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7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作者:林金水 编 页数: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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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基督教(新教)最早传人中国应自明末天启四年(1624年)荷兰新教在台湾传播开始。而1662年荷兰殖民主义在台统治的结束,宣告了基督教在华传教的第一历史时期的终结。其时间极为短暂,不过38年。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或其他研究上的疏忽,在中国基督教史研究上,荷据时期基督教在台的传播和活动似乎并没有引起人们多大的重视,而被忽略了。但这一忽略,一部完整的中国基督教史的第一页也就被人为地撕了下来,使人感到略有所失。 明末荷兰殖民主义入侵中国与近代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侵略中国其本质都一样,都是靠武力。后者略有不同的是打着不平等条约的“合法”外衣,冠冕堂皇地踏上中国的大地。而在两岸基督教传播史上,荷兰新教传教士的入台,首次打开了基督教在华传播的大门,他们的传教的动机、策略、方法和手段与基督教19世纪传人大陆相比,没有根本上的差异。两者都要为殖民主义统治和列强侵略中国及其在华利益服务。前者在基督教在台传不下去的时候,采用武力手段,后者在民教冲突得不到解决的时候诉诸武力。前者原想以他们的传教实践使台湾成为基督教在东亚传播的榜样,但他们的愿望随着郑成功收复台湾而告终。不过荷兰传教士却为他们的后辈留下了汗牛充栋的荷兰语在台传教的纪实。也许因为历史的割断,或语言的隔阂,或缺乏历史学家“资治通鉴”的本能,19世纪来华的基督教传教士又走了一条与他们前人相同的平行路线,去做前人所做过的同样的事情。表面上看是,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并不相干,但只要在中华这块大地上,前者与后者最终都要解决一个问题:基督教如何与中国传统文化的随和与调适。19世纪的新教传教士没有去借鉴17世纪荷兰传教士的经验与教训,除来台传教的英国和加拿大传教士外,荷兰传教士也没有去借鉴同时期比他们更早到达的天主教传教士的做法,虽然他们曾有机会接触过说同一语种的耶稣会士柏应理。①
内容概要
基督教(新教)最早传入中国应自明末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荷兰新教在台湾传播开始。一部台湾基督教史从西方传教士用“手术刀”作为敲门砖,把“十字架”插到台湾岛之后,到20世纪末叶长老会利用“乡土神学”和“出头天”的神学来充当台湾政治的婢女时,人们可以看到,在很长的时间里政治与宗教就像一对双胞胎,一直陪伴着台湾基督教的传播与发展。此时,作为耶稣的信徒,当他们在翻开《圣经》上耶稣所说的“把凯撒的东西给凯撒,把上帝的东西给上帝”,不知作何理解? 本书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荷据时期(1624年—1662年)、清朝统治时期(1858年—1895年)、日据时期(1895年—1945年)、战后时期(1945年—2001年),以及作为附录部分的台湾基督教大事记等相关内容。 《台湾基督教史》以时间顺序为经,以重大事件为纬,在详实、准确记录台湾基督教历史的同时,也客观反映祖国大陆与台湾不可分割的历史渊源与民族情感 ,是一部集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于一身的佳作。
作者简介
林金水,男,汉族1946年出生于福州。现为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院长,福建师大宗教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中外关系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86年至1988年在比利时鲁文大学作访问学者。1990年至199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作访问学者。社会兼职有:福建省八届政协委员、政协文史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留学生同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兼职有:中国宗教学会理事,中国中外关系史学会理事,中国海外交通史研究会理事,福建宗教研究会副会长,福建史学会理事。曾承担3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研究成果获福建省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
