深想就会发现这种区别对待的办法是扦格难通的。“今天”固然不能发出“又过去了”这样的动作,但它同样也不会“很热”。“今天”是个表时间的概念,时间有先有后,可长可短,却不会有什么冷热。“今天很热”按照严格的语义关系来解释,只能是“今天的天气很热”。不过不大有人会认为“今天很热”是个省略句。 分析动态单位的内部结构,我们还会发现一个值得重视的语法现象:有些词在静态单位里不能搭配,但在动态单位里却又可以搭配。“仅仅”跟“坦克”不能构成一个静态的词组,但是在“仅仅坦克就有一千多辆”这个句子里却可以共同作主语。“又”跟“星期天”不能构成一个静态的词组,但是在“明天又旦塑玉了”这个句子里却可以共同作谓语。如果把带点的词归为副词,那么副词真的可以同名词结合了。有的同志正是用这样的例证来否定“现代汉语的副词不能同名词结合”的提法。其实,我们现在大多数同志都不再接受“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主张了。词类划分是静态单位范围之内的事情,不应该到动态单位的句子里去找根据。“仅仅坦克”“又星期天”这样的词组是不存在的。人句之后可以搭配,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较之词组内部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复杂。“新型坦克”一目了然, “新型”限定“坦克”,可“仅仅坦克……”就不只是单纯的限定了。 句子成分,顾名思义应当只用于对句子的分析上。词组是作为一个整体(所谓“预制构件”)进入句子的,它的分析是“构件”内部的事情。这样,过去通行的定语、状语、补语等等就没有作为一个句子成分存在的必要了。句子所要分析的成分除了主语谓语之外,还有加语,即“仅仅坦克……”里的“仅仅”一类词语;插语,即过去所说的独立成分,如“如果二十来个字母都认不得,请恕我直说,那么,化学也大抵学不好的。”(鲁迅:《门外文谈》)这类成分也只有人句之后才能出现。我们觉得还有立宾语等几个成分的必要,但这需要专门的论证,这里不谈了。 讲到这里,我们再提供一个有关句读问题(在今天,不妨说是标点问题)的文坛逸事。已故的刘大杰教授是学部委员(相当于今天的院土),在三十年代曾经标点过《袁中郎全集》,由幽默大师林语堂先生校阅。当时他们提倡搞文学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这正是袁中郎(1568—1610,名宏道)所主张的。鲁迅先生反对他们在民族大难当头的时候大力提倡脱离现实、为艺术而艺术的做法,著文反对他们这种倾向,文中顺便抓住了刘大杰标点古书错误百出这件事而加以嘲讽。鲁迅先生说: 这一班明末的作家,在文学史上,是自有他们的价值和地位的。而不幸被一群学者们捧了出来,颂扬,标点,印刷,“色借, 日月借,烛借,青黄借,眼色无常。声借,钟鼓借,枯竹窍借……”借得他一塌糊涂…… 这段标点的错误后经曹聚仁先生指出应为“色借日月,借烛,借青黄,借眼,色无常。声借钟鼓,借枯竹窍,借……”错误的原因是刘大杰没有把古书中的句读搞明白,也就是没有把袁中郎的句子的结构层次加以正确切分。使我们惊讶的是,切分层次主要依靠意合手段的推断,但刘大杰的切分居然毫不考虑这种结构层次表达的是什么意思,“色借,日月借……”,“借”是及物动词,它应该有宾语,可是直到最后也未出现,不知道到底“借”了什么,简直无从理解,莫名其妙。以刘先生的学术功力大概不会“借”得如此糊涂,我们推想这可能是一个对古代文言一窍不通的人标点的,而刘先生并未认真把关,林先生又未认真校阅,于是为三十年代的中国文坛留下一个可笑而又可叹的掌故。