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3 出版社: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作者:朱岚 页数:384
内容概要
传统文化是伦理本位的德性文化,孝是中国伦理精神、人文精神最典型的表达,崇尚孝道是中国文化最突出的特色之一。在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孝居于核心和基础地位:既为百善之先,诸德之本,又是百行之始,教化之源。孝观念通过礼乐教化根植于民族心理之中,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作者简介
朱岚,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文化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出版有《传统孝道七讲》、《中庸人生学》、《礼法之间:》、《参与式培训:理论、方法与技巧》等专著。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孝的内涵及其文化生态根源/1第一节 孝的内涵/1一、孝的内涵/1二、孝在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的地位/7第二节 传统孝道的文化生态根源/13一、农业文明社会的道德结晶/13二、血缘宗法社会的直接产物/21三、祖先崇拜观念的突出反映/27第二章 商周:孝观念的确立及其基本特征/36第一节 殷商:孝观念的形成/36第二节 西周:孝观念的内涵及其特征/43一、西周孝观念的基本内涵/43二、西周孝观念的主要特征/47三、孝与西周礼乐文化/52第三章 春秋战国:儒家及道、墨、法诸家的孝道思想/59第一节 春秋时期的社会思潮对孝观念的冲击/59第二节 先秦儒家孝道/70一、孔子:儒家孝道的确立/71二、孟子:儒家孝道的丰富和发展/92三、荀子:儒家孝道封建化的前奏/106第三节 儒家孝道的异音:道、墨、法三家论孝/114一、道家对孝的否弃/114二、墨家以兼爱为本的孝道观/116三、法家对孝的诠释/119第四章 汉代:封建孝道的理论建构与实践途径(上)/125第一节 儒学独尊地位的确立/125一、儒学独尊地位的确立/125二、先秦儒家孝道向封建孝道转化的契机/128第二节 封建孝道的理论建构/130一、《礼记》:封建孝道的规范化/130二、《孝经》:封建孝治理论的系统化/143第三节 封建孝道的神圣化、神秘化/152一、《春秋繁露》:封建孝道的神学化、神圣化/153二、《白虎通义》:封建孝道的谶纬迷信化/160三、孝道与汉末社会批判思潮/163第五章 汉代:封建孝道的理论建构与实践途径(下)/166第一节 汉代的孝治实践/166第二节 历代统治者倡行孝道的主要途径/176第三节 孝与忠的契合和悖离/184一、伦理政治传统/184二、忠观念的理论演进/187三、移孝为忠:忠与孝的契合/192四、非孝即忠:忠与孝的悖离/197第六章 魏晋至隋唐五代:道教的孝道伦理与传统法律中的孝道思想(上)/206第一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孝道的强化/206一、魏晋南北朝的“以孝治天下”/206二、孝道被突出的社会背景/216第二节 道教中的孝道伦理/221第三节 唐代孝道的弱化/228一、唐代孝道约束力的弱化/228二、唐代孝道特点/233第七章 魏晋至隋唐五代:道教的孝道伦理与传统法律中的孝道思想(下)/239第一节 援礼入法:传统法律的儒家化/240第二节 传统法律对孝道的保护/242第三节 传统法律对“不孝”的惩罚/249第四节 为父复仇:情与法的冲突/255一、血亲复仇的渊源/256二、法律对复仇的禁止和纵容:礼与法的冲突/259三、屈国法而就孝道:礼与法的调和/264第八章 两宋至明清:理学的孝道论证与佛教的孝道建构(上)/268第一节 宋明理学家对封建孝道的哲学论证/269一、从宇宙论高度为孝道提供本体论依据/270二、从人性论角度展开对孝道的新诠释/273三、从认识论上为孝道提供哲学基础/281四、程朱孝道理论中的其他相关问题/288五、陆王心学中的孝道/292第二节 封建社会后期孝道的主要特点/295一、家族制度的日趋完善和族权的空前膨胀/295二、愚孝的泛滥/299三、其他/308第九章 两宋至明清:理学的孝道论证与佛教的孝道建构(下)/312第一节 孝道:儒佛冲突的焦点/312一、儒佛冲突的必然性/312二、儒佛交锋的过程/315第二节 孝道:儒佛融合的契点/320一、佛教孝道观的建构/321二、《孝论》:佛教孝道理论的完成/326三、宋元以降佛教孝道的主要内容/331第三节 佛教孝道观的基本特征/334一、报恩与尊尊:孝道理论根基上的歧异/335二、养亲荣亲与救度父母:孝道内涵上的歧异/338三、推己及人与慈悲众生:孝道境界上的歧异/341四、居家孝亲与念佛超度:行孝方式上的歧异/345五、结语/347第十章 传统孝道的批判及其现代价值/349第一节 传统孝道的内在矛盾/349一、保生全体与舍生取义/349二、权利与义务的背离与统一/352三、孝顺父母与家无二尊/355四、传统孝道中的血缘优先原则/357第二节 近现代知识界对传统孝道的批判和重建/359一、文化批判者们对传统孝道的批判/359二、现代新儒家重建传统孝道的努力/365第三节 传统孝道的现代价值/367一、孝道的普遍价值及其对于中国社会的特殊意义/367二、建构现代新孝道/371参考文献/373
章节摘录
首先,孝道的普及是实现孝治天下的第一步。 德教是政治运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等各种渠道,广泛地向社会各阶层传播、普及以孝悌为核心的儒家伦理思想,这是汉代及其后历代统治者推行孝治的共同之处。 学校教育是普及孝道的直接渠道。学校在中国历史上虽然十分悠久,但春秋战国时代以私学为主,学校主要是探讨学术、议论政治的场所。汉代以后学校成为传播儒家思想的场所。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这是实施学校教育的基本形式。为此,除中央设太学外,各级政府机构也纷纷在郡、县、乡、村设立地方学校,“郡国日学,县、道、邑、侯国日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日庠,聚日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连僻壤蛮陬,也都以造校官学官、修庠序之仪为务。私人家居讲学也如火如荼,如《后汉书·丁恭传》云:“诸生自远方至者,著录数千人”;《楼望传》云:“诸生著录九千余人”;《蔡玄传》云:“门徒常千人,其著录者万六千人”等等,遂使汉代出现了“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的空前盛况。以孝道为基础的封建伦理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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