书籍目录
从“手术刀”到“出头天”(代前言)荷据时期(1624-1662年) 第一章 荷兰侵占台湾 第一节 荷据前的台湾社会 第二节 荷兰侵占台湾及其殖民统治 第二章 荷据时期的台湾基督教 第一节 新教在台湾的传播 第二节 新教在台湾的教化事业 第三节 荷兰在台传教事业失败原因探析 第四节 基督教对台湾社会的影响清统治时期(1858-1895年) 第三章 清代台湾的社会变迁 第一节 东南沿海的移民浪潮和台湾社会的发展 第二节 西方列强侵入台湾 第四章 英国长老会在台湾的传播 第一节 早期的传教活动 第二节 巩固与扩展时期 第五章 加拿大长老会在台湾的传播 第一节 马偕牧师赴台传教 第二节 马偕牧师的巡回传教 第三节 本地传道人员的培养 第四节 马偕牧师的传教方法 第六章 长老会在台湾的医疗传教事业 第一节 “手术刀”与“十字架” 第二节 “病人”与“教徒” 第七章 清季台湾教案 第一节 前期民教冲突(1859-1868年) 第二节 后期台湾教案(1874-1895年) 第三节 台湾教案分析日据时期(1895-1945年) 第八章 日据时期的台湾社会 第九章 基督教在台湾的传播 第十章 基督教的“本色化”运动 第十一章 教会教育与医疗事业战后时期(1945-2001年) 第十二章 战后台湾基督教的发展 第十三章 基督教与社会服务 第十四章 神学思想的新路向附录一 台湾基督教大事记附录二 来台传教士英汉照表附录三 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二、急速发展时期(1635——1640年) 由于理加事件的影响,与新港对立的附近诸番社不断发生当地居民杀害荷兰人的事情。麻豆、萧垅两社素与新港不和,深恶新港人与荷兰人接近,又不愿受荷兰人的约束,常常对荷兰殖民者施以报复。1629年,有荷兰兵52人前往麻豆社搜捕走私的大陆移民时被社民杀害;同年,大员附近的目加溜湾社亦杀死一名荷兰人;1634年因番与番之间的矛盾,麻豆社人又杀害新港人63名。原住民对殖民者的仇杀给荷兰在台湾的统治造成了很大的威胁。考虑到当时荷兰在台湾的处境,更由于此时兵力不足,荷兰军队只是制服了仅有1000余人的目加溜湾社,而对其他人数较多、力量较强的麻豆社、萧垅社等番社,则只好忍气吞声,迟迟不敢发兵镇压。 此时,荷兰殖民者企图通过武力迫使中国通商的希望再次成为泡影,于是他们不再期望对华直接通商,转而安心台湾的经营。为了稳固台湾的中转贸易地位和保护在台荷兰人的人身安全,1635年8月,当巴达维亚的援军到达后,普特曼斯一改往日对原住民的温顺态度,开始了对他们大规模的武力征讨。 1635年11月,普特曼斯派兵五百名,分作七队,向麻豆社进攻,新港社人随征,杀害老幼26人,其他人早已闻风逃往山中避难。普特曼斯遂令士兵纵火焚烧了全社住宅。12月,麻豆社居民慑于荷兰人的威力,派四名代表前往热兰遮城表示归服。 1636年1月,普特曼斯长官挟胜利之余威,带兵攻进萧垅社,该社居民畏惧荷兰人的杀戮,主动投降,并献出杀害荷兰人的帮凶七名。为离间萧垅与新港二社,普特曼斯命令随征的新港社人当场把七人刺死。随后,为威吓大武垅社,促其投降,普特曼斯又率军长驱直入该地进行示威。荷兰人对麻豆、萧垅、大武垅的征讨,使得附近各社胆战心惊,先后前来投降。普特曼斯迫使他们与荷兰人签订归服条约,从而获得了对他们的统治权。 在武力征服安平北部附近诸社时,1635年11月,普特曼斯还率领一支由荷兰人和赤嵌附近归顺诸社征召来的土著居民所组成的混合远征队,从陆路对南部各社进行了讨伐,尤纽斯作为军队牧师随军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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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基督教史》为1998年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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