现在归结到我们所要谈的问题上来,那就是标点古书要具备多方面的条件,而能够正确地切分句子的结构层次是其中主要的一环,这就需要准确地把握住语言环境(书面就是上下文)和正确地进行意合推断。 * * * * 以上除了引言以外围绕着汉语句法中的意合手段谈了四个方 面的问题,回过头来一看,哪个问题谈得也不深入,都有待更进一步的探讨。其实与意合手联系比较紧密的问题如“意合与零形式”、“意合与语言规范”等等,也都有必要加以探索。作为一个专题课,时间有限,我们至此只好收兵,即使有点草率,也只有请诸位海涵了。 最后我们想对汉语句法中的意合手段做一个极为粗疏的、只有几句话的评论:意合,顾名思义有时候避免不了“以意为之”,语法当中这种因素的比重大,自然就会减弱严密、精确的程度。汉语的严密性、精确性不如印欧系的语言(这在法律、条约等性质的书面语言中经常表现出来),意合的成分占得多当是一个主要的原因。但是意合却能使语言“经济化”,我们在二之(一)里举出的那两个例子,印欧系语言就不能把词和词结合得那样灵活,说得那样节省。如果一个意思可以表达得同样正确无误,当然用既直截了当又灵活节省的办法比用既屈折弯转又不许越雷池一步的办法要受人欢迎。在这个问题上吕叔湘先生说得好——“从原则上说,(不同语言的)语法难分高下,正如右手使筷子的人不必看着‘左撇子’不顺眼。” 下边这个句子有毛病,不过这个毛病不是由于对词义理解不透而产生的。 离我略微远的地方,有三个漂漂亮亮姑娘们,说说笑笑地走近来了。 “略微、远、三个、漂漂亮亮、姑娘们、近、来”,每个词从意义上看都没有错。错误出在语法方面:(1)形容词或者动词被“略微”一类的词修饰的时候,一般要有一个表“小”的量词同它配合,如“略微远一点(一些)”,单说“略微远”就觉得站不住。(2)名词前边有数量词的时候,就不再加“们”表示多数。“三个姑娘”或者“姑娘们”都可以说,但是不说“三个姑娘们”。(3)形容词重叠之后要加助词“的”才能修饰名词, “漂亮姑娘”、“漂漂亮亮的姑娘”都可以说,但是不说“漂漂亮亮姑娘”。(4) “近”和“来”不能合在一起作“走”的补充成分, “走近了、走来了、走过来(了)”都可以说,但是不能说“走近来”。 可见光是理解了词义还不一定能够用得正确。 从语法方面考虑用词的时候,大致可以就以下几点加以观察。 (一)观察词的语法特点,分清一般的和特殊的。比如,名词不能重叠,这是一般的;但是具有量词性质的名词可以重叠,如“人人、家家”,这是特殊的。特殊的必须附有条件,如名词不能直接受“不”的否定,我们不能说“不桌子、不椅子”,这是一般的;但是又可以说“人不人、鬼不鬼”,“管他桌子不桌子,(先坐上去再说)”,这是特殊的,它的条件是“×不×”必须连着说,而且不表示疑问(动词、形容词的“×不×”格式表示疑问,如“走不走、红不红”)。有时候两种情形看来都是一般的,比如形容词一般可以重叠,但是不能重叠的也不在少数。我们就要找出能和不能的条件。比如“高大”可以说“高高大大”,“伟大”却不说“伟伟大大”;“漂亮”可以说“漂漂亮亮”,“美丽”却不说“美美丽丽”。从中可以看出,具有庄严意义的或者口语里不常说的形容词一般不重叠或者不宜于重叠。 (二)观察一个词同别的词结合的时候有没有什么条件,哪些是必要的,哪些是不必要的。比如,形容词在下边这些情况下修饰名词的时候必须加助词“的”:(1)重叠或者带辅助成分,如: 1.但见他又显出许久不见的冷冷的态度来,默默地连吸了两枝烟;……(鲁迅:《孤独者》) 2.那毒花花的太阳把手和脊背都要晒裂。(老舍:《骆驼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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